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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回
近来,金陵城中有一女子为众人津津乐道,此人并非大家闺秀,亦非名门淑女,只是一名普普通通的商户人家女儿,其父在城中经营一家书肆,人称简家书肆。
简家小姐芳容如何无人知晓,芳龄芳名亦无从得知,却不妨碍人们的热烈探讨,她名声鹊起也就是最近这三两月的功夫,却已盖过了“金陵双璧”的风头。
说起简家小姐,不得不先提一提金陵双璧程秀之和许庭芳。
程秀之年方二十,却已是朝堂中举足重轻的户部侍郎,这也罢了,京城最不缺的是望族世家高官侯爵,程秀之让人念念不忘的是天仙般的绝色容颜。
当日程秀之金榜题名高中状元,夸官游街,身穿红袍帽插宫花,骑着高头骏马从皇城御街上走过,京城父老百姓惊叹:“原来还有如厮美貌的男人!”
男女老少齐齐喷鼻血,血流成河,据说,京兆尹急忙带差役疏通下水道,才免了京城水灾之祸。
许庭芳名葳字庭芳,虽无官职,可宰相家奴七品官,宰相公子更不须提了,况许庭芳优雅英俊风姿卓越,气度高华中又带着逼人的傲气,如云中皎月波上清莲,更让人爱之不过了。
如此这般天上少有世间无双的两个男人,却在简家小姐那里吃了闭门羹。
许庭芳年已二十一,却尚未成亲亦无定亲,原因无他——但凡有女子近他身体五步以内,他便呕吐不止风度皆无。
三个月前城外清隐寺请得本国有名高僧讲道,许庭芳也去了,那日原本天气晴好,忽然间天狗食日,黑漆漆伸手不见五指,听讲的众人大惊,四处奔逃,有一人撞进许庭芳怀里,骨骼纤细体态轻盈,许庭芳感觉到那是女子,奇怪的是他却没呕吐。
光明重至时,许庭芳身边不见了那女子,只余手里不知何时多出来的一方鹅黄绣帕,绣帕一角有个简字。
许相听得有女子能令儿子不呕吐喜出望外,皇帝也很好奇,下旨让城里所有简姓女子不分老少美丑均到相府走一遭。
京城简姓女人近千名,一个一个从许庭芳身边走过,许庭芳吐了三天,第四天吐得奄奄一息时,简家书肆东家简重烨的女儿从他面前走过,他没有再吐,方得以从脂粉丛中解脱出来。
许相事先打定主意,能让儿子不吐的女子,哪怕是白发老妇也要娶来作媳妇,见简重烨的女儿年方十六,虽戴着帷帽垂着面纱看不清容颜,然身段高挑秀美体态曼妙婀娜,料想长的也不会差,当即命管家备聘礼,简小姐前脚进家门,相府提亲的人后脚跟着到。
简小姐却泼辣的紧,竟掀了相府的聘礼,扬言相府若敢仗势逼婚,便等着抬个牌位进门。
程秀之和许庭芳合称金陵双璧,除了两人同样出色,亦因两人是好友。
听说好友堂堂相府公子向一个商户人家女儿求亲还被拒,程秀之大怒,自靠奋勇去引诱简小姐,要诱得简小姐爱上自己后羞辱简小姐一番。
未料铩羽而归!
程秀之在简小姐那里到底如何吃瘪没有向人透露过,众人无从得知,其间经过神秘莫测,简小姐于是更加出名了。
第二回
简雁容看到程秀之缓步走出宫门时,心中暗骂了声妖孽,面上却一丝不露,眉开眼笑迎上前去,殷勤地扶托程秀之手臂,十足的狗腿模样。
不怪简雁容见程秀之一次就骂他一次妖孽,程秀之长得委实祸国殃民。
简雁容好好儿的富商千金沦落为侍郎府奴才,便是程秀之那张倾国倾城的脸惹的祸。
程秀之肤白如雪,润若温玉,墨眉斜飞入鬓,凤眼上扬,鼻梁高挺,丹唇灿胜桃花,便是最挑剔的人,在那张脸上也找不出毛病。
只是长得美亦罢,程秀之穿衣更是极有品味。夸张的桃红,素雅的月白,清爽的水蓝……总之,任何衣袍穿在他身上均熨贴得过份。便如此刻,乌纱翅帽,大红盘领方补子官袍,厚重的黑靴,本该平淡无奇的官服,可他愣是穿出与众不同的味道,束腰革玉带恰到好处渲染出完美的腰线,说不出的□□。
简雁容最是好色之人,看着不免有些脸红。
程秀之生得好看,笑起来更好看,唇角微微上挑时,无意引诱也给人一种妩媚多情的感觉。
偏生他美则美矣,却不缺男子的阳刚气概。
简雁容寻思,这妖孽若是脸颊线条再柔和一些,身材再纤弱柔软一些,向娘们儿看齐,不知能解救出金陵城多少为他痴狂的女子。
今日散朝迟些,太阳已升至半空,阳光有些猛,程秀之抬头仰望时微眯起眼,不知想到什么好笑的,唇角略略上挑,笑意隐隐,简雁容心跳又慢了半拍。
“去简家书肆。”程秀之上轿前咐咐道。
“啊?”简雁容吓了一跳。
“怎地?你不知简家书肆?”程秀之微蹙眉。
不知是不是作贼心虚,简雁容似乎看到他眼中审视的精光一闪。
简雁容背脊冷汗淋漓。
“奴才知道。”
“哦,怎么知道的?”程秀之闲闲问,不上轿了,竟是收回足缓步朝前走,摆出了要和简雁容主仆散步谈心的姿态。
怎能不知道?那是她家的产业。
简雁容在心中呜呜哭,不敢敷衍了事。
“简家小姐不满和许丞相公子的婚事拒亲,京城里无人不知,捎带着,简家书肆也无人不晓。”
“知道的还挺齐全的。”程秀之斜了简雁容一眼。
这一眼含烟带雾水光潋滟风情无限,简雁容身体抖了抖,差点掉一地鸡皮疙瘩,脑袋不受控制天马行空跑出很远。
这妖孽难道好男风?
