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誉之目不转睛:“我以为你口是心非。”
“是真的,我凭什么对你口是心非,你觉得自己很重要吗?”林格说,“别自作多情了,现在的每一天我都在后悔。”
“我从来没有后悔过,”林誉之说,“我从来没有后悔。”
他的回答令林格颤住,她惊异地看林誉之,就好像在看一个怪物。而林誉之控制着轮椅靠近她,直到坐在她的面前。林格想要站起来,却被林誉之一拉——
她复又跌坐在沙发上。
林誉之的手指深深插入她的头发中,抚摸、托住她的后脑勺。他说:“你提醒了我,倒是有一件后悔的事,林格,当初说要弄死你的时候我就不应该心软,你哭着说自己受不了的时候,我就不该听你的话放过你。你很能受得了,你就是有这么大的本领,你这么聪明,厉害,胆大。从一开始我就该把你搞烂,要你再也不敢冲起其他男人摇尾巴。”
他抚摸着林格的脸颊,柔软、轻轻,像裁缝避开手上的茧去触碰一匹真丝缎子:“除了你哥哥,还有谁会对你这么好,连上,床都舍不得搞坏你。”
林誉之说话温柔,声音也温柔,不温柔的是他眼神,似乎下一刻就会有巴掌重重落在她臀,上。林格一股悚然,她觉得林誉之好像真的疯了,不是吵架中那些言语的疯,而是他此刻的做派,表态。一种沉静的疯,剥开绅士的外衣,她只看到一团难以融合的雾,深不见底的巨大黑洞。
她在这一刻意识到自己从未熟知林誉之。
她熟悉的只是以前相依为命的那个哥哥。
林誉之拿起她的手,贴在自己脸颊上,垂眼看她:“怎么不打了?现在不觉得我说话过分了?”
林格想要抽回自己的手:“松开!”
林誉之不松,他握着林格的手,贴在他脸颊上,这姿态看起来像林格在温柔地触碰他,实际上,她手指僵硬,掌心像被美杜莎石化。
林格口不择言地骂他:“你心理扭曲啊,不要脸的家伙,恶心鬼,连自己妹妹都想,上的大变态!”
掌心与他侧脸相接触的瞬间,林格终于成功抽出自己的手,她没有再打林誉之,刚想从沙发上坐起,就被林誉之按着肩膀压在沙发上。她奋力反抗,大约是不小心踢到林誉之那条刚缝合好的伤腿,他闷哼一声,这种动静令林格稍稍失神,而这一秒钟的无措,给了林誉之完全压制她的机会,他的手肘抵在林格锁骨和肩膀之上,完好的那条腿压得她双腿动弹不得。
被彻底控制住的林格大口喘着气:“无耻败类,疯子,我——”
林誉之扬起手。
林格以为被激怒的他要打回来,而林誉之却脸色阴沉地捏住她的下颌。
她下巴一痛,清晰感受到脸颊被重重捏紧,牙关被迫打开,汹涌的空气和压抑的呼吸。
同时压下来的,还有林誉之的唇。
不是巴掌,是一个吻。
第43章 我爱你 疯(五)
抛却那些有关于性别受限及约束, 实质上,大部分人对自己的初次体验有着不同的记忆。
比如林格第一次抽烟,严格意义上的“抽”, 好奇地点一根烟, 含住过滤嘴, 闭上眼,凝神静气地用力吸一口,在怪异的、具备着浓烈气息的烟味渡入口腔时,杜静霖嘱咐的那些什么“不能过肺”“慢慢来”全都忘了,她只觉得烟草味有种能让肺烂掉的激烈,像过烈的、一口吸掉便无法吐出的液态硫酸,如小学时一口吸进嘴巴里的针管笔笔芯墨水。
总之,在第一口吞入烟雾时, 她剧烈咳嗽, 下意识丢掉手里的烟。杜静霖接住了:“九五之尊呢, 小姑奶奶,我偷偷买的,别浪费——”
他拿着林格抽剩下的那半根要抽, 被林誉之劈手夺过。林誉之似乎并不在乎那灼烧的烟头,也不在意它的温度, 一手掐灭了烟,另一只干净的手去扶林格,扶她起来, 拉她回家。
那时候林誉之还不知他和杜静霖有血缘关系,大家——包括当事人本身, 都以为林誉之和林格是实打实的亲兄妹。
被兄长亲手捉到“偷偷抽烟”的林格, 在半分钟后被林誉之粗暴地擦着嘴唇, 手指粗砺,磨得她发痛,痛到嘴唇差点要流出血。林格抗议,吐槽地讲,要不你干脆把我嘴咬下来算了——
林誉之骂她脑子坏掉了,哪有哥哥咬妹妹嘴唇的。
哪有哥哥咬妹妹嘴唇的。
现在只有妹妹在咬哥哥的嘴唇。
时隔多年后的兄妹,在沉默的房间中用力、疯狂撕咬着对方的唇,草原上打架的野兽,争夺阳光水分氧气的两根草,争夺领域的野狗,垂死挣扎犹缠斗的两只头狼。
这是林誉之梦中无数次出现过的画面,就像现在一样,把没心没肺、完全喂不熟的林格就这么压着,问她,你和我真的只是玩玩?你真的对我没有丝毫真心?在你心里,你的哥哥只是你的玩具?
