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母几乎崩溃,将无处发泄的怒火全部泼洒在孙清宁身上。那一晚,葛母用一根拖把杆,将孙清宁打得跪地求饶。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求饶,因为根本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
是因为七岁那年未曾同意与父母共同回家吗?
是因为幼小的自己无处可去不得不吃别家饭睡别家床吗?
还是因为受到刺激因此丧失了与人交流的能力所以惹人厌烦了吗?
他说不清楚,但他知道自己只有像一条狗一样跪在地上求饶,才有活下去的机会。
拖把杆断了,葛母也累了。
他拖着疼痛不堪的身躯,带着自己的书包离开。
走在空旷无人的大街上,他想死。
但他没有选择死,而是选择另一种放弃。
十六岁,正是热血的年纪,遵循着人体发育规则,他体内积压了一股火。
隐匿在高楼大厦装点的城市间,有着一条条如同泥鳅般的巷子,巷子里藏着的,是永不能见天日的肮脏交易。
“要什么服务?贵的两百,便宜的五十。”
俗不可耐的霓虹灯映着浓妆妖娆的女人,女人穿着细吊带,超短裙,翘着二郎腿吃着西瓜。瓜子噗噗噗吐了一地,间隙还加一口浓痰……不过这并不妨碍她是一个女人。
孙清宁摸了摸口袋,恰巧有五十,是他在学校帮人写作业赚来的。
用这张票子,他换来了一个美妙的夜晚。
释放过体内的热火后,他觉得死而无憾了。
早起,他擦觉昨夜的事,不知所措。女人坐在床边描眉画唇。
“起来了?是你自己走还是要我送你去上学?”女人从镜子里看着他问。
“我……我自己去!”他慌慌张张穿好衣服,拎起书包就走。
“我今天晚上没事,你可以来找我。”女人对着他的背影喊了一声。
女人名叫任雅,十八岁,是个地地道道的鸡。她愿意免费服侍孙清宁,无非是看中了他的外表。那些个满脑肥肠的中年男人,要不是他们有钱,哪个女人会愿意扑进他们怀里。
女人男人,都是好色的。
男人好色久了,无非是伤肾。
女人好色久了,就伤心了。
孙清宁寄住在任雅这里,每日放学回来,都能看见任雅在服侍不同的男人。原先他还会回避,时间长了,他也就无所谓了。任雅做任雅的生意,他就在屋子外面写自己的作业。等任雅送走客人,就拉他进屋,让他释放一下。
躺在床上,任雅靠在他的臂弯里,问他:“还有几年毕业?”
他回:“还有一年半。”
“毕业了还去读大学吗?”
“如果能读肯定是要读的。”
“读了大学,你会交女朋友吧。”任雅笑着问。
“这个我没想过,应该先读书,而且我也不想谈恋爱。”
他很累,上了一天学,写了一天试卷,他早已疲惫地睁不开眼。说着话说着话,他就沉沉睡去了。
任雅的心很痛,因为这个男人并没有给她承诺。
而且他还要考大学,上了大学的他,又怎会记得自己呢?不急着撇清关系,都算心善了。
日子仍旧一天一天的过,任雅用睡觉的钱养着孙清宁,而孙清宁,则越来越把心思放在考大学上,常常回来了,亲热一番就忙着去读书做题了。
终于到了高考。
高考三天,任雅停止接客,像一个母亲一般为他准备三餐,早晨买好早点,让他边看书边吃,上午考完第一场,她会准时出现在考场周围,送上提前准备好的午餐,等他吃完就离开,防止别人说闲话。晚上,他回家,又伏案读书,她给他买了牛奶,煲了鸡汤,还花大钱买了些虫草放在鸡汤里,不知道有没有用,但她只想给他最好的。
孙清宁不说,但是都看在眼里。
高考结束,他扔掉了当初从葛家背出来的那个书包,这意味着,他此生真的跟葛家没有任何联系了。
等成绩的这十来天,孙清宁就一直搂着任雅,醒了做,饿了吃,困了睡,没日没夜。任雅不问多余的话,就由着他,想干什么干什么。
半个月后,孙清宁对任雅说:“我考上大学了。”
任雅心里一咯噔,不知高兴还是失望,她怕他离开,怕失去了她,她又孤身一人。
“你准备去哪里?”