难道看上自己在勾引自己?
很有可能的,不然,那时干嘛酒楼里与自己第一次见面,便什么都不查察且不由分说把自己往侍郎府带,而且让自己做了他的贴身小厮。
之前拒绝许庭芳求亲后他来简府见自己那次不算,那时她蒙着面纱。
简雁容无限忧伤起来,不为自己的贞操,而是小命。
妖孽发现自己其实是女人时,会不会恼羞成怒把自己宰了?
“你说,庭芳贵为丞相公子,无不良嗜好前途无量的青年俊杰,简家小姐一个商户人家女儿,得嫁入相府乃三生有幸,为何要拒亲?”程秀之收回目光,若有所思问简雁容。
身世又不能当饭吃换钱花,无不良嗜好那是许庭芳想不洁身自爱都难。
那登徒子女人近得五步之内必翻天覆地呕吐,不要命了才敢狎妓喝花酒收通房。
不然,相府也不会缪尊降贵为许庭芳向自己一个商户之女求亲。
简雁容想,那天她呆在许庭芳身边许庭芳却没呕吐,应该是因为天狗吃日,伸手不见五爪的黑暗里许庭芳不知身边是女人才没吐。
后来相府见面可是青天白日清风朗朗,许庭芳也没呕吐,简雁容自动忽略了。
那登徒子比这妖孽还坏,妖孽是明着到处勾引人,许庭芳是明里端方正经,暗里龌龊至极。
想到那天许庭芳把自己拢在怀里许久不肯松开,简雁容便气不打一处来。
“真想再会会那简家小姐,能让庭芳不呕吐的女人,她可是金陵城里第一个也是唯一的一个。”程秀之幽幽叹息。
简家小姐就在你面前!
把绝世美男玩弄于股掌之中,简雁容心情大好。
程秀之也没指望简雁容回应,接着又道:“既然知道简家书肆,想必也知道他们在卖编排爷的话本吧?”
当然知道,那话本就是自己写的。
在金陵万人迷身边为奴,不有效利用资源捞银子哪行!
何况因她拒婚之故,简家得罪了相府,书肆生意一落千丈,为了使老爹不至于街头露宿,她便写了万人迷的故事,满足广大金陵女子需求的同时,顺便拯救自家濒临倒闭的书肆。
“这事儿大家都知道。”简雁容奸滑地把侍郎府所有人拖下水。
罪不责众,程秀之哼了哼,没再追问下去。
脚下是青石铺成的石板路,程秀之的官靴踩在上面发出咔哒咔哒极有节奏的清脆声音。简雁容一步一步数着,又总结出程秀之一个秘密——程秀之落脚时总是避开石板与石板缝隙间的青苔。
这个秘密可以写出一个故事了,比如,程秀之前世是狐妖,被诛杀无路可逃时,忽然被一块青石板上的青苔精所救,自此,他对所有青苔都精心呵护,走路都小心翼翼……
简雁容正想得兴奋时,额头挨了一记敲打。
简家书肆到了。
书肆门前排了长长的一串娇娥队伍,生意红火的很。
本朝民风开放崇尚自由,女子不必困守闺中,况程秀之貌美官高,大家亦便不避讳不掩藏,大大方方表达爱幕之情,若有幸得程秀之另眼相看,那可是飞上枝头变凤凰的美事,抛头露面这点儿不妥不值一提。
“你去,买一本过来给爷看。”程秀之抬步进了一直尾随的官轿,一面咐咐简雁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