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绯扇(云雨无凭)


张启渊:“要是他们再问起来,你要解释清楚,只有过一回。”
“知道,”纫秋应声点头,说,“渊儿爷,你放心吧,我不会乱说话的。”
张启渊:“我不是不敢承认,你知道原因的。”
“嗯。”
她走在他身边,偷偷看他,心里明白他不可能娶了自己,哪怕他有情有义,也只能在娶了正妻之后收房,纳她做妾。
她没有多爱他,但孤独零落,所以期望跟了他,从下雨那天起,这种有所依靠的感觉将她的目光拴在了他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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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的更新安排:每周二、四、六上午10点,字数3000+/次,如有榜单要求会加更。

《雨罗衣》序:……隐隐镜花水月,堤上柳绿,林公子来此,王涤儿不在,三日后晓得她已死,再三日后端午,蒲酒盈樽,那林郎君悲痛欲绝,留书坠湖,却没成想,死即是生。
天早就黑了,张启渊还没睡,他白天做侍卫,晚上当文人,打着哈欠写完了新书的序章,一抬头,正好看见油灯上那股子黑烟把自己捋得很直。
然后,他母亲李夫人就来了,让丫鬟在屋外的廊上等,一进门就挑剔他:“就知道你没睡,都熬成夜猫子了。”
“睡不着。”
张启渊抻着懒腰起身,顺手把笔搁在了笔山上,他懒得束发,一席赭红色绣了团花的云锦襕衣,腰带也不系。
李夫人念叨他:“穿没个穿像,一回家就是这副样儿。”
张启渊收拾着乱放在桌上的书籍,说:“您有什么事儿?没的话请回吧,儿子不便接待。”
李夫人找了张椅子坐,被他一本正经的话逗笑了,她是个爽利的人,说:“可以啊小子深,跟我这儿装大人儿呢?”
“没空跟你闹,”张启渊又坐下了,喊来个小丫鬟,说,“珍儿,去给夫人弄杯水来。”
“我有重要的事跟你说,”李夫人坐在那里,看着儿子忙来忙去,说道,“老爷向圣上禀过你的婚事了,说是宁王的嫡女青台郡主,到了嫁人的年纪。”
“好啊,你们看着办吧。”
张启渊很知道,自己的婚事不仅是成亲那么简单的,奉国府权势滔天,朝中自然不会放过任何制衡的机会,祖父这个人又反感儿女情长,要为孙儿孙女们促成桩桩门当户对的婚事,最好是当成公事来办。
他问:“我爹怎么说?”
李夫人:“他肯定是听老爷的,又不常在京里,军中的事那么多。”
他又问:“你觉得好不好?”
李夫人:“肯定好啊,你要是娶了郡主,圣上今后肯定会器重你,我和你爹就不必为你操心了。”
“器重……”张启渊笑得很大声,问,“他能给我个首辅当当?”
“说什么胡话?”李夫人的脸上带了点儿严肃,说,“婚事是正事,你要放在心上,不要整天嘻嘻哈哈,更不要整天跟着太傅家的那个往戏楼里扎。”
张启渊:“嗯,我放在心上了,戏楼也是要去的。”
李夫人叹气:“还有什么官妓私妓暗门子……去这些地方染了病的不在少数,就像宫里的老七,现在只有个小屋住着,万岁爷也不管他,连个伺候的人都没有。”
“老七……”张启渊合起了手上的书,想了想,说,“我还以为是外边儿的人编的呢。”
“就是真的,”李夫人这人也是出身官家,读的书又多,很在意儿女的做派,她叹了一口气,叮嘱,“你以后要是往乱地方去,就回想回想你娘说的话。”
张启渊:“别再说了,记着了,我本身就不喜欢进窑子。”
这是真话,由于各种书看得多了,他有了他自己关于女人的独特幻想,一说起婚事,他就在琢磨:成婚随便是谁都行,但这辈子非要有个红颜知己不可。
同床共枕是锦上添花的事,在那之前,至少得聊聊词吧,再聊聊写书的事儿,还要和她一起研墨写字;他和她得是前人的词里写的那样——“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他想:肉体的关系太信手拈来了,灵魂的交融才是这人间最缱绻的事——它难得,可求唯一,切实又虚幻,是除人以外的别物不会有的东西。
他是个写书的,写书的人就是这样的,爱幻想,心思细,喜欢琢磨男的女的那点儿事,接纳陌生人之间的纵情,也期盼灵魂相契,会在得到知己的时候比洞房花烛更欣喜若狂。
李夫人突然问他记不记得魏顺。
张启渊:“知道,就是那个西厂的——”
李夫人:“提督。”
他:“对对,以前庄妃宫里的。”
“他年龄和你一样大,你没见过?”
