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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浮沉录 第一卷完结 (十里沧浪)


“禀陛下,安排妥了。”周铮答应着,一双猫似得的眼睛溜向永琳公主。
“若是妥了,就把公主扶出去罢。”皇帝扶额,站起身来。“记得往百步亭送些粥饭。对了,把未完的奏本搬过来。”
“这是……”周铮小心搭了句话,却被皇帝一挥手拦在了半截。他两个相处许多年,彼此极有默契。刘璞知道他要问什么,懒懒地答应了一声“嗯”,紧接着,好似是要特意说给永琳听,他拔高了声音道:“今日宿在长乐宫。”
就算永琳回去就告给了太后,那又有什么关系?他选了与檀燕归在一起这条路,本就是想着光明正大地活在世上,不需要、也没有可能真的一辈子躲在旁人看不到的角落中苟且偷生。
再说,燕归可不是甘愿一生躲躲藏藏的人。
“再吃一点吧?”
紧邻宫城的一座府邸内,阔目也从小碗中舀了一勺温粥,触在刘正厚厚的下唇上。刘正近日身体不适,总不愿进食。阔目也素来知晓这家伙白长了这样大、却还只是个小孩儿心性,便也不恼,只盼他不要这般任性,好歹吃些东西。
既然得哄着,那他哄着就是。可惜他生来是个粗人,端一碗汤能洒出半碗来的人物,还是别求他伺候地多么细致了。
这样一口一口地喂着,一碗粥总算磕磕绊绊地到了刘正肚中。估量着应是饱了,阔目也把小碗抛回窗边的漆案上,顺着窗口向外边望去。
这座园子的旧主曾是个封侯立相的大贵人。园子富丽堂皇,奇花异草遍地,各处格局又颇具匠心,当真精巧非常。若非皇帝关照,他阔目也恐怕再活几百年、也不会有住在这般华贵之地的机会。
可惜彼之华贵,岂是吾辈可以承受的?
他回头看独自坐在软垫上把玩一对瓷人儿的刘正,觉着他整日懵懂无知、心性驽钝倒是上天恩赐:这个傻人,不去想回京的各类难处,只一个劲儿嚷着回朝都、回朝都。这倒好,回是回来了,他自家耍得高兴,全然不管这朝都中的明刀暗箭是有多么防不胜防。
但这些又岂是刘正的罪过?事到如今,再谈“倘若没回朝都”已经于事无补了。单单“倘若”这两个字,便是世上最香甜、也最狠辣的□□,它惹得人饮鸩止渴、其实只会让人沉溺自悔而不可自拔。
倘若正儿幼时受他父皇宠爱多好。一方沉重的黑水砚,纵使皇帝再气恼,也砸不到一个受宠的皇子头上。
倘若那方砚台恰恰砸偏了多好。若正儿不傻,想必也会像他的兄长朝文帝一般、有一番大作为。
就算正儿注定是个傻皇子,倘若他有个疼他的母亲,那也是好的啊。可惜,连母亲都没有,他就这样痴傻着、时时被人欺辱着,长大了。
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个人有个人的命数。刘正把什么都能忘了,却在回朝都上极为执着,也算上天注定。阔目也大大咧咧地靠在窗前,看着园中来来往往、洒扫不断的仆人,心里念叨着:狼头神啊狼头神,不晓得我上辈子是欠了这傻子多少债,索性这辈子还清算了。您要是还记得每每逢年过节我给您杀的猪羊,您就保他活得长些,可别让我再把这债背到下辈子去了。对了,还有那一大一小,您也帮衬着我找找,是死是活给个音信儿罢。
他这般祈祷完,心里觉得还该说些什么,但其实又不知道说什么好,舔了几下嘴唇,只得轻声骂了句粗口:他娘的。
“谁娘?”
旁边笑嘻嘻地凑过来一个大脑袋。阔目也正在想事情,懒得理他,便顺口答了句“你娘”。刘正脑子不清楚,稀里糊涂地笑嘻嘻咂了一遍:“我娘?我娘!”
阔目也极怜悯地瞅这老大不小、辈分排的上是当今皇帝亲叔叔的傻子一眼,觉得朝国居然能选这么个人坐在摄政王的位子上,估摸着也是快没了气数。
此时这新鲜出炉的摄政王,自己耍累了、见也没人搭理自己,便要靠在阔目也肩上睡觉。阔目也肩膀是宽厚,但也架不住这么一个大脑袋:刘正半梦半醒之间,他那头顺着阔目也胳膊滑了下去,被一只厚实的手掌接着、安稳地落在了暖和的臂弯里。
他砸吧了两下嘴唇,放心地眯上了眼。
这大麻烦终于睡过去,阔目也也是长舒了一口气。他两手一合、护好把他当枕头使的刘正,自顾自地想起事情来。
他自己也就是山野粗人一个,打小在自己部族里都是个上不挨、下不沾的人物。老族长看他脑子、武艺都是半斤八两,撑不着也饿不死,再一寻思,此时族内正是用人之际,这大块头的小子放这里白吃饭不说、还碍手碍脚,索性寻个由头把他弄出去罢。
老族长当初到底是怎么个想法,还有待商榷;这些阔目也后来自家补出的片段也难免失真。之所以任由他自己瞎想,是因为此事再也没有可考证的机会了:月亮山一族,早就被赶尽杀绝。别说老族长,就连族内一个做饭的老妈妈,估计都尸骨无存。
唉。赶尽杀绝。
阔目也品咂这四个字,心中不知是庆幸、还是感激,抑或还有许多没来由的感慨。
无论老族长是如何看待他的,也无论老族长到底是为了什么原因而单单挑他出来的,唯一可肯定的是,这坏脾气的老头儿,真真切切是救了他一命。
当年正值部族与朝国血战正酣。说是血战,其实大多时候,是朝国人往里攻、族人往远躲,若非熟悉当地风土,恐怕早被朝国一网打尽了。就是这般狼狈地辗转腾挪之际,老族长把阔目也叫过去,说是要他去办一件大事。
老族长命里没儿子。他曾有过两个小子,偏偏都在幼年时一个被狼叼去了、一个得了瘟病夭折了。剩下的唯有一个从小捧着长大的姑娘,名叫灵晴儿。
灵晴儿人如其名,实在是个水灵灵的美娘子。可他们番族人,向来是把女孩儿当男孩儿养,这姑娘长大了,端是一身浑不怕的汉子习气,便是极烈的水酒,居然也能喝过三坛而不倒。
喜好喝酒也罢了:她爹是一介族长,供她喝酒的钱还是给得起的。可这小姑娘喝多了酒,陡然而生带着酒袋、瘦马浪迹天涯的豪气来,她说干就干,旁人怎么拦也拦不住。
老族长看得开,只道年轻人仗着心气儿高,待受了委屈也就回家来了,也任由她折腾。他算盘打得妙:月亮山的名号在番族管辖地带颇有威望,任是宝贝女儿到处闯祸,也得给他老人家一个面子。
然而他这姑娘偏偏又与众人不同。番族人知道朝国与他势不两立,便不单枪匹马去朝国受这份闲气,但灵晴儿偏不。听人说,这妮子不仅跑到朝国地界,去的还是帝都朝都城。去朝都城当个败老爹钱财的女纨绔也罢,这死妮子居然跑去卖唱!
老族长气得白胡子都哆嗦起来,听着来人唾沫横飞地满口信誓旦旦:他姑娘在朝都和一个瘦得只剩一把骨头的没出息小琴师在一起,好像还大了肚子?!
这个不能忍!老头子拍案而起。他有些恼火女儿在外有了心上人,更恼火他番族子女、居然能看上一个瘦毛弹琴的小子!那不知怎样把他姑娘“骗”到手的朝国小伙子,在他脑海里更是赫然成了个紫面獠牙的小怪物。
阔目也,便是在四个无功而返的前辈之后,第五个前往京城寻灵晴儿回来的人。

