这个看来并无特异之处的男孩是如何成为聆王人选的呢?
古都神殿每年都在遴选神之子成为聆听者,其中却没有一个被举荐为聆王,证明神殿并未找到能从聆者中脱颖而出、与众不同的孩子。那么时隔多年,为什么突然在幽地之外有了目标?
赫路弥斯很想凑近看一看那幅画像,不过有人在靠窗的桌边喝酒,他不想因此引起注意惹上麻烦。聆王悬赏的旁边张贴着另一张画,从途中断断续续听到的消息来看,应该是和聆王同行的保镖。
赫路弥斯对这个相貌英俊的年轻人深感好奇。
他是佣兵吗?为了钱保护别人?可要是为了钱,为什么不干脆把聆王卖给古都神殿?那可是一千金王的赏金啊,连自己这个曾经心无俗念的神职者也不免心动起来。
赫路弥斯忍不住想,有一千金王,他和夏路尔能过上什么样的日子——找个没有神殿的小城,买一栋带庭院的房子,从此不必东躲西藏,想出远门也可以雇佣护卫和保镖同行。
谁能抵挡衣食无忧、荣华富贵的诱惑?
赫路弥斯又开始好奇什么样的人愿意放弃唾手可得的财富,甘愿冒着与所有人为敌的风险保护一个孩子逃亡?
女招待把滚烫的浓汤和热面包端上来,间隙朝夏路尔瞥了一眼,但什么也没说就走开了。
出门前,赫路弥斯把夏路尔好好装扮了一番,让他看起来也像个久经战斗的冷酷佣兵。事实上,夏路尔一言不发、沉默寡言的模样,加上面具无法完全遮住的烧伤痕迹本身就足以让人心生畏惧。可只有赫路弥斯知道,无论夏路尔的外表如何改变,内心依然是个需要照顾的孩子。他用自己的背影挡住他人的视线,替夏路尔掰开热面包,吹凉炖肉汤。
虽然夏路尔能品尝出的滋味少之又少,赫路弥斯还是希望他能像普通人一样生活,哪怕只是多一点点味道也好。
吃完饭,两人就在楼上的旅店休息。
赫路弥斯替夏路尔脱下靴子和皮甲,让他上床睡觉,夏路尔却拉住他,向他示意要纸笔。
“你听到什么吗?”
赫路弥斯把纸和笔拿给他,夏路尔在纸上写:“门边那一桌的人说聆王在镣铐湖南面的鹰林。”
“你不该关心这件事。”赫路弥斯坐在他身旁说,“不管聆王在哪,都不再是你的责任。”
夏路尔摇了摇头,继续在纸上写:“骑士们和聆者也都在那里。”
“是吗?神殿骑士已经按捺不住在城中坐等消息,开始真正的追捕了。”
夏路尔侧耳倾听,赫路弥斯却只能听到楼下传来的如同窃窃私语似的聊天,偶尔伴随着一两下喧哗和碰杯声。
“聆王的保镖杀了很多乌有者,让神殿骑士成了没头苍蝇,现在正是捞钱的好机会。”夏路尔把听到的话一字不漏地写下来,赫路弥斯从字面上读出了佣兵粗俗的语调,不禁莞尔一笑。
“镣铐湖南边的鹰林,他们难道打算从蓝波港出海吗?”
“要赶在神殿骑士前先下手为强。”夏路尔写,“否则赏金就打水漂啦。”
让他们去打吧,看看最后谁能得胜。
“既然这样,我们就往相反的方向走。”赫路弥斯说,“你知道星石城吗?听说那里有最好的宝石工匠,琥珀、玛瑙、翡翠、各色水晶、蓝玉、孔雀石都能做成美丽的首饰。祭司长哈里布有个秘密地窖,里面藏了无数贵重的珍宝,其中一条宝石腰带配上纯白法袍真是惊艳。”
他向夏路尔描述了那条令他过目难忘的腰带,黄金打造的藤蔓上镶嵌着翡翠做的叶子,每一片都璀璨夺目闪闪发亮。
“我对宝石什么的还有点眼光,没准能靠这个赚钱。”
赫路弥斯拿走夏路尔的纸笔放在一旁。
“让那些贪图赏金的人去追聆王,这样我们就安全了。”
大概是感到赫路弥斯正注视他,夏路尔下意识地转开脸。赫路弥斯又捏着他的下巴转回来,对他说:“不要害羞,夏路尔,总有一天,我也要找一颗配得上你的宝石。你喜欢什么颜色?”
