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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鸣之书(dnax)


比琉卡的箭射向那人脚边,使他在奔跑中绊了一下差点摔倒。
派特以长剑抵着地面保持平衡,布满血丝的双眼怒不可遏地瞪着九骨。
“我记得你剑上的毒药。”九骨说,“来自一个叫提恩塞的佣兵。”
“他是我的朋友。他死了,你杀了他。”
“你想替他报仇?”
谁都看得出派特已是个毫无战斗力的伤患,像头困兽般试图做最后一次搏斗。
“派特,你会死的。”多姆站在远处战战兢兢地劝说,“你流了很多血,还在发烧,我们回旅店去吧。”
“滚开,怕死鬼,我说过要亲手杀了他。”
“你说过,我相信你可以做到。”多姆朝他嘶喊,“可我还没有活够呢。”
“那你就滚啊。”派特喘了口气,继续往前走。九骨拔出血泪之一,如果对方勇敢地以一对一为同伴复仇,他也愿意认真对待这场决斗,哪怕当初提恩塞只是想以卑劣的方法抓到聆王领赏金。
派特再踏出一步时,又是一箭飞射向他脚边。
比琉卡将下一支箭的翎羽拉到耳边,箭头瞄准派特的心脏,手指绷紧没有立刻松开。
“提恩塞是我杀的。”他说。
派特转头望着他,阴沉地说:“不可能,他怎么会死在你这样的小鬼手里。”
“是我杀了他,你要是见过他的尸体,可以看到他身上中了三箭,有一箭射穿心脏。”比琉卡说,“他该死,他想杀我们,最后死在我的箭下,这就是真相。”
他以弓手的姿态向派特迎战,接受对方的复仇之剑。派特想往前跨步,比琉卡的箭毫不犹豫地离弦而出,再次落在他前方的地面上。
冰冷的暴雨没有浇灭派特的怒火,但一支又一支的羽箭打消了他拼死复仇的决心。面对手握长刀的九骨,他还心存一丝以毒剑划破对方皮肤的侥幸,而比琉卡远远射来的箭随时能洞穿心脏和头颅,无法抵挡、毫无胜算。
派特愤恨之余,把目光投向站在一边旁观的梭伦和布兰修法。
“你们骗了我。”
布兰修法刚想开口,梭伦伸手将他拦住。
国王亲自回答佣兵的质问:“在你看来或许如此,但我们从未阻碍你为同伴复仇,只是看来你找错了复仇对象。好在布兰救了你一命,我向来对敢于只身与仇敌对决的人持有敬意,因此如果你愿意暂时放下仇恨,你和多姆都能活命,将来或许还有见证你再次堂堂正正报仇雪恨的机会。”
为了断绝后患,比琉卡应该立刻射杀这个穷追不舍的复仇者。可对梭伦的这番话,他和九骨都没有反对。派特若有退意,他们不会执意赶尽杀绝。
“你们要偿命。”派特说,“你们都要为死去的人偿命。”
“但不是今天,也不是这里。”国王说,“何不多等几个月,末日降临谁也逃不出死神的掌心。不过我有一个忠告可以给你,假如末日并未来临,到时候务必要脱离腥红兄弟会,否则难保有如临末日的灭顶之灾。”说完,他走上连接码头和船舷的木板,率先登上了伤心蔷薇号。
布兰修法牵着马跟紧国王,最后九骨和比琉卡也上了船。期间,派特终究没有再次冲刺过来,只是瞪着眼睛看他们离开。
起锚时,比琉卡看到那个名叫多姆的人犹豫不决地上前扶着派特,后者并未如他意料中的迁怒于人,反而顺从地接受了好意。
“你为什么没射他的心脏?”梭伦忽然跑来比琉卡身旁,和他一起往下看雨幕中渐渐模糊的人影。
“他没再往前走。”
“你是说只要他不主动杀你,你也不会动手杀他?”
“我不想在有选择的时候杀人。”
“这是谁教你的?”
比琉卡不回答,只摇了摇头。
“我的父亲是个出色的剑士,在战场上总是不顾部下提醒冲刺在最前方。”
“你父亲不是船长吗?为什么又会在陆地上打仗?”
