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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猬饲养法则(灯豆)

许越x常玉
爱人离世的第三年,三十五岁的许越没有等来属于自己的长眠,而是回到了十八年前。
重返十七岁的第一件事,是答应养父母转学回老家,妄图将尚且青涩的老婆提前拐回家。
彼时十八岁的常玉双眸明亮而澄澈,和记忆里初遇时便牢牢遮在刘海之下,蒙上一层阴翳再无法感受阳光的眼睛全然不同。
第一次对上这双仍满盛希望与光芒的眸,什么旖旎心思都随风消逝。
那一瞬间之后,许越只想献出一切求得这双眼永远明亮。
常玉对这个莫名其妙的转学生没什么好感,但却诡异地并不反感他的一切越界行为。
直到意识到自己心意的那天,他脑海里突然潮水般涌入数十载有关他、有关许越的陌生记忆。
刺猬饲养员许越友情科普刺猬饲养三步法:
1、接近并降低他的警惕性;
2、以真心相待表达好感;
3、等待刺猬主动允许你揉肚皮。
*攻重生,受后面也会想起那些年的记忆。
内容标签:重生治愈HE

第1章 生日
“常玉,今年冬天又没下雪,答应给你带的照片带不了了。莲雾实在太老,医生说再大概一个月就该准备安乐。
“酒吧的生意越来越好,我又找了两个合伙人,准备开家分店,就开在你当年选的位置。号上有好多人问你去哪儿了,我知道你怕她们伤心,但我还是告诉她们真相了……你要是怪我,就来梦里骂我吧。
“何湉今天帮我喂莲雾的时候,在狗窝底下找到那条你找了半个月的手链。原来它没有丢,是被莲雾叼去玩了。
“常玉,何湉和何瑞说,闲下来的时候,常常想起你。
“我也好想你。”
房间的窗户有一道关不紧的缝,许越停笔,被压着的纸叫风吹地躁动,险些被刮走。
他抬眼看向外头,不远处那颗树还顽强挂着几片叶子,在风里摇摆。
风从窗缝往房子里灌,泄进来的风都吹得许越脸颊发硬。这寸头实在是冷,他还是扛不住,从一旁把帽子摸出来戴上。
许越眯了眯眼,把写满了字的纸塞进信封里,又随手塞进大衣口袋。
伸手使劲搓了把脸颊让它暖和些,许越又站起来试图把窗户关紧。
还是不出意外地失败了。
窗户已经坏了好几天,但一直抽不出空修一修。许越最终放弃了,想着回来再修,侧身蹲下来揉揉莲雾的头。
“走了,去看你爹。”
莲雾低声短促叫了一下,跟在许越后头出了家门。
常玉的墓很偏,许越开着他那辆走两步就得喘口气的二手车晃悠悠几个小时才到。
俩人都不算太有钱,这格子一样的地却贵得这样吓人。
辛苦这么些年,到头来连块墓都买不起好的。最后挑挑拣拣,常玉拍板定下这个老旧偏远的公墓。
其实常玉原本不想买墓。
他那时候已经没什么力气了,握着许越的手也用不上劲。他说要是哪天真走了,就把他的骨灰带去西北随便哪个地方抛下去,这样也算圆了梦。
许越那时候怎么说来——他翻了个白眼,说常玉你要是死了也得陪着我,怎么可能放你去旅游。
常玉于是笑,笑得格外开心。
其实声音不大,也没耗太多气力,双唇却一瞬间又苍白许多。
