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弯腰挑拣出一本画册,蹬掉拖鞋,窝在沙发里胡乱翻了几页,然后才把视线投向了厨房——想要完全忽略那些动静是不可能的,更何况他并非真正静心在看书——统共六平米的厨房,炉上烧着一锅咕噜噜冒泡的奶油蘑菇汤,意面已经浇好了肉酱,他的恋人正往上头放芝士,随后,这个男人将盘子端到餐桌上,一边系着袖口一边朝他走来。
在餐点浓郁的香气里,他们接了吻,唇齿缠绵,他像猫一样慵懒伸腰,露出黑色毛衣下小半截雪白的皮肤。
“醒得有些早,”恋人亲他的额头:“但刚好可以吃饭了,吃完我们就去逛集市,买水果,顺便给你的花圃找些新种子。”
他咕哝:“我记不得我之前打算种什么了。”
“金钩吻,鸢尾的花期已经过去了。”恋人提醒他。
倦意未褪,他揉着眼睛点头,好半晌,才懒散地打着呵欠站起身。
“那我们吃饭吧,”他说:“你有多给我放点芝士吗?”
“不能再多了。”
“我牙不疼了——要不然你下回直接做奶油意面行不行?我不想喝蘑菇汤。”
“不喝完我不帮你摘杂草。”
“……沈铎!你几岁了?!”他怒视。
牵着他的恋人只当没听见。
小镇的夜幕逐渐合拢,星点闪烁,寒冷的秋夜因食物热气而变得温暖朦胧。
这是他们在蒙彼利埃的第三个年头。
再陈三愿
最近在忙的事情有了不错的结果,所以悄咪咪发一个很久很久之后的小番外。祝各位小宝贝儿520快乐,心有所爱,也永远被爱。
第75章 番外十三
倒也不是没动过手。上高中时,沈家老三曾经一拳将不靠谱的发小揍了个人仰马翻。
没有旁的理由,对方在他多次警告甚至已经极度不悦的情况下带他的外家弟弟进了夜场,蒋家少公子的包厢,大手笔,酒水烟草一应俱全,男男女女调笑嬉闹,等他杀进去的时候,那漂亮的小东西不知道被灌了有多少了,旁边的人正摸他的脸颊,止不住夸他可爱。
他那外家弟弟倒真是个可爱的孩子。乖,安静,音响声跟鬼哭狼嚎一样的包厢里,他穿着一身校服坐得笔直,眼珠子又亮得跟星星似的,倘若不是被陌生人碰了还不躲避,沈家老三都以为他其实没喝醉。
可桌上那些七倒八歪的酒瓶子是真的,他过去抱人的时候,鼻息间那股鸡尾酒的甜腻也是真的。大概是被他阎王罗刹一般的脸色和酒桌旁痛得直不起身的蒋锐吓到了,一屋子的人,大气不喘,只有他外家弟弟敢伸手来搂他的脖子,叫他不得不俯身托住了他。
两人一靠近,强烈的酒气沈家老三脸色更差了,想骂,可一时间又不知道该怎么骂。小醉鬼,胆大包天,笑嘻嘻的,抬头就拿滚烫的脸颊蹭他脖子,气息灼热,似乎还想索吻。
沈家老三黑着脸,可也不自觉咽了一口唾沫。
交待过千八百遍还恨不得把眼睛长在他身上盯着他,防来防去的,不就是为了防有这么一遭么。不会喝酒就算了,偏生还要穿着校服出来风花雪月,简直就是怕别人不知道他青涩得有多经不起碰。自己要是晚到一些,他可不得叫周围这群人精吃了去么。
沈家老三想着,只恨不得往一旁的罪魁祸首身上再踹两脚。发小还哎哟哎哟捂着脸起不来,正是恼火的档口,他冷不防叫怀里的小醉鬼板正了脸,两手捧着他的下颌,迷瞪瞪又笑起来。
沈铎。他叫他的名字,声音软得不像话。
沈家老三四下扫了一眼,才咬牙切齿回应他,我在。
沈哥哥。小醉鬼又叫。
……乖乖。沈家老三抵着鼻尖问他,喝了什么,嗯?
