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佩剑的缘故,路上惹是生非的人变少了,只要有行人目光注视的地方,赫路弥斯都尽可能地挺直脊背,目光冷漠,装作难以接近的模样。而身旁戴着面具、旁若无人的夏路尔更是给人一种深不可测的感觉。
尽管酒馆里一个喝醉的酒鬼都能把从小在神殿长大的两人揍翻在地,可皮甲和手套遮盖了柔弱的身躯和手臂,长剑隐含威慑成了最好的保护。为此,赫路弥斯特地在新买的甲胄上增加划擦和剑痕,让它看起来斑斑驳驳、久经磨砺与损伤的模样。
要不要在脸上也画一点伤疤?
赫路弥斯心想,一道伤痕可能会更让人敬而远之。他们要避免麻烦,躲开不怀好意的人,表现得过于软弱和胆怯立刻会被识破伪装,可除此之外他实在没有更好的方法保护自己和夏路尔。城中的酒馆旅店中有很多游荡的佣兵和剑客,荒郊野外又有土匪强盗出没,哪里都不能放松。
赫路弥斯挑了个比较冷清的旅店,酒馆里只有两三桌客人,都在默默喝酒低声交谈。
夏路尔进来时,虽然邻桌的人也抬头看了他一眼,但并没有格外留意。赫路弥斯为夏路尔要了炖肉蘑菇汤和热面包,自己则只喝蔬菜汤。
在等待午饭的时候,赫路弥斯有幸看到门边贴着的两张悬赏画像。
黑皮衫名叫派特。
他的四个帮手中,年长的两个分别叫多姆和威克,小个子没有名字,他们开玩笑地叫他“巨人”,而那个瘸腿的家伙更简单,就叫瘸腿。
从在酒馆相遇到结伴而行已经过了好几个月,悬赏金额也从五百金王升到一千。
经过城镇时,梭伦明显感受到异常,街头巷尾的每一个人都在谈论末日预言和聆王的事。身穿甲胄、配挂武器的人越来越多,酒馆和旅店随处可见都是三五成群的佣兵、旅人和流浪武士,话题始终也离不开悬赏令上的那两个人。
派特加倍小心,避免在酒馆人多的地方商量计划。可有一次,小个子巨人无意间说起镣铐湖的湖中女妖传说,酒馆女招待恰巧过来送酒,于是饶有兴致地听起来。送酒的姑娘们都是最积极的消息传递者,从这一桌到那一桌,和所有客人谈笑风生。
派特怀疑有人和他一样想到那个无人小岛是唯一还没被仔细搜寻过的地方,消息总是传得比马快,因此他的目光也渐渐阴沉焦虑。
他们不停赶路,先从科雷利特与恩塔边界往南前进——这是梭伦来时的方向,也是王都路因的方向。想到自己身为国王却一副佣兵旅人的打扮四处闲逛,梭伦认为还是小心为妙。好在这支匆匆忙忙的队伍并没有向往王都的繁华,很快从路因郊外的王城大道转向东南方的赤里。
这一晚,离罗夏港还有两天路程,队伍不得不在野外露宿。
布兰修法虽是梭伦的童年玩伴,但一起长大的人成了国王,从此后就再也无法以朋友相待了。因此无论在野外还是旅店,他始终以手下的身份对待梭伦,免得不经意间做出惹人怀疑的举动。
“你看起来是个有身份的人。”
瘸腿始终有些好奇,看到布兰修法把第一碗装满肉的热汤递给梭伦时,终于忍不住坐在他们身旁闲聊起来。
“有身份是指什么?”梭伦反问,“骑士、有钱的富商,还是领主、国王?”
“我没听说过国王和领主会来当佣兵赚钱,富商多半不会用剑。一个人不能同时有几种技巧,不会头脑聪明,手脚还有力,不可能又会读书写字,还能骑马射箭吧。”
梭伦心想,能文能武的人并不少,可转念一想,凡事要能做到极致也许真得要专注一心和与生俱来的天赋不可。
“那你们呢?”梭伦问,“你们是怎么聚在一起?”
“我们都是腥红兄弟会的人。”
“腥红兄弟会?”梭伦看了一眼篝火旁的派特,“他是你们的老大?”
“不是,不过派特喜欢拿主意,所以平时都是他说了算。”
“这是可以让我们知道的秘密吗?”
