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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鸣之书(dnax)


“名字可不只是记号,名字有时代表你的家族和荣誉,有了姓氏你才会有存在于这个世上的历史,有了名字才能让人记住你。”
“就算九骨没名字我也会记住他,再说家族有什么意义?我又不会有孩子。”比琉卡忽然好奇地问,“你有两个孩子,他们会给你带来家族荣誉吗?”
“当然,而且两个孩子远远不够。”梭伦说,“我要有更多孩子,儿子和女儿,当然儿子最好,女儿也不差。”
“要那么多儿子和女儿干什么?”
“儿子可以为你征战四方,可以为你带来孙子。女儿可以嫁给其他家族的儿子为你生下外孙。总之,只有孩子够多,家族才会更庞大更稳固,像大树一样茂密,你也会在大陆上留下足够多的印记。”
“为什么要留下印记?”
“因为人实在太渺小,生命也太短暂。在人们有限的记忆里,一个人的一生不过是眨眼间的事,难道你不想让人记住你吗?想想那些故事里的英雄,哪一个不是把自己的名字流传下来,才被人们熟知。”
“你这么想被人记住。”比琉卡说,“人死了被遗忘很正常,我只要一个人记得我就够了。”
“如果那个人也死了呢?”
比琉卡没有认真想过这个问题,他不愿想自己或九骨死去的事。有时他觉得那十分遥远,远得简直像不存在一样,可还有些时候,他又感到死亡和离别近在眼前,也许是几个月后,也许就是明天。
他一直努力阻止自己去思考生与死,梭伦却将它如此直白地摆在眼前。看到他满脸不可思议的心痛和哀伤,梭伦顿时觉得强迫一个在绝境中感受爱的人回答这个问题过于残酷。可如果他是聆王,或者仅仅是背负着救世者身份的傀儡,那么通向未来的路途上必将面对这个残酷的难题。
梭伦身为国王比任何人都清楚个人在历史洪流中有多么弱小,没什么永不分离的美事。
“如果他死了,我和他一起死。”比琉卡忽然说,“如果我先死,他可以忘记我的话,我希望他活着。要是他因为忘不了而痛苦,我就在彼岸伸开双手欢迎他。”
这个答案不免令国王深感惊讶,以至于一时间不知该如何回应。这个年轻人远远没有到达不畏生死的境地,提到死,他还会流露出深深的恐惧。可是对于深爱之人的生死,他却如此宽容豁达。
“我好像有点明白为什么古都神殿会选择你成为聆王。”梭伦说,“刚才那番话令人动容,要是让盛装的聆王站在祭台上说,一定会更有说服力。”
比琉卡不解地问:“我说了什么?”
“你说了爱。嗯,平等的爱、包容、牺牲,还有宽恕。总之,让我有一点心动。”梭伦问,”你和他是怎么认识的?一起长大?偶遇还是雇佣?”
“你为什么要知道这么多?”
“我想了解传说中的聆王究竟是天降的神子还是和我一样的凡人。”
“我不是聆王。”
“你是不是不重要,只要古都神殿的祭司说你是聆王,那你就是唯一能拯救世界的神之子。”
“神殿的祭司是骗子,没有人可以独立拯救世界,我不能,你也不能。”
“是啊,我也不能。”国王说,“可现在整个大陆的人都知道你是聆王,他们中的大部分人不会去思考这件事的真假。有人害怕天降大火把自己烧死,有人幸灾乐祸能和仇人同归于尽,有人在狂欢,有人在哭泣,唯独没人怀疑你不是聆王。就算有,他们也乐于把你当成猎物。”
“我们想过出海,离开兰斯洛。”
“你知道大海之外是什么吗?”
“不知道,但我见过海外的船停在东洲港口,是一艘很大的船,船上的水手和大陆上的人长得都不一样。”
“那你们为什么没有坐那艘船离开?”
