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听得震天响的“啊!”一声,两个瘦骨嶙峋的叫花子一同抱了抢过来的东西掉头便跑,一不留心撞在后边观望着的高个子身上,居然把他还撞得一个踉跄!
他往后倒退几步,尚未站稳,便又有一人冲撞了上来。这么一撞,他脚下再也不稳、勉强又退了几步,一屁股墩儿坐在了地上。他身量高,向后这么一倒,把刚跑出几步的老叫花砸得面朝黄土跌在了地上。
没等他扶地起身,一只女子的秀足就踏在了他脸上,又把他踩回了地上。
不知道包裹里装的是什么贵重的物件,那白面姑娘偏不依不饶地跨过他就和浑身脏污的叫花子滚在了一处。
高个男人从地上爬起来,再一看只剩了与女子厮斗的那个老叫花子,另一个早已跑得头也不回。他抓耳挠腮一阵,抓准了机会、从挣得不可开交的二人手中抓过包裹,往起一提,抛在了女子怀里,顺手将那又锲而不舍扑上来的老叫花向外一推、扔在了雨地里。
“忘八鹰!老子供你吃喝,你他娘居然吃里扒外?!”老乞丐见自己落单,想必讨不到什么便宜,索性两腿一岔、骂起街来。
裴鹰。这便是那高个儿男人的名号。
他现在不觉得这名字有多么霸气凛然,等多年后,他被一傻子赐名为“阔目也”的时候,就晓得怀念如今了。
老叫花在地上骂骂咧咧,直到那白脸姑娘实在受不了,从包裹里又拽了个馍馍出来,才堵住了他的臭嘴。这当口,裴鹰看清了她包裹里边装的是什么东西。
确切来说,那不是什么东西。
那是个白得异乎寻常的娃娃。
裴鹰看明白了,这姑娘是带着个娃娃、孤身一人上路的。
那时他还未在朝国住过多少日子,并不知道朝国除了汉人还有其他族民,所以他只把这女子当做比一般人白皙的汉人姑娘。后来等熟稔了,他才知道,这女子原来是云滇郡木氏族人。
木氏祖籍在北番地带,因其习性喜阴、尤擅用蛊,与崇尚豪气的北番人脾性颇不对付。两方私下斗殴次数多了,总是木氏吃亏,木氏也不傻,索性离开番族、举族迁徙到了云滇郡。传闻木氏族血脉稀少、行踪隐秘,这回居然让裴鹰遇着个实实在在的木氏姑娘。
这位名叫木莲的小女子,敢抱着个孩子上路,自然是有些本事的:她是要前往朝都城,这一路上也同裴鹰相似、遇到了不少麻烦。此时见有这么个良心未泯、肯为萍水相逢的陌生人出头的健壮男人,不免动了与他一路的心思。至于要怎么提防她和孩子的安危,也有个一看便是木氏风格的法子:她在裴鹰身上种了条蛊虫。
后来裴鹰之所以去云滇郡的缘由,便是因为这条蛊虫。如今的阔目也之所以向狼头神祈祷能再见这母子俩一面,也是因为这条蛊虫。
这条蛊虫,据木莲、即那位木氏女子所言,是一条连心虫,她怀里抱着的婴儿身上有一条,另一条,便就是在裴鹰身上种着了。此虫颇有些古怪之处,一虫连两心,如同一条绳上吊着的两只蚂蚱,同生共死、休戚相关。
也就是,若裴鹰敢动这孩子分毫,那裴鹰也必死无疑了。
其实这一招简直多余,天地良心,裴鹰并非穷凶极恶之人,更不会有动未出襁褓的婴儿的念头。他一直百思不得其解,难不成是自己长得太穷凶极恶了些?不可能啊,若是自己真心形容凶狠,那刘正这傻子也不会一眼就和他亲近成那个样子啊!
阔目也看一眼臂弯里睡得极安心的刘正,拍拍他的脑门儿,心中又想起那个给他下蛊的云滇女子。
木莲不是恶人,这个他清楚的很。他自己有母无父,打小便明白母亲为了孩子是甘愿把整颗心都掏出来的,木莲独自一人带孩子去朝都城寻夫,有所戒备也是应当。况且,人家下蛊之后,也是与裴鹰约定过之后会帮他取出蛊虫的。
只不过,裴鹰按照约定在城门外的千锁断桥前等到日头西落,也未能见着她而已。
到底是见着了丈夫不成?是留在了京城、抑或回了云滇郡?难不成是遇上了什么险境才无法如约而至的?裴鹰不得而知。他知道的,唯有一件事:那与他一同种有连心蛊的婴孩,一定还活着。
一想到木莲怀中的婴孩,即便离最后一面已过去了许多年,阔目也的皮肉上依然登时碎碎地起了一身小疙瘩。
这孩子,或许是个死的?阔目也有些不敢确认。这婴儿远看还好,眨眼、伸手都是如普通人家的幼童一样,但是,他可以拿自己脖颈上这颗头颅作保,他可以确信,这孩子没有气息。
仅是没有气息,也便作罢。或许木氏有一门独特的、从襁褓之时就练起的龟息神功,或是蛊虫作怪,反正他从裴鹰到阔目也,也算是开了许多眼界,修习心法以达到无声无息之境还是有实据可考的。但人活而没有心音,这难道不可怖?又怎说得过去?