“小时候……好像见过,之后再也没见过,”张启渊又开始折腾他那堆宝贝毛笔了,心不在焉,“一个刑余之人,我见他干嘛?”
“他是老爷从月阙关带回来的,他们族人造反,大人死得没剩下几个,孩子有三十多个,到了京城,他因为长得白净,被司礼监的要了。”
“嗯,然后呢?”
“那么多孩子里头,他最小,不知道自己几岁、什么时候生辰,老爷看他可怜,就说‘这孩子看着和我孙儿启渊一般儿大,就和他同天生吧’。”
张启渊干笑了一声,摇头:“我祖父真够霸道的,别人什么时候生辰都是他说了算。”
李夫人:“怎么能叫霸道呢?”
张启渊:“杀了别人爹娘,又看别人可怜?反正我是理解不了。”
“那没有办法,奉国府就是为朝廷做事的,再说了,我们不知道其中缘由,或许他的父母就是该死。”
“娘,你这是诡辩,”张启渊说,“我没有否认祖父他过去的功勋,我的意思是,大可以不必这么伪善,非要去关照一个痛恨自己的人。”
李夫人笑了,摇摇头:“你怎么知道人家在痛恨你祖父呢?他从边境来了京城,现在做了提督,这辈子都有着落了。”
“又是诡辩,他得权得势是没错,但痛恨肯定是有的,只是可能多也可能少。”
“你还是别瞎猜了,”李夫人站起来,走过来捋了一下儿子的头发,说,“人家现在对奉国府很恭敬,才不像你的小孩子心性。”
张启渊无聊,有了点儿睡意。他将毛笔横着放在嘴巴上边儿,沉思了一下,问:“是有什么大事?你突然聊这个太监做什么?”
李夫人:“刚才说起七皇子,我就想起了这个人,两个都是在庄妃那儿长大的,结果皇子成了废物,奴才却成了貂珰,世事真是难料。”
张启渊:“还成吧,有些人自作孽没有办法,至于阉人,他们得了势也成不了气候的。”
西厂和奉国府之间的关系复杂,说是朋友不对,说是敌人也不对,可表面上那层总是要维系的,眼下宦官当道,东西厂争锋,奉国府要维稳皇权,于是选择站队较为保守的西厂。
可是,奉国府里的人天生正统,傲气难却,哪怕是下头伺候的,也从心眼儿里瞧不起太监。
在正厅见客,客人刚离开,就进来个小厮,把一份请帖递上来,说:“督主,奉国府送的请帖,说是初八要摆酒,请您过去。”
“奉国府……”魏顺把手里的玉石串珠放在了桌上,问,“奉国府有什么喜事?”
小厮回答:“听说是没,就是想请您过去吃酒。”
“老头子急了。”魏顺笑得别有意味,用眼睛示意徐目。
徐目也笑了,点点头,把接到手的请帖翻开,看两眼便合上,说:“确实没什么事儿,说是请您去喝珍藏的麻姑酒。”
“去,”魏顺站了起来,他今天一身白衣,挽着腰带,束起头发,整个人典雅而皎洁,他笑,说,“肯定要去,奉国府的酒不是谁都能吃得到的。”
徐目点头:“我到时候陪你。”
“好,”看徐目显得警觉,魏顺走过来安抚,拍他肩膀,“不会有什么事,你也别紧张,去了对人家客气着点儿,吃个饭而已,又不是上刑场,放轻松。”
徐目提示:“也别太大意了。”
魏顺:“放心吧,近来东厂蠢蠢欲动,奉国府更要借我的力去保圣上,不可能随意动我的。”
徐目垂眸沉思,突然,他问:“你还记不记得上次那个人?”
“谁?”