他知道夏路尔看不见,可如果永远避而不谈他的伤口和残缺,就永远不能跨过过去的苦难和悲痛。他想得到夏路尔的信任,想让他明白,无论他是什么样子都不用回避。
夏路尔重又拿起纸笔,写下:“蓝色。我的眼睛是蓝色。”
蓝色的眼睛,天空的颜色、大海的颜色。
“好美啊。”赫路弥斯说,“我一定会找到,现在睡一会儿好吗?”
夏路尔握着他的手,赫路弥斯脱掉甲胄,只穿亚麻外衣躺在他身边。
他们互相拥抱、紧紧依偎。夏路尔睡着了,呼吸轻缓而宁静。赫路弥斯喜欢听他熟睡时的呼吸声,在竭尽所能地保护这个羸弱又坚强的生命之余,让他坚信自己所做的选择是正确的,承受的痛苦也没有白费。
晚些时候,赫路弥斯去市集买了食物和一些必需品,回来的路上看到有僧侣在路边传教。
他快步离开,不想听到任何与神有关的词句,什么女神慈悲为怀、视众生平等,什么只要虔诚于心,衷心祷告,神光必将笼罩庇佑。
此刻赫路弥斯的脑海中没有女神一席之地,有的只是食物和旅店的价格、抵达目的地的路线,还有和他形影不离的夏路尔。他可以自己决定今后要走的路,而不是晨曦到来时必须在神殿钟楼敲响初鸣,也不是每天不能懈怠的祈祷和仪式,更不是教义上像女神一样去平等地爱所有人。
他只要爱自己和夏路尔就够了,因为必须去爱的“对象”变少了,他感到自己的爱意前所未有的充沛。
第二天清晨,天还没有完全亮,他们已整装远行。
赫路弥斯选择走人多的大路,有时还会跟着商队走,好减少被匪徒袭击的几率。虽然这么做反而有几次被行商当成不怀好意的家伙看待,但也比两个人上路安全得多。
这一次,他们遇上一支刚好要回罗南的商队。
领队的是个有些肥胖的中年人,长着一头浓密的卷发,名叫戴曼,手下两个伙计替他照看货物。一辆四轮马车上装满袋子,据说里面是从东洲运来的丝绸布料。除此之外,戴曼还雇了个保镖。
赫路弥斯朝那个骑马走在最后的人看去。
戴曼热情地介绍过,他的保镖叫珀利温。这家伙个子矮小又瘦弱,满脸胡茬,炭灰色的头发胡乱在脑袋后面打个结,黑色的眼睛总有些心不在焉。
和珀利温相比,赫路弥斯身穿甲胄挺坐在马背上的模样更像个久经考验的佣兵,因此戴曼对他的态度十分亲和。
“你们也要去罗南啊。”商人的马不如赫路弥斯的高,说话时总得抬着头,“可是佣兵们现在都在往东洲跑,你们为什么反而要去罗南呢?”
“听说古都神殿要找的人在东洲出现了对吗?”
“我听到的消息是这样,悬赏令上写着一千金王。”戴曼问,“你们难道没兴趣吗?”
赫路弥斯故作淡然地说:“人人都觊觎那笔赏金,能得到的又有几个,恐怕得死不少人。”
“我还以为佣兵都不怕死,不过确实会有例外。”戴曼指了指身后的珀利温,“那家伙对赏金也不感兴趣,宁愿当我的保镖,走这一趟只赚两个金王的酬劳。”
说完,商人有意无意地朝夏路尔看了一眼。这个戴着面具,始终不发一言的年轻人让他又好奇又畏惧,踌躇了好一会儿终于忍不住问:“你的朋友好冷酷,他杀过很多人吗?”
