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渝》作者:孙黯
文案:青梅竹马,双向暗恋,美食文。两个男的,每天都在吃。 还不胖。
第1章
景允决定要追康崇的那个夜晚,他下狠手,把蓄了二十多年的长发绞成了一头寸草。
他没找理发师,就用书桌抽屉里那把裁缝剪子,自己对着浴室镜子,左一撮、右一撮地剪了个痛快。
他妈阮妍是第二天清早才发现的,刚买的豆浆全洒了,泼在家门口,还溅了几滴在乱放的拖鞋上。她拎着油条和空塑料袋尖叫:“怎么回事!?”
“别喊,别喊,大早上的。”
景允拿了拖把过来擦地,走廊里飘散着甜甜的豆香。墩布吸饱了水,被他拎回厕所,阮妍又嚷:“好好的干吗剪啊!”音量稍微放小了些,因为她听见隔壁邻居陈家开门的动静,故意压得很低,凑热闹的意味。
“领导批评我了。”
“蒙你妈呢?”
“不想留就剪了呗。”
景允出了厕所,睡衣袖子高高挽起,露着细长的手腕和胳膊,从阮妍手里接过早餐拿去厨房,显然不想再聊这个话题。阮妍就着水池冲干净拖鞋,却仍不依不饶:“我不信。小兔崽子肯定是失恋了。失恋了才这么反常。”
景允不响,不再争辩,打开冰箱拿出一盒保鲜的纯牛奶,往两只空杯子里倒。
阳光自左手边的窗户倾泻进来,明晃晃地照着厨台,窗户敞着,被一棵跟他同岁的白杨树遮挡了大半。六月初,树叶浓密艳绿,缝隙间漏下几许湛蓝的天光,晨风清凉,飒城正式入夏。
他端起牛奶喝了一大口,冰得浑身上下打了个颤。
八点一刻,他爸景越冬才姗姗起床,往沙发上一坐,摸出茶几底下的老花镜架在脸上,盯着景允那颗脑袋端详良久,给出一句简洁凝练的评价:“魔怔。”
阮妍还在生气,叮叮咣咣地在厨房煎鸡蛋,拌腌黄瓜,香味飘到客厅里来。景越冬开了电视,换经济频道,看不知所云的股市分析节目,每一期请的专家仿佛都长一个样,灰白头发秃得就剩一圈,朝天鼻,法令纹深,嘴唇因为不停说话而朝上翻着。
景允坐在餐桌旁,把焦黄的油条撕成两半,捏着一头往牛奶里蘸,不伦不类地搭配着吃掉,又夹了两筷子酸溜溜的黄瓜,最后把漂着油星的牛奶喝光,拿纸巾把嘴一抹,站起来说:“吃饱了,我去上班。”
“鸡蛋呢?”阮妍举着锅铲叫唤。
“你和爸爸吃吧。”
他在浴室洗手,抹脸,用淋湿的手胡乱抓头发,也没抓出什么造型来,倒是摸到后脑勺一个巨大的豁子,一排“一刀齐”,还有一丛没剪到的地方,像高兴的狗尾巴一般高高翘起。他又沾了点水,反复往下压,压不下去。
就这样吧。他看着额前参差不齐的刘海心想。
景允小的时候,当地流传着这么一个说法,有些人家娇惯小孩,把男孩儿当女孩儿养,会给他留长头发。
后来听阮妍说,她年轻时流过两次产,景允是第三胎,若是没了,就再也别想怀上。于是全家绷紧神经,悉心呵护,儿子在她三十五岁那年出生,对整个家庭都意义非凡,景允的头发便是从那时开始留,长到成年,毕业,工作。
小时候他留辫子,住一条街的男孩子们爱捉弄他,拽他头发,叫他“妹妹”,然后被康崇打得直哭;上学后他坚持不剪,小学初中尚且好糊弄,往校服领子里一塞,到了高中,学校、老师约谈家长好几次,阮妍宠他,口头保证他回回考试都拿年级第一,班主任才为了升学指标妥协;大学没人管了,还有人夸他好看。
直到昨天傍晚,下班回来的路上遇见康崇,那厮也不知是开玩笑还是认真地对他说:“我有时候把你当男的,有时候把你当女的,精神分裂了都。”
打那句话落地,景允恼了。
他就像忽然受够了这些年来的优待和恩惠,忍耐到了极限,当机立断,到家就把头发剪了。
他要让康崇知道,他是个男人,还想追求他。
八点四十他出了门,碰巧遇见住在隔壁的陈蜜柑。她也上班,穿黑色的西装短裙,一双崭新的高跟鞋,战战兢兢地摸索着下楼,比盲人还费劲。
景允想扶她,被她一把推开,死要面子地吼:“老子能行!”
吼完才看向他的头发,像宇航员进了外太空,眼睛瞪得老大,隐形眼镜都有点儿滑片儿:“你疯了???”