瘸腿做了个无所谓的表情:“要是你们愿意加入的话还算我的功劳呢。”
“我们只关心如何找到神之子避免末日降临。”
“不是为了钱?”
“当然有钱更好。”
瘸腿笑了。
“我挺喜欢爱钱的人,钱比较好商量。”他悄声说,“像派特那样一心替朋友报仇才麻烦,既然人已经死了,再怎么报仇也没好处啊。”
“但是真挚的友情尤其令人感动和敬佩。”
瘸腿似乎还想说什么,看到派特正朝这里走来就让出位置给他。
“我们在聊兄弟会的事,现在该把这些事告诉索恩和布兰了。”
“我来说。”派特看了瘸腿一眼,把他赶到远处,自己坐在梭伦身边用木棍拨弄几下篝火后说:“腥红兄弟会不是什么赏金猎手和佣兵组织,虽然我们之中有不少人是佣兵,不过更多的却是学者。”
梭伦重新打量他一番,实在看不出眼前这家伙和学术有什么关系。
“学者们平时研究什么?”
“血。”
“听起来很符合公会的名称。”梭伦身为国王,虽不能常常亲涉大陆各地,可对一些秘密组织也略有耳闻。魔法时代早已是传说,醉心研究法术的人却不会消失,术士、巫师、炼金师偷偷藏匿起来钻研不为人知的秘术并不少见。
“研究血有什么用?难道为了治病救人?”
“腥红兄弟会研究的不是普通人的血,而是神之血。”
“神之血?”梭伦若有所思地重复。他只带一个护卫离开王城,既是为了避免神殿的祭司以神的名义迫使他就范,也为不通过他人之口去了解古都神殿关于末日、神谕的真相。现在有机会先于幽地主神祭司之前找到传闻中的“救世主”与“神之子”,或许正是王权与神权游戏间的命运使然吧。
无论从哪一方面看,所谓的“聆王”也只是傀儡,只要他被找到,被送上神坛,无论声称自己听到什么,都会被世人当成神谕天启。
“听说拥有神之血的生灵都获得了长久的生命,而传说中只有远古巨兽的后裔继承了女神的血脉。”
“传说是这样,可古都神殿不是宣称所有聆听之子多多少少都有神血,所以才能听到一星半点的神谕吗?”派特继续拨弄篝火,“如果你们是女神的忠实信徒,下面的话或许会有些冒犯。”
“没关系,女神是万物之主,神力泽被众生,凡人的只字片语根本不能伤害她的光辉分毫,你尽管说吧。”
派特对梭伦如此随和亲善的信仰很满意,为表风度,他也以认同的语气说:“女神或许是万物之主,但远在幽地神殿的祭司又怎样?他们只有凡人的躯壳,却以神使自居,难道就没有心怀什么诡计吗?”
还用你说。
“腥红兄弟会的学者长久以来一直在想办法证明神之血不存在,只要戳破这个谎言也就能揭穿末日预言的阴谋。”
我应该嘉奖你们。
国王忍不住在心中赞同。
“可是随着时间推移和研究日渐深入,越来越多的人却认为神之血是真的。”
“如何证明呢?据我所知,除了那些被古都神殿挑选出来的聆听者之外,拥有神之血的巨兽后裔早已灭绝了。蛇、鸟和狼族的先祖都只有传说,族人不见踪影,只靠古书和典籍没办法下定论吧。”
“远古遗族真的灭绝了吗?”派特反问,“有没有可能在那些无人涉足的禁地中还有幸存的族人活着?”
“难道你们找到了存活的巨兽遗族?”
“有人曾在赤里的多龙城外听到奇妙的乐音,又在余音缭绕的地方发现一些血痕。”派特说,“我们竭尽所能地调查,最初的消息从托尔迦港到穹海遇难的商船开始,船只遇到风暴撞毁在珠岛,只有一个人活下来,据说是个美丽的女人,被前来巡查的多龙士兵带走后就此销声匿迹。这个荒岛幸存者很可能就是拥有血之音的有鸟一族,但那是否是唯一活着的鸟族还无法确定。后来在赤里北郊和时光河沿岸也听到相似的乐音,另外,腥红兄弟会深入风语森林北面的狼息谷,那里至今还被迷雾覆盖,学者们认为迷雾之中藏着有狼一族。”
梭伦对腥红兄弟会的调查很感兴趣,要是小女儿露朵听说真的有鸟族和狼族,该有多激动啊。然而,他身为国王对一件事的看法不能仅止于兴致,远古遗族的存在意味着神之血的真实性,进而就能被当做神真正存在的证明,届时神殿的权力将远高于他手中的王权,即使他想借用这样的权力也不得不先向高高在上的女神低头臣服。
“有个流浪歌手说过同样的故事,说狼息谷终年不散的浓雾是远古巨兽的吐息。”梭伦问,“你们有没有试着走进雾里?”
