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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远1645 (邵得意)


  就是这样,李嵘把一个月前在北直隶的经历讲给了汪珩听。但他还是留了个心,只说自己路上生病被两个满人纠缠。幸好金大川路过,带自己逃到了燕山中。然后,他们便在山中遇到了一个汉人捕快带着满兵们进山抢劫村民财物。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汪珩在外奔波多年,见识了不少达官贵人。当他听到李嵘被两个男人骚扰时,眼睛微微眯起,不声不响地打量着眼前人,心中暗自思量:“象姑馆里的小唱流里流气,哪里比得上李嵘呢?李嵘一双晶莹透彻的眸子,像个懵懂不知□□气为何物的小姑娘,这才是达官商贾最中意的‘小唱’的模样。”
  再一听说李金二人一路上还遇到不少危难,汪珩只在心底冷冷一笑。表面却一本正经,显出了惊诧的神色,怒斥道:“竟有这样的事?满人实在可恶。但那些投身异族,帮着他们欺负同胞的汉人就更是猪狗不如。”
  “这封信是我今晚才在骡子的马鞍中找到的,想来应该是那位江捕快的。”李嵘顿了顿,语音微颤:“佩玉哥,无论你信与不信,我从没想过要杀人。尤其是咱们汉人!可那时若我再不动手,怕现在死在山里的就是我与金大哥了!”
  汪珩叹口气,拍拍他的肩膀,安慰道:“大哥怎么会不信你?这一路上着实辛苦你了。”
  李嵘苦笑,随手把信件又揣回袖子中,“金大哥说过那个叫江行的捕快要南下投奔一位徐州姓李的副将,想必就是信中这位。或许他们之间是相识的。”
  “与这位相识?”汪珩心中猛然一动。他现在知晓了江行与北方清兵有交情,便更确定信里的内容十分重要,或满人军机,或京中密报。不觉忙问道:“嵘哥,你不想知道——”
  ——咚,咚,咚。蓦地,敲门声响起。
  谈话被打断了。两人同时转头,随即听得门外一个清脆的女声娇滴滴叫道:“汪标头,出来一下!我家奶奶唤你过去回话呢。快一点!”
  小丫鬟在门口一声声催促着,汪珩无可奈何地站起身,心里虽然好生郁闷,却也只得让李嵘先一步离开。他走了两步,像是想起什么,回头对跟在后面的李嵘道:“嵘哥,今夜你回去好好休息。我去跟崔家奶奶说一声,明日咱们一道上路。山东境内闹狼灾,人多路上也有个照应!”
  李嵘欣喜点点头,这样一来,有专人带路,也不用再怕猖狂的野狼。他恨不得将这个消息立即告诉金大川。他对着汪珩深鞠一躬,欣然笑道:“若真能这样,自然最好!今日已叨扰佩玉哥多时,我先告辞。”
  此时已快接近午夜,偏屋油酊未灭。金大川独自躺在大床的里侧,辗转反侧,毫无睡意。忽听脚步声悉悉索索在院中响起,一个人踉跄地推门而进,唤道:“金大哥,睡了么?”说话声音很轻很轻,更像是怕把对方惊醒一般。
  一瞬间,金大川突然感觉心结解开了,通身舒爽。可他又好似没听到,一动不动躺在床帐落下的阴影中,只用一双微睁的眼偷瞧着。但见李嵘走路微微不稳,脸色异常红艳,嘴角还带了莫名的笑意。金大川细一琢磨,眉毛微扬,心中别扭道:“可算是见到了‘亲哥哥’,哪里还会想着半路上认的?”
  李嵘无所察觉,悄悄关上了门。简单的洗漱后,没有立马上床睡觉,而是站在桌边脱了外衣,又倒了一杯早已凉透的花茶,就着茶水把里面的香片也一起嚼了咽下。至此才终于熄灯摸上床。
  一连串谨小慎微的动作,让金大川不由得想起了十多年前自己娶妻的那晚。他曾因为怕杨妹嫌弃自己满身酒气,赶在进房前吃了茶壶里的香片。此刻,看到李嵘奇怪的举动,他怔了一怔,蓦然低声问道:“你喝酒了?”
  手刚摸到床边,就听床上金大川说话,李嵘呼吸一滞,不好意思道:“我吵醒你了吧?”
  “没有,我还没睡,等你好久了。”
  “等我吗?”
  “过来!”
  随着李嵘在身边躺下,金大川不可避免地闻到了他身上淡淡桂花油的香气,混了浓烈的酒香。在漆黑一片的空间里,气味像一只无形的手碰触着他的鼻端。金大川深吸一口气,闷声道:“今晚你们喝了不少啊。”
  李嵘早已酒气微醺,此刻感受到了床褥上金大川的温度,再一联想最近每晚金大川都在自己身边睡着,不由得胸口一荡,连耳根子也发起烧来。他暗自庆幸黑灯瞎火,金大川看不到自己面红耳赤的样子。下一刻,他强装镇定,笑道:“嗯,可不是吗!我与佩玉哥多年不见,他现在做了标行的标爷。我们聊得开心了,一不小心就多喝了几杯。”
  这一刻,金大川才发现自己与李嵘逃亡的这一个月,虽是朝夕相对,推心置腹,可他们对彼此的过去实在是知之甚少。金大川顿了顿,问道:“那么这个汪标头……怎么会跟你从小一起长大?”
