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你也太贪了,一下哪儿找那么多钱?”
歪脖儿很坚持:“我敢要这钱,就是横下心了,不会跟你瞎说。”
我看看小宝。小宝说,看我没用,我的钱都是你给的。我从口袋里掏出纸笔,写了张条子,盖了印章,递给歪脖儿,让他有空到北新桥增裕当铺拿钱。歪脖儿接过条子,检查半天,仔细叠好装起来,然后给自己倒了杯水。他抱起杯子一口喝完,指了指自己和躺着的焦二毛,说:“邱太德,要杀人灭口。”
歪脖儿在商场里找焦二毛,就想问问他,为什么想杀自己。他从没去过商场,很快迷了路,摸了半天,从后面出来进了胡同,抬头一瞧,焦二毛正顺着栏杆往下滑。他赶紧躲墙角,想抓个正着,却看见邱太德上了阳台。焦二毛一见邱太德,就停住不滑了,朝他招手,“二毛对他说了一句话,姓邱的就开枪了。”
“什么话?”
“他说,您放我走,明儿我把歪脖儿也做干净了。”
焦二毛肩膀挨了一枪,扑通一声掉了下去,摔在歪脖儿跟前。
“我×,吓得我半死!二毛摔得一动不动,嘴里哼唧,要我救他。”歪脖儿停下,又倒了杯水,继续说:“我当然救,不是他要杀我啊!”他拍拍胸脯,“我这人,是非分明!”
我问他,邱太德为什么要灭口,歪脖儿扶起焦二毛,让他说。
从八大胡同挑妓女,设法弄进济良所,再从济良所合法娶人,卖进七圣庵,这桩生意,邱太德已经做了很久。他从不亲自出面,办事的人都是犯了死刑的犯人,邱太德承诺,做成了买卖就让他们换个身份跑路。半年多来,邱太德暗中打点了济良所上下,做得干净利落,更何况,买人卖人的,全是假身份,几乎无从查起。
小知己在七圣庵撞破了事情,坚持要查,竟去找到邱太德报案,自己送上了门。焦二毛贪财,收了邱太德一千个大洋,不想事儿没办成,还败露了身份,“姓邱的平时对我们像兄弟,给钱从不小气,一出事马上变脸,太可怕……”焦二毛边说边咳,血溅了我一身。
我点上一根烟,塞到他嘴里,说:“抽两口,就没那么疼了。”
小宝检查了焦二毛的伤口,子弹从正面穿过肩胛骨,没伤到内脏,但失血过多。走之前,我又写了个条子,递给歪脖儿,告诉他,按地址去找这个地下诊所,待在那儿别乱跑。
回到西四,实在太累,我一觉睡了两天,醒来已经是5号中午了。起床后,我泡了壶铁观音,坐院里抽烟,和小宝商量,晚上去诊所找歪脖儿和焦二毛。邱太德这件事儿,只有带上证人去找警察厅勤务督察处[北洋时期的京师警察厅,设有勤务督察处,由督察长和督察员组成,是对各区警署、侦缉队和派出所警察检查和监督的专门机构。并且,督察员有制服稽查和便衣稽查,以便调查真实情况。]。
正聊着,院门开了,车夫十三拿着张报纸进来,说出事了。我打开报纸一看,头条报道——外二警区署长街头遭枪杀,凶手至今查无下落。报道里说,邱太德今早一出家门,在胡同里被人枪袭,中了四枪,当场毙命。据目击者说,杀人凶手是个歪脖子男人。
听我念完,小宝喷了一口茶,说:“×,这小子哪来的枪?”
“手里有钱,买枪容易[民国期间,持枪是合法的,凡是登记购买的枪支,属于公民个人财产,但政府对合法枪支定价很高,普通民众很难买得起。因此,私贩枪支也很猖獗。1918年,有北洋政府警察假扮买枪者,获得日本人私卖枪支的证据,发现当时一支十响毛瑟手枪配200发子弹,开价是400元。相比来说,国内自制的土枪要便宜一些。]。”我点上烟,吸了几口掐掉,带小宝出门。
晚上,我和小宝去了那间地下诊所找歪脖儿。医生说,前天夜里,歪脖儿送来个中枪的人,自己走了。我问,送的那人呢?医生说,没救过来,死了。
回去的路上,我问小宝:“我这算不算买凶杀人?”
小宝叹了口气,说:“每回你拿钱办事,我都心疼。这回,是花得最值的。”
我一拍脑门:“嗨,一提花钱,还有件麻烦事儿,戴戴还在济良所呢!”
