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白脆弱有点神经质的温柔小绵羊受×独占欲爆棚的偏执狂戏精绿茶邪神攻】
温衍最爱的男友江暮漓死了。
一场突如其来的怪病,死得不明不白。
临终前,江暮漓握着温衍的手,请求他把自己带回自己的家乡南槐村,葬在那片远离尘嚣的土地。
“而我的灵魂将永远与你同在,衍衍。”
南槐村至今保留着土葬的风俗,看着棺木被吞入漆黑的地底,回想江暮漓对自己爱极宠极的好,温衍悲恸欲绝。
听说头七是回魂之日,温衍坐在沙发上,静静等待江暮漓魂魄归来。
外面电闪雷鸣,狂风吹开了老旧的门扉。
拖曳的脚步声慢慢向温衍走来,在他背后停下。
一片死寂。
一只冰冷的手落在温衍的肩膀上,江暮漓的声音响了起来,沉沉的悦耳,却充满了泥土的气息。
“衍衍,我回来了。”
最近,南槐村的天气总是十分恶劣。
又一个暴风雨之夜,温衍依偎在江暮漓的怀抱里,睡得无比安稳幸福。
只是,如果现在温衍睁开眼睛,一定能看见江暮漓那双燃烧狂热火焰的奇异复眼,还有他后背那三对宛如噩梦暗影的漆黑鳞翅。
“阿漓,别离开我……”
听到怀里爱人的梦呓,江暮漓轻轻落下冰凉而温柔的吻。
“我在。今在,昔在,未来永在。”
“因为,全时空,全宇宙,我只爱你。”
#掉SAN预警/中式恐怖 / 民俗元素/传统克味
#中国恐怖故事,更适合中国宝宝体质(bushi
#其实是氛围黑暗有点扭曲狂气的甜蜜爱情故事
内容标签:灵异神怪 惊悚 情有独钟 甜文 轻松
搜索关键字:主角:温衍,江暮漓
一句话简介:种瓜得瓜,种老公得老公
立意:鼓励实行火葬,节约殡葬用地,文明节俭办丧事
一场突如其来的怪病,死得不明不白。
最开始只是一块不大不小的腐斑,谁料没过多久就迅速扩散蔓延,侵蚀了整具身体。
见过被飞溅的火星燎烧到的纸吗?或是长出霉点的烂苹果。
就是那样遍体斑驳,百孔千疮。
医院最顶级的专家也爱莫能助,任何精密的仪器和昂贵的药物都起不到一丁点作用,所有人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一天天地腐坏下去。
温衍也亲眼见证了整个过程。
起初还怀揣希望,日复一日,逐渐绝望。最后只剩冰冷麻木,死沉死沉地压迫在胸腔。
江暮漓死的那一天,风和日丽,万里无云。
青年安静地倚靠在病床上,望着窗外风景。阳光淡淡笼罩着他半边俊美的面孔,映照得嘴角笑意更柔和了几分。
“衍衍。”
听见江暮漓叫自己,温衍赶紧打起精神。
“我在呢。”
江暮漓转过头,另外半边脸早已溃烂,缠满一圈圈纱布,只隐约露出一只近盲的眼。
那轮空洞的眼珠深陷在黑红的烂肉里,仿佛随时会像一颗熟透的葡萄,“啪嗒”掉落下来。
谁能想到,虹城大学公认的校草,被许多人暗恋仰慕的太阳般的存在,如今竟会化身成一只噩梦中才有的怪物。
“给。”
江暮漓摊开手,掌心躺着一朵粉白的小花。
“窗口飘落进来的,我觉得很美,想送给衍衍。”
温衍颤抖着接过,手指像被炭火烧灼。
僵死的心,再一次剧痛起来。
“乖,不哭。”江暮漓的声音倒是没变,还是那么沉悦动听。
“我怎么舍得离开衍衍。”
“除了衍衍身边,我哪儿都不会去。”
温衍揉了揉通红的眼睛,露出比哭还难看的笑容。
类似的话,江暮漓已经安慰过他无数遍了。
虽然江暮漓是病人,但从没有过半句抱怨,甚至都不会露出半点痛苦的样子。反而还和以前一样,处处体贴,照顾他的情绪。
愈是沉溺在爱里,愈是无法自拔,心如刀割。
“衍衍,我想请求你一件事。”江暮漓柔声道。
温衍胸口一揪,不祥的阴云兜头罩下。
他有预感,江暮漓要交代的是遗愿。