“去上海。”
“留在南京不好吗?”
“南京只有蓝平大学比较优秀,可我不想见到葛家的人。”
“她不一定读蓝平大学的,你不要多想了。”
“她肯定读蓝平,她爸有那个本事。”
一心要走的人,神仙也留不住。
任雅不再劝说,只安安静静地为他准备远去读书的行李。
临走前一天,孙清宁说:“只要有假期,我都会回来找你的。”
任雅摇摇头:“不必了,你好好读书,找一个好女孩陪你。”
孙清宁说:“我有你,为什么还要别人陪我?”
书读得很顺利,孙清宁天生就是读书的料。
因为外表帅气,大学里总有女生投怀送抱。但他心里只有任雅,对其他任何女生都没有兴趣。
心理上拒绝容易,可生理上不容易。忍不住的夜晚,他便想着任雅解决。
终于快到十月一号了,他早早就买了车票,带到十一那天,他带上专门为任雅买的上海特产,坐上绿皮小火车回南京。
可小巷子里,却没了庸俗的霓虹灯。任雅租的屋子,漆黑一片,透着绝望的寒气。
她消失了。不是死,不是离开,就是消失了。
孙清宁四处问人,可是没人知道她去了哪里,唯一的线索是隔壁小卖部老板提供的,说九月初的时候曾经来过一个衣着华丽的中年女人,自此之后任雅就不见了。
“什么女人?”孙清宁问。
“你自己问去吧,她留了纸条给你。”
孙清宁接过纸条,上面是一串电话号码。他借小卖部的电话拨了这个号码。
“喂,任雅,你在哪里?”
电话那头却不是任雅的声音,而是一个他听了就会颤抖的声音:“清宁,你总算打来电话了!”
是葛小琴的妈妈,那个当初对他如同一条狗,逼着他在半夜离开的女人。
他猛地挂上电话。
第21章 接盘大侠
平复了一下心情, 孙清宁再度拿起电话。他知道此时此刻只有联系葛母,才有可能问出任雅的所在。
“她人呢?”他问。
“你先回来,我们有好事跟你说。”
“告诉我, 你们把她怎么样了!”
“瞧你这孩子说的,一个大活人,我们能把她怎么样?你回来, 回来了自然就知道了。”
孙清宁真的不想再踏进葛家一步, 光是听见葛母的声音就已经不得不回忆起件件绝望的往事。可是不回去, 任雅怎么办?
回到家后才知道, 葛父早在他离家的第二年就去世了,是在睡梦中死去的,脑梗, 不疼不痛。葛母凭着姿色很快找了相好的, 如同年轻的情侣,沉在恋爱的甜蜜中。
在发生了这些变故之后,葛小琴更加肆无忌惮,由早恋发展成网恋, 一声不吭拿了家里的钱就去网恋男友的城市奔现,半年之后, 才带着一身伤回来了。
十几岁的少女, 能知道什么人世险恶?在陌生的城市, 被人骗财骗色, 被逼着接客赚钱, 一言不合就会被暴打一顿, 想逃, 哪里那么容易, 二十四小时有人看着, 有生意了就被带去做生意,没生意时只能蜷缩在四面无窗的地下室里。
这样的地狱生活过半年,好端端的人也被折磨成了神经病。葛小琴忽有一天高烧不醒,任由人怎样踢打,怎样用热水冷水刺激都无法叫醒她。
怕闹出人命,她被仍在了马路上,是死是活,听天由命。
葛小琴记得,当再一次睁眼看见满天繁星的时候,她以为这就是天堂。她当即还嘲笑自己,一生里做过什么了不得的事情,竟不曾下地狱。
清楚,有环卫工发现肮脏如乐色的她,打电话报警。警察带她去医院做了大致的治疗,要联系她的家人。
可他们无法问出她的任何信息。
葛小琴忘了自己是谁,来自哪里,家有何人。
警察无奈,通过人口失踪登记比对,确定了她是葛小琴。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葛小琴回到了家——一栋崭新的别墅。
后爸是个小老板,姓常,葛小琴喊他常爸爸。他很有钱,也很丑,丑到葛小琴连一眼都不愿意看他。但是葛母很满意这个人,因为跟着葛父过了这么多年的穷日子,她早就腻了。