小醉鬼笑得狡黠,但又像同他分享秘密一样认真说,喝了很好喝的东西呀。
你之前也喝过的,他咕哝说,你亲我,你亲我一下就知道啦。
知不知道自己说什么呢这是?!沈家老三喉头更紧了。
他和这小醉鬼脸对脸瞧人。一米九的大高个儿,肩背手臂僵硬得像个木头桩子,不知道的还以为他被什么妖精下了咒,好半晌了,单是瞪着一双黑沉的眼,整个人却连动都不敢动,只等到角落里传来一声闷笑,他才陡然打了个激灵,一掌摁住小醉鬼的后脑,压着火气,一声不吭便急匆匆把人带走了。
偌大的包厢,装醉的清醒了,真喝大了的也叫这尊阎罗吓得不轻,见他出去了,十来号人面面相觑,随后才赶忙将倒霉的蒋家少公子扶了起来。挨了不轻的打呢,在场的姑娘心疼得不得了,可破了嘴角的蒋家少公子还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只管龇牙咧嘴吃吃笑。
没正经的,他的女伴娇嗔,笑什么呢。
笑什么,蒋家少公子靠着沙发仰头眯了眼睛。还能笑什么,笑一个装模作样的假正经,明明多的是放浪形骸的劣迹,可平日里还非得强迫自己节制得像个不沾花柳的正人君子,真真虚伪得叫人看不过眼。
忍什么呢,迟早有一天他得知道他怀里那小醉鬼的厉害。
有一年冬季,我陪汤靖远去北欧参加了一场由当地华人商会举办的酒宴。
被他点名随行我并不觉得意外,甚至连我那位主管秘书室的上司都是一副习以为常的表情。
我和汤靖远是典型的权色交易关系,我是他众多床伴之一,从澳洲高校毕业后的第一年便以生活助理的身份入职汤氏,自此陪伴他已经有五年的时间了。五年里他换过的情人多如流水,但不知为何我却能一直留在他身边,尽管事业上毫无起色,乃至称得上前途渺茫,可他给予我的钱财已然供我无忧无虑度过下半生。
其实同他另外那些花枝招展的伴侣相比,我的样貌未必算得上出众,有时候连我自己也会疑惑他当初到底是搭错了哪根筋才会看上一个因为失恋而在酒吧里默默痛哭的愣头青。我私下猜测过,也尝试在床事酣畅之后询问他,但他从来不肯说实话,只笑着来亲我的眼睛。
探究根源的蠢事我只做过一次就作罢了。他是金主,是在这个举目无亲的世界上花钱养我的那个人,即便他有所偏爱,可我也不能恃宠而骄跨越我们之间那道红线。
并非我自视甚高,汤靖远的确很偏爱我。在必须履行的性事需求之外,这些年他像正常的情侣一样带我去过很多地方,亦满足过我各种各样的心愿。我们曾经深夜开着跑车沿加州海岸一路狂奔,隔天清早又越过整个大洋去欧洲等待极光,又或者因为心血来潮而花上一个月的时间在南非大草原上随同动物迁徙,旷野日落的那一刻他低头吻我,我至今都忘不掉那种耳边只有疯狂心跳声的感觉。
抛开真心而言,他是一个尽职的、充满魅力的完美情人,我一度以为他待所有的枕边过客都是这样千金博一笑的温柔,但我的直属上司曾经私下告诉我并非如此。她说汤靖远是吃人不吐骨头的笑面虎,奉承他的人多的是,被处理过的床伴也多的是,然而能让他像疯了一样满世界陪跑的目前还只有我一个。
当时她有点喝上头了,我也半醉,想了想,不惜腆着脸说,大概是因为我比较乖。
吧台上只有我们两个人,她像是听见什么不得了的话一样怔楞,随即又眯着眼凑上前来瞧我,仿佛想要打开我的头盖骨看看里面到底装了什么鬼东西才能让我这般大言不惭。
她盯着我看了半晌,最后无缘无故笑起来,说,对,可能就是因为你比较乖。
他好不容易换到一个喜欢的,你要听话呀。她又说。
我往杯子里倒酒,醉醺醺地跟她碰杯。
当然了。我也朝她笑。
她当汤氏的首席秘书已经将近七年,能在这个直面诸多难题的职位上坚持那样久,作为下属自然要将她的话奉作金玉良言。被偏爱的真正原因是什么呢,我也不大想知道,汤靖远那样体贴入微,我只要比任何人都乖,都听话就够了。
