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影也怕詹叔叔会随时把手里的勺子掷去马世鸣脸上,但出乎她意料的是,他把勺子放下了,而且连一句话也没驳。
马世鸣也感到这一份投鼠忌器的态度,就无复顾忌地迈入门来,大声笑道:“话说这雏儿也里里外外跟了您快一个月了,不会还是个雏儿吧,啊?那您可真该脸红,闻闻,就跟这草纸一样红!”
他做了一个手势,太监就把那一整只灰槽翻扣过来,连同其中带血的草纸一起,倒入詹盛言的饭碗里。
这一幕令书影回想起,她跟着白凤时,自己的饭食曾被人盛在簸箕里端给她。她的泪水立时夺眶,但人并没发出一丁点儿声音:叔叔他一定耻于听到她当着他的敌人们哭泣。于是书影背过身去面对墙壁,她无力阻止接下来的一切,但她不会再眼睁睁地看着他受辱。
她先听见各种不堪入耳的谩骂,又听见耳光的响声,从头到尾,詹叔叔只说了一句话:“你轻点儿,我的脑袋可价值连城,你要失手打掉了,你主子饶不了你。”
他说得非常平静。
一直折腾到天色落幕,马世鸣才歇手。他来到书影这边,直冲她喷出一股潮热的酸气,“小丫头,你只要一来身子,我就打他。什么时候你那儿不流血了,他就用不着再流血了。”
他们终于走了。
临走前,书影觉得那个常赫使劲瞧了自己一眼,但她并未如何在意。她点上灯,把詹盛言脸上被巴掌抽破的血痕拿冷水清洗干净,随后她又记起了他的左手来。她捧起他的手,小心翼翼抚过那被烫掉了表皮的一片红肉,“叔叔,您是为了给我灌汤婆子,才把自己给烫到了?”
“皮糙肉厚,无所谓。”他一笑带过,“只是难为你,今晚没饭吃了。”
灯影印在他伤痕累累的脸上,显出一道道深蚀的纹路来,但他的笑容仍旧令她依恋而心动。造物一定是拿制造他的材料,造出了英雄、殉道者,还有父亲。
书影眼看自个儿的泪水扑扑簌簌掉落在他手背上,“叔叔,您就……就让尉迟度那阉竖赢了吧。您把藏宝的地方说出来,好歹换一个安生日子过,不要再忍受这些了……”
在他已失去了目光的眼里头,也有着防备一闪而过。但他旋即就记起了她是谁,表情变得又轻柔、又和煦。
“傻孩子,我不是在忍受,我是在享受。”
书影愣住了,“享受?享受什么?侮辱吗,折磨吗?”
他点点头。
“为什么?怎么会?”
“你问问你自己,为什么来这里?”
“我……”书影语塞。
“来这里受苦受难,你也是快乐的,是不是?若不然,你就不会进来了。”
他所说的全不通,但书影却听懂了。她的心跳快得不得了,他看穿了她吗?但紧接着又听他说道:“当初你宁肯跳楼、宁肯当丫头,也不肯令祝兄的在天之灵蒙羞。你这孩子,只希望父亲为你而骄傲,为了这,你什么都肯做,哪怕陪一个死囚蹲大牢。”
他既这样说了,她还能说什么呢?何况他说的也确是实情。书影便也颔首道:“我了解爹爹,比起瞧着我在槐花胡同里被嫖客们呼来喝去,爹爹定然愿意我在这大牢里,服侍国家的干臣忠良。不过,我是为爹爹,叔叔您又是为了谁才遭这份罪呢?您……还想着珍珍姐姐吗?”
灯光跳动了几下,詹盛言丝毫不动声色。书影在旁瞧起来,但觉他的不动声色既使人敬佩,又叫她怜惜。
“她刚走那时候,我无时无刻不想她,只想替她死。现在,不想了——想明白了,你珍珍姐姐是仙子,我太脏,不配替她死,连想她也不配。”他停了好一会儿,书影差一点儿就放弃,等他开口时,他突然间又说道,“人和人,往往是一笔糊涂账,可我偏爱算得清楚明白。别人欠我的,我要讨还,我欠了别人的,也必须一一清偿。你说我遭罪,是,但是不遭罪,又怎么赎罪呢?”
“您对谁犯了罪?”
