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田或者牲口棚里辛苦劳作一天之后,许多人都喜欢到酒吧坐一会儿。乔·阿奇,“家庭农场”的佃户,在被吵闹的牲口和破旧的农具折腾了一天之后,也会到这里静静地喝上一杯。喝了这杯酒,他心想,才能更加自如地应对那番早已等在晚饭桌上的谈话,话题与结婚纪念日有关。令他不安的是,他把这件事忘了个一干二净。多年的经验告诉他,这意味着接下来至少一周的时间里,他只能吃到残羹冷饭,妻子也将对他爱搭不理,甚至不许他睡在床上。
这天是星期六,夏末时节一个和煦的夜晚,夜色澄净。酒吧里坐满了人,不过还是没有达到约翰·派斯里预期的人数。乔在酒吧门外的橡木长桌旁坐下,他的狗杰斯特正卧在他脚边。
阿奇家族祖祖辈辈都在白垩地务农,因此乔·阿奇认识这附近的每个人、每户人家。他知道谁干活卖力,谁喜欢偷懒,谁天生愚笨,谁精于算计。乔不是个精于算计的人,但是他脑子够用,是个不错的农夫,更重要的是,他是酒吧里的主心骨。在这里,他是大家的智多星。
他听见两个人正在门外的一张小桌旁争论猫和狐狸爪印的区别。其中一个人用手慢慢比画着说:“你看,我再和你说一遍,猫走路是这样的,你这个老蠢货,而列那狐走路是这样的。”另一个人也示范了一遍狐狸和猫走路的样子。乔心想,不知道我们这一代人会不会是最后一代知道狐狸还有个名字叫“列那”的人。
无论养的是马、猪还是羊,一天下来大家都很累,更不用提农夫们每天要做的各种杂活儿。他们讲的方言语调粗哑,他们叫得出山谷里所有鸟类的名字,认得每一种蛇和狐狸,还知道它们在哪里出没,他们去过各种男爵身边的人从未踏足的地方。总而言之,他们知道许多大学教授所不知道的事情。他们说话前经过了深思熟虑,语速很慢,就这样上谈天文下论地理,直到孩子来叫他们,说如果再不回家,晚饭就要凉透了。
这时,迪克·汉利——他是个胖子,脸上的胡子稀稀落落,跟酒吧里的其他客人相比简直不能算是胡子——突然说道:“这啤酒比给女人的饮料还要淡!”
“你说什么?”约翰·派斯里正在收拾桌子上的空杯,“这酒特别纯。我今天早晨刚把酒桶打开。”
迪克·汉利说:“我又不是说女人的饮料不好喝。”人们笑起来,不过笑声并不热烈。大家想起了那位坏脾气的第德老先生,他听信了偏方,叫女儿存一些她的尿液,好倒在腿上治疗腿疼——小梅茜是个听话的姑娘,但是脑子不太灵光,她理解错了父亲的意思,并给他倒了一杯味道非常奇怪的饮料。奇怪的是,他的腿竟然真的好了。
老板打开一桶新酒,重新接了一杯啤酒,迪克·汉利这才满意。约翰·派斯里虽然想不通,但并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送给朋友一杯啤酒有什么大不了的?
老板来到顾客身边坐下,对乔说:“依你看,新男爵安顿得怎么样了?”
男爵与他的佃农阿奇先生的关系在乡下并不常见。男爵是土地的所有人,这一点大家都很清楚。附近的所有农场也都属于他,而农场主,也就是他的佃农,负责为他经营农场,每个季度付一次租金。如果他愿意,他有权收回任何一座农场,把农夫一家赶出去。过去有几位喜欢炫耀自己权威的男爵曾经烧毁农舍,将住在里面的人家轰出去,他们有的是心血来潮,但更多的是想借此提醒众人谁才是真正的老大。但他们很快就发现,要是没有谷仓里的粮食,没有在山坡上吃草的那些“星期天的晚餐”,这个老大当得就毫无意义。
年轻男爵罗兰的新官上任并不顺利——不得不说,他的新晋丈母娘帮了不少倒忙,这位公爵夫人总是向大家炫耀自己的尊贵地位。不过他很快就吸取了教训。他很清楚自己对于经营农场毫无经验,于是他效仿父亲明智的做法,让农场主自主经营农场、雇用工人,所以现在每个人都很满意。
罗兰的另一个明智的做法是,他跟他父亲一样,会时不时地找乔·阿奇谈谈,好心的乔则会把那些被地产商和收租人忽视的事情告诉男爵,比如勉强维持生计的寡妇,以及在丈夫被暴躁的公牛踩伤后艰难度日的母亲。乔·阿奇常常劝他救济这些人,为了给男爵留面子,他总是把话说得十分委婉,结果就是,寡妇突然发现,不知怎的自己已经提前交过了租金,现在不再有任何债务,一名来自庄园的小伙子则会出现在年轻母亲的家门口,想要学习如何经营农场。