“唔,战场不同,有时在海上,有时也在陆地,那时候的战争可多了。”梭伦看到布兰修法在不远处忍俊不禁的模样,眨了眨眼睛,挥手示意他走开,“父亲教导我,当别人握着剑面对你时,必须立刻找到机会主动进攻,否则就会错失胜利。”
“要是你像骗那家伙一样骗我们上船,我会先动手杀了你。”比琉卡认真地说。
梭伦看着他,“聆王”摘下兜帽,任由海风和暴雨冲刷他年轻的面容,那双坚定的灰蓝色眼睛仿佛在向国王宣誓自己杀人的决心。
他真年轻,还那么单纯。真正的杀手不会随意流露杀意,只会让人渐渐失去戒心露出破绽。可是他装成冷酷大人的样子也很可爱,聆王在梭伦心中原本只是个虚构的符号,一件神殿用来蛊惑人心的道具,现在不但有了具体形象,并且还向他展露出惹人喜爱的一面。
或许应该再多了解他一些。国王心想,而不是像古都神殿一样将他视为武器和工具,让他代替自己和“女神”交战。
“船长说现在风势减弱,准备出发了。”布兰修法转了一圈回来说道。
“好消息。”梭伦问比琉卡,“你要和我一起去船头看看破浪吗?”
“不要,我会吐的。”比琉卡看见去船舱安顿马匹的九骨回来了,立刻就要过去。
他说:“我现在就要吐了。”
梭伦看着他跑向九骨,看到更像是兄长的保镖亲热地替他拢起被风雨打乱的头发。
“我是不是看错他了?”国王问侍卫。
“指哪一方面?大人。”
“比方说,他看似纯真无暇,内心善良又不优柔,其实是个经验丰富、演技高超的骗子。”
“我认为没人能骗过您的双眼。”
“我要听真话。”
“真话就是,古都神殿完全可以找个更听话的孩子,现在离末日预言只剩三个多月,一百来天。为了向人们展示神迹,筹备聆听祭礼,时间已经所剩无几,难道您认为这是古都神殿有意为之的计划吗?”
“出门时我是这么认为的,提达的看法和你相似。不过他没有提醒我聆王是个如此甜美又勇敢的孩子,如果这个孩子没有欺骗我们和世人,那么利用他对抗神殿就成了罪孽。”梭伦说,“父王说自己双手沾满鲜血,王座下必定尸骨累累,其中不只是敌人,也有无辜的民众,尽可能以少量牺牲换取胜利就算得上英明的王者。我生在他胜利的荣光之下,还没有血染双手的机会。布兰,这是我见过最不平凡的孩子,而他却在强迫自己变成一个普通人。他的不凡是我身为国王最大的耻辱。”

这是赫路弥斯第一眼看到石湾城时的感受。
城市被高大的巨石墙环绕着,表面斑斑驳驳、凹凸不平,显出这酷热之地的古老、峻峭与威严。越靠近城市,树木森林越稀少,渐渐的,头顶已没有树荫可以遮阳。
赫路弥斯和夏路尔脱掉甲胄,只穿一件透气的亚麻衬衣,珀利温更是脱得仅剩短袖,即便如此还是不停流汗,背上和胸前已经完全湿透了。
赫路弥斯时常停下用凉水擦拭夏路尔无法流汗的皮肤降温,生怕他因为炎热而晕倒。
“我们就快到啦。”罗米坐在马车上近乎欢呼似的高喊。比起幽静的树林,如此空旷的荒漠上似乎连声音都被热浪卷走,令人不由自主地放声大喊。
罗米确实应该欢呼,他在这次惊心动魄的旅途中平安归来,而相伴出发的主人和同伴一个被杀,另一个下落不明。
一行人顺利通过巨大的东城门,城头上矗立着两尊栩栩如生的兀鹰雕像,猛禽收拢翅膀向下俯视,仿佛正在观察猎物,随时将要俯冲猛扑。赫路弥斯还没走过城门的阴影,已经看到城中高高在上的神殿和女神像。
这里也有神殿。
赫路弥斯厌恶地想,究竟去哪里才能避开这些碍眼的东西。
等稍微走近些,他发现神殿穹顶上的神像已然残缺,身穿丝衣长袍的女神从头顶到腰间犹如被剑劈开一样,只留下半边躯壳,显得怪异莫名。
珀利温发现他一直抬头眺望神殿,就说:“那里已经荒废了,现在是乞丐和小偷的地盘,路过时可要小心。”
“为什么会荒废?难道这里的人不信神吗?”赫路弥斯闻言多少有些窃喜。
