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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瞒我瞒(再陈三愿)


大抵是许久没有这样心力交瘁,我做了一整晚的噩梦。隔天醒来,身边的床褥是冰凉的,汤靖远的笔记本电脑还放在桌子上,但他人并不在房间里。
我有那么一瞬间的头脑空白,甚至想立刻翻身下床去敲隔壁房门,可好在我不是太过慌乱,因此掀开被褥的时候我便看到了汤靖远留在床头的纸条,他嘱咐我醒了之后记得叫餐,又交待他带行政助理和另外几位客人应邀去参观商会东家在郊外的一处庄园,来回三个小时车程,回来之后直接参加酒宴,让我到时再去宴会厅里找他。
在不安中砰砰乱跳的心脏终于跌回胸腔,我拉开窗帘,随后去浴室掬了一捧冷水洗脸,抬头时我在镜子里见到了一个眼眶乌青的年轻人,神色憔悴,一张脸白得像鬼——这模样一点都不讨人喜欢,我撑着盥洗台紧紧拧眉,镜子里的人同样用厌弃的眼神看着我。
大概是被偏爱得太久了,导致我竟然也开始患得患失。
我深吸了一口气,闭上了自己的眼睛。
我只是一个相对受宠的床伴,我暗暗告诫自己。一个自幼父母双亡,在澳洲小镇孤儿院长大的普通华裔,有幸抓住了机会已是难得,对于其他的事情就不要再做过多的妄想。汤家不会轻易接纳男人,更何况在此之前他们有过一个正儿八经的当家主母,即便那段商业联姻已经宣告结束,可夫妻乃至双方家族间仍然留有千丝万缕的利益关系,那是我所不能撼动,也无法影响得了的事实。
更重要的是,汤靖远并不爱我。
他温柔,绅士,风度翩翩,却也理性,克制,深谙利弊权衡之道。
他可以偏爱一个床伴,但永远不会真心爱上任何一个人。
我在盥洗台前站了很久,直到整个人彻底冷静下来才重新回到客厅。
我遵照汤靖远的叮嘱打电话叫人送餐点过来,因为酒宴多交际,我一般很少能吃得尽兴,所以宴会开始前必须垫足肚子积蓄精力。一点钟打的内线,大约十五分钟后服务生按响了门铃,我裹着厚实的睡袍盘腿而坐,不断用温热的奶油浓汤和涂满黄油的烤面包塞满自己的胃,并且在这个过程中拉回涣散的思绪一件件捋清宴会前必须完成的事情。
我不再分神,只专心眼前的吃食和脑袋里的安排,等一餐全数进食完毕,我终于又回到了之前那样安定平静的工作状态。
没关系,我对自己说,不能被爱也没关系,我总还有被偏爱的价值。
我是这么笃定的。
至少在我目睹那一幕之前,我一直是这么笃定的。
商会的酒宴在傍晚准时开始,东道主给足了诚意,受邀的除了各地华裔商人之外还有部分欧洲政界人士,在开宴后甚至还有几家当地的媒体代表陆续入场——汤靖远是在开宴十分钟之后露面的,尽管行程与他一致的商会会长在司仪致辞前就出现在了台下,但他仍然比其他客人晚到一步,并且,他的神情跟昨天晚上看起来别无二致。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他没有忘记自己的本职。
汤氏最近有意向入股丹麦一家老牌生物制药企业,汤靖远便借着这次机会亲自出马商谈。陪同他工作的是欧洲分公司的负责人,他们在酒宴上相谈甚欢,因此我得以有时间跟同样被撇在一旁的行政助理打听消息——大概是外出应酬时帮汤靖远挡了酒,他正揉着太阳穴叫疼,听我问起这两天的行程时还不大能反应过来。
昨天?他回忆说,汤总昨天参会没异样,真的没有。
我递给他一片解酒药,见他飞快吞了下去,说,你再好好想想。
你问这个做什么?他灌了一口水,大抵是觉得我多疑,又说:你也去过的,整个会场不就是那么些人,就算跟汤总有仇又不能在人家的地盘儿上打起来……不过么,你要非得让我想,我倒是记得一件事。
