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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恶不赦(宓晞)


后台帮她化妆打扮的女孩偶尔会说:“姐姐,你近来胖了,腰带都不容易系上了。”
她说:“用点紧,系紧点。”她那时还没有意识到自己是一个母亲,只是担心会被发现所以希望肚子里的孩子能够自己离开。
但是一切并不如她所愿。文英因为从小联练习跳舞,所以身体很好,无论怎样跳怎样动,孩子仍在一天天的长大,到了五个月的时候,她已经能清晰的感受到胎动了。
那么真实顽强的一个生命,就在她的身体里,用一根细细的脐带努力地汲取营养。
这件事文英原先一直想一个人面对的,因为她不想厉明受到影响,也隐隐觉得事情不会发展到如今。
可是现在她变了,她意识到了自己是一个母亲,她想把孩子生下来,她想看看一直与她共生的这个生命的模样。
即便是这样,她还是拖到七个月的时候才跟他面对面说这件事的,因为肚子大了,勒裤腰带也没法掩饰了,所以她请了好几天病假,说上不了台。
厉明其实早已发现,他每日在舞台上搂她的腰,怎么可能不知?只是他畏惧这个胎儿带来的后果,所以总是欺骗自己一切都是假的,直到她亲口对他说,他才知道一切都躲不过了。
“要不,我们结婚吧。”她说,“结了婚就名正言顺了。”
厉明很犹豫,非常非常地沉默,很明显的不愿意。他接连抽了好几根烟,把表彰大会上奖励给他的烟全都抽完了,烟蒂扔得满地都是。
烟抽完了,又开始喝茶,一茶缸接一茶缸,没完没了。
她就静静抚摸着自己的肚子,怯生生地看着孩子的父亲,满怀希冀地等待着一个遥不可及的答案。
他终于说话了:“好吧,我明天去跟组织申请。”
那一晚,她觉得他帅极了。
第二天,她是被敲门声叫醒的。五点,天还黑着,几个带着红袖章的年轻人沉着脸对她说:“厉明已经认罪,现在组织要批斗你。”
她被人用绳子子捆住手,脖子上挂着“不守妇道”几个字。她被押到表演的舞台上,脚边是已经站不起身来的他的未婚夫。
他那么帅的一个人,竟然被折磨得浑身没有一块好皮。他的脸浮肿着,手脚都被折断,骨头刺破肌肤,骇人地露着尖端。
他已经死了。
厉明已经死了。
往日对他们夸赞有加的年轻人们,如今变成了一个个鬼,他们其实早就妒火烧心了,不过是看他们混得好,所以才虚情假意地跟着称赞,其实早就想让他们不得好死了!
“奸夫淫 | 妇!死在一块!”
“简直侮辱了《白毛女》!我们不能绕了他们!”
“文英,你知不知错!”
文英什么都听不见,她的世界竟然一瞬间失去了颜色,所看见的一切都是黑白色的。厉明身下的一滩血,是她唯一能看见颜色的东西。
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活着回到宿舍的,也不知道在棍棒的击打下,独自里的孩子是怎么活下来的。
她的孩子似乎死不掉,似乎无论如何都要出生,似乎对这世界充满了期待。
不过虽然胎儿没死,但是因为受到惊吓又伤心过度,所以一个星期后她就生产了,在自己的宿舍里,生下了一个只有三斤重的女婴。
也就是后来的厉文桂。
如果婴儿有记忆,她一定会伤心自己的襁褓岁月。
文英总是木木地坐在他的身边,很重摇篮曲,痴痴地看着窗外。
“他死了,你为什么活着?”
“你为什么没死?你为什么没死!”
“你活着干什么?”
这是文英经常对自己女儿说的话。她像一个怨妇似的,在不止不休的抱怨声里,从一个花一样的女子变成了一个絮絮叨叨人见人笑的老妈妈。
其实那个时候她还不到三十岁。
1974年的冬天,厉文桂能够走路了,嘴里还回用小奶音说“妈妈好”,“奶奶们好”。
文英却无感,仍是恨她。在次年春天,第一声春雷炸响的那天早上,她喂厉文桂吃了点糠菜粥,然后把刚会走路的她赶出了家门。
当天晚上,文英上吊了,她是背对着趴在窗台喊她妈妈的女儿,面向墙壁吊死的,她至死也不肯看一眼这个害她走进绝境的骨肉。
组织里的积极分子大公无私地收养了这个孤儿,为的是借厉文桂来大做文章。
“这就是我们难能可贵的精神!”