“下雨那天,茶坊门外边拽你袖子的那个,”徐目绞尽脑汁,尽可能具体地描述,“看着年纪不大的那小子。”
“不记得。”
“我找人查他底细了,应该快了,”徐目咬了咬牙,很是不服气,“你不用管,交给我处置就行。”
魏顺低笑:“这都多久之前的事儿了,你无不无聊?”
徐目:“你先别管,等我查到了再说。”
魏顺:“一个路人,你这么执着做什么?再说了,看他那样儿,穿的戴的都是上品,说不定是哪位一品要员的儿孙,你要是弄了人家,人家也回过头来弄你。”
徐目被魏顺吓唬,气着了,说:“一品要员怎么了?就算他是太子,我也——”
魏顺冷笑:“行了昂,牛吹大了。”
他从桌上拿回了串珠,拂袖朝外走去,不耐烦地听徐目在身后叨叨。徐目说:“你这是怎么了?脾气变了?我怎么不知道,那次底下的人泡错了茶,你都要扇人巴掌。”
“底下的人大意,该罚,那人……和我又没关系,更没有影响我,我有病才盯着人家。”
“你……”徐目抿着嘴想了半天,还是揪着不放,他只忠于魏顺,没有顾虑,魏顺要是叫他去死,他也会去的。
所以大胆地说:“你是看人家长得俊吧!”
外边很晒,两个人突然就停下了脚步,魏顺回头甩来一个凌厉的眼神,咬紧了牙关,问:“咱今天能不聊这个了吗?”
徐目看着他,严肃了好半天,接着猛地破功,笑出了声:“喜欢就喜欢呗,我给你查了你还不高兴?到时候知道是谁了,什么都好办了。”
“我……”眼见的,魏顺浸泡在阳光里的脸染上了浅浅的粉,身上的男人样也削减去几分,可他自持,还是嘴硬,说,“不想知道他是谁,你也别查了,要是不听,就让人拿板子抽你。”

一见倾心是种虚幻的感觉,像是潮水,时涨时落,汹涌的次数很少,平静才是常态。
毕竟,魏顺对那个人的底细是一概不知的,那徐目在要事上看着鲁莽,实际上猴儿精,他告诉魏顺将去查那个人了,后来又不把他的任何消息告诉他。
魏顺于是也怯于询问。
他其实很想认识那人,可又惧怕知道更多关于那人的事——那人气度不凡,全身从衣服到配饰都是顶级货,一看就知道是世家子弟。
不是小倌儿也不是流氓,不是任何收钱办事就能得手的人,魏顺纵然已经权势滔天了,可仍旧是个太监,要想和那人好上,简直是天方夜谭。
面儿上傲气的西厂提督,因为茶坊门前多看的那眼,将自己数落了上百次,平时倒还成,可一但那一幕猛地在脑海里重现,魏顺便从喉咙眼酥麻到左胸口。
可是呢,除了最亲信的徐目,除了整天在内宅里打理的王公公和那几个小太监,没有人知道魏顺是喜好男人的,他们看他是个一点都不阴柔的阉人,又看他整天一副“男人样儿”,就默认了他会娶妻。
况且他自己也说过想物色个不错的娘子,帮着打理打理家里。
自我压制是个很奇妙的动作,大多数人是愈压制愈想释放,在什么事上压制就在什么事上热衷——魏顺偷偷地肖想男人,又不想别人知道。
因为他怕露怯。
这天,魏顺在屋子里泡澡呢,徐目靠在屏风那儿背对着他,说:“你最近小心着点儿,听说赵进前两天险些被人刺了一刀,东厂觉得是咱们的人干的,很激愤。”
小太监在往魏顺身上舀水,魏顺沉默,然后笑了两声,道:“没有错啊,就是我派去的。”
徐目诧异:“真的假的?我为什么不知道?”
“当然是真的,没告诉你是因为也没告诉别人,就我跟那番子两个人知情。”
大夏天洗温水澡,人的脸熏成了桃粉色,小太监忙前忙后,魏顺闭目养神,偶尔抬手往身上淋水,低声说:“我倒不是真的想赵进死,我只想东厂消失,这次派人行刺,是为了试试他身边的护卫怎么样?”
徐目:“所以怎么样?”
魏顺:“当然不怎么样,差一点儿就得手了,我原来以为姓赵的至少有一些防范呢,现在看就那样,这种人,掉了脑袋都反应不过来自己死了。”
徐目:“有防范的人就能反应过来自己死了?”