赫路弥斯一时不知道该点头还是摇头。
“没有很多。”他勉勉强强地回答,“你知道山林里的土匪不少,所以……”
“我明白,佣兵的剑哪有不沾血的,有一次我刚离开石湾城就在树林里遇到一伙强盗。好在他们刚抢了一车珠宝和葡萄酒,而我又自愿把一部分货物送给他们才得以脱身。”戴曼说,“后来我在那片林子里看到好多尸体,有商人的,也有佣兵的。”
想起那恐怖的画面,戴曼不由得一阵恶寒,但他很快又开朗起来:“现在好了,既然我们要去同一个地方,那路上可得互相关照啊。”
赫路弥斯也正打着这个主意,毕竟戴曼还雇了保镖,这支队伍加上他和夏路尔有六个人,就算遇到土匪也不会落到太惨的下场。
当然,最好还是一路平安,不要遇到土匪。
事不如愿,两天后的傍晚,一支灰色尾羽的箭穿过树林,落在载满货物的马车上。
商人戴曼惊慌地四处张望,边看边喊他花钱雇的保镖:“珀利温,快保护我们。”
那个叫珀利温的人拔出剑,凝视着箭射来的方向。片刻后又有几支箭朝他们射来,但都被珀利温用剑打落。他一夹马腹,迎面追去,大喊道:“在树后面。”
珀利温冲向树后,放冷箭的弓箭手立刻四散而逃,也有两个放下弓就拔剑的家伙,被他挨个砍了脖子。珀利温继续骑马追剩下的几个,追上就杀,跑掉的就尽可能让他们跑得不再回来。
忽然,身后传来呼喊。毫无疑问,弓箭手只是骚扰他们的队伍,真正动手抢劫的另有其人。不过这次珀利温不太担心,毕竟除了他这个保镖,同行的还有两个看起来很有本事的佣兵。
他听到戴曼请求他们也临时加入护卫行列,并承诺和自己相同的报酬——戴曼可是个有钱又大方的雇主。
珀利温放心地转头应敌,路边的树后冲出一个手握长柄斧的家伙,双手高举斧子朝他的马劈砍。他用力一拉缰绳,疼得嘶叫的马儿顿时往后倒退几步人立起来,双蹄落下踢向对方的胸膛。清晰响亮的骨折声中,珀利温一剑刺进对手的喉咙,热血不可避免地喷了他一身。
既然戴曼已经雇佣那两个佣兵,珀利温打算先把身边的强盗干掉再回去保护雇主。可没多久,他听到戴曼的惨叫声以及两个伙计慌乱失措的求饶。
怎么回事?
赫路弥斯浑身都抽紧了,面对五六个从路边冒出来的强盗,面对他们手中明晃晃的刀剑和斧头——为什么会有人用斧子当武器,那不是用来砍头的吗?
他的手指搭在那把精挑细选的长剑上,铁匠铺里最轻巧的剑能挡得住斧子的迎头一击吗?
夏路尔。
他忍不住去看身旁的少年,该怎么办?
喊杀声已在眼前,不过发现他们并没有动手参与,强盗们乐得先干掉戴曼和两个伙计抢了货物再说。混战中难免有兴奋过头、头脑发热的家伙,有个强盗看上赫路弥斯腰间的剑,认定那是一把贵重的宝剑,于是伸手就来抢夺。
赫路弥斯震惊地和这家伙抢了两个来回,却被他粗暴地拖下马。
后背摔在地上时,赫路弥斯感到一阵窒息似的剧痛。
没有结束。只要他还是个不会用剑的弱者,这样的事永远都不会结束。
他看到夏路尔急切地跳下马背来救他。
“别过来夏路尔。”赫路弥斯出声阻止,已经太迟了,另一个强盗出现在夏路尔身后,一把抱住他的腰,把他整个人扛起来。
“啊呀,是个男孩?我还以为是女人。小鬼,你为什么戴着面具,是因为长得也像女人吗?”
这个粗鲁的家伙竟然不顾自己还在混乱的战场上就把手伸进夏路尔的马裤中,想确认他到底是不是女人。
“放开他——”赫路弥斯的后半句被堵塞在喉咙里,那个把他拖下马的人握着匕首逼近。这家伙的力气好大,抓着他的头发简直像要把脑袋揪下来似的。
赫路弥斯心中燃起熊熊怒火。
为什么?每个人都想要他们的命。
他摸到自己的剑。他要杀了这家伙,杀了他,在他身上捅十几刀,让他死得面目全非。
就在他刚把剑拔出一截时,一把匕首飞向搂着夏路尔的强盗头顶,一下命中要害。随后,赫路弥斯感到抓着自己的力气松懈了,他挣扎着逃开,向夏路尔奔去。
珀利温的剑从后面割断强盗的脖子。
“你不会用剑,要那把剑干什么?”他挥了下手臂,剑身的血在草地上留下一串红点。
赫路弥斯不知道该如何回答这个问题,珀利温杀了几个强盗,剩下的发现情况不妙已经四散逃窜。他没料到赫路弥斯和夏路尔竟然毫无战斗力,因此才放心地把戴曼留在原地,有个强盗为了抢车上的货物刺了可怜的商人一剑,两个伙计也跑得不见踪影。
珀利温回来时发现戴曼已经只剩一线气息,随时都会死去,这样的重伤无论如何不可能靠他来救治。果然不到片刻,商人就离世了。
“能告诉我这是怎么回事吗?”珀利温叹了口气问,“贵族少爷们偷跑出来玩佣兵游戏?”