  “唉,说来话长。我父亲是个商人,年轻时常年往返于京师与应天府。我母亲本是秦淮河畔的一名歌妓,人称‘大白玉’。幸得我父亲垂爱,一掷千金为她赎了身,这才免于年老色衰后再去侍候他人。”
  听到这里,金大川恍然大悟,怪不得李嵘把戏唱得有板有眼。原来很大程度上是受了母亲的影响。
  提起母亲不幸的身世,李嵘深深一叹,“早年因为祖母反对,父亲没有带我们回北方,只在扬州置了个小宅子养着我们。他怕我母亲一人孤单,某日买了个姓冯的北方女人回来伺候她——也就是佩玉哥的母亲。”
  讲到这里,他微微一笑,仿佛想到了极其有趣的事情。“我那时才刚出生不久,只听母亲说过,佩玉哥跟着冯妈来的时候已经快十岁了。母亲菩萨心肠,见他如此年纪还未认字,便送他去了学堂。等我长大些的时候,父亲让他给我做了个伴当。比起大岭城家中的大哥,他更像是我的亲人,最是见不得别人欺负我。”
  金大川点头,心中不禁又生出疑惑,“李家家境优渥,他为何又要出门去当个标客?”
  李嵘沉吟半晌,缓缓道:“冯妈在佩玉哥弱冠那年生了场大病。她说汪珩并非家生子,求母亲看在主仆多年的份上,可以在她离世后,让她儿子离去,不要再寄人篱下。”
  “所以你母亲同意了。”
  “母亲出身不甚光彩,将心比心,自然答应。那年还没等到冬至,冯妈便没了,佩玉哥也离开了宅子。我只记得他原本打算离去后北上参军,不知最后为何没去。又过了一段日子,北方来信说我大哥在酒后摔断了腿,祖母突然觉得家里男丁实在单薄,才张罗着让父亲把我们接回北直隶。自此,我们与佩玉哥也彻底断了联系。”
  没想到大户人家的后宅里还能有这么多的故事,金大川暗自忖着:“如此说来,李嵘与汪管家从小长大,感情当真不浅。”
  他沉吟片刻,缓缓道:“外面漂泊的十多年,难为了你们母子。但你父亲出身商贾,走南闯北,竟能十年如一日地惦记把你与你母亲接回家。也真是难得!”
  “他啊!”困意袭来,李嵘浅浅打了个哈欠,眼皮上生出了沉重的负担。他轻揉眼睛,慢吞吞笑道:“我没有见过比我父亲更不知满足的男人。回了大岭城,我才知道算上我母亲,府里一共有三个姨娘,还有一个大娘。他在不归阁里还……”
  李嵘的声音越来越小,金大川只听到“不归阁”三字,便再也听不清什么。
  “你是说不归阁?”金大川微微怔愣,随着李嵘不经意间戳到了自己的痛楚,一股难以抑制的悲伤涌上心头。

第11章
  ◎新娘◎
  大岭城人尽皆知,不归阁是居庸关外的一座富丽堂皇的院落。里面有红珊瑚的屏风,彩琉璃的杯盏,柔软的波斯地毯和美貌的少年少女。那里是所有男人的温柔乡。
  温柔乡里不思归。李元宝便是不归阁的常客。
  进了不归阁的人思不思归,金大川不知道。但他知道这种销金窟里一定少不了酒,而喝过酒的男人,都少不了要跑茅房。
  那日正月初六,天上下着鹅毛大雪,他眼睁睁看着李元宝再一次走进了不归阁。才不到一个时辰,一个长着满脸横肉的人哼着小调跑进了后院的茅房。此处靠近不归阁后门,骚臭弥漫,徘徊在附近的人寥寥无几。
  “活水里潮来两岸平,姐谢子情郎的的亲,郎将手抱……唔……”李元宝褪下裤子时哆嗦了一下,然后眯着眼,边笑边唱:“奴把脚檠,一篙撑进,任郎浅深……”
  “咚!”茅房侧门被人猛地踢开。还没来得及回头,后脑便结结实实挨了一棍。李元宝瞬时倒地,只有身上的肥肉还在不住地颤动,如同一滩流动的猪油。
  绑走李元宝的那个风雪夜,彻底改变了自己的一辈子。
  人世间有两种痛最难让人忘怀,或相思入骨,或贸首之雠。金大川心里明白,报仇走到了这步,再想回头,已是不能了。
  黑暗中的金大川,神情无比严肃,女儿落水后惨白而浮肿的脸庞浮现在眼前,久久不去。他曾怀疑过自己是否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逐渐忘却那份仇恨,可现在他猝然发觉自己不仅从未忘却,女儿的恨意早就化为自己血液中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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