他说着话便朝四下探了探,像是要找人,可全场宾客的脸都差不多叫他看了一遍,他还是没找到,只好回过头说:昨天有位客人临时被请上台做演讲,听介绍呢,是南法那边做跨国投资的,讲得也不赖,但汤总好像很不喜欢他。
非常不喜欢,他又补充道,连赏脸鼓掌都不肯的。
他嘀咕着摇了摇头,我同样疑惑地皱眉,不自觉望了汤靖远一眼。
一个在南法做投资的生意人。我有些难以置信。在外从商避不可免要树敌,我拼命回忆这些年帮着直属上司处理公务时接触过的每一个人,但无论多仔细我都记不起汤靖远的对手中什么时候出现过这么一号人物。澳洲和南法隔着千八百里,汤氏的重心也从来不在投资上,如果这真的是汤靖远动怒的理由,那么他和这个人之间究竟有过什么恩怨纠葛呢。
我几乎放松不下来。
我觉得我很了解汤靖远,至少在进入汤氏之后,我花了很多时间去阅读他从前的经商事迹,也比旁人更用心地牢记着他的习惯与好恶——但这些努力有什么用呢,我深深地怀疑起来。我对从前的汤靖远一无所知,不知道一个素未谋面的生意人就能叫他情绪波动,也不知道他在人人羡慕的偏爱之外也可以突然对我不闻不问。
我想接近他,却也从未接近过他。
我感到前所未有的沮丧,也无奈,不确定汤靖远到底要迁怒我到何时。
宴会的前半段我几乎全程心不在焉,或许是察觉到我状态不好,站在角落待命时行政助理一直拉着我聊天。他讲他们外出时的见闻,跟我抱怨庄园太大走得脚疼,说东道主自酿的红酒后劲太厉害,又说他在同行的客人里见到了一个很漂亮的华裔,会讲法语,也懂得品酒,左手上还纹着一圈显眼的荆棘玫瑰。
对了,他八卦地凑近我,小声说,他似乎跟汤总讨厌的那个客人是一对。
他说了很多,但我只听了这么一点大概。我不想关心旁人的情侣关系,宴会进行到中途,分部的负责人突然在不远处朝我抬手示意。
我以为是有应酬上的需要,因此匆匆赶了过去,然而他们和丹麦籍政客的交谈已经结束,负责人叫我不过是因为汤靖远要我陪他到外头去休息——宴会厅占据着酒店顶层一大半空间,但或许是知道交际的难处,厅外还设有单独的休息室供微醺的宾客们小憩——接到命令的时候我有点意外,因为汤靖远身上没有任何醉酒的迹象,别说微醺,他的模样就是此时再来一打政客都能应付自如。
可他确实要休息。
我心有疑惑,但仍然很按照吩咐恭谨上前打断了汤靖远和另一位客人的谈话,正经八百告诉他有公事来电。
就这样,我们以简单却冠冕堂皇的借口顺利脱身,汤靖远没有跟我说话,他将手里的香槟交给服务生,随后大步离开了宴会厅。我噤声,亦步亦趋跟在他身后。
大概也是闷久了出来透气,又或者觉得里头太过吵闹不便交流,离场的并不只有我们两个人。休息室在宴会厅左侧,走廊上三两站着身穿礼服的宾客,有人在擦肩而过时向汤靖远打了招呼,我看见他颔首,但并未停留。
他大抵真的是情绪不佳,因此一直到走廊尽头才停下了脚步。这是距离宴会厅最远的一个房间,我正准备上前帮忙,但他一边捏着眉心一边伸出了手——休息室不设锁,稍微压下把手房门便被打开了。我循着惯性要跟他进去,可汤靖远却突然钉在原地不动了。
我刹不住脚,一下子撞上了他的后背。
再倒霉也不过如此了,我慌忙抬头道歉,然而汤靖远却置若罔闻。
他没有半点反应,可能更没注意到我做了什么。他只是那样沉默地站着,右手依旧紧握着门把,仿佛一动弹便要惊扰谁的美梦一般,他甚至逐渐压低了自己的气息。
他再度变成了我一点都不认识的样子。
我愣了神,很快又反应过来,顺着他的视线朝房里看去——原来休息室在我们到来之前已经有客人拜访了——那是个大约只有二十来岁的年轻人,穿着一身纯黑色的西装,上半身伏在沙发扶手上,我们进来后也不见他有所动作,看起来像是睡得很深了。
我只瞧了一眼便明白汤靖远为什么会顿住了。这位酣睡的客人有着一张太过引人瞩目的脸庞,从前跟在汤靖远身边那个风情万种的女明星恐怕都比不过他,而且,不止是汤靖远,就连我自己都没忍住想要再次打量他的念头。