北欧的行程前后为期三天,根据商会的安排,前两天酒店里会有几场小型会议介绍近年当地一些发展态势良好的中资企业,会议之余宾客们可以自由活动,最后一天则是正式酒宴,增进感情,也方便有合作意向的客人借此广结良缘。
下榻的酒店在斯德哥尔摩市中心,推开高层的窗户就能望见远处灰蒙天空下泊满船只的海港。因为工作的缘故,我早前来过几趟欧洲,但除了极光之外几乎不抱任何兴趣。这里的天气实在太寒冷了,即便入夜时港湾里的游船会亮起宝石般璀璨迷离的灯光,街道上的集市也热闹,我还是恨不得一天到晚都窝在暖气充盈的酒店房间里不动分毫。
但显然我不能这么做。
我的身份是汤靖远的生活助理,正式场合中偶尔也会充当他的法语翻译——这是我在陪床之外傍身的另一项专业技能,不过我之前见过汤靖远跟法国佬打交道,他的商务法语并不比我来得差,我姑且当他眼红我太清闲,所以才想方设法要我上场陪聊。
刚抵达斯德哥尔摩的头一个白天我们都在跟形形色色的生意人见面,涉及的营生也花样繁多。汤氏一直致力于拓展海外版图,我也清楚汤靖远在感情之外的理性与严苛,因此即便疲惫也不敢有所松懈。大抵是表现不错,会议结束后他终于没有再为难人,甚至还慷慨地浪费了一晚上的时间来安抚退场后兴致不高的我。
……………………
清醒之后,很多事情都会失去宣之于口的必要。
结束缠绵他抱着我去浴室泡了澡,再出来时已经是深夜了。入睡前我们循例闲聊,他一只手撑着脑袋一只手拍着我的背,有一搭没一搭回忆他当年旅居斯德哥尔摩的生活。那会儿他每周末都会搭乘轮渡去赫尔辛基或者奥兰群岛,漫无目的游走,有时捧着一杯咖啡就能和集市里的小摊贩聊上两三个小时。
我惊讶于他竟然拥有过那样漫长的闲暇时光,但他闻言低笑,说,心肝,那都是十七八岁的事情了。
十七八岁的汤靖远么。我抬眼瞧他,他顺势亲昵地抵住了我的鼻尖,摩挲间逐渐灼热的气息叫我没办法集中精神。
汤靖远现在少说也有三十七岁了。我们的岁数相差近十年,又不在同样的家庭环境下长大,因此我如何都想象不出现在这个工作狂优哉游哉漫步北欧街头的模样。他会和小摊贩聊什么呢,天气、旅行,或者是前一晚刚结束的艳遇?要知道从遇见他那一刻起我对他的印象就是温文尔雅却也城府深沉,别说生意场上,哪怕是在汤家他的每一句话都带着明显的目的与指令性,我从未见识过那个毫无戒备慵懒度日的少年。
我突然有些莫名的妒忌——妒忌那些拥有过他青春岁月的床伴,但我很快又安慰自己,至少他现在抱着的人是我,至少我现在比谁都真实地拥有他的偏爱。
我们很晚才睡着,因为闹得太过分,所以我缺席了第二天的会议。来敲门的是汤氏的行政助理,汤靖远被叫醒时还不忘用被子将我裹成一个蚕蛹。他很快梳洗穿衣,并且站在床边俯身亲我,我让他碰了脸颊,又从被子里伸手帮他打好领带,最后重重跌回我的被窝。
迷糊间我听见了他的笑骂,自己也不自觉跟着弯起嘴角。
我当时觉得这不过是我人生中又一个美好的早晨,但事后回想,那应该是我后半段人生中的噩梦的开始,如果让我再做一次选择,我一定会努力醒来并跟着汤靖远一道前去,不管结局是否一样糟糕,可那好歹能让我有所准备,而不是毫无预兆被打落无边的地狱里。
汤靖远离开之后我睡了很久,再次睁眼时已经是午后四点多钟,窗外夕阳坠海,房间里非常安静,因此我没有在起身的第一时间发觉坐在床尾沙发里的汤靖远,我揉着眼睛走去开衣柜的时候,就这样被他吓了一跳。
我必须承认我眼拙,他那时的状态其实很奇怪了,但我不够警惕,所以我只是拍着胸口喘气,皱眉问他怎么这么早就回了房间。
我记得他在会议后还得见几个刚认识的朋友。
汤靖远没有回答,他甚至没有看我。
他只是垂着眼睛坐在沙发里,一手托住了下颌,一手缓慢敲打着沙发。这是他的习惯,他在思考着什么,但神色很冷,是那种他有意用特殊手段去处理一些事情的阴冷。我顿了几秒钟,紧接着便反应过来他似乎遇到了什么问题,同时那个问题让他非常不开心。