在他们这段感情里,江暮漓永远在给予,从未向他索取过什么,而他只知道肆无忌惮地享受江暮漓对自己的好。
这一回,就算江暮漓要他殉情,他也一定会毫不犹豫地答应。
可江暮漓只向他提出了一个微不足道的心愿。
“等我死后,把我带回南槐村,让我长眠在那片远离尘嚣的土地。”
温衍气息哽咽,一个字都说不出来,含泪点头。
江暮漓笑了。
恍惚间,温衍又看见了以前的他,俊雅昳丽,高贵斯文,自带微妙的超越人类的耀眼感,符合自己所有对完美爱人的想象。
江暮漓握过温衍那双颤抖不已的手,紧紧与他十指相扣。
“不要为我伤心,也不要因暂时的失去而绝望。仅有一次的死亡和我们能获得的幸福相比,将不值一提。”
温衍懵然,随即下颌被轻轻捏住,江暮漓倾身过来,深深地吻他。
这是一枚伴随着死亡的吻。
一股冰凉的寒意直透温衍的心脏,随即化作暖流传遍全身。
如此漫长,又是那么刻骨铭心。
“记住,我的灵魂将永远与你同在,衍衍。”
温衍双眼紧闭,泪珠滑落。
一瞬间,他好像听见了无比尖锐的破碎声音。
那是他的心,在痛失至爱之后,迸裂发出的凄然悲鸣。
静谧黄昏洒下幽冷帷帐,盘山公路连绵逶迤,缠绕重峦叠嶂。
漆黑的灵车无声疾驰,开往南槐村的方向。
温衍靠着车窗昏昏欲睡。
他真的太累了,江暮漓在虹城无亲无眷,死后诸事都由他一手料理。这些天,他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熬过来的。
一直以来,江暮漓就像他的精神支柱。江暮漓不在了,他也要垮了。
但他不能崩溃。
他必须实现江暮漓的遗愿,送他回家。
幸好睡眠给了温衍仅有的一丝救赎。
梦里,他和江暮漓漫步在大学的林荫道上,江暮漓娓娓描述着自己的家乡南槐村。
那是一处世外桃源,山水秀美,民风淳朴,古老神秘的信仰依旧根深叶茂,并未随科技的发展而消逝。
温衍大学专业读的是民俗学,听了之后自然好奇心痒,要江暮漓哪天带自己过去玩儿。
“再等等。”江暮漓笑着刮了下他的鼻尖。
温衍腮帮略鼓,“你都离家十几年了,就不想回去看看啊?”
“还没到该回去的时候呢。”江暮漓笑意更深。
现在,他们终于能一起去南槐村了。
“吱——”
灵车猛地颠簸,发出刺耳的异响。
温衍一下子惊醒,第一反应就是去看座位后面的放尸箱。
还好,没事,放尸箱依旧四平八稳,只是上面的天窗震开了,露出江暮漓静默微笑的遗容。
温衍心口一酸,伸手把天窗关上。
铰链紧涩得很,“嘎吱嘎吱”作响,要很用力才能关严,也不知怎么会一震就开。
“我去,这什么东西啊?卡得这么牢。”
温衍听见司机在外面大发牢骚。
这趟长途运送尸体返乡并不顺利,南槐村的位置很难被车载导航定位,动不动就失败。他们好不容易到这儿了,可不能再出什么状况。
温衍赶紧起身下车,只见司机正蹲在地上,两只手伸进轮胎和车身的间隙,用力掰扯着什么。
公路上一般不会有异物,就算倒霉碰上,也不会不偏不倚卡得这么巧。
况且开灵车的司机都是殡仪馆车队里的老师傅,经验丰富,足够谨慎。
“让我来帮忙吧。”温衍道。
司机哑然失笑。眼前这男生苍白清瘦,眼下乌青浓重,简直是个风吹就倒男版林黛玉。自己掰了半天都纹丝不动,他怎么可能有这力气?
“行,你来。”司机也不驳他面子。
温衍伸出手,谁知指尖还没碰到,那东西就自己骨碌碌地滚落下来,听话得很。
“这……离谱!”司机震惊。
这玩意儿卡得这么死,就算用大扳手撬都得费一身劲儿。难不成它是个有自我意识的活物,因为害怕这个男生,所以才主动放弃挣扎?
温衍弯下腰把它捡起来,偶人的形状,外面满是厚厚的泥灰。用纸巾擦了擦,雕刻的纹路露出来,原来是一尊神像。
司机双手合十拜了拜,“罪过,这是个什么神仙?”
