侍从这才正眼看北渚。他原本就是等待苏卫和苏青两位将军口中的“小神仙”的,只是遇见叶秉烛,才亲自接引了。虽说这个五公子出身卑贱,但好歹是叶临渊承认过的子嗣,不能随便交给一个下人去侍候。原以为北渚跟着叶秉烛,应当是叶五的随从,没想到竟是将军要请来的那位神仙。
侍从当即变了神色,脸上带了恭敬的笑意:“原来你就是将军的贵客!是我有眼不识,请跟我来。”
北渚和叶秉烛跟随侍从,来到了将军府的内院。
说来可笑,叶秉烛这个正经公子,还是跟着北渚这个外人,才能进到自己的家里。
进到内院,一个身穿长衫、年约而立的男人便迎了上来。他身形高大,一身阳刚之气,即使穿着儒衫,也带着武将的果敢杀伐之气。如果仔细去看,他的眉眼和叶秉桥有几分相似。
“将军,人来了。”侍从毕恭毕敬地躬身行礼。
叶秉钥挥挥手,示意侍从退下,对着北渚含笑点头:“你便是北渚吧,苏叔叔和苏青很敬仰你,将你的事迹已经告诉我了。”说完,他又转过眼睛,看向叶秉烛,依然带着得体的笑,“五弟,好久不见。在京师可还安好?”
每一个所谓的兄弟见面,都是一句“可还安好”,似乎除此之外,他们对叶秉烛已经无话可说。
叶秉烛颔首:“尚可。”
北渚打断了这无甚情意的叙旧,问道:“落芳呢?”
“在屋子里,已经醒过来了,但谁都不信,也谁都不见。内子去为她梳洗,险些被她打伤……她说,只信北渚先生你的话。”
北渚听到那句“先生”,眉峰微动,愉悦起来:“好,带我去见见她!”
叶秉钥在前引路,转进了将军府的内院。宜城本来繁华,原可以将府邸与官署分离。可叶家的将军们世代关爱百姓,重视民生,故而将军府的前廷处理公务,后院则是叶家起居之处。
几人停在一扇门前,见一个身形高挑,相貌端庄秀丽的绯衣女子立着。
“阿蔓,”叶秉钥上前,“里面的贵人可还好?饭菜吃了吗?”
名唤阿蔓的女子摇摇头:“还是不肯吃东西,不过她情绪平复了,也没有再摔砸东西。”
“辛苦你了。”
阿蔓笑着,声音温和轻柔:“夫君,你还没有与我介绍客人呢。”
“这是五弟秉烛,这是……”叶秉钥顿住。如果介绍“神仙”,总有点江湖骗子的意味。
北渚十分自觉:“我是护国法师图南的弟子,叫我北渚即可。”
阿蔓缓缓对二人福身,说着准备饭食,转身而去。
北渚也举步上了台阶,来到了房门之外。屋子里面很安静,只有微弱的呼吸声起伏。他敲了房门,里面立刻传来了一声厉喝:“不准进来,不准靠近我!”
北渚道:“不是你要见我吗?”
里面的声音顿时止住,紧接着,房门被谨慎地推开一道裂缝,在黑暗的背景中探出一张苍白如鬼魅的脸。
“果真是你……请进——只准你进。”
北渚回身给了叶秉烛一个安抚的眼神,随着落芳进了屋。
屋子里采光极差,即使是白日,也昏暗无比。可落芳却自然地径直走到床边,坐下道:“我在黑暗中过了太久,所以还是习惯在黑暗里呆着。你别介意。”
北渚耳目远超人族,毫无阻碍地寻了凳子坐下:“听说你要见我?”
落芳道:“你那日说,我是缠在漠瀚背后的女鬼?”
北渚道:“难道不是?”
“是,我自然是。”黑暗中传来落芳苦笑的声音,“除了你之外,他们都叫我公主,奕河公主。”
“所以你觉得,我能看穿你的身份,就能帮你?”
“是。”
“你想我帮你什么呢?”
落芳忽然在黑暗中沉默,唯有急促的呼吸声证明她还在。
这是一个很困难的问题吗?既然指名道姓要见他,现在却又说不出话。难道是一个很过分很难以启齿的要求?
正在北渚胡乱猜测时,落芳的声音再次响起,带着坚定和恨。
“我想死。”
“啊?”北渚呆了一瞬,直起腰背,将右耳冲着落芳的方位,不甚肯定,“你说什么?”