葛母虽然天资靓丽,但半老徐娘在怎样费尽心思,又如何能长久地拴住一个男人的心呢?在发现后爸有了另结新欢的迹象之后,她终于做了一个可怕的决定。
潘多拉魔盒被打开的那一瞬间,就注定了悲惨的结局。
葛母将葛小琴灌醉,锁进了新丈夫的房间里。
挣扎如笼中兔子的花季少女,要比主动投怀送抱的妖娆女人们更能激起男人的欲望,这个有钱的丑陋男人,完全不顾二人间的关系,如同一匹野兽,肆虐攻击着自己的继女。
而葛小琴,原先的伤痛未好,新伤又来,恐惧加上恐惧,绝望加上绝望,变态的性与爱,将她彻底变得疯狂。
她学会了卖弄风骚,不再像原先那样懵懵懂懂地做被动者,而是学着主动勾引,以换取数不尽的财物。男人年纪大了不行了,她就买来蓝色小药丸,一颗一颗的塞进男人嘴里。
男人自然不会拒绝,一颗一颗的吞下肚。
在坚持了两天后,精尽人亡。
葛母坦然报警,警察查不出所以然来,就当自然死亡处理。
比较糟糕的是,葛小琴怀孕了。
因为不显怀,所以直到五六个月才发现,想打胎,却被告知胎儿月份大了,风险很大。
拿着B超单,葛小琴的嘴角微微扬起,她说:“妈,这孩子,来的可真是时候。”
葛母请孙清宁坐在沙发上,沏了杯茶,摆上点心,说:“你娶了我们家小琴吧。”
孙清宁抱着胳膊说:“我只是来找任雅的。”
“别找了,任雅死了。”葛母冷冷地说,“她是一个妓女,没想到你已经沦落到跟妓女为伍了。”
孙清宁想骂人,但他不敢,坐在葛母的面前,他想起小时候被肆无忌惮地棍打的日子,疼痛感排山倒海地袭来,瞬间压得他不能呼吸。
“我们家小琴,再不济难道比不过一个做鸡的?”
“我配不上小琴。”
“没事,打小起我就已经把你们的事决定好了,娃娃亲,没什么配得上配不上的。”
“阿姨,我不能答应。”
孙清宁起身要走,葛母随即起身,从沙发底下摸出一根棍子,对着他的脑袋就打下——一如孩提时的惊恐,他捂着脑袋哭着求饶。
但葛母不依不饶,又举起棍子。
“阿宁,我养了你九年,没有我你早就死了!你有什么资格跟我说不,你就该好好听我的话!”
这一次,棍子重重地打在他的下身。
人间无善无恶,一切的罪与孽,都是强者的谎言。
孙清宁醒来时,身上光溜溜的。身边躺着葛小琴,抚着肚子淡淡说:“我知道你肯定不愿意,可是除了你我想不到别人。”
他不懂她的话中意思,下身一阵一阵的剧痛逼的他难以集中注意力。
“这个孩子我必须要生下,否则老头的钱,我们一份也捞不着。”
“那是你的事,为什么要把我扯进来。”
“我一个女人,没有结婚就有了孩子,别人知道了会怎么说我?”
这个女人,这一家人,简直无理取闹!
他忍痛也要离开,葛小琴并不拦他。
“阿宁,如果你走,我就报警,说是你杀了任雅。”
他难以置信地看着床上妖娆如女鬼的女人,咬牙问:“她在哪里!”
“我不知道。”
他扑过去,掐住她的脖子,说:“你不说,我就杀了你!”
“杀了我,你永远见不到她!”
他犹豫了,松开手,近乎哀求:“求求你,让我见她一面。”
葛小琴理了理衣服,说:“跟我结婚,我就让你见她。”
婚礼那天,孙清宁才知道,葛小琴的后爸并不是富一代,而是经商世家的继承人。他是家中最小的孩子,上面有三个姐姐。因为他的暴毙,家中的两位老人悲痛欲绝,一来悲惟一的儿子突然身亡,二来悲万贯家财终要落入外姓之手。
而这时,葛小琴的孩子成了两位老人黑暗里的光明。
葛小琴坐在老人中间,抚着肚子说:“爷爷奶奶,我去查过了,是个男孩,我虽然不是爹爹的亲女儿,但是我一直把他当做亲爸爸,这个孩子自然是他的孙子,你们呀,也就是太公太婆啦!”