景允不好意思地摸摸发梢,不知从何说起,还想扶她,又被她甩开。
“都说不用!”
他拗不过,一走了之又不合适,只得放慢脚步,小心地跟在后面看护,以防发生意外。
到了楼道外面的平地,她才挺直腰杆,斗志昂扬、摇曳生姿地和他一块儿朝小区门口走去。
康崇的停车位上是空的。他早走了。
景允工作的地方离家近,步行至多二十分钟路程;陈蜜柑的公司远,地铁得坐一个小时;康崇介于他俩之间,开车会比较快。以前学生时代,三人住同一个小区念同一所学校,总是一块儿挤公交车,开往学校的那趟车大概是飒城所有公交线路里人最多的,由城南贯通城北,每天早上都要裹在一帮抢购新鲜蔬菜的发福阿姨中隔空喊话。
“哎!夹我头发了!”
“别动,我帮你弄。”
“陈蜜柑!有座儿!”
陈蜜柑那时留齐耳短发,戴圆框眼镜,主要是为了修饰微胖的脸型,麻袋似的校服,衣袖盖过手背。而康崇个高腿长,肩宽而展,瘦得均匀结实,能把任何没型的衣服撑得挺拔漂亮,学校里不少低年级的女生只看他背影都会想要联系方式,他有时候给,有时候不给,不看长相看心情,似乎也和头发长短无甚关系。
景允想不明白:他都看了自己这么多年了,怎么捱到昨天才说嫌弃?
“真的不用我送你上地铁吗,”他好心对陈蜜柑说:“早上人很多的,你会摔倒……明天换双鞋吧。”
陈蜜柑走着嘟囔:“没办法嘛,今天要见客户,我总不能穿双耐克吧。”
“……耐克怎么你了。”
“你穿好看,你穿好看。”陈蜜柑撸了一把垂到下巴的长发,用手指挽到耳后,露出妆容精致的脸孔,口红和眼影的配色优雅不失稳重,鼻尖和颧骨扫了薄薄一层高光。在捯饬自己这方面,她去年才开窍。
她踩上地铁站的扶梯,踮起磨红的脚跟,朝他挥手:“走吧!快迟到了!”
他顶着那头乱七八糟、却好像乱出了少年感和青春气的黑发,笑了笑,低头汇入人潮。
第2章
景允头发短了,整张面孔都突显出来,打量他的人比先前更多,尤其是女孩儿。公司跟他同一批进的几乎都是女孩儿,差不多的岁数。男孩儿寥寥无几,容貌也无令人印象深刻之处。
景允习惯承受他人的瞩目,对所谓的“特立独行”并不抵触,但任谁一直被盯着看都会感到不适,他们对于他的发型及其背后可能隐藏的感情生活抱有强烈的人文关怀,几乎超越他本人对此的重视程度。
“你没事吧?”他们纷纷问他。
景允对谁都笑,笑得有些累了。他打完卡,坐在自己位置上,打开电脑,准备做中午开会要用的PPT。后排的同事正在给他传一份需要的文件,进度条慢吞吞地走了个开头,他的裤兜震了一下,是康崇发来的微信。
“你真剪了?”
“我不该那么说。”
“别啊。”
景允哭笑不得,给他回复:“这么快就知道了。”
“陈蜜柑刚告诉我的。”
景允打了一串省略号。
康崇接着问:“下班后有空么?”
“有,干吗?”
“请你吃饭。”
文件传输完了,发出“叮”的提示音。景允从另一个裤兜里掏出耳机放到桌上,手指飞快地在对话框里输入了一行“你是不是想当面取笑我”,想了想又删了。
他说:“好。”
两个人都不回了,也没说“拜拜”之类的话,各自投入工作。
景允在一个当地小有名气的老出版社做编辑,朝九晚五,工资不高,平时也比较清闲,毕竟近些年来传统纸媒行业越发萎靡,不景气了。
幸好景允不是那种志存高远的人,没有什么追求,本身就喜欢慢节奏的生活,倒也挺知足的。
不用加班,傍晚五点准时走人,他下楼的时候看了一眼手机,新的微信是三分钟前发来的,康崇说:“我到了。”
他不禁稍微加快了脚步,从走廊转弯到一楼大厅,一头乱发被黄昏时的热风吹起,翘得老高。
他看见了大门外等待的康崇。
康崇个子很高,在人堆里扎眼,身材偏瘦,衣服领口露出半截锁骨,穿的衬衫是棉纱材质,宽宽大大,有点兜风,长袖挽到手肘,棕灰棕灰的,在夕阳下辨不出具体颜色。他正争分夺秒地抽一根烟,好像瘾很大,有股狠劲。
发现景允来了,他皱起的眉头舒展开,但还是压得低低的,眼眉修长,一排白牙咬着烟蒂,嘴角朝一边勾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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