他又说:许越,以前总嫌你烦,到现在,却巴不得你再烦我几年。
许越不搭话,手从常玉手心抽出来,捏了一块切好的莲雾递给对方,“少说点吧你。”
常玉已经没力气吃这样有些硬度的食物,但还是接了过去。
那段时间天气好的出奇,医院那扇狭小破旧的窗户也叫阳光映照得不那么可怜。光落在病房的地板上,恍惚间许越以为他们的未来也会这样明媚。
入了冬,位处华中偏南的奉阳冬天不见雪,只有风呼啸着跑。莲雾身上打着缕的毛也跟着跑。
它走在前头,许越牵着它一步一步慢慢走在后头。
看门的是个老大爷,待人倒是热心得很。
他远远看见许越的车停在车位上,便已经探身出来打招呼。
大爷穿一件厚重的军大衣,说话时热气打湿空气,白雾在嘴前缭绕,“最近忙啊小许?看你这个月还是第一次来呢。”
“是啊,生意上的事。”
“挺好的。不过快过年了,年轻人也得注意身体。”大爷叹口气,“过去的就让他留在过去,咱们人得朝前看嘛。”
许越点头,朝人扬起个笑,“知道,谢谢您。那我先进去了。”
男人与狗又迈着步子离开,往墓园深处走去。
他走得不快。
腿断之后,太干太湿的天气都会隐隐作痛,与假肢链接的软肉一阵阵发痒。
大爷紧了紧衣服,望着许越渐行渐远的背影看了好久,才回过神一般关上小亭子的窗户。
窗户隔开呼啸的风,大爷嘀咕一句什么,叫风完全掩盖去了声音。
“时间真快啊,两年啦……”
常玉的墓在墓园最深处的角落上,许越知道他爱清净,便特意挑了这么个地方。
他掏出口袋里的信封和打火机,想就这样烧给常玉,但风太大了,火才从打火机里探头出来,便摇晃几下灭了去。
莲雾凑上来挡住风,暖呼呼的温度从皮毛中透出来,又传到许越手背上。
于是他用手背将莲雾朝外头推了推,以免火舔舐到它的毛。
许越看着纯白的信封在手中逐渐燃烧。莲雾挡住风,缓缓趴在地上。
它将头搁在爪子上,也睁着眼静静看向许越手中已燃烧一半去的信封。
许越沉默着注视良久,在火舌即将触碰指尖的前一刻丢下它。静静注视着那一簇橙色的火焰坠落在墓前石板砖上。
一人一狗看着火苗也消失,单膝跪着的青年换个姿势,转身坐在墓旁稍高的石砖上。莲雾便伏在另一边。
“生日快乐,常玉。”许越说。
时间总是过得很快,常玉离开的第一年,许越以为自己这辈子也就这样了。
他以为自己没多久也能跟着他离开,去见他。
“可我还是活得好好的,”他盯着远处那棵摇晃得厉害的树看,似是在自言自语,又句句充斥着对爱人的亲昵柔情,“看来你短时间是等不到我了,常玉。”
许越爱叫他的全名,常玉二字在唇齿间厮磨,玉字拉长了语调说出来。
常玉太正经,受不了这样有些近似于调情的叫法,于是许越总惹得他红脸。
可如今斯人已逝,已经很少再听见许越在外人面前提起常玉的名字。
“想说的话大都在信里,信写得有些长,你慢慢看。
“我最近总觉得两年时间挺短的,有时候恍惚醒过来,还会下意识以为你在我身边。家里很多东西依然是以前的样子,总想着,万一你有一天会打开门回来呢。所以还是别把家里防撞的东西拆掉,别把家里的布局改掉,万一你不习惯,受伤了怎么办?
“……常玉,你为什么一次都没回来看过我?是因为看不见,所以去了地府之后,不认识回来的路吗?”