“让罗米来讲,他从小在戴曼老爷家里长大,知道的事比我多多了。”珀利温叫住赶车的伙计,“罗米,快说说那座神殿的故事。”
罗米显然也对这个故事津津乐道,立刻跳下马车和他们一起步行。
“那得从神殿建成的那天开始讲起。原本石湾城有一座旧神殿,就建在新神殿旁边。在我祖父的那个年代,石湾城还是个采石小镇,镇民靠从附近地下矿脉中开采矿石维持生计,但那些只是铜和铁。后来有一天,有个采矿工在地下挖矿时被坍塌的石块活埋了,他的哥哥为了找回他的尸体,不顾危险爬下深坑,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坑洞里找了几天几夜。”
“就在他几乎快被饿死的时候,眼前出现了一条发亮的光带,矿工的哥哥沿着光带爬行,来到一个耀眼夺目的山洞,那里竟然是数不清的宝石矿。”
“这个不幸中遇到天赐幸运的人把宝山的消息带回小镇,从此后,矿山小镇就成了如今这样繁荣的城市。”罗米说,“为了感谢火之女神希娜创造罗南这片土地,以及赠予人们丰富的矿藏,罗南人决定在原来的旧神殿旁边新建一座更高更宏伟的神殿供奉希娜女神。”
“这本来是件好事,可不知是谁提了一个建议,认为既然烈火之女带来数不尽的财富,那么也应该以金银与珠宝来装点神像。最终精雕细琢的女神像以黄金白银做成的宝冠当装饰,以琥珀、碧玺、翡翠和红宝石点缀,无论白天黑夜都一样光华灿烂。”
赫路弥斯动了动嘴角,罗米却毫无察觉,继续说道:“你们应该知道后来发生什么事了吧。罗南难得一见的雷暴雨之夜,站在神殿穹顶上的希娜女神被一道耀眼的闪电击中,半个身体化成碎石和粉末撒落下来,那顶金银宝冠和身上的宝石全都不见踪影,天火还烧毁了好几个房间。神殿祭司吓坏了,以为这是女神将怒火降罪于世人,没过多久就跑了。信徒们则相信这是不祥之地,很快也离开石湾城去了别处。”
“只有神殿,没有祭司。”珀利温说,“这里是无神之地啊,不过就算失去女神的庇佑,这么多年来石湾城地下的宝矿依然取之不尽,或许连那半边神像也不该留着,是不是?”
他在问我。
赫路弥斯喘口气,呼出胸中的热意为自己找了一小会儿思考的时间。虽然他对珀利温已放下大部分的戒心,可话题一旦扯到女神、神殿、祭司和信仰,就立刻又变得警觉起来——你得小心回答,说不定这是个试探。
好在珀利温并不是非要他回答,转眼又和罗米聊起新话题。
“到了戴曼老爷家里,你可要实话实说啊。”珀利温对伙计说,“我在林子里和强盗们搏斗已经尽力了。”
“尽管放心,您奋勇保护戴曼老爷的英姿,我看得一清二楚。”
那的确可说是英姿。赫路弥斯心想,虽然珀利温是个其貌不扬的家伙,个子也不算高大,与歌谣中勇士英雄的形象相去甚远,但是剑在他手里绝不是装饰和玩具。况且他还有一颗诚实恳切的良心,竟然真的一路将戴曼遗留的货物和伙计一起送回石湾城。
夏路尔也信任他。
这是最难得的,从纳鲁斯出发逃亡的这段时间,他们被追赶、欺骗、拐卖,唯一能信任的只有彼此。赫路弥斯没想到夏路尔除了他之外还会相信别人,这多少令他有些酸涩的醋意,可也因此放宽了心。
石湾城的街道曲折复杂,地面和墙全是巨石建造,来往的人以罗南人为主,也有各地做生意的外乡人。夏路尔置身于行人摩肩接踵的街头立刻敏感而紧张,赫路弥斯就拉着他的手一起走。
穿过市集,罗米领着他们来到一座大宅前。宅邸也是石头建造,院外有一道爬满藤蔓的拱门,一个挽着衣裙赤着脚的女仆在院中的井里打水。
“多娜,我回来啦!”罗米向那女仆大喊,换来对方十分意外的抬头一瞥。
“你回来得真快啊。”
“发生了不幸的意外,戴曼老爷被强盗杀害了,我要和这位保镖珀利温大人一起去见夫人。”
噩耗立刻传进整个府邸,一时间到处是惊慌失措的叫喊声。珀利温把马留在院中的马厩里,赫路弥斯则认为自己与这件事无关,不必跟去,打算和夏路尔先到附近集市逛一逛。
