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最近常流鼻血,家里只当上火。谁知这次流起来不光血止不住,还发起高烧,送去医院检查了一番,竟是个花销极大的病。舅舅脸色骤变,妈以泪洗面,两个成年人回家商量对策,留金相绝在医院陪着。
她弟真是个小孩,烧得昏昏沉沉,攥过姐姐的手想吃糖果。他们姐弟两个都好吃甜的,金相绝抱着他的脑袋哄了会儿,想起家里还有些兑苏打水的糖浆,便把他被子盖好,打算回家泡一杯糖水端过来。
医院离家不远,她借着月色赶回去,人还没到门口,便听到妈的哭声和舅舅磕烟斗的声音。
男人的声音。“这钱我没有,姐,我也是要娶妻生子的,这几年养你们三个,半分没结余。”
养什么了?金相绝心想,他们只是借住他家里,生活的钱都是自己洗衣服赚的。
“相绝也是个不懂事的,若是早应下哪门亲事,现在还能提前预支彩礼,今后也不必多一张嘴了。”
关她什么事。
“姐,我最后的办法就是这个。明天我下了班再去百乐门问问,十六岁的姑娘也大了,人家未必收。要是收了,价格又合适,你就去签字画押吧。”
金相绝站在门口不动了。
“可那是我女儿……”妈哭哭啼啼的说。
“卖了她,你两个孩子都能活。不卖她,你儿子手术做不成,也活不成。你自己掂量吧。”
妈的哭声更大了,但也没否认。金相绝心里就知道,她是默许了。在她和弟弟之间,妈从来不会选她。
她没有进家门,失魂落魄地离开,在街上一直走,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到了钟表店门口。钟表店要打烊了,新招的小学徒正在扫地关门,看见金相绝站在门口,想叫司七又怕吵醒师父师娘,压着嗓门往里探头。“七哥,七哥,相绝姐来找你了。”
她没有这么晚来找过他,他匆匆忙忙地出来迎她。忙了一天,他身上灰扑扑的,头发虚扎在脑后,鬓间垂落几缕。金相绝站在门槛外抬头看他,他穿一身青灰色的学徒袍子,袖口挽起来,露出白的里衬。他什么时候这么高了?在寺里掰着窝头喂他的时候,还是个猴子呢。
“怎么了?”他微微弯腰问。
她眼泪“唰”的一下流了出来。
怎么说呢?难以开口,但似乎也只能一件件地开口。说弟弟病了,舅舅要卖她,妈答应了。司七让那小学徒装没看见,小学徒在嘴边严谨地比划了个拉链。他把金相绝带回自己的阁楼,给她倒了温水,又用毛巾擦净脸。
“司七,你有办法吗?”毛巾拿开,她眼睛睁得大而茫然。
“我想想。”
他没以前冷了,以前像一尊石像,如今碰着她脸,手上竟有了温度。他问金相绝事情什么时候定下,她妈妈未必真的能狠下心。金相绝说舅舅明天下班去百乐门问,定下来最早也是后天的事了。司七想了想,让她先回去等消息,卖或不卖,他今晚都做好应对的计划。
他说得如此笃定,金相绝踏实下来了。她擦干净眼泪,装作没事人似的回家,妈红着一双眼睛看她。她假装什么都不知道,从柜子里把糖浆找出来,回头说,弟弟想喝甜的了。
那晚弟弟躺在病床上,她坐在病床旁的椅子上。她对弟弟算不上多爱,但他是很依赖她的,也总是追在她身后。她妈妈偏心,好吃的私下塞给弟弟,她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可弟弟私心也向她,总是把妈给的吃的省下来,再偷偷塞给她。
不卖她,弟弟真就要死了吗?
她不想被卖去百乐门,可她就想看弟弟死吗?