林誉之第一次刻骨铭心的受挫就来源于此,他彻底放下道德后博取的爱只是一场虚妄,只是妹妹天真无邪的几句“年少不懂事”。
过度的失去氧气令林格眼前发黑,似乎有什么东西被用力从肺部抽离,窒息感越来越强烈,半昏半晕中,她发狠咬他,淡淡的铁锈味弥漫着口腔,像一口喝下吸血鬼捧住高脚杯的水。无法用具体语言来描述这种不适,林格忽而剧烈咳嗽,呛了两声,她疑心自己会呕出心脏,实际上,林誉之只是将他沾满血的唇紧紧地贴靠在她脖颈大动脉处,轻柔地点靠着那边,如暂时栖息于此的一只蝴蝶。
“你怎么能说这样的话,”林誉之说,“你让我再也做不了你哥哥,现在却还要把我推开。”
最冒犯的也只有这么一个吻了。
不能再过分了。
林誉之知道她压根就受不了强,稍重几下就痛到要翻白眼,快一些便开始抖,连续舒服两回则有昏厥过去的风险。他不想弄死妹妹。
他只是恼。
“一开始是你招惹我,”林誉之说,“格格,先抛弃我的人也是你。你到底怎么想的?是觉得哥哥不好用了就可以丢掉?还是有了其他喜欢的人?”
林格说不出话,强烈的情绪波动令她头脑发昏。
在开始吃抗抑郁药物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她都没有如此剧烈的情绪变化,这种久违的强度让大脑一时接受不了,只能感受到林誉之的唇贴靠着她脖颈,在上面留下湿湿的凉。
林誉之还没有平静,刚才那个失控的吻把一切都给搅乱了。
那些理智的、不理智的,肮脏的,干净的,罪恶的,道德的……全都被投入一巨大的搅拌机中,反复来回地打碎,碾磨,呼呼啦啦地摊开,铺平,像打翻在地毯上的奶油蛋糕。
“其他男人对你来说会更好么?”林誉之问,“你和他们在一起时开心吗?你会真正爱他们吗?他们对你怎么样?”
他抬手,抚摸着林格的手臂:“他们能舍得不搞死你么?你当所有人都像哥哥一样不舍得弄坏你?你说话,格格。哪次不是你喊难受我就慢点,轻些,我就怕你受不了,你说和我在一起痛,和其他人呢?其他人就不痛吗?”
林格说不了话。
林格不知自己该不该庆幸没有因为缺氧而昏厥,在氧气缓缓渡入腹中时,眼前的世界越来越清晰,包括现在伤了一条腿,压在她身上的林誉之。他的胸口随呼吸而起伏,隔着衣服均匀地传递到她身上,他就像一个刚上岸的幸存者,手足无措地守着险些被溺亡的她。
“别这样,”林誉之抬头,覆盖在她眼睛上,“骂我可以,别用这样的眼神看我。”
什么眼神?