“我担心……”
比琉卡担心离开这片土地会让九骨再次遭遇小岛上的噩梦和伤害,他担心拥有神之血的无名之主会让背叛和逃离这里的人洒尽鲜血,空留一具尸骨。
什么时候摆脱了神之血的纠缠,什么时候他们才能安心地远走他方。
“真是苦涩啊。”梭伦慨叹,“不管去哪都会被人追赶,又不能远远逃开,说不定像这样一直在海上才更安全。”
“还有三个月。”比琉卡说,“三个月后就是末日预言的日子,我想看看到底那天来临会发生什么事。虽然这片大陆有很多不可思议的奇迹,有至今还隐居而活的远古种族,但要我相信自己与众不同,是神之子,是救世主,就不要假借他人之手,让女神站在我面前亲口告诉我。”
“我也很想看看女神。”梭伦笑着说,“下了船我们要不要一起走?”
“不要。”比琉卡一口回绝。这两个人既不想要赏金也不为某人报仇,只是为了满足好奇心这个理由很难说服他。
“我和布兰原本想去幽地的古都神殿朝圣。按照远古传说记载,天上降下熊熊烈火,地面崩裂燃烧之际,是终年积雪的怒风山脉阻隔了火焰,因此神圣的幽地是灾厄降临时唯一的避难所。眼下末日将至,女神的信徒全都往古都神殿祈求神佑,那里恐怕已经人满为患。相比之下,我倒觉得你们比那些只会跪着求别人保护的人更有可能幸存下来。”
“我要去找九骨,等到了陆地再说吧。”
“好啊。”
这时,甲板上传来一阵吵吵闹闹的声音,一个衣衫褴褛满脸泥污的人被捆绑着押上船头,几个水手正打算把人扔进海里。
“怎么回事?”梭伦问一个水手。
“这家伙偷偷溜上船,躲在船舱里,多半是个小偷。”
“小偷也罪不至死吧,从这里扔下去必死无疑。”
梭伦说完,那个蓬头垢面的家伙抬起头朝他大喊:“是我啊,索恩,快救救我。”
这家伙竟然是派特身边那个名叫安德的瘸腿。
“你怎么在船上?”
“我没地方可去。”瘸腿说,“派特为了报仇已经失去理智,兄弟会的术士们也疯了,竟然做出放火焚烧森林的蠢事。我想去个安稳点的地方,可是没钱搭船。”
“这么说,你不是看到我们上船才跟来的了?”
瘸腿的脸如此脏乱,只有一双眼睛在眼眶中灵活地转动。他说:“太好了,既然你们在船上,互相还能有个照应呢。”
这狡猾的家伙,倒也不算个恶棍。梭伦认为他不但有几分审时度势的眼光,而且对神学的研究也见解独到,留下他在身边会有些用处。
“把他放了吧。”国王向水手们说,“他的船费由我来付。”
“我没有看错你,索恩,你是好人。”瘸腿在布兰修法的帮忙下解开身上的绳索,随后目光在离开船舷转身去找九骨的比琉卡身上来回打量。
“你想过安稳的日子,就得忘记那些和你无关的人和事。”梭伦不失时机地提醒他。
瘸腿心领神会,立刻对比琉卡的身份闭口不提。
“有吃的吗?索恩大人,我在船舱里饿得快死啦,差一点就要吃死老鼠。”
“亏你还能活着。”国王忍不住说。
“我们一向习惯东躲西藏,饿几天不算什么。”瘸腿说,“对了,上船之前我收到兄弟会传来的消息。”他从布兰修法手中接过干面包,艰难地一口一口吞下去。
“国王的舰队在落星内海调转,据说已经抵达罗南,正在往三座石城的方向前进,我们这时候靠岸会不会自投罗网?”
“你的消息好灵通啊。”梭伦若有所思地说,“他们知道你已经离开了腥红兄弟会吗?”