估计是哪家耐不住繁琐人际的小少爷吧。我瞧着他的睡颜,却又无意瞟见他垂落的那只左手上似乎有什么痕迹,再定睛一看,我发现那正是一圈环绕手腕盛开的荆棘玫瑰,在灯光的映照下,它们的颜色就像鲜血一样浓烈。
手腕上有纹身的华裔。我立刻想起了行政助理的话。
他应该也是今天受东道主邀请前往庄园的客人,不知道汤靖远是否还记得他。
我收回目光,想要开口提醒汤靖远,但就在转过身的那一霎,我却再次愣住了——这么漂亮的一个东方小美人,任谁记不住呢。汤靖远的表现告诉我他肯定是记得这位客人的,但在此之外他似乎对他抱有更为复杂的感情——我陪在他身边五年了,这五年里从当家主母到曾经最受宠的乔曳,他有过数不清的姿容绰约妩媚勾人的伴侣,可我却从未见过谁能叫他用此时的眼神久久凝望,又久久惋惜。
他们在此之前就认识吗,但他的眼神不像故友重逢,反倒情谊深长得如同面对自己的爱人。
他仿佛很想上前去拥抱他,然而又一昧紧抓着把手不放。
我茫然地将目光重新投向那位安眠梦境的年轻人,随后垂下眼,不再抬头去看汤靖远。
我感觉我隐约想通了一点事情,也好像什么都没想通。大约有两三分钟的时间里我耳边安静得听不到任何声响,但很快,在我拼命忍住心脏的刺痛感时,汤靖远开口叫了我一声。
Angus,他命令道,回宴会厅等我。
他不再叫我心肝,而是上司下属间最公事化的指名道姓。
我想说好,可浑身又僵硬得连嘴巴都没办法打开。我希望他能给我一点时间好让我收拾无处遁形的狼狈,然而他再也没有那样温柔的耐心,不等我回答,他便关上了休息室的门。
咔哒。锁舌响动。
而我仍然站在门外。

临下机前,小老板在他的座位上睡着了。
他睡得很沉,半张脸缩在墨绿色的高领毛衣里头,腹间还拢着一叠没看完的材料,我蹑手蹑脚替他盖了一张毛毯,很幸运,他累坏了,没有如同往常一样被细微的动静所惊醒。
每每到了年关的时候我的小老板总是很忙碌,他通常会在农历二十五左右回国,回到那座临海城市的半山上与家人一同度过短暂的假期,直到除夕夜当晚钟声响起,再马不停蹄搭飞机赶回蒙彼利埃——用假期这个字眼或许并不合适,我的小老板是个不折不扣的工作狂,一年中他很少休息,平日里不是在办公室,就是在离开办公室去谈生意的路上,就连回国度假也不忘将南法那边未完成的公事带在身上。
其实他大可不用这么辛苦的。他出身豪门望族,手底下有的是能人,倘若我是他,秉着这份运气必然要可着劲儿败家,夜夜笙歌销金银,想怎么乱来就怎么乱来——虽然僭越,但我真的跟他交流过这种想法,他人长得漂亮,脾气也好,听了我的话没生气,只是笑眯了眼睛,甚至还露出了两颗有点可爱的犬牙。
你怎么知道我从前不败家。他说,就是因为败早了,所以现在得还么。
胡说。我那时面上恍然点头,但心里却觉得他在糊弄我。他的家世注定了他不可能亏欠谁的恩情,他对工作抱有狂热态度的唯一解释估计只有遗传,跟着他的第三年我有幸见过他的兄长,他们俩如出一辙,书房里饭桌上除了公事之外几乎再无其它闲话可谈。
他是真的很喜欢工作,尽管医生警告过他的身体非常不适合现下高强度的生活,但他仍然用心打点着他家在欧洲的生意,以及和祉里属于他的那一半事务。
没人劝得住他,医生不行,家人不行,我的大老板也不行。
大老板是小老板的枕边人——和祉的秘书室同时供职于两位上司,大小无关职位,这么称呼只是因为他们在年龄上有所差距——他们是一对同性情侣,据说自幼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感情一直很好。这点我倒是相信的,共事这几年我从未见过他们吵架,不知道为什么,曾经把和祉当做一言堂的大老板在小老板入职后格外听他的话,就算偶尔有分歧,小老板也无需动怒,只消安静坐着不说话大老板就能立刻丢盔弃甲缴械投降。