温衍观察了一下,也瞧不出个所以然。只能粗略判断这神像应是土地公一类的本土神明,而且很有些年头,指不定能追溯到清朝。
“看着慈眉善目的,像是个正庙里有福有寿的好神仙。”司机皱眉,“谁胆子这么大,敢把神像扔到大马路上,也不怕遭天谴。”
“巧合吧。”温衍无心纠结这种小事,顺口应和。
“也是,不然还能是自己长腿,故意跑过来拦住我们,不想让我们进村不成……”
意识到自己说了不吉利的话,司机猛地闭嘴,象征性地扇了自己一巴掌,转身回车上去了。
灵车驶动,温衍透过车窗,看见那尊神像倒在绿化带草丛里,像被抛弃的垃圾,有些可怜。
可自己明明是把它端正放好的。
记错了?
温衍有些不安。
车上似乎更冷了,寒意直刺骨头缝。
为了保持尸体原有色质及容貌,灵车上会安装低温装置。
是冷气外溢的缘故吗?
温衍蜷缩起身子,寒得手脚都麻了。
他多希望江暮漓能来抱抱他。
他天生怕冷,捂多热的汤婆子都不管用。只有被江暮漓抱进怀里,身体才会不可思议地回暖。江暮漓体温很高,手长脚长,可以将他整个搂住,密不透风。
夜幕低垂,他们在出租屋狭窄的床上相拥而眠。江暮漓喜欢贴着他耳朵,低声倾诉爱意。
我好爱衍衍。最爱衍衍。只爱衍衍。
怎么办,衍衍这么可爱,我快要疯掉了。
我是为衍衍而生的,是为了遇见衍衍才来到这世界的。
衍衍。衍衍。衍衍。
“衍衍。”
耳廓一暖,鼓膜微震,话音近在耳畔。
温衍悚然而惊,如梦乍醒。
他刚才又睡着了。
灵车已经停了下来,司机提醒他:“南槐村到喽。”
温衍曾在网上搜索过南槐村,可惜一张照片都没能找到。
现在卫星地图技术那么发达,却偏偏拍不到一张有关这个村子的遥感影像,着实令人费解。
温衍只能解释为南槐村实在太偏僻太封闭了。
在他的想象里,南槐村就像只存在于古画中的村落,美丽、原始却又无比脆弱,任何现代科学技术的产物都会对它造成伤害,使它化作梦幻泡影。
百闻不如一见,温衍仰首望向前方,眼前这座环绕在苍翠群山之中的村子,竟真和他想象中的一模一样。
是南槐村以他的想象为蓝图,一砖一瓦地建造出来,还是冥冥之中,他与这座村庄本就心有灵犀?
温衍抬手抚摸放尸箱,轻声道:“回家了。”
江暮漓魂归故里的消息不胫而走,村民们纷纷围拥过来。接待温衍的是一个年轻人,相貌普通,不高不矮,是扔进人群就找不到的类型。
如果拿神造人,类比人捏橡皮泥,那江暮漓就是精雕细琢的炫技之作,不可复制。而这个人,不过是神随手捏成的量产品。
若非他一开口,众人即刻鸦雀无声,温衍根本不会注意到他。
“你好,我是江朝,一路上过来辛苦了吧。”
温衍勉强一笑,和江朝握手。谁知刚一触到,他就愣住了
江朝的手心很热,像攥住一把炭火,自己僵冷的手指立刻暖和起来。
江暮漓的体温,也是这么烫人的。
温衍怕被灼伤似地抽回手,“我该怎么称呼您?”