林格不知道自己现在是什么眼神,天花板上没有镜子,她看不到自己的表情,更不知此刻的自己应该要做什么表情。她只觉得嘴唇痛,舔了舔,还是血,都是林誉之的。
他的状况看起来并不太好,嘴唇和舌头,有被她咬破,也有刚才牙齿磕破的。
她的情绪还是不稳,大脑一片嗡鸣,是刚刚有飞机成功起飞后的碧绿草坪。
现在林誉之的脸,好像他们初回之后。正常的医学常识来讲,发,育完善后的女性,在一次抚,慰完整、且前面戏份充分、及伴侣的温柔耐心操作下,是不会受伤的,更不会有所谓的落梅印。但那时的两人都是生手,林誉之又非寻常尺,寸,林格有轻微的撕,裂伤口,细小的,淡淡的痕迹,她彼时吃痛,扯了湿巾,半是委屈半是好奇地要去擦,被林誉之拦住。那些受伤的痕迹和结晶最终都进了他口中。
现在的林誉之看起来就有些像那时,在耐心吃了一遍后,他歉疚地伸手去抚摸林格的头发。他们佯装不知可能和对方存在的关系,扮演一场无关兄妹只有爱侣的亲密戏。
林格控制不住地大口呼气,她明显地感受到自己此刻的心跳、呼吸的异常,这种异常令她几乎没时间去考量林誉之的反应,颤抖着转过身、蜷缩——
在林誉之惊惧的“格格”声中,她昏了过去。
昏进了根源。
那是林格噩梦的症结。
路毅重说的没错,他那些恶毒的话语都基于她懵懵懂懂犯下的错。一切源于对伦理的未知未明,所有始发于道德的无知无畏。哥哥和妹妹,哪里是什么电视上所描述的那样,这不是《蓝色生死恋》,更不是同居一个房子下的打打闹闹。林臣儒和龙娇的话究竟是真,还是说,只是对儿女善意的谎言?
他们在血缘不明的时候就跨越了身为兄妹的最后一道防线。
可那时候的林格还太小,小到不知道要为此付出的代价。
那些结束后的代价,罪恶,反复折磨着她的心。
以及路毅重冷硬的干涉。
“你把誉之整个人都毁了。”
“你完全不懂你的幼稚、无知,给他带来了怎样的影响。你难道要他往后都背负着和妹相女干的罪名?说实话吧,林格,如果不是誉之那个无用的爹,你们根本就没有认识的可能性。”
“对了,”路毅重问林格,“你知道我爸为什么忽然间心脏病去世吗?知道他为什么到死都没给林誉之留钱吗?”
他说:“因为有人给他看了你和誉之的照片,窗帘没有拉,你俩坐在沙发上……”
“你胡说八道!路毅重,誉之的姥爷去世时,我们之间清清白白,”林格喘气,“你不要诓我。”
“现在呢?现在还清清白白吗?”路毅重说,“他老人家身体本来就不好,那些照片上,你们的确什么都没做,但拍照片的人说你们做了,他老人家信了,信了他亲手培养出的孩子和孩子他爹一样是个混账。没几天,病情就糟糕了,原本只是有一点糊涂,刺激后连人都认不清楚,也不记得林誉之——你敢说,你们现在在一起是正常的?你们现在知道没有血缘关系,当时知道吗?嗯?如果我爸他当时没看到那些照片,而是现在,现在知道了你们俩的脏事——”
“一个叫哥哥,一个叫妹妹,口口声声的兄妹,”路毅重说,“难道真要你们亲手逼死老人家,让林誉之坐实了害死他姥爷的罪名,你才会意识到自己有错?林格?”
“你也不想你爸再蹲一次监狱吧?”
强烈的自厌情绪,会投射到你本喜爱的物体上。
严重的自我厌恶,令你连带着讨厌之前喜欢的一切。
比如少年时嫌弃童年小鸭子幼稚,年龄再大一些,又厌恶少年时听的歌曲、服装、发型。
对过去的厌恶似乎就能摆脱曾经的记忆,就像,针对他的呛声,好似就能彻底抹除兄妹相女干的罪孽。
林格醒来时,察觉到自己脸上罩着呼吸罩,另一端连着呼吸机,还有病床前沉默坐着轮椅的林誉之。
视线相触。
林誉之靠近她,关掉呼吸机,取下呼吸面罩。
他甚至没洗脸,嘴唇上的痕迹还是那么明显,看起来很糟糕。
林格不敢想。
林誉之的伤口在缝合不足6小时后就断裂,而她,他的妹妹,又是在昏迷状态下被送往医院。这样的事情,在医院中应当也是闻所未闻。情绪激烈的兄妹俩在深夜里就医,她的嘴唇肿得发痛,林誉之现在的嘴唇和舌头也都有破损的痕迹——
林誉之说:“你是情绪激动引发的呼吸碱中毒,外加低血糖,晕了过去。”
呼吸碱中毒,由激烈的情绪起伏开始,引发呼吸频率过快,又过多地呼出二氧化碳。她近期又在控糖期,有轻微的低血糖眩晕症状,两者综合之下,导致她昏厥。
林格当然知道自己没事,她一眼就看到林誉之那不一样的腿。
西装裤下的那条伤腿应该是又裂开了伤口,明显地在裤子上染起一团深色的痕迹。
面积不小,这一团深色让林格眼皮跳了一下。
在察觉到这点后,几乎没有任何思考时间,林格坐起,掀被,还未下床,就被林誉之按住肩膀,迫使她继续躺下。
林誉之问:“你又要走?”