她一夜未睡,第二天一早妈来了,给他们带了自己做的早饭。三个人吃完,她说先把弟弟带回家,医院的病床太贵了,家里的钱得省着。金相绝心里冷冷地想,的确得省着,都省到她身上了。
下午妈在家里陪着弟弟,她一声不响地去百乐门门口等着。她躲在一辆黄包车后面,看见舅舅进去又出来,身前是个四十多岁的男人,抹了发蜡,长得让人讨厌。他在舅舅面前趾高气昂的,舅舅还给他点烟,她听到对方说:“……那照片拍得不错,你外甥女可真是标志。那就明天上午10点,我们派车去家里接她吧。”
一锤定音了。
一锤定音了,金相绝反倒不慌张,也不伤心了。她是个你无情我就无义的主,消息一确定就去找司七,这次不哭不闹,冷静地听他昨晚想出来的办法。
司七那边,则是昨晚把攒下的钱算清楚了,也趁着白天把车打听清楚了。他说明早六点,城外有一趟去广州的长途客运,先前那个被欺负跑的学徒就是广州人,和他说过许多广州的事。那是个好地方,或许比上海更好,他们明早可以出发。他们十二岁来了上海,什么都不会也能活下来。如今十六岁再去广州,他身上有盘缠,有学徒的手艺,他照样能活下来。
金相绝点头,一点迟疑都没有。可回家收拾行李前,她还是忍不住问:“那我弟弟怎么办呢?”
司七疑惑:“你弟弟病死了,和我有什么干系?我只顾你就够了。”
他是个冷心冷肺的人,哪怕同一个屋檐生活过,说起生死也漠然,他只是对金相绝不同罢了。他也没有对金相绝说,他是她舅舅担保进来做学徒的。如今要跑了,他舅舅得倒赔师父一大笔钱呢。
两个人约定了见面的时间地点,金相绝回家里收拾行李。
那晚夜色极深,雾气浓重,月色洒在地上像下了霜。她在这一片寂静中收好了行囊,打开房门,舅舅在隔壁鼾声如雷。她蹑手蹑脚地走到堂厅里,刚准备迈出门槛,身后传来了一声“姐”。
她的心直落下去。
回过头,门槛前面一个小小的人影,只比她腰高些。她长个子的时候东北还有家,塞北松柏,大雪丰年,家里没少过她吃的。倒是弟弟,刚懂事就赶上战乱,一口口地窝头稀粥喂大,连个子都不长了。
那个小小的人影紧攥着拳头,应当还在发烧,走路也摇摇晃晃。他摇晃着走到她跟前,用自己的手攥住她的手,把她的手掌掰开,把自己的拳头放上去。
再张开的时候,她手心里是三颗奶糖。
“姐,你出门吗?”弟弟奶声奶气地问,“这是我喝药的时候妈给我的糖,我留给你了。”
金相绝不开口。
小孩子做事情要夸,仰着头追问:“姐,你怎么不夸我?我以前给你糖,你都夸我的。药好苦,我想着你喜欢,一颗都没吃。”
她想尖叫,想骂人,想把门窗砸碎,桌椅踢倒,再放把火烧了这个世界,但月色照进来,只照亮她脸上的冷漠。弟弟有些害怕,往后退了两步,嗫嚅道:“姐,我回去睡了,我头好疼,身上也好疼。”
那个小身影转过身,消失在黑暗里了。金相绝也转过身,一只脚迈出门槛,另一只脚跟着,然后坐在了门槛上。
她把行李放下,拆开三颗奶糖,一口气全放进了嘴里。奶糖粘牙,她咬了几口就被粘得张不开嘴,舌尖被苦得发麻,眼泪一滴滴落在衣服上,啪嗒,啪嗒。
司七那天没有等来金相绝。
她说过,她不要等了,让她等的人, 最后都没有回头。他没有让她等,但这一次, 不回头的人成了她。
等到天光大亮, 寂寥的街上人来人往,司七开始猜测她是被什么绊住了。他匆忙赶去她住的弄堂, 弄堂前停着一辆黑色轿车,他看到她安安静静地跟着一个男人坐上了后座。
他去追车, 但他是个瘸子, 他追不上。弄堂里的人看他像看疯子,他摔倒在地上又爬起来, 看着车轮卷起滚滚烟尘, 他转过头, 看人的目光像是一头发了疯的野狼, 他冲那个躲在她舅舅后面的女人喊:“她是你女儿!”