“他们会以为我失踪了,这是常有的事。毕竟我们这样的人不受保护,而且消息其实是传给派特的,以后我不会再收到新消息。”
那就好。国王心想,他可不要一个时时刻刻能探查到自己一举一动的人在身边。不过话说回来,他打定主意将来要让这家伙在王城学会谋份差事。

第111章 幽羽骑士团
克雷纳·罗恩斯爵士苍白、消瘦而高大,穿一身鳞片镀银的铠甲,同样一套的头盔顶上系着银蓝色丝带,显得十分威武潇洒。
在他身后是整整齐齐的王国骑士队,旗帜和罩衫上刺有藤蔓和宝冠的皇家纹章,更后方则是步行的士兵,以及轻甲上缀满繁星图案、装备长弓和箭筒的星罗箭士团。
克雷纳爵士的同行者是个眼神冷酷,长着漂亮鹰钩鼻的男子,名叫班森,曾是国王陛下的剑术老师,后来又担负起训练骑兵的重任。
班森脸上有一道细长伤疤,让他的面相看来格外严苛,少有人敢在校场反对他的指点。不过克雷纳爵士知道,在这道冷峻的伤疤背后,班森其实有一颗幽默宽厚的心。
“没想到王弟殿下会派你领队。”
爵士一脸无奈全都被挡在密不透风的头盔里,他认真地纠正班森的称呼:“现在你得称他为陛下,不情愿的话,也可以在前面加上代理国王的称号。要是不留神在他面前说了殿下,他就会不厌其烦地让你改回来。”
“代理国王陛下把朝政当游戏,还玩得不亦乐乎。听说他让你敞开家门,任由侍女和仆从随意出入,好让石匠的儿子认认老婆。”班森半开玩笑地问,“他老婆真的在你家里吗?”
“你觉得呢?”
“代理国王陛下认为有女人爱就是至高无上的荣誉,你该感到骄傲。”班森说,“能吸引有夫之妇更是证明自己魅力无穷。”
“不过他本人倒没有这种举动,最多和城里的妓女们厮混。”
“还十分体贴。说起来,会不会是陛下想让你出来散散心才选你当领队?”
克雷纳爵士回忆当天晚上,卡尔克罗亲王十分神秘地把他召进宫殿,问他最近心情如何,不要过度悲伤,甚至还询问御前学士有哪一位适龄的贵族女性可以与其联姻。克雷纳真怕他把那几个出名的寡妇遗孀和自己凑在一起。最终,亲王殿下确实就如劝人出门散心似的把两千人的队伍交给他和班森。既没有期限,也没有明确目标,只不过定时有传信的鸟儿落在信令官肩头,指明下一步要去的方向。
起初他们打算从科雷利特出发去东洲的鹰林,才刚走没多久,消息称聆王与神殿骑士遭遇后已经由蓝波港出海去了角尔。既然如此,克雷纳调转队伍,打算回圣加港召集船舰直接穿越落星内海前往角尔。然而船队航行至半路,信令官又告诉他,看来聆王打算离开角尔去罗南。
见信使一脸为难地屡次更改目的地,克雷纳也不忍把抱怨撒在他头上。
“这么说我们应该下令让舰队掉头去罗南?”
“信上是这么写的,大人。”
“聆王跑得真快,难怪神殿骑士都抓不住他。”
信令官只是传达消息,不便对此发表看法,因此低头站在一旁。
克雷纳爵士只得命令舰队调整航线,比梭伦和比琉卡乘坐的“伤心蔷薇号”更早一步到达罗南港口。
干得好啊,弟弟。
国王陛下忍不住想。当然,其中不乏御前学士提达和诸位重臣的提点安排,让王弟殿下的胡闹行为顺理成章地为他这个国王所用。一如梭伦的预料,神殿终究要把王权卷入这场神权游戏,早晚会要求他为追捕聆王出力。一旦国王和诸侯望族纷纷加入,古都神殿的一切行为将再无疑义,神权与王权也会因此前所未有地统一,最终所有胜利都归于那位看不见摸不着的女神。
既然如此,到了万不得已的地步,有自己人在手就变得格外重要。
终于重新踏上陆地的克雷纳爵士闷闷不乐,班森反而十分乐观。
“就当是旅行,先把那个闷热的头盔拿下来,或许心情会好一点。”
“不用了,我可不想让人看到满脸的不高兴,说不定有人会偷偷告诉代理国王陛下我是因为石匠儿子的老婆而郁郁寡欢。”
“那你不如高兴点,要我就乐得到处走,眼前没什么硬仗要打,不过是去抓一个孩子。”
话虽如此,克雷纳还是提不起兴致。
罗南虽有大片荒漠,接壤中洲的地方也算得上繁盛,可是军队经过一个村庄,看到的却是满眼残垣断壁,所有房屋都已经倒塌,随处可见被匪徒践踏的田地和果园。再往前走一些,班森还看到几具腐烂得只剩枯骨的尸体。
这副凄惨景象让克雷纳爵士的脸更阴郁了。