“奸夫淫 | 妇的杂种骨肉我们也会好好对待她!”
“希望小文桂能够知恩图报,以后为人民服务!”
在台下的欢呼声里,厉文桂却被酿在一边。她看着疯狂的人群,只觉得可怕异常。
也许冥冥之中她是知道的吧,她的亲生父亲就是被他们打死在如今她站着的这个台子上。
积极分子们台面上对她又搂又抱,给她穿大花袄子,扎羊角小辫,私下里则以毒打她为乐,他们吃大白米饭,给她吃糠,吃糠也就算了,有时候觉得无聊还会在里面拌些鸡屎,逼她哭着吃下去。不吃?一顿毒打叫她三天不能坐下来。
1976年,大地重见光明,上面赔了厉文桂一小笔钱。没捂热就被人抢走了。
1978年,改革开放,百花齐放。
大家都改头换面,只有厉文桂还是原来的样子,吃别人剩下的,穿别人不要的。瘦瘦小小的一个小女孩,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她算是一边流浪一边长大的,一直到做了母亲,才算在这世间有了亲人。

第37章 郁郁匆匆
上海日益发展起来了, 在时代的潮流里,就连厉文桂也渐渐过上了好日子。因为生得漂亮,她在一家名叫《同天百货》的商场里做前台, 每月拿个大几十的工资,撑不死也饿不着。
何况她是个孤儿,一人吃饱, 全家不饿, 住着公司的宿舍, 吃着泡面, 对着商场里传单上的港台明星学着化妆,把自己画得浓眉大眼,血盆大口。
她是那个时代的潮人, 理所应当地拥有桃花盛运。
在她二十岁那年, 一个梳着摩丝头的男人,穿着最新的Polo衫,带着最潮的墨镜,走到柜台前, 胳膊肘撑着桌面,用一款雕着龙浮雕的银色打火机点了一支万宝路的香烟, 用生硬的夹杂着粤语的港普问道:“靓女, 卖首饰的在哪一层?”
“三层。”
“你喜欢什么首饰?”
“哎?”
“算了, 等会儿你自己挑。”
男人叫齐大富, 二十四岁, 英属香港人。名字虽土, 但人很帅, 而且人如其名, 很有钱。
按现在的话说, 他是富三代,他祖籍广东梅州,爷爷在□□年代举家逃离大陆,去香港谋生。到了他这一代,已经颇有家底。
1984年年末,中英签署《联合声明》,一时间香港人心惶惶,草木皆兵。齐大富却暗自高兴,看准了内地这块市场,成了第一批赶来内地淘金的港商。
同天百货就在他入住的宾馆的对面,他时常来这里逛逛,消遣并寻找商机。
商机不知有无寻找到,但他寻找到了厉文桂。这个女孩很漂亮,没有香港靓女的张扬,多了份内地女性的羞涩和内敛。
彼时他也已经24岁,除了上学时的几段无果的幼稚校园恋,他再无其他恋爱经验。起先面对厉文桂,他还很局促,每日对着镜子左照右照,拖朋友从日本带来最时尚的衣服,打扮的像挂历明星一样才敢来到她的面前。
而厉文桂,对于他突如其来的恋爱进攻也很恐慌,历经儿时被人虚情假意地对待,她很难对他人的示好做出恰当的反应。
但是她饿,她想吃好吃的,想进出外国人开的高档餐厅吃牛排喝咖啡,像电视上的明星一样坐在咖啡厅外的阳伞下看一整个下午的车水马龙。
他能满足她的要求。
他能实现她所有的梦想。
不就是吃牛排喝咖啡嘛!