一物降一物,几乎整个公司的人都知道大老板招架不住小老板,他很怕他不开心,因此不论小老板多忙他都随他去,能跟的时候跟着,不能跟了,身边的医护保镖一类的人手便成倍的往上添。
大老板对小老板当真是心疼得不得了。
十多个小时的航程之后,飞机终于在蒙彼利埃落地。夜色朦胧,天空零星飘着一点雪絮,这片坐落于郊区的私人机场显得宽敞寂静,而停机坪不远处也早有一辆黑色幻影在旁等候。
我没有叫醒安睡中的小老板,保镖把他和毯子一道抱出了机舱,刚出舱门,我便见到了立在梯下的大老板。
跟每年都要回国的小老板不同,尽管有着同样的家世,但我的大老板鲜少提起他的家人,不思念,也不牵挂,逢年过节更没有问候的兴致。在过去几年里,每当小老板回国团聚时他做的唯一一件事情恐怕就是留在蒙彼利埃等待,他是个很有毅力的男人,自制,并且沉默,也擅长忍受分别的寂寞,只有在小老板回程时才会像今夜一样迫不及待来到机场接人,年年如此,岁岁如是。
看得出来大老板是思念小老板的,但很奇怪,他宁可苦等,也从不陪小老板回国。
我私下问过公司的前辈,她们说他俩从前就是这样的。大老板亲情概念稀薄,可不让陪着,却是小老板的意思。
没人知道为什么。
下雪天,冷得厉害,大老板从保镖手里抱走了小老板,很温柔地低头吻他的脸颊。大老板个子高,裹在一身纯黑的呢绒大衣里,整个人像座城堡似的叫人感到沉稳可靠,小老板因为他的亲吻而稍稍皱了一记眉头,但人还是没醒,不多时又贴着大老板的心口沉沉睡了过去。
人接到了,自然也该回家去了。大老板没有过多停留,他像抱着宝贝一样把小老板抱进车里,随即便关上了后座车门。他的贴身秘书在临走前按照惯例给随行的人封了红包,我收到的仍然是最厚的那一份,秘书说这是大老板的一点心意,也算我照顾小老板有功的额外奖赏,我向她道了谢,站在原地目送黑色幻影逐渐消失在南法寒冷的雪夜里。
依照往年的习俗,拿了红包是得说吉祥话的,但小老板今年睡着,我就没机会当面逗他开心了。年前他刚过了生日,一算虚岁也有三十,我拿着红包想了半天,想到了回程前医生对他的交待,最后还是决定等隔天回公司了再给他一些朴实简单的祝福。
银钱无用,我想祝他新岁快乐,不管三十,四十,还是五十岁,年年岁岁开心无忧,也祝他和大老板恩爱长久白头偕老,即便岁月如何蹉跎,也不减彼此半分情意。
这些话他应该亲耳听见的,不然就不作数了。

他似乎越来越抱不住他了。
照理说不应该会有这种感觉的。他知道他的恋人很瘦,一百八十公分的个子,但因为长期吃药,又陆续动过几次手术的缘故,无论怎么调养他的体重总是上不去——可尽管如此,他的精神状态却一直很好——精细的吃食也不总是不管用,他偶尔会长肉,且单长在脸颊边,因此有时笑起来会有种可爱十足的憨气,讨人喜欢,也很容易叫人不自觉对他卸下心防。
单从这点来看一切仿佛没有什么不同,他们在蒙彼利埃定居的第六年,公司和生活都已经步入正轨,即便两人每个月会因公事短暂分离一段时间,但在重逢之后,他们还是会相拥而眠,闲暇的时候,他那在家就永远懒得像只猫似的恋人也总会安心地贴着他的心口,在南法秋季难得的阳光里让他慢慢抚背哄睡过去。
因为疲惫,娇气的恋人总是很快就睡着了,而每每看到他沉沉入眠,他就会牢牢将他拢进怀里,低头亲吻他带着好闻的雪松香的头发。
他话少,但同恋人相处是个例外,只是两人再无话不谈,他也没有跟恋人说过其实他非常喜欢能这样平静的时刻,他抱着他,温暖的、柔软的,紧贴着心口的重量,总能宽慰他在离别后的不安与躁动,叫他不再悬心,不再挂念,而是感到一种沉甸甸的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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