常玉很喜欢看电影。但因为看不见,所以通常只是许越陪着看,常玉听。
一百二十分钟的重庆森林,许越只记住梁朝伟那句“她走了之后,家里很多东西都很伤心,每天晚上我都要安慰它们才能睡觉”。
许越自认为是个没什么浪漫细胞的人,明明理解不了这句台词,却记了好久。
后来常玉离开,再一个人待在家里的时候,他突然懂了。
可是安慰再多,它们也依然伤心。
许越那段时间总爱抱着常玉买回来的大玩偶入睡。他自欺欺人地想,是这只好丑的玩偶见不到主人太难过了,我只是安慰它一下。
玩偶上常玉最后一点气息消散之后,许越再度消沉下去。
一人一狗在墓前坐了好久,奔涌的风停歇些许,那棵摇晃着的树也渐渐站稳了。
许越便起身,理了理大衣转身面向那块冰冷的墓碑,俯身将双唇贴了上去。
刺骨的凉意传来,许越闭眼,几秒后才站直了身体,“常玉,三十六岁快乐。”
这句话语气太缠绵,重量好似比“我爱你”三个字还要沉重千万倍。
说罢,他弯腰捡起地上的狗绳拉上。
莲雾不愿离开,在原地犟了一会,最终还是妥协一般随着许越迈着步子离去。
三步一回头,走得比来时还慢。

和常玉的初遇,在八年前。
许越难得没在酒吧待到大半夜——其实一个月月亏损岌岌可危的酒吧,他也没必要天天呆在那。还不如考虑考虑去找点别的工作以供糊口。
但现在,除了酒吧许越似乎也没地方可去了。
家里太冷清,手里的钱几乎都用来补酒吧的亏损。最终他索性退了租,直接在楼下地下室安了张床,除了晚上有点闹,没别的缺点。
周一,原本就不太热闹的店里更不热闹,于是许越晃悠悠出来买烟。
他顶着一头张扬的红毛,配上这张经常被误认成“男模”的脸,饶是酒吧云集的街道回头率也格外的高。
便利店离酒吧不算近,那儿相较于这条街人烟更为稀少。
他腿不好,便养成了平常走得慢的习惯。路上看见只狗趴在路边,于是试探性往前靠近几步。
然后才发现这狗脖子上拴着狗绳,收拾得干干净净。看见人来不躲也不亲近,或许只是走丢了。
他哪有闲心管一只走丢的狗,看了它几眼,还是转身朝便利店走了过去。
结账的时候想了想,还是买了根火腿。
负责收银的店员动作很快,收款的时候时不时朝外面望,面色有些焦急。
许越算是这家店的常客,和这位兼职的收银员也算小熟。他乐了下,“怎么,有熟人要来?”
“哪儿是啊,”小姑娘冲外边昂头,眼神示意许越看向某个方向,“那个人,他狗丢了,眼睛又看不见。要不你先帮我看会店,我去帮他找找。”
小姑娘担心有人在店里偷东西让自己丢了饭碗,尽管焦急也一直没有出去帮人找。
许越想起稍微几步路远的花坛边的狗,思忖或许那就是外头那年轻人的狗。
他觉得奇怪,狗丢了,虽然自己看不见,但可以叫啊——盲人的狗不应该都是那种导盲犬吗,智力比较高的那种。
或许是他思考的时间有点久,店员以为许越不愿意,又道:“帮帮忙吧,我就去找一会不耽误太久。他那狗也听不见,让他一个人找得找到什么时候去?”
“听不见?”许越有些惊讶,难怪外头的人一直没张嘴喊。
于是又丢下句“我去找”,就提着塑料袋出了店门快步跑到花坛边找狗。
好在那狗也没乱跑,就趴在原地不动。
许越蹲下来想牵着它走,谁承想后者死趴地上纹丝不动。没办法,只能掏出火腿肠拆开,喂狗吃了半截。
最终半拖半拽还是将狗拉着走了一段路,索性便利店的位置离那个花坛不算太远,拖着狗走了一会便看见远处还在找狗的狗主人。
原先拉都拉不动的狗见了个影便突然跑起来,许越一个不注意被它带得踉跄一下。
他跟着狗跑了一段路,一上去狗就开始围着主人蹭。许越喘了口气问道:“这是你的狗吗?”
常玉蹲下来摸摸它,感受到莲雾对自己的亲昵,也确认了抚摸它时的手感。
他点头,“是我的狗,谢谢。”
许越也蹲下来揉两把狗头,“看着上年纪了啊,这狗叫什么?”
“叫莲雾。”常玉温声道。
他声音主体是清爽的,在特有的少年感之中又夹杂些许低沉,不突兀也不别扭。许越说不上具体的感觉,只觉得是有些独特的好听。
眼前人穿卫衣加长裤,眼睛被刘海遮挡大半,看不出年纪,但声音听起来还算年轻。
许越估摸着对方可能也就二十出头。
“莲雾?”他觉得有些好玩,“为什么叫这名?”