魏顺笑,轻轻撩着自己贴在颊边的头发,说:“去你的,别闹。”
“你洗着吧,我出去了。”
随意的天儿就这么聊完了,徐目去做别的,两个小太监继续侍候着魏顺泡澡,魏顺要他们把架子上的书拿过来,然后全都出去。
那个文笔香艳的作者,名字未知,别号绯扇,会写词也擅写小说,他词风软媚入骨,俗而不鄙,新出的《解佩集》震荡了书市,现如今一书难求;再讲小说,更是有天赋加成,行云流水,笔触灵动,读到的人无一不心甘情愿地追随他,把他以前写的书全都买来,挨个儿看一遍。
魏顺手上的是一年前的一本,叫《桃玉锦囊》,讲的是官家千金与男蛇妖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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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大家,今天就这么多了,也迟了,干了一天体力活,实在太困了,也终于结束了这段时间的忙碌,明天开始就可以安心码字了,会多存稿,保证按计划更新的~

那本《桃玉锦囊》,是说修炼千年的蛇妖对官家小姐一见钟情,动了凡心,想占有她,化作孱弱白净的书生,百般设计,最终成为小姐家的幕僚,勾引小姐相爱。之后,他寻机掳她回了山洞,设下结界,不准她离开。
一年后突发三界混战,蛇妖被众仙家追杀,逐渐抵抗不住,受了重伤,小姐也终于有了逃离的机会。回京后她大病一场,愈后却发现身上沾了妖气,她惊惶无措,悬梁自缢,看见房梁上来了条乌青色的蛇,咬断了白绫,吐出阵阵烟气……
魏顺读书读得忘形,再反应过来,澡盆里的水已经变凉了,小太监进来帮他擦身,看着摊开在凳子上的书,好奇地问:“督主,这书真的有这么好读?”
魏顺点头:“是啊,写它的人是个天才。”
小太监:“他叫什么?您见没见过他?”
魏顺:“没见过,我都不知道他是谁,上哪儿去见?”
“书里没有他的名字?”
魏顺摇头:“书上只有别号,叫绯扇。”
小太监没念过书,呆头呆脑,说:“没听说过这种名儿,不明白是啥意思。”
魏顺:“‘绯’是种颜色。”
“有颜色的扇子?甭说,您们识字儿的人就是不一样,我们乡下那地方,最多的是叫狗剩、小五、驴儿。”
这小孩儿太逗了,魏顺没忍住笑出了声,笑得肚子都疼,说:“要是写书的人真的叫‘狗剩’,我高低得把书买来看看。”
小太监也笑,有些腼腆:“我哥哥就叫狗剩。”
魏顺问:“那你原来叫什么?”
小太监:“我叫……狗子。”
这人做事灵巧,嘴上说着话,手上用柔软的布把魏顺全身擦了一遍;魏顺无聊,玩儿他稚嫩柔软的脸颊。
问他:“你知不知道我小时候在家的时候叫什么?”
“不知道,叫什么呀?”
“喀迪尔。”
“是个好名儿。”
“拍马屁,听懂了吗就好名儿……”
“是真的,督主,听起来很不一样。”
“可我只记得这个了,连自己的生辰年月都忘了,阿妈阿爸长什么样子也忘了。”
魏顺倒不显得有多悲伤,一字一句讲着,像是在说起别人家的事。
小太监轻声说:“督主,穿衣裳吧。”
魏顺:“你不想知道我过去的事儿?也不想知道我为什么来京城,为什么被净了身?”
他问得执拗,表情都不对了,小太监有些怕,摇了摇头,说:“您要是想说,我就听着,但今天的话都会烂在我肚子里,我绝对不会往外传的。”
“好孩子,”魏顺逗猫一样,捏他下巴,又摸他耳朵,说,“一会儿让徐公公给你赏钱。”
“谢谢督主。”
傍晚去奉国府的马车上,徐目支支吾吾,说自己把那个去领赏钱的小太监摸了。
魏顺:“摸哪儿了?”
徐目:“衣裳里头。”
“闲得慌,”魏顺今天穿了一身浅色,束发,清淡儒雅,他埋怨,“他才多大……你摸他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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