没有人回应他的质问。
司七回到了钟表店, 师父甚至不知道他打算跑, 只当他早晨有事旷工,罚了他些工钱。他没有再见过金相绝了, 刚进百乐门的舞女, 都是不能外出的, 里面有人教她们新世界的活法。
她不在的时候,司七好像也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他好像又回到了那座荒山寺庙, 孤零零躺在杂草堆里, 没有人牵挂他, 他也不牵挂别人。最好的时候, 他曾想过搬出阁楼,租一套自己的房子,再将金相绝接过来,而如今,他连这一点念想也没有了。
他在店里干得年岁愈久,师傅管他也没有以前那么严。有时候晚上下了工,他就一路走去静安寺,走到百乐门,在门口抽烟,待着。他也不知道自己想做什么,他是没有钱进去的,就只能在外面站着,一站就是大半夜。
终于有一天,他看到她了。
她穿了条开到大腿的紫红色舞裙,裙面上用金线钉进鳞似的亮片,踩高跟鞋,头上歪戴一顶黑蕾丝纱的帽子。她化了很浓的妆,睫毛漆黑而长,隔着很远见她对客人眨眼睛,像两只黑色的蝴蝶。
她是送客人出来,客人们都穿着西装,或大腹便便,或风流倜傥。司七站在黑暗里看着她的笑容艳丽,心一点点沉下去。
但他还是每天都来。
偶尔能见到她出来送客,大部分时间见不到。见不到他的时候,司七就站在路边看那些去舞厅的人的派头,走路的样子,说话的样子,男人们站在门外抽烟与寒暄的样子。他们抽烟的模样与工人不同,将衬衣袖口微微拉起,露出手腕上的表,手臂后侧抬起一些,两指在肩膀的高度举着。师父曾说人要有派头,他以前不懂,如今明白了,原来这就是派头。有时候会听到他们聊起百乐门里的人,闲话门里的规矩和八卦。间或又是哪个富豪开出高价想赎人,但百乐门并未松口——这任东家像个貔貅,手里培养的舞女只进不出,怕是得最头等的钱权背景,才有商量的余地。
沪上夏季多暴雨。
这天他在百乐门待到半夜,仍是没见金相绝的影子。夜雨已经下了一会儿了,他打着伞站在街角的暗处,想走,肩膀忽然从后面被人撞了一下。他转过头,看见个穿黑风衣的男人从他身边走过。
大夏天的,穿风衣做什么?
他被一种莫名的力量驱使着跟过去,继而看见他走向百乐门的门口。旋转门里有微光闪烁,一行人款款走出,簇拥着个穿西装的中年男人。金相绝走在一侧,挽着另一个人的手臂,从司七的角度看过去,她的身形恰好与那穿风衣的男人交错。
大雨滂沱,门外停着接人的轿车。还不等那男人走到车前,司七眼神一紧,望见那黑风衣的人从怀里掏出一把枪。
金相绝隔在他与主客当中,枪管抬起来的瞬间,等不到那行人作反应,司七已经抬手夺枪。枪管歪斜,子弹“铛”的一声打到车窗上,玻璃爆裂一地。人群里几个作陪的女人都吓得尖叫起来。司七出现得突然,黑风衣里抬起一张错愕的脸,继而调转枪口对准他开了第二枪。
血化在雨里,又因为天太暗,看不清了。
子弹擦着肋骨过去,他又没死成。
如此想来,司七真是个命硬的人。冬天扔到桥底下,死不成。十一把椅子上摔下来,死不成。荒郊野庙里生重病,仍旧死不成。如今一颗子弹射进腹部,还是死不成。
死不成的司七躺在医院病房里,好药好仪器的招待。他一天里能醒一小会儿,问过护士,都和他说好好养着,有人拿钱给他续命。
等他稳定清醒之后,这个人终于来了。
和这个人比起来,那些在百乐门前抽烟的男人都失了派头。分明是同样的衣服,至多是做工与面料高档些,是差在哪呢?司七躺在病床上静静地看了他一会儿,看出来了,这人虽然人过中年,但眼睛极亮,像是鹰隼,锐利又不失厚重。
旁边跟着的人叫他程先生,又转头拍了拍司七的肩膀,意味深长地说,你挡枪,救到贵人了。
救什么贵人,他管别人做什么,他是怕那子弹不长眼,把金相绝伤了。但不论动机如何,他也的的确确是替程先生挨了一枪。。
人和人是不一样的。他司七挨一枪,至多也就是自己在病床上躺一躺。要是这位程先生挨了枪,那可是要掀起一场上海滩里钱权的动荡。
要什么?程先生的秘书问他,手里已经拿出一张空头支票,数字让他自己填。其实司七要多少都不过分,程先生不在乎钱,万万没想到,他抬起手,指了指那位秘书。
“我要像他一样,”司七说,“做一份在你身边的工作。”
程先生和程先生的秘书都愣了一愣。
“你是哪所大学毕业?”秘书先反应过来。
司七说:“没读过大学。”
“懂英文么?”秘书又问,“数学怎么样?”