落芳这回一字一顿:“我,想,死。”
这要求北渚还是第一次遇见。人人都挣扎着想要活下去,偏偏她说她想去死。
“为什么?你原本应该已经死了,现在好不容易复生,却说想死的话?”
“你以为我想活吗?”落芳恨恨地回道,牙关紧咬让她的声音显得很凶,“我本就是想死,我所有的亲人都死了,所有的姐妹也死了!我还活着有什么意思?我对着漠瀚那张脸便觉得恶心,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漠瀚恶心,你便要去死?”北渚诧异,“这是什么道理?”
落芳道:“漠瀚那个野蛮人,害死了我所有的姐妹,他还以为用这样可怕的手段便能将我留在身边,却不知我每一日都占着别人身躯,过得无比恶心,我偏不如他的愿!”
北渚劝道:“你不喜欢他,离开他便是了,何必要自己死。用自己死的方式去惩罚一个男人,你觉得合理吗?而且,你要寻死,自己找根绳子便是,何必找我?”
落芳凄然地苦笑一声:“即使是死,我也不能的。不管我如何寻死,这副身躯就是死不了!它不是我重生的恩赐,而是禁锢住我的牢笼!”
想要活下去很难,想要死去也很难。
落芳究竟是如何鸠占鹊巢,连北渚也百思不得其解。他上前几步,道:“可否让我查看一番?”
落芳点点头。她知道,在黑暗中,北渚亦是能看见的。北渚探手抵住落芳的眉心,神魂顺着灵力查看落芳体内。很快,他便发觉了不对劲——在落芳的体内,有一股金色的灵力在流转!
那灵力有强烈的神族气息,北渚现如今只是一个化身,本体被困在皇城,无法与之抗衡。
“如何?”落芳急切地问。
北渚收回灵力:“我暂时也无法帮你,你的身体里,留有神族的灵力。除非——你告诉我,漠瀚究竟是怎么做到的,他请来了一位神族?”
“不是,是漠瀚身边的那个病秧子,名叫池安。”落芳沉静地说着,“我只记得池安掏出了一尊鼎,等我再次醒来的时候,便已经在这副身躯之中。”
北渚猛然想起来一件关键之物——混元鼎!
当年,池安在大绥的皇城之中铤而走险,还险些被法华荧抓住,不就是想要混元鼎吗?那个玩意儿确实来头不小,法华荧说,是他的师傅受仙人点拨,得到的神器。
那么落芳,或者说李奕河,体内有神族之力便不足为奇。漠瀚没有请到神族下界,只是池安用了神器炼化。
当时北渚只以为池安是不服师傅偏心,想要夺回属于他的一切……现在看来,他当时想要拿到混元鼎,便是有所图谋的。
池安能够将李奕河与落芳炼化在一处,那他便可以用混元鼎将人族和妖族炼化成一体!如今这些逆天而行的半人半妖,一定是池安的“杰作”!
虽然心中早有猜测,但切切实实印证了自己的猜测,又是另一种心境。
北渚还想细究,只有知道池安做到了哪一步,他们大绥才能做好防范。他说道:“那些半人半妖的神智……咳!你的神智究竟清醒否?知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为何一会儿清醒,一会儿又疯疯癫癫,指着叶秉烛说,他是什么小乞儿?”
“最开始有些混沌,分不清我到底是李奕河还是落芳,但现在已经渐渐好了……”落芳的声音猛地停住,正在北渚以为她会说出什么惊天之语时,落芳只是用一种不可思议又嘲讽的语气道,“叶秉烛?”
“怎么了?”北渚不解。
“他说,他是叶秉烛?”落芳的眼睛在黑暗中也熠熠生辉,像是两团幽火。
北渚后退了半步,防着这女人突然发疯:“他本来就是叶秉烛!”
“哈哈哈哈!”落芳骤然爆发出一阵笑声,好似听到了什么可笑的事情。
“你在笑什么?”
“我在笑,叶秉烛早就死了——他一个乞丐,却说自己是叶秉烛!”
