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米!对了,那是我始终紧抓不放的支柱,是我固守理智的唯一秉持。我慢慢地开始深呼吸,把双手合拢在狂跳不已的心口,努力召唤詹米降临到我眼前。一瞬间,我以为自己失去了他,但他终于出现了,清晰而鲜明地浮现在我意识的双眼之前。
我又一次挣扎着坐起身,成功地张开双手支撑住了自己。是的,这里确实是苏格兰,几乎不可能是别的地方,可它又是曾经的苏格兰,至少我希望它是。无论如何,这不是我离开时的苏格兰。周围树木的形态完全变了,近旁山坡下有一片枫树苗,我上山的时候它们显然不在那儿——那又是什么时候?今天早晨?还是两天以前?
从我踏入石阵到现在有多久了,我不知道;我在石阵脚下的山坡上昏迷了多久,我也不知道。根据身上衣物的透湿程度,那应该是很长的一段时间。雨水已经淋透了我的每寸肌肤,冰冷的小溪正顺着体侧在衣裙之下汩汩地往下流淌。
一侧麻木的脸颊开始刺痛,我用手捂住了它,感到皮肤上刻着一片坑坑洼洼的斑纹。低头一看,草地上落满了花楸树的莓果,有红有黑地闪着光泽。多么巧合,我心想,隐约觉得煞是有趣。我跌倒在一棵花楸树下——而花楸正是高地人用来祛除巫术和魔法的宝物。
紧抓着那棵花楸光洁的树干,我用力把自己拉了起来,一边扶着树干稳住自己,一边朝东北方向望去。雨幕笼罩的地平线是一片模糊不清的灰色,但我知道因弗内斯就在那个方向。若有现代的公路,应是不消一个小时的车程。
道路是着实存在的。沿着山脚我可以分辨出一条粗糙的路径,轮廓依稀,在泛着水光的绿色沼泽植物的边界上形成一条银光闪闪的深色线条。然而,四十多英里的徒步旅程,同那天驱车前来的感觉一定相差甚远。
站了一会儿我觉得好些了,四肢的无力感同意识里的混乱与崩溃一起,在慢慢退却。此番穿越与我预想的一样艰险,或许更糟。瞬时间我又感到头顶凶神恶煞的巨石,一个冷战,寒意刺痛了肌肤。
然而,毕竟我还活着。活着,并且有一种小小的确信,犹如一轮微型的红日埋藏在胸中。他就在这里。如今我知道他一定在,而这个意识在我投身巨石的一刻之前尚未成形。那是本着信念的放胆一跳,仿佛对詹米的思念是我朝那汹涌的洪流里投下的一条救生的绳索——最终,当那绳索在我掌心一紧,我便自由了。
此时,波涛把又湿又冷的我伤痕累累地冲上岩石林立的岸边,但我终于到了!到了这个陌生国度,而我要找的男人就在这里。忧伤与恐惧的回忆开始消退,我意识到我的骰子已经掷出,落子无悔,返程几乎是必死无疑。意识到我可以在此地留存下来,犹豫和惶恐开始被一种异常的平静取代,几乎有点欢欣鼓舞。不能回头的时候,除了出发别无选择——出发去找他。
后悔自己没想到让裁缝在斗篷的面料与衬里之间加上防水层,我一边咒骂着自己的粗心,一边把湿透的衣服裹得更紧了一些。即便是湿的羊毛也有一些保暖作用,如果我走动起来会更暖和。我很快地拍了拍衣裙,放心地发现那包三明治也随我安全着陆了。很好,空着肚子走四十里路实在让人有点望而生畏。
运气好的话,我都不需要走那么远,我可能找到一个村子或一户人家,并幸运地买到一匹马。不然的话,我也有所准备。我的计划是赶到因弗内斯,不管以什么方便的途径,之后再乘坐公共马车去爱丁堡。
此时詹米身在何处,这点很难说。爱丁堡是他发表文章的地方,他有可能在那儿,但也很有可能在任何别的地方。如果找不到他,我可以去拉里堡,他的老家。无疑,他的家人应该知道他在哪里——如果他还有家人的话。这个突如其来的念头让我一阵心寒,我哆嗦了一下。
我想起每天早晨从停车场走到医院路过的一家小书店,一度曾经销售过海报。最后一次离开乔的办公室的那天,我看到几张令人目眩神迷的样品。
“今日是你余生的开始。”其中的一张印着这行字,一只模样愚蠢的小鸡从蛋壳里傻傻地伸出脑袋。另一扇橱窗里的另一张海报上,一条毛毛虫正顺着花枝向上攀爬,花枝上方飞腾着一只绚丽的蝴蝶,下方的格言是“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我意识到,老掉牙的俗套之所以这么烦人,正因为它往往是对的。我放开了那棵花楸树,开始朝着山坡下我的未来出发。
从因弗内斯到爱丁堡的车旅漫长而颠簸,一辆大马车里,同我脸贴着脸挤在一起的有其他两名妇女,其中的一位带着个怨声载道的儿子,另有四名身材与脾性各不相同的男士。
格雷厄姆先生是坐在我身边的一位矮小而活泼的年长绅士,他在脖子上挂着一袋樟脑和阿魏,把整车厢的人都熏得泪眼迷蒙。
“这个对祛除带有流行感冒的邪恶流液相当有效,”他向我解释道,一边拿起那个口袋在我鼻子底下轻轻摇晃,像摇着一个香炉,“秋冬季里我每天都戴着它,都已经有近三十年没生过病了!”