“没什么。”赫路弥斯警惕地看着他,有了假装好意的克罗穆在前,他不敢轻易相信任何人,“我的弟弟突然有点不舒服。”
他把夏路尔挡在身后,不由自主地又把手搭在剑柄上。
珀利温看了看那把剑,脸上流露出无奈之色。
“那是给小孩子玩的东西,根本杀不了人。”
“只要是剑都可以杀人。”
“是吗?”珀利温扬起下巴向他示意,“拔出来和我试试。”
“我没那么多无聊的时间,我们还要赶……”
赫路弥斯话音未落,珀利温已经举剑对他头顶砍落。赫路弥斯本能地拔剑抵挡,清脆的断裂声,半截剑身掉落在他面前。珀利温的剑正对他的鼻尖,剑上还有未擦干净的血渍。
“要是在刚才那样的混战中用这把剑去挡,你已经被砍死了。”
赫路弥斯望着掉在地上的断剑,浑身像被抽空了似的疲惫。
他问珀利温:“我有一百个银后,都给你,可以让我们离开吗?”
“一百个可不少啊,为什么给我?”
赫路弥斯无言以对,佣兵都是毫无道德准则的家伙,该死的克罗穆是这样,眼前的人应该也不例外。
“用这一百个银后去买把好剑,至少让外行看起来像样点。”珀利温收起自己的剑,转身朝路边的树林里看了一眼,喊道,“罗米,我看到你了,快回来,强盗可能还没跑光,你躲在树丛里可危险了。”
他叫了两次,戴曼的一个伙计战战兢兢地跑回来。
“珀利温老爷,现在可怎么办啊?”
“我也在想这个问题,你的老板被杀了,虽然我以为那边的两位会稍微帮忙才跑远去对付弓箭手,不过说到底还是我的失职。戴曼已经付了一半佣金给我,按理说我应该退还给他。”珀利温说,“可他死了拿不了钱。你也只是他的伙计,没道理把钱退给你对吧?”
罗米连连点头:“珀利温老爷,我们还是赶快离开这里。”
“埃德去哪了?”
“他肯定也在附近吓得发抖呢,我们一边走一边找。”
“等一下。”珀利温走到死去的戴曼身边,脸色肃穆地跟他道了歉,然后脱掉他的漂亮外衣和身上值钱的东西,在路边的树林里挖了个坑把尸体埋了。
“雇主遭遇意外去世,我有责任把他的货物送回家,并向他的家人通报这个不幸的消息。”珀利温问伙计罗米,“你知道戴曼老爷的家在哪里吧?”
“当然,老爷的家就在罗南的石湾城,我从小在那里长大。老爷家里还有一位夫人和两位小姐。”说到这里,罗米哽咽起来,“得到这个噩耗她们得多伤心啊。”
“那就请你带路。”珀利温发现“不会用剑”的“佣兵”兄弟俩还在路边,于是走向赫路弥斯问,“你们要跟我一起走吗?反正你们本来也要去罗南。”
赫路弥斯之所以没有立刻带着夏路尔离开,只是因为刚才珀利温说的那句“强盗可能还没跑光”,经过一次又一次的历险,他已经如惊弓之鸟,再也经不起任何风险了。
就在附近的城镇找个地方住下吧。
可要靠什么谋生呢?城里还有神殿,他恨神殿,恨女神。
珀利温的目光投向一直被赫路弥斯挡在后面的夏路尔身上。说实话,打从一开始同行,他就对这个戴着面罩的孩子十分好奇。那副半脸面具虽然精美,可眼睛的位置根本没有可以视物的空洞。他是个瞎子,又不会说话,举止却十分有教养,所以珀利温才以为他们是逃出来玩游戏的贵族少爷。
然而贵族少爷就算出门游乐至少也会带个护卫,看到赫路弥斯惊恐万状的模样,珀利温认为这个猜测也十分勉强。
“我们跟你一起走。”赫路弥斯说,“但是会离得远一点,我……我可以雇佣你,请你当我们的保镖。”
“这样。一百银后虽然不少,但是保护两个人还不太够。”珀利温半开玩笑地说,“而且我的上一个雇主刚死,难道你不怕重蹈覆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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