“你们不要走远哦。”珀利温说,“我等一会儿去酒馆找你们,就是刚才经过肉市旁边那个挂着金色勺子招牌的地方。”
戴曼的老婆会不会把闹鬼的屋子给他,赫路弥斯并不关心,这里没有神殿,对他和夏路尔来说已经是个好消息。
中午过后,阳光犹如火焰般将整个城市烧灼蒸腾,即使在搭起棚顶的阴影下也感觉不到丝毫阴凉。罗南人都爱穿透气轻薄的短袖夏衣,赫路弥斯也在裁缝铺替自己和夏路尔买了新衣服和露趾凉鞋换上。当地人被烈日晒得黝黑,夏路尔常年不见天日的四肢在人群中显得格外白皙。他似乎很不习惯这样轻柔裸露的服饰,总是不由自主想躲藏在赫路弥斯身后。
“别害怕,夏路尔。这里没人认识我们,也没有神殿和祭司,只有商人、旅客,大家都一样。”赫路弥斯说,“不习惯的话,我们去人少些的地方。”
夏路尔紧抓着他的手,要不是天气过于炎热,他几乎就想依偎着赫路弥斯走路。
罗南不愧是宝石之都,被异地商人视若珍品的金银宝石,在石湾城集市上随处可见,像鱼市中的牡蛎一样任意摆放在小摊上。
赫路弥斯看到手掌大小的翡翠、鸡蛋一样圆润的红宝石,还有各种叫不出名字的奇珍异宝堆成小山,在阳光下闪着璀璨夺目的光辉。
他拉着夏路尔挨个驻足于宝石商人的摊子观看,直到一颗碧蓝的宝石跃入眼中。
那颗拇指大的蓝宝石形状粗糙,表面蒙着一层薄薄的粉尘。赫路弥斯把它拿起来对着阳光观看,宝石把刺眼的光芒化成柔和的浅蓝。夏路尔的眼睛是这样的颜色吗?温柔而辽阔的蓝,如果他的眼睛完好无缺该多美。赫路弥斯心痛地意识到,夏路尔失去的一切都无法弥补,即使自己给他更多爱和呵护,也只是废墟之上一株脆弱的花朵,随时会被风雨摧折。
“你喜欢这颗宝石?”摊主大概把他当成远道而来的商人,“只要一个金王,可以替你做成项链或戒指。”
“我没有金币,用别的宝石和你换。”
“宝石在这里不稀罕。”
赫路弥斯拿出他从臂环上撬下的几颗宝石让对方挑,银环早已在路上让工匠帮忙融成了银块,剩下的宝石也在仔细检查后抹去神殿的印记。
这些打磨精细、光滑漂亮的珠宝价值远高于赫路弥斯选中的蓝宝石,摊主选了一颗,答应替他把蓝宝石改成吊坠,双方约定傍晚过后再来这里交换。
这不是最贵的宝石,肯定也不是最美的一颗,但赫路弥斯就是觉得它像夏路尔的眼睛。

第110章 生命的印记
虽然没有看到船头晴天船尾暴雨的奇景,但“伤心蔷薇号”离港不久,天空就完全放晴了。
海上一片风平浪静,波光粼粼的海面仿佛有无数蓝宝石在闪耀。经历了好几天森林大火和狂风暴雨后,原本应该伴随着晕眩和呕吐的大海在比琉卡眼中竟变得如此鲜亮可爱,连刺眼的阳光也格外明媚动人。
船上的日子漫长枯燥,梭伦就像个好奇的兄长,总是如影随形、不失时机地找比琉卡谈天说地。他们互相讲自己从长辈那里听来的故事和传说,聊一些各自去过的异地风光。
除了狼息谷有狼一族的村落、镣铐湖的神秘小岛以及角尔密林深处的鸟族遗迹外,比琉卡几乎与他无话不谈。保守那些秘密是对远古遗族的敬意,至于自己的事,比琉卡则认为没什么隐瞒的必要,反正无论说不说,他都已是整个大陆的猎人们追逐的目标。
“恩塔的雪山顶上有一片树林,不管外面风雪多严酷,树林里都温暖如春,遍地鲜绿芬芳的花草哦。”
“我喜欢树林。”比琉卡说,“树林里有很多动物。”
“你射箭很在行?”
“嗯。”
“谁教你的?”
“九骨。”
“这是他的真名吗?”梭伦说,“好奇怪的名字。”
“名字不过是个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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