“太惊人了!”我礼貌地感叹道,竭力屏住呼吸。他的话我并不怀疑,兴许就是这股气味将所有的人拒之千里,于是病菌都对他鞭长莫及了。
相比之下,这药在小男孩身上的效果就远不尽如人意了。自从小少爷乔吉对车厢里的气味做了几次未加遮掩的高声评论后,他便被裹在了他母亲的胸前,此时他向外张望着,脸色颇有点发青。我密切地关注着他,并同时关注着对面座椅下的那把便壶,以备不时之需,助此二者迅速找到彼此。
我猜想这把便壶是为恶劣天气或其他紧急情形准备的,因为一般来说为了女士们文雅的需要,马车会每过一小时左右稍作停歇,这时候全车乘客则好似一群鹌鹑般四散着进入路边的植被之中,即使那些不存在大小便需要的人,也很需要从格雷厄姆先生阿魏袋的恶臭里寻求解脱。
换了一两次座位,格雷厄姆先生发现他在我身边的位子被华莱士先生占了,一个胖胖的年轻律师,刚在因弗内斯处理完一位年迈亲戚的遗产,准备回爱丁堡,他这么向我解释。
对于他从事的法律事务,我的兴趣远不如他本人,但此情此景下,他显然被我吸引的事实也算让人欣慰,于是当他从口袋里掏出袖珍的象棋棋盘摆在膝盖上,我便与他开始对弈,消磨了几个小时时间。
期待着即将在爱丁堡遇见的一切,我的注意力既没有集中在旅途的不便上,也没有专注于复杂的棋局。A.马尔科姆这个名字不断回旋在我的脑际,犹如一支希望之歌。亚历山大·马尔科姆,这必定是詹米,显然必定是他!詹姆斯·亚历山大·马尔科姆·麦肯锡·弗雷泽。
“考虑到卡洛登之后高地叛党的遭遇,在爱丁堡这样的地方使用化名是非常合情合理的。”罗杰·韦克菲尔德这么向我解释,“尤其对于他——毕竟他是个被定了罪的叛徒。而且看样子,他好像也习惯成自然了,”他的口气有点挑剔,一边审视着那篇批判税法的文章潦草的手稿,“就当时来说,这简直就是煽动叛乱。”
“是啊,听上去很像詹米。”当时我这么冷冷地一说,但内心着实在狂跳不止,眼见那与众不同的散漫草书和其中措辞大胆的评述。我的詹米。我拨弄着裙子口袋里硬硬的长方形小包,琢磨着还有多久我们才能抵达爱丁堡。
天气一直反常地好,除了偶尔的细雨之外,一路畅通无阻,我们用不到两天时间就完成了整个旅程,途中四次停车换马的时候,我们在驿站酒馆里吃了点东西。
马车驶进一座庭院,是一家名叫博伊德白马的客栈的后院,坐落在爱丁堡皇家一英里的脚下。乘客们下了车,步入熹微的阳光,好似一窝刚从蛹中孵化的蝴蝶,翅膀凌乱,动作生涩,对于走动的自由深感陌生。走出幽暗的车厢,就连多云的爱丁堡灰色的天光都显得令人目盲。
我感到久坐的双脚有点发麻,但还是连忙开始赶路,指望能在先前同程的旅伴们忙着领取行李的时候赶紧逃离这个院子。然而事与愿违,快走到街上时,华莱士先生追上了我。
“弗雷泽夫人!”他说,“请问我能否有幸陪同您去往目的地?您肯定需要人帮您搬行李的吧。”他回头朝马车望去,马夫们明显正相当随意地把旅行袋和手提箱一个个扔进人群,继之传来一片混乱的抱怨和叫喊。
“呃……”我说,“谢谢您,不过我……呃,我会把行李留给店主看管。我的……我的……”我忙乱地搜肠刮肚,“我丈夫的仆人会过来取的。”
听见“丈夫”一词,他的胖脸微微一沉,但还是很有礼貌地恢复了笑容,举起我的手深鞠了一躬。
“我明白了。能否允许我为了您一路上令人愉悦的陪伴表示深切的感谢,弗雷泽夫人?也许我们下次还会见面。”他直起身,审视着喧腾的人群从我们身边经过,“您丈夫会来接您吗?能认识他我将深感荣幸。”
虽说华莱士先生对我的兴趣算是种相当的赞美,但也很快变得相当烦人。
“不,我要晚些时候才跟他碰头,”我说,“遇见您真是荣幸,华莱士先生。希望以后还能再见。”我热诚地握了握华莱士先生的手,这让他很有些窘迫,趁着这时我便一溜烟地穿过了成群的旅客、马夫和食品小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