江朝微笑,“我和江暮漓是同宗同族,论辈分算得上是他叔叔。”
温衍略怔。他只知江暮漓父母早逝,从小就独立生活,从未听他说起过家里还有什么亲戚。
“温同学?”江朝眼神深深凝视过来,一瞬不错。
可能江暮漓在外求学多年,亲缘也变得很单薄了吧。
温衍不再多想,尊敬地叫了江朝一声“江叔叔”,紧接着切入正题,道:“我想问一下,什么时候能给江暮漓举行葬礼……”
“你放心,村子里自有安排。”江朝道,“现在最重要的就是找个地方让你落脚,好好休息一晚。我已经让人把李花秀家的空屋给收拾了出来,你可以安心住着。”
“可李花秀丢了爽灵,要紧吗?”有个村民忍不住问道。
江朝淡淡掠了他一眼。
“不、不要紧……”那村民浑身一颤,立刻对温衍解释起来。
“李花秀挺好的,就是有点神志不清。‘丢了爽灵’是我们这儿的土话,没啥意思,你千万别往心里去啊……”
温衍听明白了。
李花秀是个疯子。
所谓爽灵,就是“三魂七魄”中三魂之一,主宰意识,代表自我,使人能够思考、感受与记忆。如果说一个人没了爽灵,那就是指这个人疯了。
孤身在异乡,又要与疯子同处一个屋檐下,一路上温衍的心始终悬着。不过,等真见到李花秀了,他反倒稍微松了口气。
那是个安静秀气的女人,除了神色有些木讷,几乎感觉不到哪里不对劲。
而且,她打扮得也不像普通农妇,一身鲜艳的碎花连衣裙,头发弯弯绕,有烫过的痕迹。
“李花秀本来不是咱们村的人,她男人王海倒是,不过十几岁的时候就出去打工了。两个人在外面认识,还结了婚。”
邻居大婶扯住温衍,悄声说起了八卦。
“听说小俩口当时日子过得不错,王海还准备在县城买房呢,天晓得人突然没了。”
“她一个女人在城里活不下去,只能揣个遗腹子回村,好歹这儿还有王海留下来的房子和土地。”
“作孽啊,好好一个人,因为男人的事受了天大的刺激,一直疯疯癫癫的。”
“喵嗷呜——”
尖利嘶叫撕破空气,一只黑猫窜进堂屋,弓起背脊,对温衍发出充满威胁的呼噜声。
温衍一直是猫草体质,虹城大学里那些流浪猫狗和他都很亲,他还是第一次被猫讨厌。
温衍有些受挫,他想上前安抚一下黑猫,腿却像被什么东西绊住了。
垂下眼,一个浑身煞白的小男孩正抓着他的裤腿。
温衍吓了一跳,随即反应过来,这应该是李花秀的儿子俊俊。
俊俊有六七岁了,可长得比这个年龄的男孩瘦小一圈,白里透青的小脸上,一双乌溜溜的眼睛格外的大。
温衍从口袋里掏出晕车时常吃的酸梅糖,递给俊俊。
俊俊没接,举起手里的小人书,朝温衍晃了晃。
趁着吃晚饭前的空隙,温衍给俊俊念了会儿故事。
《七色花》的童话,讲的是一个小女孩得到一种神奇的花,可以实现各种愿望,温衍小时候也看过。
只是,这本书的印刷实在粗糙,不像正规出版社的读物,更像村里自印的。
插画的颜色鲜艳到刺目,令人不适。
温衍翻到下一页,呼吸骤然绷紧了。
一只长着三对翅膀的巨大蝴蝶,绚丽到烂开来,盘旋在七色花上方,仿佛在赋予它实现愿望的魔力。
“啪。”
小人书从温衍颤抖的指尖滑落,掉在地上。
俊俊捡起书,指着上面的插画,开心地笑:“蝴蝶,好漂亮。”
温衍战战兢兢地定睛看去,哪有什么三对翅膀的怪异蝴蝶,书上画的,只是一羽再普通不过的菜花蝶罢了。
温衍脱力般地靠在椅背上,心脏仍在砰砰狂跳。
还好,还好,不是纠缠他的那只怪物。
从有记忆的时候起,他就常常梦到一只畸形诡异的六翼蝴蝶。
祂的翅膀像用地狱深处最深浓的黑暗剪裁而成,以漩涡状装覆盖着成千上万的鳞片,每一粒鳞片都是凄惨哀嚎的恶鬼。
一旦舒展开来,遮天蔽日,足以使人间陷入凄暗无光的幽冥。
邪道中的邪道,秽恶中的秽恶。
最令温衍恐惧又羞耻的,就是祂那根蝴蝶和蛾类特有的虹吸式口器。
它由无数骨化环紧密排列而成,环间有膜相连,宛如一根中间空心的钟表发条,用时能伸开,不用时就盘卷起来。
温衍十八岁生日那天,怪物闯进他的梦里。祂变得异常兴奋,仿佛等这一天已经等得不耐烦了。
祂用触手状足肢紧紧缠住他,温柔地慰悦他。
趁他迷迷荡荡的时候,祂学着那些精巧脆弱的小昆虫,像吸食花朵最深处的甘蜜一样,把口器探进他的身体,不停地呢喃“好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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