派特摇了摇头。
“派去的人全都一去不返,不过调查没有终止,兄弟会的眼线和追踪者目睹过两个人走进迷雾。”派特用木棍指了指放在行李旁的悬赏画像说,“可是第二天他们再次从雾中出来时,其中之一却好像换了个人。”
“哪个不见了?”
“聆王。”
“他留在了狼息谷中?”
“另一种可能是,有狼一族的血让人认不出他原来的模样。”派特说,“你们应该听过巨兽一族的血各有不同的特异。鸟族的乐音、蛇族的香气,还有狼族的幻象,若是有狼一族把自己的幻之血用在人身上会怎么样?这一点我的朋友已经亲身证实了。他按照眼线们提供的消息一路追踪,看到神殿骑士和乌有者对聆王的追捕,有幻之血的加持哪怕人就在眼前他们也认不出来,只要转开视线,再看时恐怕就是个素未谋面的陌生人。”
“你说的这个朋友,在东洲被杀害了?”
“他叫提恩塞。”派特说,“和我一样也是腥红兄弟会的一员。兄弟会不会为了让我报私怨而动用武力,死一两个人没什么仇恨可言。毕竟对神之血的痴迷等同于对永生的追求,所以你看到,我身边只有瘸腿、矮子和老家伙。我承诺把聆王交给你去领赏,你们要帮我对付那个杀人凶手。你们去任何佣兵团,最后按人数分赏金都不可能多过一百金王,而我可以分你一半,五百,剩下的由我的人平分。”
不得不说,他的情意和慷慨都让国王陛下肃然起敬。无论什么样的人都有朋友,无论什么样的人也都有感情。一千金王对一国之君不算什么,更何况承诺只有五百,可要是对金钱表现得太不在意反而会惹人生疑,因此国王与侍卫相视一望,欣然答应了派特的提议。
比琉卡掰开一个苹果分给萤火和灰檀木。
他喜欢萤火是因为这是自己挑选的坐骑,萤火温顺乖巧,让他毫不费力就掌握了骑马的技巧。而他喜欢灰檀木却是因为它一点也不像一匹马,有时候,比琉卡会觉得灰檀木有点像淘气的小狗,又像一拍即合爱闯祸的童年玩伴。
九骨说一定是它倔强不听话才没被人抢走当坐骑,他们可能还试图驯服它,结果被它跑进了树林。
“你是一匹好马。”比琉卡在灰檀木耳边说,“我们绝不会再抛下你。”
灰檀木向他喷着鼻息,嘴巴嚼着苹果,把汁水溅得他满脸都是。
九骨在篝火旁听比琉卡和他的马儿对话,目光却停留在手中的地图上。
他们的行李长眠于镣铐湖底,因此路过小镇时九骨重新买了地图。末日临近,整个兰斯洛大陆的气氛日渐诡异。比琉卡去市集买东西,看到四处都是自己和九骨的悬赏令。他大胆地在人群中走了个来回,好在没人认出他,看来有狼一族的幻之血还未完全失效。路上的佣兵、流浪骑士很多,他不敢多作停留,买齐东西后立刻回到九骨身边。
他们打算去镣铐湖南面的蓝波港,这是距离最近的港口,位于赤里和东洲交界处,如果有船就先到角尔的费雷里拉港。角尔有成片的森林、繁荣的伐木场,还有传说中有鸟一族栖息过的波艾之木遗迹。比起城镇,比琉卡更喜欢人烟稀少的原野、山谷和森林。
离开湖中岛后,九骨不再夜夜噩梦,背上的伤痕也没有流血。
比琉卡安抚好马匹,去和九骨一起查看地图。这份地图据说是王城学士绘制的,由各地学者和画师描摹出售,角尔的巨树遗迹被画成一个巨大树根的模样,表示大树早已不在,只剩下残缺的痕迹。
比琉卡依靠着九骨,目光顺着地图上那一条条表示山脉、河流和道路的线条落在九骨握着地图的手指上。忽然,他听到附近草丛里有轻微响动。九骨往声音传来的方向看了一眼,比琉卡对他做了个小声的手势,随后拿起弓箭来到火光边缘,弯弓瞄准远处一个小小黑影。
弓弦轻响,他跟着飞射的黑羽箭奔去,很快提着只肥硕的野兔回来。