说来可笑,虽然我跟着汤靖远的时间不算短,可我并不擅长应对他的负面情绪——没人能够应对汤靖远的负面情绪,哪怕是他枕边最伶牙俐齿的情人。他在温柔的时候极尽温柔,但也因为这样的温柔而与所有人都保持着一层无形的隔阂,他生气的次数寥寥,可每次动怒都叫旁人心惊肉跳,导致后来谁都不敢自告奋勇抚顺他的逆鳞了。
我进退两难,不敢说话,也不敢擅自走动,最后只能穿着一件衬衫站在原地。
等待的时间往往漫长又艰难,好在屋子里有地暖,我没受冻,只是两条腿站得肌肉僵硬,脚掌也慢慢酸痛起来。外头的天幕一片漆黑,我不知道自己站了多久,只能凭着意志力咬牙忍耐,所幸就在我等得背脊都要被冷汗浸透时,汤靖远幽幽吁了一口气。
我无从得知他是否拿定了什么主意,但显然他还很不痛快,就连侧头瞟我的那一眼都留有无处发泄的怒气的残影。
心肝,他朝我伸出手,说,过来。
我如释重负。
他仍旧阴晴不定,因此我没有像以往那样招摇地跨坐下来,而是屈膝跪伏在他大腿上,尽量用最乖顺的姿态靠近他,以求他能有所动容,即便我很清楚这种想法非常愚蠢。
可我只是他的床伴,他的偏爱也有限度。
是会场里有人同他闹了不愉快吗,还是又有不安分的汤家人来招惹他了。我在脑海里拼命设想,鉴于后者在他正式接管集团时已经杜绝了一切可能,我只好顺着前者继续思索,受邀的宾客就那么些人,昨天在会场里多少都见过面的,太冷淡的没有,太殷勤的也没有,更别说能起冲突的了。一群奔着生意来的人精,就差把以和为贵贴在脑门儿上了。
那他到底为什么动怒呢。
我想得太阳穴都发疼,只恨不得跑到隔壁房间揪出行政助理好好问个清楚,然而就在我腹诽那机敏的老伙计怎么关键时刻不顶用的时候,汤靖远突然说,心肝,想不想出去走走?
他在问我,但也不是问我。
外头天寒地冻,他明明晓得我怕冷,会这么说,那就是他想要出去走走,只不过顺带礼节性地询问我是否作陪——挑什么都不能挑在这节骨眼儿上拒绝他,我用余光瞄了一眼窗外,然后反握住他抚摸我脸颊的手,点头说,好,你等我换个衣服。
出去走走,去哪儿呢,无非就是附近的商店或者河岸边集市罢了。我不明白这对舒缓他的心情有什么效用,但开口的人是他,我只需照做便是了。我不敢耽搁,从衣柜里拽了一件内搭,又拿起挂衣架上的羊羔绒外套囫囵穿了,随即匆匆跟上打开房门的他。
其实在澳洲时我们也一起出去逛过街,但大多数是他吩咐司机开车带我前往各种门店或者私人会所,真正在街上闲逛的次数并不多,即便有,无需他示意我也会主动保持距离,好让我们看起来只像彼此的朋友——在公众场合展示的亲密是女伴们的特权,在此之外,他从不跟男性情人挽手或者牵手,谁都不例外。
作为汤家的一家之长,他的声誉并不只属于他一个人。
我深深明白这一点,所以从未有过不切实际的期待,但事实证明出去走走这法子同样不管用,整整一个晚上,我们经过市中心各式各样的商店窗口又踱步到喧嚣热闹的河沿,途中有小孩子跑来送他圣诞节的铃铛,也有白鬓鹰钩鼻的陌生人热络招呼我们喝酒,但他的神情始终在一片笑声中阴云不散。
这是过去五年中不曾发生过的情况,我无所适从。
那一晚我们没有任何太多的交流,回到酒店后他开始处理澳洲总部的几封公函,而我则早早上床假装睡下——白天休息太久,因此入夜后我毫无睡意。我卷着被子继续闷头猜测他生气的缘由,从人到物到事,从数个月前直至现在,甚至最后都开始反省是不是我自己陪床当得不够格了也没猜出来他到底为什么短短几个小时就变了脸。
我们彼此背对着,我看不到他的脸,只能听见他偶尔敲击键盘发出的声响。他也没有睡觉的意思,但想到后来我慢慢撑不住了,大概是深夜又或者更晚一些的时候迷迷糊糊睡了过去。他不曾来抱我,也不曾像往常那样给我一个晚安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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