疑窦一起,便将之前不曾放在心上的细节一点点串通起来:老叫花子抢夺包裹时,包裹砸在地上数次,里边的婴孩居然连哭声也无半个;甚至于木莲抱婴孩时,有时裹得极为严实、连头也不露,似乎孩子不需吐气吸气似得。
这孩子是个死的。否则难道是个人形的大蛊虫?阔目也想及此,不免瘆的慌。
他知道蛊虫也不是只有坏的,例如他身体里边的这条,就救过他的命:他去云滇郡寻木氏后人时,曾落在一峡谷中的两片石缝之间,腰际卡于其中无法自拔整整三年。若非这蛊虫通人性,居然会振翅发声吸引鸟雀来自投罗网,他早做了饿死鬼。
但就算于他有救命之恩,阔目也也受不了自己或许曾经抱过一只人形大蛊虫的可能。
他得把这事情弄明白。再者当年他与木莲以兄妹相称,是许诺了要帮她保护婴孩的,若是这小家伙没死,他也得遵守承诺,先把这一大一小找到再说。
阔目也把自己的事情在心里过了一遍,坚定了时不时就要动摇些许的心志,又想到老族长交给他的那件来朝都找灵晴儿的事情来。
当然,他连灵晴儿的面也没见着。
不是灵晴儿不给他面子,而是在他出现在朝都的十天前,灵晴儿就和她那琴师相好离京了。有人说是回北番去了,有人说是远走高飞了,还有人说是寻仙问药、做一对儿神仙眷侣去了,不一而足,五花八门。
在这种种的可能性里,阔目也只希望他们不要回北番月亮山去。若是回了月亮山,必定被战事牵连,俩人倒是就此可以比翼双飞、在墓穴里做一对相亲相爱的骸骨了。
有什么好的?阔目也时常要这么安慰自己一下,尽管他内心早就默认了最坏的情形。回月亮山有什么好的呢?老族长脾气又大,天天打仗、时常有人送命,还要看汉人糟蹋自家祖宗留下的宝地……
月亮山有什么好的呢?也不过就是姑娘漂亮些、酒酿劲头比其他地方足些……
月亮山,真好看啊。勿论是一天中的什么时辰、勿论是一年中的什么季节,月亮山就好似空中的那轮明月一般,缺有缺的美、圆有圆的妙;阴有阴的好、晴有晴的巧。
阔目也感到眼中有些沉甸甸的东西将坠欲坠,忙仰头使它倒流回去。这一抬头,恰巧从那扇开着的圆窗中,望见那轮高悬天际的朗朗明月。
月色如水。
眼中的那点月色再也忍不住,顺着他粗犷的面颊滑下来,经由他浓密的须发,滴在睡在他怀中的刘正的面颊上。
第11章 相女
011 相女
天气中的燥热一日日沉淀下来。
连续许多日,在兰台读完书后,檀燕归无一例外地去了百步亭。
他特意换了身简简单单、不浮不躁的布裳,在一众舞枪弄棒的武生装束中反而更加显眼。只是旁人看他奇怪,他自己却浑不在意,顶着整个校场打量他的目光,只是自顾自的四下看着,恍若置身无人之境。
起初也有人在他身后指指点点,念叨些“檀家”怎样怎样。旁人议论他,他反而越发来的雷打不动,比那些在此处校练的小将还要勤快。谁看他不顺眼,他反而硬要往人家眼里撞。
他性子像头犟牛。表面上和和气气、似乎别人怎么着他都成,但实际上是个一头撞上南墙还不够、非得见了血,甚至见了血也不肯回头的驴脾气。
“他是装了一肚子傲气,撑着那张脸皮、不肯拉下来而已。”
刘璞轻轻一笑,语气里像是在打趣,仿佛“犟”这个字眼,落在檀燕归身上,都成了夸人的话。他立在百步亭的西北角,此处有一从茂密的修竹,恰巧掩饰住了他和周铮的身形、使里边练武的武人们见他不着。此时此刻,他正拨开眼前一两节碍眼的翠竹,眼中带着笑意、追逐着里边那道修长、挺拔的背影。
百步亭的名号,于它的规制而言,的确是小家子气了。
身为朝国宫廷的练武之地,百步亭分为一台一场:台子名为清秋台,如一支出水芙蓉、高出平地几丈,左右两边各有二十七级的石阶与台顶相连,共五十四级,旨在纪念乱军攻进宫城时、誓死护卫皇族血脉的五十四位羽林虎贲将士。下边的跑马场,是跑马练箭之所,每日禁卫军纵马时,腾起的层层尘雾壮观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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