“要不要来加一餐?”比琉卡得意地晃着战利品。这里的猎物不像湖中小岛上那么悠闲,可岛上日夜不休的狩猎已经让他成长为一个出色的猎人,无论在哪里都能发挥所长。
九骨发现比琉卡不但听力过人,视野和嗅觉也都变得更开阔、灵敏。
这个长大的少年站在他面前,穿着市集上新买的衣服——为了躲避追踪,他们已经不再做普通旅人的打扮,而是像随处可见的佣兵和流浪武士那样装扮自己。比琉卡穿着身染黑的软皮甲和皮靴,戴着弓箭手爱用的半指手套,头发绑在脑后,露出褪去稚气后的俊朗脸庞。
和曾经那个腼腆少年相比,眼前这个高挑健康的青年多么自信开朗。
九骨放下地图对他说:“好啊,你来烤,我要最好的那条腿。”
比琉卡高兴地笑着,开始动手去毛剥皮。
九骨得到了烤得最酥脆可口的兔腿,短暂的烤肉宴会过后,他去河边清洗。弯腰时,身后传来有人走近的响声,他故作没有防备低头洗脸。那人猛扑而来,九骨向一侧闪躲,却被按住肩膀。扑通一声,两人一起摔进河里。
九骨在水中翻身,河水泛起一阵气泡。他的手被扬起的头发缠绕,索性就将手指穿过那些柔软的发丝。水下的一切似乎都比岸上缓慢,月光洒落河面,碎成无数光斑。
比琉卡在水里吻了他屏住呼吸的嘴,小小的气泡又涌上河面将月影搅碎。九骨将他拥入怀抱,放任这温柔、深情又绵长的吻如水般深入。
比琉卡觉得快窒息了,却不愿就此分开浮上水面。河水隔绝了外面的世界,阻挡了所有纷争和灾难,这片刻的宁静令人留恋忘返。
九骨捧住他的脸庞,在水波微光下凝视他的双眼。比琉卡的眼睛在河水中变幻不定,那近乎透明的灰色变成宝石般的浅蓝,翘起的嘴角洋溢着心满意足的微笑。
最后一刻,他们同时往上冲出河面大口呼吸,随后一起笑起来。
比琉卡湿漉漉地抱着九骨,在他脸颊边轻声说:“我以为永远做不到这样勇敢地爱你,可现在好像什么都不怕了。只要我们在一起,他们又能怎么样?”
“你一直很勇敢。”九骨告诉他,“从第一次把我撞翻在河里开始,每次反抗都很勇敢。”
“我不是说反抗,是说爱你。”
九骨将手指深深地埋进他潮湿的头发,盯着他被河水湿润的双眼说:“那确实更勇敢,我很高兴陪我一起旅行的是你。要是你不后悔的话,以后就都和我在一起吧。”
“我不后悔。”
怎么会后悔呢?
比琉卡打定主意哪怕所有人都要把他们分开,他也绝不后悔妥协。
九骨的手指离开他的湿发,但嘴唇却吻着他。长长的一吻,月光下,只有温柔的双唇相碰,印证永远的约定。
既然身上已经全湿了,他们干脆在河中洗了澡,赶在起风前爬上岸,用暖和的毯子裹着一起烤火取暖。比琉卡习惯和九骨轮流守夜,九骨也放心由他守卫,不必再夜夜揽着血泪之一打瞌睡。
比琉卡拨旺篝火,听着火烧枯木发出的噼啪声。夜晚对他而言总是充满未知的恐惧,但只要在九骨身边,那些围绕着他的远古巨兽、伐木者和遥远的声音都会淡化消失。九骨与梦想反,是他的现实世界,是唯一把他当做普通人看待的人——不是工具,不是神之子,不是远古遗言的聆听者和女神代言人。
他喜欢九骨坚韧的外表,更喜欢他温柔的心。
如果他们都是平凡的普通人会更幸福吗?没有追捕和誓约,无论在哪都能平静生活。可如果没有那些痛苦的遭遇,就不会相遇,命运是为了考验人们的真诚才做了这样或那样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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