这回,轮到北渚呆在原地了。
第103章 小村旧事
桃花村是一个很小的村庄。也不知道取名字的人如何想的,竟然以一个村子里根本不存在的东西为名。不过听传说,似乎村子里最开始的确是种着桃花的。
这个村落临近北戎,除了十多年前那场几乎快将北方十二城全给淹没的大水天灾,它也一起受过灾,几乎没有任何起眼的地方。连旁人说起建木神女临凡救世,也会忽略这个村子也曾受过神女的恩泽。
村子里的人,能搬走的,自然搬走了。留下的,大多是老人小孩儿,或者是守着一个破屋等参军的夫君回家的女人。还有些,是舍不得祖祖辈辈生活的地方,不愿意背井离乡的人。
都说安土重迁,人族总对自己脚下的土地有莫名的感情。即使桃花村有一千个、一万个不好,总有人不愿意离开。哪怕北戎人时不时会来侵扰,但他们也总归不会太为难这个穷困的村子。两国之间有过节,但两国之间的人却并没有到你死我活的地步。
落芳就是在这里长大的。
她长到十四岁时,已经是很有名的美人了——即使村子里年轻的女孩子并不多,她能参照对比的人也并不多。但总行走于粟城和宜城之间讨生活的齐阿婆总夸她是美人,比两座大城中所有的妙龄姑娘加起来还要美。
“咱们落芳总有一天会出人头地的,咱们这个村窝窝,可留不住这样的大美人!”齐阿婆笑着打趣。
落芳听了,却不觉开心。她并不认为对一个女子的外貌进行赞美,是值得高兴与得意的事情。人总会有老去的一天,美貌停留的时间太少了。一个女子与其貌美,不如有一技之长,能自食其力。
就比如村东住着的叶婶子,她虽貌美,却还是被男人给抛弃了。
虽然叶婶子已经三十多岁,但依然每日装扮精致得体,像大户人家的小姐——好吧,落芳也没有见过大户人家的小姐,只在话本子里听过。而且,叶婶子从不许旁人称呼她为“婶”,而是强调为“叶夫人”。
真怪,在这个小村子,却住着一位夫人。落芳虽然心里不屑,但每每见到她,都会唤一声“叶夫人”,以换取对方一个温柔的微笑,偶尔还会有酥饼。
叶夫人,姑且这么称呼她吧,带着她的儿子叶秉烛,独自住在村东的破屋里。在一众狗剩、黑蛋儿、二牛的贱名之中,叶秉烛的名字就显得格外突兀了。
所以,村里的小孩儿也不爱与叶秉烛玩耍,一看到他便纷纷散去。当然,其中还有一个原因,便是叶夫人曾私下里勒令过这些小孩儿,不许带坏了叶秉烛。因为叶秉烛是个了不得的大将军的孩子,总有一天会认祖归宗。
这些话原本还有人信。因为叶夫人生得实在美貌,皮肤白皙,眼睛又圆又亮,根本不是庄稼人的样子。而且她刚来桃花村的时候,带了不少金银首饰,也过了一段阔绰日子。
可叶秉烛一天天长大,一晃便是七八年,叶夫人自己也熬得肉眼可见地老了,也依然没有什么人来邀请叶秉烛认祖归宗。
于是,村子里渐渐有了风言风语。从宜城回来的阿婆和婶娘们说,叶夫人原先不过是个丫鬟,因为勾引主子才被赶出了府,连带着她生下来的孽种,也是没人要的。
后来,叶秉烛便更没人搭理了。曾有小孩子放话说:“我们不跟没爹教的野孩子玩!”