“我不敢妄下结论。”乔往长凳的椅背上一靠说道。他神情严肃,那是只有在星期六的酒吧里掌控全局的人才会有的神情:“不过,跟你们说实话,他做得很不错。可以说他越来越得心应手了。”
“那太好了。”托马斯·格林克拉说,“看来他要赶上他老爸的脚步了。”
“那我们可真幸运。老男爵是个好人——脾气倔了点,但是明白事理。”
派斯里笑了:“他那位年轻的太太,也就是男爵夫人,无师自通就学会了很多事情——你们发现了吗?她经常和大家聊天,从不摆架子,各家的媳妇都喜欢她。”他像智者似的点点头。只要媳妇满意就好,因为这意味着家中安宁,每个农夫在劳碌了一天之后都希望家里能够安宁。
“我听说只要有人家里媳妇生孩子,她都会到场慰问。”
说到这个话题,罗伯特·西可说:“再过一阵我们家约瑟芙又要生孩子了。”
有人笑着说:“那你可得请我们喝一杯,你知道的。”
“到时候记得去找乔家的蒂凡尼。”托马斯·格林克拉说,“要说接生,我还没见过比她更在行的人。”
托马斯举起酒杯,又说道:“我昨天看见她骑着扫帚急匆匆地飞过。我真为她自豪,真的,我们白垩地的姑娘。我敢说你肯定也非常自豪,乔。”
当然,大家都认识蒂凡尼·阿奇,从她很小的时候跟他们的孩子一起玩耍时就认识。白垩地的居民并不怎么喜欢女巫,不过蒂凡尼是他们的女巫,而且是一名非常优秀的女巫。最重要的是,她是白垩地长大的姑娘,她明白羊群的重要性,再说他们看着她从小跑来跑去,直到她长大成人,所以没关系。
蒂凡尼的父亲苦笑了一下,弯腰递给狗一块猪油渣:“这是给你的礼物,杰斯特。”他抬起头,“蒂凡尼的妈妈很为她自豪,但她还是希望能经常见到蒂凡尼。她一旦跟人说起蒂凡尼的工作就停不下来,我也一样。”他看看酒吧老板,“方便的话请再给我一杯啤酒,约翰。”
“没问题,乔。”约翰·派斯里说着走进吧台,端着一大杯冒着泡沫的啤酒走回来。
酒杯被大家接力赛似的传到了目的地,乔说:“这太不寻常了。你们知道吗,我觉得,近来我们家蒂凡尼住在兰克里的时间太长了。”
“要是她搬到那里去就太可惜了。”迪克·汉利评论道。尽管没人再说什么,但这个念头却挥之不去。至少在这个星期六,在乔的思绪里挥之不去。
“是啊,她总是很忙。”乔把迪克说的话放在脑海深处,打算以后再考虑,他不慌不忙地说,“这里的新生儿太多了,小伙子们!”大家笑了。
“不仅是接生。我老母亲去世的时候她也来了。”吉姆·维斯特说,“她整夜陪着我母亲,并且消除了我母亲的所有病痛!她有这个本事,你们知道吗?”
“没错。”乔说,“老男爵也是在这样的照料中去世的,他有自己的护士,不过蒂凡尼帮忙让他走得不那么痛苦。”
桌边饮酒的人们突然沉默下来,回忆起蒂凡尼·阿奇与他们相处的点点滴滴。这时,诺迪·桑德斯激动地说:“好吧,乔,我们都希望你们家蒂凡尼可以留在这里,你知道的。你养了个好孩子,这是千真万确的事,你下次见到她一定要转告她。”
“这我知道,诺迪。”乔说,“蒂凡尼的母亲的确想让她安顿下来,和她的心上人一起在白垩地生活——你知道的,那个叫普莱斯顿的小伙子,他已经离开这里,到大城市去学习真正的医术。但我觉得她不愿意这样,至少短时间内还不愿意。依我看,阿奇家族的人都生活在这一带,只有我们的蒂凡尼要追随她奶奶的脚步,而且她的想法更加新潮,你明白我的意思吗?我觉得她想要改变世界,就算不能改变世界,至少要改变白垩地这一小部分。”
“对我们这些牧羊人来说,她真是一位好女巫。”托马斯·格林克拉补充道,大家纷纷表示赞同。
“伙计们,你们还记不记得,以前的牧羊人经常聚到这里举办掰腕子挑战赛?”迪克·汉利喝光杯里的酒,说,“那时候我们没有女巫。”
“对。”乔·阿奇说,“别忘了,以前的牧羊人决斗不用棍棒。他们掰腕子定胜负,赢家被称为牧羊人的首领。”
说到这里,大家都笑起来。许多人都想起了阿奇奶奶,因为阿奇奶奶是最后一位真正的牧羊人首领。无论是否举办掰腕子比赛,只要阿奇奶奶对某个牧羊人赞许地点点头,就能让他一整天走起路来都像国王一样神气。
“唉,现在我们没有牧羊人首领了,但是我们有一名女巫,就是你家的蒂凡尼。”又是一阵沉默,人们继续喝着酒,有些人则点燃了烟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