“不懂英文,”他继续说,“算数会一些,用算盘。”
“那你到底什么学历?”
“我没有读过书。”
他回答得太若无其事,秘书被噎得说不出话,反倒是程先生哈哈大笑起来。他挥挥手,让秘书把支票收起来,弯腰拍了拍司七的肩膀。
枪伤还没好全,他拍他身子,震得绷带里面抽疼。司七面不改色地任他拍,终于等来了应允的话。
“送去学车吧,回来给我做司机,”程先生说,“你觉得呢?”
做司机……
司七低着头想了想,抬起头说:“我左脚是瘸的,我不知道瘸子能不能开车。”
那秘书的表情一下变得很紧张,忐忑地看了程先生一样。程先生鹰隼似的眼睛眯起来,看着司七的脸露出笑容。
“能开,我就能开。我的左脚,也是瘸的。”程先生说。
他甚至站起来给司七走了两步,没他瘸得厉害,但的确也是“地不平”。怪了,人家程先生,瘸着走路,也瘸得很有派头。
至于那张支票,他也没收回去。程先生说他的命很值钱,只给一个司机的职位,是看不起他的命。司七不想填就先空着,等他想要的时候,钱,别的,都行。
司徒七夏天吃枪子,秋天出院,冬天学会了开车。去程先生家里报道的那天,管家给了他置装费,让他去做了一身西装。司七去裁缝店量体裁衣,裁缝咬着软尺给他量,说他右腿比左腿长了三厘米。
“嗯,”司七说,“我左腿瘸的。”
他十三岁瘸的,左腿骨头早早断过又接上,再长的时候,明显没跟上右腿。
“这样,”裁缝老爷子给他建议,“你再在我这里置办一双皮鞋。我给你把左脚的鞋跟里面垫高三厘米,走路就稳当了。”
哦,原来是这么一回事。原来钱能解决这么多事,怪不得程先生瘸得不明显,他大概也是用钱把腿给补全了。
十八岁那年,司七做了程先生的司机,穿着西装皮鞋,衬衣袖口和手套雪白,狼尾还是照常扎着。管家教会他做司机的礼仪,每每下车,他要先一步绕到车身后,替程先生将车门打开。程先生若是要点烟,他便要提前一步掏出打火机。打火机也算在置装费里,法国进口的自动抬臂打火机,表层镀银,火轮锋利,把玩时有清脆的撞击声。
谁能想到半年前,他还在笨拙地在冬夜里擦亮火柴头呢?
1936年的百乐门,聚集的全是上流社会的人物。门内衣香鬓影,门外香车美人。司七只送程先生进门,他是没资格进的。但站得更近了,就能听见来往人的谈话,看见门口张贴的海报。
海报上的面孔他认得,名字却换了。百乐门里的金相绝不再叫金相绝,而被称作金红玫。他们说这是现在最当红的舞女,舞姿倒也说不上多么顶尖,但人真是生得漂亮,肤如凝脂,眼波流转,被看上一眼,人就失了魂。
又有人说,如今想看金相绝跳舞也不容易了,她东家可真会做生意,每周二晚上拍卖一件她的首饰,拍到的人能才能去二楼看她跳舞。那首饰都是寻常货色,拍卖的价格却水涨船高。
说的人津津有味,听的人笑容也暧昧起来。他问,这么高的价格,就是一支舞?只有一支舞?
“就是一支舞,只有一支舞,”说话那人灭了烟,意味深长,“她那东家可不是好东西。金红玫在百乐门正当红,你肖想的那个东西,他们要攥在手里,待价而沽,好在哪次拍卖里要个高价。”
两个人离开了,司七穿一身黑色西装冷脸站在门口,滑动着打火机的火轮,指间亮出一簇簇的火苗。
除了在百乐门前面等程先生,他大部分时间都在车上。程先生生意繁忙,每天有许多人要拜访。他开着载着程先生穿过上海的大小街道,就像他少年时代奔跑在北平街头一样。时间久了,程先生开始信任他,在车上和人谈话时也不避讳他。他听他们说大宗交易和汇率,后面跟着都是天文数字。生意间偶尔也夹杂着对时局的闲谈,他听到程先生说,不知道战火什么时候烧过来,丢了东北是驻军不守,上海决不能不守而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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