“我能走哪儿去?”林格说,“我去找医生——你的腿不要啦?不疼吗?”
“格格,”林誉之问,“你在担心我吗?”
他说话时声音很轻,很细微,轻得像春天里燕子的呢喃。
林格说:“闭嘴,不要说话,你自己腿什么情况,你不知道吗?”
“我不知道,”林誉之说,“格格,我只知道我爱你。”
“你再不爱我,我就要疯了。”
祖辈积累的财产和医院息息相关。
他的姥爷算得上是当地的一个传奇, 一开始穷到冬天只有一个棉袄一条棉裤,还是他姐姐穿剩下的,个子高, 袖腿和裤腿短了, 就裁几块儿棉布, 填上棉花絮子,缝好,接上;等接的这一段儿短了,再裁,再填,再接。几年过去,袖子和裤子都是五彩缤纷的一圈又一圈。这省布料又省钱的衣服,也有个致命的缺点, 一旦他长胖, 就再也穿不了。幸好姥爷家里穷, 穷到饭菜油水少,从根源上杜绝了长胖这一浪费钱的巨大隐患。他在村里,往上数十几代都是贫农, 进不了厂子,只能老老实实在土里刨食吃。
到了姥爷这一代, 才稍稍有了些变化,他脑袋机灵,从小跟赤脚医生身后干, 后来村里有了去规范化培养医生的机会,无儿无女的赤脚医生把机会给了他。姥爷自此入了行, 肯吃苦, 学成后常常一个人背着药箱, 翻山越岭地去诊疗——后来去城里开诊所,攒够了钱就往市里去,和大医院合作,后来又去开药店,依仗着之前结交的人脉,开始做药品批发和采购的生意,硬生生地闯出一片天。
他唯一的舅舅路毅重,则是把私人医院业务主要拓展的那个。
姥爷常说年轻时做了些亏心事,导致他人到晚年,子孙凋敝。路毅重天生弱精症,好不容易有了个孩子,结果年纪小小就傻了(后来又检测到并非亲生);路启藻身患绝症,早早病逝。他唯一的孙子,也就是林誉之,看着是健全的,却也不那么“健全”。
姥爷家的旧院子里种了个老槐树,四十多年来,林誉之出生后没多久,姥爷就带着写有他名字的纸条和胎发,在树下烧掉,说是认树做义父,能保佑孩子一生顺遂。姥爷过世的那一年,老槐树也被雷劈死了。
又剩下林誉之孤零零的一个。
他起初并不觉自己孤单,他还有妹妹,一个虽然同他多有争执、吵架,却再亲密不过的妹妹。大约是天也可怜他孤苦伶丁,才会大发慈悲到让林格来做他的妹妹。
她也差点离开了。
林誉之说不出看到林格昏厥时的心情,她先前的昏厥没有如此严重,过度激烈的结合后,她的暂时性昏迷也不过一两分钟,且没有其他异常反应。但今天不是,她明显的呼吸过度,蜷缩,发抖——
林誉之连衣服都未整理,惨白一张脸,他的腿有伤,不能开车,打了医院的急救电话,将她送到医院。
在救护车来临前,他已经意识到妹妹多半是呼吸碱中毒,他拿了塑料袋套在林格头上,半揽着她。林誉之自己那条伤腿还在流血,缝合线撕裂,他感觉不到痛,只伸手去摸妹妹的脖子。
有史以来学到的所有医学知识,都清楚地告诉林誉之,她不会死,她没有问题;
常年累月积累的情感,严重影响着他的理性思考能力,督促着林誉之颤抖着、一遍遍去试她脖颈上的脉搏。
什么自尊自爱,什么名声廉耻……
都不重要了。
护士劝说林誉之去处理他腿上的伤口,他说再等等,不着急;他看着呼吸面罩下的妹妹,看她缓慢睁开眼。
她不在乎自己身体如何,她早就已经有了轻生的念头。在林誉之所不知道的时刻,她去看过心理医生,她的手腕上有轻生后留下的疤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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