小宝大笑,说老金,这下你完了。
太爷爷查完这件案子半个月,当时的进步刊物《每周评论》19号(1919年4月27日)上发表了一篇李大钊的文章:《废娼问题》。里面提到,准许公娼制度,就是准许人身买卖,就是损害法律上的人身自由。
以制度提倡卖淫,当然不行,而小知己的案子,让我觉得,造成买卖妇女的,更多在于制度背后的人。本该保护合法妓女的警察成了人贩头子,救助妓女的济良所默默提供了合法贩卖的渠道,因为社会机构造成的畸形需求没有得到解决。
前阵子,徐浪调查过拐卖案。其中有类案子,以婚姻介绍的形式,拐卖妇女到偏远地区,称之为“合法”的婚姻移民。这背后,就是社会结构紧张造成的畸形需求。
有人建议,与其毫无策略地打拐,不如建立合法的婚姻介绍机构——疏导解决需求,缓解犯罪,是合理的思路。但若真的如此设置这样的机构,又不知道会发生什么。
周庸说,觉得我越来越悲观。我说是,但做我们这行儿的,若不悲观,就难以承受现实的沉重,若不先承受,又哪来勇气做点什么?
第8案 学生火烧赵家楼 车夫猥亵红衣女
我认识一个小伙子,2008年国内闹抵制法国,他坐火车跑到北京,加入中关村反家乐福游行,抢了台索尼数码相机。我听说了这事,跟他说,家乐福里干活的都是中国人。他说,中国都被欺负成这样了,他们不该辞职吗?
前几年,全国各地又闹砸日货,不知道小伙子的索尼相机砸了没。
我太爷爷的笔记里记录了一个案子,和这小伙子的奇怪行为有关。1919年5月4日傍晚五点多,北京城发生了一起强奸案,一个女孩被人当街扒光了衣服,摁在地上猥亵。奇怪的是,女孩被扑倒时,街上一片骚乱,附近的赵家楼烧得一片通红,持枪的军警正和闹事的学生撕扯周旋。
案件发生三天后,金木去监狱和嫌疑人聊了一天,下面是金木当年的采访文章,发表在1919年5月26日的《白日新闻》上。由于受访者是文盲,文章里有些地方描述含混,时间记录不太准确。在不影响原意的前提下,我做了适当精简,并加了注释。
另外,对于暴力内容,夜行者不会刻意美化或渲染,只做客观呈现。我们认为,这是看待世界的正确态度。
事件名称:车夫强奸案
事发时间:1919年5月4日
事发地点:赵家楼
5月4号晚上9点多,我正要出门打听学生上街的事,十三来找我。他说,有个朋友被警察抓了,可能要判刑。“下午学生闹事儿时,他在街上强奸人了!”
我说,强奸?那当然要抓。十三摇头:“就他,可强奸不了人!”
我拉十三进屋,坐下聊。
这人是十三去年在车行认识的朋友,叫汪小辉,直隶人,三十多岁,车行里都叫他老汪。晚上交夜班时,夜班车夫说,老汪下午当街扒了女人衣裳,被警察抓了。十三不信,和夜班交了车,就去警署。一打听,被抓的人确实是老汪——当街扒了女人衣裳,强奸未遂。
“车行里都知道,老汪阳衰,不可能强奸。你把女的搁他跟前,他也干不了啥。”
我问他是怎么知道的。
“我们都一块儿泡澡堂子,知道这个还不容易?”十三急得拍大腿,“再说,他给大户拉车,比我们多挣一倍,却从不跟我们去窑子!”
这老汪,拉了七八年车,攒钱买了自己的车[民国时期,人力车夫的管理类似于现在的专车和出租车制度混合,租用车厂的车或用自己的车,都可以拉车营业。],半年前开始给一户富人家里做仆人,接送少爷上学,一个月能挣20块。
5月5号早上,我去了趟京师警察厅[京师警察厅,是北洋政府主管北京市政、治安的最高机构,位于当时的户部街(天安门对面,历史博物馆附近)。],老汪和闹事的学生,都关在那里。
我以《白日新闻》记者的身份,找到了那个抓老汪的巡警。他说,老汪就是个老流氓,娶不上媳妇憋得慌,趁乱猥亵女人。“当时,学生从赵家楼里冲出来,追着两个人打,跑进了对面的油盐店。油盐店里出来个女的,二十多岁,穿着红衣服。那个姓汪的,就在旁边……我忙着堵学生,没怎么看他,再一扭头,姓汪的已经把那女的摁地上了,衣服都给扒了,这丫挺的!”
“我上去就给了他一下……对,用枪托,我们哪敢乱开枪?”
我问,那女的去哪了?
“跑了。姓汪的被我打晕,那女孩爬起来,捂着衣服就跑了。我也没追,救火都来不及!”
下午一点半,我在探视间见到了老汪,他个不高,圆脑袋,留平头,额头上肿着个大包,像个土豆。见到我,他苦了一下脸,说:“我这事儿,就是当兵的给弄蹭了(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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