虽然后来叶夫人上门要求那小孩道歉,但并没有改变叶秉烛是个野孩子的事实。
也曾有人大着胆子,为叶夫人说媒。她长得好看,虽然年龄不小,还生过孩子,但依然有人愿意娶她做妻子。
可她却不愿意,只说总有一日会被将军接回去,过荣华富贵的好日子。
真可怜啊。
但这样的世道,并不允许落芳有太多同情心给别人。
这日,落芳拿了绣品,随村子里的婶娘们去粟城卖钱,换些生活必需。几人刚出村,便见一个小乞儿倒在路边,生死不知。
他的头发乱成了鸟窝,蓬蓬地遮住了上半张脸,只露出一个瘦削尖细的下巴。衣衫褴褛,打满了补丁,露出了遮不住的皮肉。落芳只是乍一看,便瞥见那小乞儿红肿流血的皮肉。
在边关,这样无父无母,无依无靠,也无处可去的孩子太多了。同情也同情不过来。他们或许今天,或许明天就会死去。
落芳收回目光,继续赶路。
从村子到粟城其实并不远,但是要走一段土路。此路本是北戎与大绥的边境,后来有人发现从此路到粟城,要比官道近得多,渐渐也有人走了。
落芳回村的时候,正与几个婶娘聊得开心。她的绣品都卖了出去,换了好些吃食,还剩了几个碎钱,可以存下来。
忽然,几人身后传来急促的马蹄声,她们立刻让开道路来。
四五个北戎样貌的人骑着马行过。为首的一人身形高大,光看穿着便知与寻常人不同。怪的是,其中还有一人,哪怕是盛夏酷暑的天气,也披着厚厚的大氅。
落芳与那着大氅的人对视一眼,立刻垂下头去。
没想到,那人却停了下来。
“姑娘,近日来,你们夜间可见过某处金光大作?”这人生着一张大绥人的面孔,口音也是大绥官话。不过投奔北戎的大绥人也多得很,这不足为奇。
一个胆大的婶娘护着姑娘们,站出来赔着笑:“大老爷,我们这儿夜间安宁得很哟,不曾见过什么金光。”
那穿大氅的人听了,倨傲地道谢,又打马追上了前面的几人。
落芳看着路上飞扬的尘土,并没有意识到自己,乃至于全村人的命运,都会就此改变。
骑马的众人一直走得远了,为首的那人才道:“池安大人,你搭理几个村姑作甚?”
池安拢了拢衣领,脸色因劳顿而愈发苍白:“大王子,我感知到她们身上有神女桃花簪的气息。”
漠瀚勒马回首:“你的意思是说,我们此行要找的东西,在她们身上?”
“也未必,但一定与她们朝夕相处,才能沾染上如此厚重的神器气息。殿下可派人去跟着她们,打探一番。”
第104章 灾难临村
桃花村里,来了个小乞儿,住在村口的神女庙里。因为建木神女曾助大绥开国建邦,故而成为了大绥的信仰,神女庙也随处可见。不过桃花村的神女庙要比别处简陋得多,连庙祝都早跑了,也没了香火供奉。
也是,很多人连自己都养活不了,更何谈去供奉神女的香火?
神女庙的屋顶破了,一到下雨天,整座庙宇都湿漉漉的,连带着那尊丑陋的面目模糊的神女塑像,也显得有几分可怜。
小乞儿就躺在唯一一处淋不着雨的地方,沉默地任门外人来人往。他盯着神女塑像鬓边同样模糊的发簪,心中总觉得怪异。
那东西似乎不应该在神女的头上。可究竟应该出现在哪里呢?他脑中划过混乱不清的影子,却什么都抓不住。
忽然,一个圆滚滚的玩意儿滚了进来,直直地撞到小乞儿的脚边才停下。他连目光都懒得挪动,也不在意身边出现的人。
一个八九岁的男孩儿探着脑袋,鬼鬼祟祟地左右看了看,然后摸进了神女庙。他与村子里其他的男孩子不同,头发扎成了很规矩的总角,衣服虽有破洞,却干净整洁,不显潦草落魄。
“小乞丐,你饿了吧?我给你带了吃的!”男孩儿确定了无人,才坐在小乞儿身边,从怀里摸出了一个馒头。
小乞儿毫不客气地接过了馒头,却连谢都不道,坐起身便开始啃馒头。
男孩抱着膝盖,看他吃得急,又说道:“你慢慢吃,我明日再给你带!”
小乞儿只是露出一个不甚明显的笑。其实,他内心并不感激这个叫做“叶秉烛”的男孩儿,他没有祈求过任何事物,只是吃的递到了眼前,没有拒绝的道理。
而且,他要忍受叶秉烛的聒噪,也很辛苦。
小乞儿大概是猜出来了,叶秉烛在村子里无人搭理,也无人倾诉,所以才找上了自己。对于叶秉烛而言,自己和一只猫、一条狗其实也没有任何区别。那他们各取所需,也算公平。
“你没有阿爹阿娘,真可怜啊。我要比你好些,我有阿娘。”叶秉烛托着下巴,自顾自地继续说道,“可是,我阿娘对我可凶,每日都要我在家念书,我都快闷死了。整个桃花村,肯听我说说话的人,也只有你了……小乞丐,我们算是朋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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