詹盛言眨一眨空荡荡的眼睛,“那些因为我,而受尽大苦难的人。不过,这些本该来惩罚我的人,已经一个都不在了,我只能自己惩罚自己。今日施加在我身上的痛苦每多上一分,我的心就轻松一分。你还小,将来会懂的。”
书影还在细品他话中的意味,“不!”她猛听他断喝一声,紧接着他又连说了好几个“不”,他把头转向她——方向偏了,一字一句地说:“影儿,你永远也不会懂,永远也不会体味到个中滋味的一丝一毫。”
过后,他好似怕自己那样子吓到她,又慢慢给了她一个笑容,“我说的,那就是‘瞎’说嘛。”
书影不大明白詹叔叔的这一份惶急,但他的惶急却使她极度动容。以至于漫漫多年之后,这一幕依旧常常来探望她。她从回忆里旁观着那一所幽灯隐隐的牢房,那个罪孽缠身的老男人,还有他身畔那个对他满腔深情的少女——他曾是那么怕自己的罪与罚有朝一日也会传染给她,可惜呀,他不愿她懂的,她后来还是全都懂了,懂得切肤刻骨。
幸或不幸,最终,她还是完完全全地懂得了他。
但彼时的书影,只知望着詹盛言一脸一身的伤痕,又一次落下了眼泪。
第十章 《万艳书 贰 上册》(10)
九 饱清欢
在这一所把幽囚和他的女孩一同隔绝于世的院落中,除了偶尔的折辱,日子倒也算平静而过,但在那之外的世界已掀起了一场惊天风浪。
唐三爷唐席原是第一个因百花宴刺案而被捕的,但很快,他之前的苦心布置都得到了回报,所有的线索在调查中一条条地改变了方向,统统指向柳老爷子柳承宗。柳承宗近年来在逐步撤出非法地带,把一些灰色生意,以及上不了台面的交易均让与其他帮会,自己则退居为出谋划策、调停居间、坐收利益的角色,因此对许多下层头领与细枝末节都失去了严密控制,才令唐席有机可乘。但柳承宗在京深耕多年,也不是等闲之辈,稍一感到苗头,亦开始反戈相击。两股势力的缠斗下,许多无辜者被牵扯进来,尤其还有那等浑水摸鱼之人,以伪证攀咬自己的仇家与九千岁遇刺有关,案情越滚越大,近千人被抓,上百人不经审讯而被杀。京城中人心惶惶,大家却不敢露出半分戚容,哪怕家人被处死,也要装出欢天喜地的样子来,甚至要大摆酒宴,以庆祝针对九千岁的阴谋败露、罪恶滔天的反贼伏法。
终于,唐席成功地把自己洗得和水一样干净,而柳承宗也在一番上下运作后,暂时安抚了尉迟度的愤慨。但为了平息物议——毕竟那么多人遭到了牵涉——必须拿一条大鱼去受审,最后被选中的就是柳承宗的独子,柳梦斋。
于是,那个曾在槐花胡同里人人追捧的财神一夜间就变成了瘟神,休说是不相干的莺莺燕燕,就连其相好蒋文淑也急于撇清关系;尽管她一点儿也不信柳梦斋参与策划了刺杀九千岁的逆行,但既然他的人已遭逢刑狱,那么对他的任何一丝丝留恋都有可能是替自己找死。
文淑为情人惋惜了一夜,第二天就着手寻觅合适的替代品。
假若有谁真正为柳梦斋牵肠挂肚,那就是万漪。她认定他的被捕多少与自己有些关联,谁叫她听信了那个马提调?没准九千岁就是因谢赏一事才记恨上了柳梦斋呢?
百花宴之后她已悬牌应召,生意颇不赖,手里也有一些零花,她又瞒着猫儿姑筹措了一笔钱,先拿银子贿赂了跟妈,就借采办胭脂水粉之际,悄悄地去往刑部大牢。
万漪本以为,既是令人闻风丧胆的“天牢”,必不可轻易来去,没承想守门的一听说她是来探柳大爷的监,竟相当爽快地接过她递上的那一块碎银,就遣人领她入内。
一路走来,也并不见如何阴森,却只见花木郁郁。万漪由淡然的花香上踏过,来在了一间房舍前。里头先有狗吠传出,狱卒敲敲门,叫了声:“大爷,有位姑娘来探你。”
万漪谢过他,迷迷瞪瞪地走进去。屋子并不大,只一间两卷,但陈设清雅舒适。未容她看个仔细,一条大狗已朝着她扑来,万漪惊叫了一声。
“金元宝!”伴着他有力的嗓音,柳梦斋现身了,他身着松石蓝银线纱袍,趿拉着一双陈桥鞋,神采光华而又慵懒。当他看到她,绞紧的眉头便在高高的眉骨上倏然展开,如海鸟的双翅。
不过紧跟着,金元宝又令他蹙起眉。
“不许叫,坐!”
那条大狼狗不情不愿地蹲坐在后腿上,却仍旧不停地嗅闻着万漪,呼哧呼哧的,仿似要把她的心嗅出来才算。
自狗场的遭遇后,万漪看见狗就怕,这时已吓得浑身僵直,小指头都不敢动。还好那大狗忽一跃,又朝里扑去。从里间转出一个男子来,“有人陪你,我就先走了。”
他一身的衣装花色素净,但依然瞧得出是富家公子。狗儿不断地朝他摇尾巴哈气,柳梦斋也同他举止亲昵,直接在他肩头拍一拍道:“行,走吧,下次再多给我拿点儿,别这么抠抠搜搜的。”
那人比柳梦斋矮了半头,但举手投足都显出少年老成、沉稳端重。“你呀,深牢大狱都锁不住你这只花钱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