第10章 死孩

正是下雨天,土路上泥泞不堪。
一条泥道儿里走着三个叫花子,个个破衣烂衫,光着脚、拄着拐。唯有最后边跟着的一个高个儿壮汉子,手里连个破碗也没有,在这一众歪歪斜斜的叫花子中,居然都能称得上是“最”落魄。
一行人倒着脚,往不远处那幢三间倒了两间的破道观奔去。前边四条瘦腿儿扑腾出浪花似的泥点子,大多全落在了最后边那人身上。待他们三个扑进道观中,那人便急忙把身上被泥裹了一层的破布撕下来,远远地扔在了一边。
且不论泥里有猪粪鸡屎,单那俩臭叫花子的臭脚,也真教他觉得恶心:这般落魄下还如此讲究,看来他并非实打实的叫花子。
他脱了衣裳,露出多毛的胸膛,霎时觉得舒坦极了,便满意地长叹一口气、倚着门柱坐下来,伸长了两条腿。这时候,他才得空想起那两个聒噪的“同伴”,不免有些惊奇地向道观正中一看,才看见两个叫花子围着那三人高的泥塑神仙站着,正附身看着个什么东西。
民以食为天。这俩肚饿肠饥的瘦鬼,莫不是拣着了别人剩下的吃食?
念及此,这高个子壮汉急忙翻身起来,凑了过去。
他自从被偷了行囊,便饿了好多日肚子,亏得有这两个叫花子接济,才能留口气走到此地。若是有吃的,他也得分些才是。
泥塑的老神仙脚下,畏畏缩缩地靠着个白脸盘儿姑娘。她手上抓着半个白馍,怀里还护着个鼓鼓囊囊的大包裹。看那形容,里边大约也装的是路上用的吃食?
高个儿和这俩穷叫花走了一路,知道他俩向来是不忌讳抢的。此时这般迟疑,不是良心发现、而是怕这姑娘或许还有什么同伴在附近。他俩个还在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地警惕着,突然觉得背后多了一人,出自一贯小肚鸡肠的本性、怕再等下去被人抢先,便一个饿虎扑食朝那姑娘扑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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