糊里糊涂的老人被花言巧语唬得一愣一愣,在葛小琴的不断叮嘱下,立下了遗嘱,一切尽归葛小琴与他的孩子。
孩子足月降生,一如葛小琴所说的是个男孩,太公太婆给他起名常安行,希望他能平平安安的行走在世间。
孩子没跟孙清宁姓,免不了周围有人指指点点,不过其实这孩子姓什么他本身也一点不关心,他唯一挂念的,就是任雅。
在与葛小琴结婚之后,他将家里翻了个底朝天,但都没有找到跟任雅有关的线索。后来他又回到任雅居住的小屋,找到小卖部老板,想问个明白。
“那个女人来过之后,任雅就开始闭门不出,灯倒是一直开着的,我家婆娘去敲过她的门,她也没开门。没多久就有警察上门啦,说是屋子里死人了。那天我打麻将去了,也没看见,说任雅死的时候,眼睛闭不上,医生带她合了好几次,都是没一会儿就睁开了,可吓人了!大家都说她是死不瞑目,可是到现在都没找到凶手,应该就是自杀了。哎,向她这样的女孩,自杀的不少,你就别放心上了。”
孙清宁谢了老板,浑浑噩噩离开,他至此才明白,自己上了葛小琴的当。他一度想死,却又不甘心,他要摧毁葛小琴的一生,就像她摧毁自己一样。
那天,他忽然像换了一个人似的,不再已敌人的态度对待葛小琴,而是像一个贴心的丈夫一样,无微不至地照顾着她和她的孩子。甚至到了夜晚,孩子睡沉了,他竟主动抱住葛小琴,轻抚她柔软的身体。
“小琴,我们是夫妻,你知道夫妻间要做什么吗?”
他接过她的吻。
然后突然发现,自己不知何时,失去了作为男人的能力。
第22章 惺惺相惜
孙清宁二十多年没有过男人的生活, 他用书籍充实着自己,将自己的每一天都安排的满满的。他读本读硕读博,没日没夜的泡在图书馆里, 后来到了蓝平大学当教授,生活就变成了图书馆大学,两点一线。
渐渐的, 他的生活里没有了葛小琴, 也没有了任雅。
他的世界里, 只剩下了他自己。
男人总是这样, 经过千回百转的恋爱后,到头来爱的只是自己。
2009年,学校招进了一批年轻的辅导员, 王英就是其中一个。王英带人力资源系三班, 原本跟孙清宁是没什么交集的,但是他本身很喜欢历史,所以十分佩服历史系孙教授的学识,就总是找机会接近他。有的时候是一起去食堂吃饭, 有的时候是找些专业知识问一问,也有时候也跟他谈论谈论师生之间的事。
王英谈论的最多的就是何丽。
没什么别的原因, 就是因为何丽长得漂亮, 他最注意她。
何丽是个美人胚子, 打他第一天做三班辅导员, 他把她放在心里了。王英很器重她, 时常给她布置任务, 有的时候还会单独把她喊到办公室来, 说些无关紧要的话, 这一切的所作所为, 无非是想跟她产生感情罢,毕竟王英也只是个刚刚大学毕业没多久的男孩,想追漂亮妹子当女朋友,也没什么不正常的。
不正常的反倒是何丽。
何丽无意接受他的好意,不知是不曾察觉,还是察觉了却没放在心上,她对他布置的任务,每一项都认认真真完成,不给他任何与她亲近的机会。
而在办公室独处的日子,她却好像换了一个人似的,由一个清纯不谙世事的少女,变成一个风月场上的高手,只是每一次将他挑逗的兴起,便拂衣而去。
王英不知她到底是什么意思,可是男人的兴致,起来了就再难压下去了。但对方是自己的学生,就算日日夜夜想入非非,又能怎样,谁敢拿自己的饭碗去赌呢?
在这样的煎熬下,他只有不断寻找发泄的方式。
而没有什么比隐匿在小巷子里的小发廊更好的地方了。
那一天,他在西川路的小发廊里,与刘志贵不期而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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