常玉顿了好一会才回答:“我挺喜欢吃莲雾。”
“我还没见我们这卖过莲雾呢。”许越接话。
常玉没开口了。
他只是再次道了谢后离开,留下许越一个人在原地看着一人一狗离开的背影。
许越本以为他们不会再有交集,但没想到才过了两天,他们又一次在那家便利店相遇。
这次常玉把莲雾的狗绳系得很牢,许越走近才发现狗绳被换了一根,看起来质量更好了。
常玉提着一大袋方便面走出来放在便利店外的桌子上。方便面都是袋装的,各种牌子都有,目测可以吃一个星期。
许越想叫他一声,却想起来上次只来得及问狗的名字,对方就牵着狗离开了。
他无奈,进店买了包烟和一碗关东煮,坐在常玉对面放下。
常玉正在拆饭团,他动作很快,看起来一点也不像个盲人,想必经常吃这家的饭团。
饭团上松散的肉松掉了一点下来,许越下意识出声提醒,常玉才发现对面坐了人。
看不见之后,他对声音变得异常敏感,很快想起这个声音的主人,就是上次帮忙找到莲雾的那个人。
他低声说一句谢谢提醒便不再言语,饭团塞进嘴里,小口小口吃着。
许越也往嘴里塞了半块萝卜,晃着脚逗常玉脚边的莲雾。它的狗绳已经从电线杆上松开,反被握在常玉手中,还绕着对方的手腕缠了几圈,生怕狗再次跑丢。
“诶对了,”许越逗了半天莲雾也不理他,他自讨没趣,开始找狗的主人搭话,“上次还没来得及问你,你叫什么?”
因为许越帮自己找到莲雾,常玉对他有点好感,所以没了平时那股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劲儿。
他吞下嘴里的饭团回答:“常玉,玉石的玉。”
二人坐得近,许越得以近距离看清常玉的样貌。
年轻人一头乌发柔顺的发,刘海过长,挡住了眼睛——不过就算不挡住,对常玉来说也没差——他嘴唇很红,在昏暗的路灯下都异常显眼。
其实许越也不知道为什么要问一个才第二次见面的人的名字,但他对常玉总有一种莫名的好感,总想和他认识认识。
既然对方都说了名字,他也不好瞒着自己的名字,于是也道:“我叫许越。”
常玉话不多,听到后也只是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
许越习惯性的等对方问是哪个“yue”,却左右等不到对方开口,将视线从纸碗中移开看向常玉,“你不好奇是哪个字?”
常玉愣了一下,随即摇头。
有什么好好奇的,又不会再有交集,知道名字又能代表什么?
许越没领悟到常玉的想法,被他的反应逗乐了。兴许是从前解释多了,突然一下不用解释,他心里还有些不痛快。
于是他一本正经咳嗽一声,“我还是得说一下,免得你一直记错的。
“不是‘跳跃’的‘跃’,而是‘超越’的‘越’。很多人一听这个发音就觉得应该是前面说的那个‘跃’,你千万别搞错。”
不过其实真搞错了也无所谓,许越并不会真的生气。
他停顿了一下,看常玉没什么太大的反应,随即想起自己在网上看见的,盲人看的字似乎和一般人的不一样。
于是又道:“你看字是不是跟我们不一样?我没有冒犯的意思,我只是一下没想到这一点。”
他尴尬地无意识用筷子戳了戳碗里的福袋,生怕常玉为此生气。
但眼前的青年并没有生气,反而难得地被他后一句的小心翼翼逗笑。
他没忍住笑出声来,原本面无表情显得冷漠的脸也被这个清浅的笑惹得有了温度。
常玉摇头,“我认字跟你一样的,不是先天盲人,前些年才瞎的。”
许越无声地“啊”了下,担忧提起对方过往的伤心事,最终没有再继续这个话题。
那天两人没聊太久。吃完饭团,常玉便牵着莲雾准备离开。
许越早就三两下解决了碗里那点关东煮,就等着常玉起身呢,“我送你回去吧?天快黑了,你一个人也不方便。”
奉阳的盲道占用问题很严重,许越来便利店的路上下意识观察一圈,发觉这周围的盲道基本上被各种电动车和违规摆放物占领。
说来惭愧,也是在无意间和作为盲人的常玉有了交集过后,许越才会去注意这些问题。
常玉到底也是当盲人当了这么多年,早就习惯了盲道上各种各样的东西。加上和许越并没有相熟到这个地步,想也没想便拒绝了,“我家不远,不麻烦你了。”
他又恢复了第一次见面时满是疏离的礼貌感,许越有一瞬间的难过,想起常玉刚刚那一抹淡淡的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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