“是因为末日将临,还是情况本来就这么糟糕,好像到处都在烧杀掳掠。”
“本来就是这样,只不过末日又让其恶化了。”班森见怪不怪地说,“当年战乱的时候更可怕。哪一条路上没有死尸。人民是很诚实的,只有富足的时候才会安稳,稍有动荡立刻就变得愤怒而凶残。”
“唔,我记得国王陛下还是孩子的时候问过先王科林这样的问题。”
“哪一位国王陛下?”班森问道。
“当然是真正的国王,受过神洗之授的梭伦陛下。”克雷纳爵士说,“卡尔克罗亲王不管几岁都不会对先王提问,尤其是问出既然富足才会稳固,又为什么眼看着人民因为战乱饥荒受苦而不顾。”
“这是个好问题,先王陛下如何回答?”班森只担任过梭伦的剑术老师,对于学识方面确实一无所知。
“先王陛下说,人民的富足安稳固然重要,是身为国王能够深受爱戴的重要原因,可在政治与战争面前却不值一提。累累的尸体触目惊心,在权力的争斗之下又是难免的。战争是为了换取和平和稳固,战争又必须要有牺牲,历史周而复始,就算人人称颂的英明贤君也不是双手洁净、不染血污的圣人。事实证明,战争后科林陛下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拥戴,贫民的生活也渐渐有了起色。”
“但他是个在战场上对敌人十分残酷无情的人。”班森说,“人民不仅诚实,而且很现实,谁给他们食物和田地,谁允许他们自由经商贸易,他们就爱谁。至于杀了多少人,只要没杀到自己头上就是好国王。”
“他们看待神的标准又不一样,人们默认神是可以没有理由地降罪于人,借着神的名义发动战争是最好的,战场上互相指责对方违背神的旨意就更理直气壮了。”克雷纳说,“要不是古都神殿宣称末日将临,也不会到处是土匪强盗,这么多废村和尸体。”
“难怪王弟殿下总觉你郁郁寡欢,你还真是爱操闲心啊。”
“事关你我,谁都不能置身事外,末日真的降临也没有人能逃得掉。”
“我最羡慕我的祖母,她活到九十多岁,一直健康硬朗,在一个暖和的暮春之夜睡下后就没再醒来。她死得干干净净,没有一点麻烦。现在好了,末日就算真的来临,她也不必和这世上慌慌张张的人们一起受罪了。”班森说,“爵士,要记得只有过去的日子才是好日子,既然已经活到了今天那就说明以前的一切都不难熬,困难永远都在未来啊。”
“你的口舌和你的剑术一样高明,班森。”克雷纳爵士话音刚落,远处隐隐传来纷乱的马蹄声。他透过闷热的头盔护眼往前望去,见到几个黑衣骑士迎面而来。
漆黑的甲胄、漆黑的马,连腰间的长剑和背后的长弓也是黑色,不用自报来历,克雷纳和班森认得出那是古都神殿骑士的装扮。
“才说到他们就来了,爵士,看来今晚我们得在附近扎营。”
克雷纳举目再望,黑衣骑士远不止骑马先行的几个,这支队伍浩浩荡荡,犹如乌云般出现在大路的尽头。
“你看有多少人?”克雷纳爵士问。
“至少四五百,要看队伍有多长了。”
“那我就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还要国王派军队支援,难道几百个人还对付不了一个聆王?”
“听说荷忒斯主祭司要求的没那么多,是代理国王陛下亲口多加到两千。”
爵士终于忍不住摘下头盔,面露苦涩地望着身旁的人。
班森耸了耸肩说:“至少现在我们在人数上更有气势。”
神殿骑士已来到两人面前。
出于礼节,双方互相心不由衷地行了礼。
克雷纳见对方头戴黑色头盔,两侧有金属黑羽装饰,看不清各人的长相,只能看出都是些身手矫健的年轻人。
“爵士大人。”这名骑士以礼貌又冷漠的语调对克雷纳说,“古都神殿幽羽骑士团在此等候多时,埃特尔队长请您去营地休息。”
幽羽骑士团?埃特尔队长?
克雷纳爵士和班森都没听说过这样的称号,一直以来人们都是以神殿骑士来称呼这些能动用武力的神职骑士,谁是领袖更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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