于是他们在一起了。
原本齐大富想买套房子在这里安个家,可是一来厉文桂说没住过五星宾馆,想住宾馆住个够,二来,香港那边,父母冻结了他的信用卡,逼他回家。
齐大富手上没有流动资金,做什么都局促多了,不过为了让厉文桂开心,他还是硬撑着什么都没说。
问在内地的朋友借钱,带她过潇洒迷醉的生活。
然后在1992年的平安夜,他带她在外滩吃了最后一次牛排。回到酒店已经深夜,她不做他想倒头就睡。
醒时,只发现床头柜上有五百块钱。
哦,他消失了。
齐大富回了香港,与一个新加坡的商人之女结了婚,门当户对。
她不知这些,疯狂地在上海城的角角落落寻找他。直到孕有五月,虚弱不堪才停下来。
她躺在贫民窟的铁丝床上,抱着他给她买的大哥大,等电话。两个月后,她因为出现早产现象要住院,不得已将它卖了。
从此她与他再无联系。
1993年夏,台风袭击上海。厉文桂生下一个女儿——她在这世间能够相依为命的唯一的人。
她没什么文化,翻了一个星期字典,最终给她起名“郁郁”,她希望她能茁壮成长,不求人生精彩,只求平安健康。
郁郁的出生让厉文桂的人生有了大转变,她一瞬间变得成熟起来,抱着女儿四处找工作,最多的一次一天内要辗转五个地方打工,忙得像陀螺。
这些工作里,最苦的是给人当钟点工,不是工作上的苦,而是心理上的苦。
同样年纪的孩子,东家的女儿可以穿得漂漂亮亮玩着洋娃娃吃着进口巧克力,而郁郁却只能搬了小凳子坐在自己身边帮着自己洗袜子。
她看着日渐长大的郁郁,抹一把眼泪,心中发誓要努力赚钱,给郁郁一个不输给别的孩子的童年。
1997年,香港回归。郁郁已经四岁了,不能再住小平房了。好在她已有了一点积蓄,咬咬牙买了一间属于她们母女的蜗居。
9月14号,她接了郁郁回家,郁郁开心地对她说小兔子老师说,下周要秋游,去东方明珠玩,每个人要交两块钱。
厉文桂二话不说就给了,还给她买了一个米老鼠包包,用来装秋游的零食,买了一条漂亮的连衣裙和一双亮闪闪的鞋子。
9月23号,她送郁郁上了幼儿园大巴车。
那天,是她最后一次跟她挥手。
最后一次。
郁郁在东方明珠失踪,集合上车的时候老师没有清点人数,所以到了家长来接的时候才发现郁郁不见了。
厉文桂看着空空的校园有些傻,追着急着下班的老师问,郁郁是不是去上厕所了,郁郁是不是跟其他家长走了。
老师不胜其烦,含含糊糊地说:“以为被你接走了,你们家长怎么不跟小孩说好?平时,不教育,关键时候掉链子。”
她又去报警,但因为郁郁失踪不到二十四小时,所以不予立案。
到了能够立案的时候,厉文桂已经几近崩溃。
警方最终在黄浦江岸边发现了属于郁郁的米老鼠书包,于是判断郁郁是一个人跑离队伍,失足落水身亡。不管厉文桂怎么哀求,警方都不再进行搜寻。
郁郁死了?
厉文桂坐在客厅里,一遍遍地回想与她挥手告别的那一幕。
她每日靠饮酒入睡,醉醺醺地,却又睡不踏实。无数次她梦见郁郁,穿着那件新买的连衣裙,锁在一辆大卡车上,惊恐地看着她。
“妈妈救我!我在吴家村……”
然后漆黑向她聚拢,将郁郁连同那辆大卡车一起吞噬。
郁郁没死!她没死!
“她在吴家村,她在吴家村!”她冲进警察局喊道。
“哪有这个地方,这位女士,你的心情我们很了解,但希望你不要妨碍公务。否则我们会以妨碍公务罪逮捕你。”
“请相信我!”
“快走快走!再不走我抓你!”
十二年前,网络还没那么发达,为了找到吴家村,厉文桂这个没有上过一天学的文盲,硬是看书学字学会了电脑网络。
吴家村很不好找,因为这个名字没有什么特别的,只不过是因为村里人大部分都姓吴,所有才随口起了这个名字。
离上海最近的吴家村在徐州沛县,厉文桂一开始没拿定主意到底去不去,她不确定女儿是不是在这个吴家村。如果空跑一场,只会让女儿的处境更艰难。
但是她某一日去菜场买菜,遇见一个姓吴的肉摊贩子,无意间聊到她就是吴家村的,去年过年的时候确实看见了一个漂漂亮亮穿着连衣裙的小姑娘。
得知这个消息,厉文桂几乎是连夜地就出发了。临走前,她带上了家里所有现金,所有值钱的东西,包括家门钥匙,她当时想,如果对方不肯放人,她就把钥匙给他,房子不要了,只要女儿。
她坐上了去往徐州的火车,在徐州站下车后有开往沛县的大巴。她问司机:“吴家村嫩到吗?”
司机撇了一眼她,说:“不能,取吴家村的车子三天后才会有,我这个在沛县县车站就停。”
“我赶时间,大哥您告诉我个法子吧!”她哀求,并给了一张五元的票子。
司机收下,指了指停在火车站对面的一辆红色卡车说:“那是运猪的,卸了猪也能坐人,你可以去问问。”
“多谢大哥!多谢大哥!”
“姑娘,我多一句嘴。你去吴家村做什么?”
“我去找人,我去找我女儿。”
“哦。”司机若有所思地喝了口茶,“姑娘,我劝你别去,去了也找不到,弄不好还会把自己搭进去。”
厉文桂心里一咯噔,但是想到梦里的郁郁,她才不可能回头。
“把自己搭进去我也要找她!大哥谢谢了!”
她坐上了那辆红色卡车。
真的是运猪用的,车厢上到处都是猪屎和涡水,臭不可闻。她很久没接触过这么脏的环境了。
跟她一起坐车的还有两个年轻女孩,年纪都比她小,打扮得却十足风情。两个人挨在一起看明星杂志,有说有笑。偶然间抬头看一眼她,眼神里充满了疑惑。
“你也是吴家村的人?我们怎么从没见过你?你是哪家媳妇?”
“我是上海来的,我来找人。”她如实说,然后从皮包里掏出郁郁的照片,举到她们面前,“这是我女儿,来这里的时候四岁,你们有没有见过她?”她满是期待地看着她们。
两个女孩相视一笑,摇了摇头,一个女孩说:“没见过,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女孩,要不少钱吧!”
“什么钱?”
“没什么没什么,”另一个女孩拍了一下同伴,对厉文桂甜甜一笑,“她胡说八道的,想钱想疯了,你别理她。”

狗三至今还记得, 第一眼见到这个女人的时候,他觉得挂历上的美人活了。
他那时还不是跛子,还年轻潇洒, 穿着从县城的小商场里买回来的廉价皮夹克,和老美流行的喇叭牛仔裤,在街上吹着口号闲逛。
卡车驶进村子的时候, 已经是第二天清晨了, 狗三穿得美美的准备去集市上耍妹子, 蓦地看见倚靠在车厢上的厉文桂, 立刻改变了行走的方向。
还耍什么妹子,这眼前的妹子比他耍过的所有妹子都美!
卡车停在村口,两个当地的妹子从车上下来, 看见狗三, 热情地叙旧。
“三哥,好久不见,你妈身体还健康不?”
“健康健康……你们从徐州回来啦?她也是跟你们一起的?”他眼睛看着厉文桂。
一个女孩看出他的心思,笑他:“三哥, 你可别打她的主意,人家是上海人。”
狗三不管, 看见厉文桂下车很困难, 忙着上前去帮她。但是厉文桂并没有接受他的好意。
人生地不熟, 她不敢随便相信人。
“姐姐从哪里来?”狗三死皮赖脸跟着她。
“我不是说了吗, 她从上海来。”同村女孩说。
“我没问你!”狗三呛她, 又追问心事重重的厉文桂, “姐姐来这里干什么?”
“我来找我女儿。”厉文桂把女儿的照片从口袋里掏出来, “这位先生, 你见过她吗?”
这吴家村, 都是粗鄙的乡下人,没人会这样文绉绉的说话,狗三一下子被吓到了,结结巴巴,脸红成猴屁股。
“我……我没见过,我……我帮你去问问。”
而后的几天,狗三真的在村子里找,挨家挨户地问,挨家挨户的进去搜。他其实并不是心疼那个不知所踪的小女孩,他只是想讨一个漂亮媳妇。
厉文桂是他看中的媳妇,漂亮,有文化,是城里人。
这种女人,价格是普通女人的三倍,他忙一辈子都不一定买得起。
为了实现这个他不仅帮她找女儿,还为她安排住处——自己家最好的一间瓦房,还每日给她做一日三餐,变着法子哄她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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