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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田]金钗布裙 (鸡丁)



七王爷也笑了,笑时,眼睛弯弯的。鼓眼珠也显得柔和了:“你真像女孩子,耳垂上还有耳环痕呢。小时候你娘把你当女儿养?”

云华的耳环,是出来前才摘掉的。一般女儿家,略懂事了就扎耳洞,耳坠子一路戴上来。到十多岁,耳洞拉得有点大了。细看就知道是常年戴耳环的:谁家男孩子十多岁还常戴耳环?那就蒙混不过去。但云华经年生病,卧榻时,就不得不摘去耳环,免得硌着,一来二去,耳洞就是那么一个小点儿,不仔细看简直看不出,跟七王爷自己右耳上那一点差不多。

“我小时候也穿过,”七王爷自己亮右耳给她看,“我是遗腹子,我娘怕我养不大,就给我穿了,大——”想说大臣劝谏,临时改口,“大臣劝阻,我娘也不听,毕竟穿到八九岁,才取了下来。你也是?”

也他个头!云华心里犯嘀咕。这家伙想干嘛呢?

“你怎么总也不答我!”七王爷生气了,“好歹你的发簪丢过来差点插死我!我都不计较了,你吱一声总行吧?”

云华硬着头皮吱声:“您不是在席上喝酒吗?怎么又到这里来了?”

难道是想伏击云柯?

七王爷诉苦:“蝶老板气我,我就跑出来了!正巧见辆车子没人看着,钻进来想想心事。蝶老板他气我做什么呢?”

呃……云华俯桌装醉,没注意那边小情人怎么使气了……详情还是不必问了。“你想怎么办?”还是打开天窗说亮话,讨个明白吧。

“我想?”七王爷理了理衣袖,又笑,“你想怎么办呢?他害死个丫头?那丫头是你心上人?”

还真是眉间心上,念念不忘的人……云华不纠正他了。

“真没想到你能有杀人的劲儿!”七王爷赞许,“可惜到后头还是泄了。看你要杀人,我刺激得都起来了!”

起?起……哪里起来?

云华双颊如血,往后一跳,后背紧紧贴着车厢板。

云柯横在七王爷和她之间,依然醉如一条死猪。

“喂,我再不堪,总比亲手杀人的好吧!”七王爷不满道,“我都不嫌弃你,你嫌弃我?瞧你什么眼光看我!”

“你要怎样?”云华牙缝里问话。

“不怎样啊。”七王爷无辜摊手,“要怎样早怎样了,还等到现在?”

“你——不会告发我?”云华问。

“不告不告!谢五哥儿跟我又没交情,你爱杀便杀,干我甚事?”七王爷好心提醒道,“不过你头发得理一理,老这么散着,人家不疑心你杀人,也疑心你们通奸。”

云华脸颊涨红之后就没消下去过。她丫髻自是用发带系定后、再插发簪的,簪子拔出后,倒不至于全散,但毕竟松乱了,也落下好几缕来,实在不像话。她瞄瞄七王爷,七王爷一脸真诚、彬彬有礼,不像害她的,她便地板上拣起掉落的一支簪子,重绾头发。

重绾前,难免把发带解开,让头发先散下来,理顺了,才好再绾上去。

七王爷怡然欣赏。她的发质,真是再美不过,散下来,如清瀑,如一片柔云,指间梳理缠绕,触感是怎生诱人?

他手指在膝头轻叩,心头回响那首子夜歌:“伊夕不梳头,丝发垂两肩,婉转郎膝上,何处不可怜。”

子夜歌分春、夏、秋、冬四部,他一直不知道这首歌属哪一部,没去找,也不关心。他作学问一直不求甚解。此刻,他突然决定,这首一定是冬歌,四面萧杀,朔风如匕,伊人无处可去,困于小小温暖房间,垂下丝发,婉转求怜,这才大对色狼的胃口!

云华不理他,自己低头理发,理得梳了,还梳丫髻,当中分开头路,七王爷道:“嗳嗳,这里不对,乱了——你过来,我替你分。”

云华手艺练出来了,不是一般的纯熟,但面前没镜子,毕竟心里没底,狐疑瞅一眼七王爷。

七王爷一脸正经道:“我帮你——不然你还有其他选择?”

云华没有。

她警惕的把簪子交给七王爷。

“转身。”七王爷笑道,“不然我怎么分剔?”

云华只好转身,把后脑勺给他。

他一手按定云华的肩,摸到她的肩头,骨胳纤圆,似女儿家。另一只手,他用簪子,剔出当中头路,旋剔、旋把先一只手从肩上抬起来,挽住半边的头发,免得又散乱了新剔清的路数。

他接触到她的头发,触感与他想像的一样好。

他的鼻息吹动她后脖颈的细发,闻到她领口中散发出来的香味,像是半明半昧的黄昏,春正盛,细细的桃红色小花半开半阖、纤瓣半掩着弱蕊。这也完全是女儿家一路的香气。

七王爷想:“这孩子真是天生的娈童。”

他接触过太多比女孩子更美、更柔弱的男孩子,以至于完全没猜疑云华是女扮男装。

头路剔得,他把簪子还给云华,云华接簪在手,忙忙后退,回肘摸了摸头上,果然没什么马脚,便拢起半边头发,绾上去,盘定了,以发带系牢,插进簪子去。七王爷时看女眷、丫头们梳头,有时也帮上两手,从没见人不借镜子、自梳自发,能梳得这样流畅熟练的,不觉称奇。

云华结好这一边的髻,抬头看七王爷一眼,想说话,又不敢说。

“你讲你讲。”七王爷心头大荡,但觉对这孩子,没什么不能应允的要求。

ps:

<下一章:>孽兄挨打

<内容速递:>“——只是啊,唐静轩忽忍不住想,如果云剑在这里,也会跪下么?还是依然站得直直的,肩膀舒展,用他那一惯潇洒自如的笑容,踏过脊背的海洋,走到七王爷面前,对他说:‘白衣之怒,血溅五步?’”

第一卷 锦衣昼行 第六十四章 孽兄挨打

“我另一支簪子……”云华想叫七王爷让一让,她好去座位后头寻那支丢了的簪子。

“哦哦!”七王爷忙忙的从袖子里,把那支簪子拿出来。

被这样的孩子簪子打到头,他如果丢在地上、不收进袖子里,他也不是怜香惜玉的七王爷了!

簪子被他体温焐得暖融融的。

云华用指尖拈着这簪子,虽无洁癖,也很有一种“被玷污了”的感觉,然也无法了,就把另一边发髻也挽起。外头忽有异动,似官兵捉贼,又似朝廷拿叛,呼啦啦狼奔蝗突,杀来好一队人马!

这些人有的穿本地城兵服装、有的着朝廷正式戎装、有的是太守府里家丁号衣,有的骑马、有的徒步,有的佩刀、有的握矛,每种站一队,倒也整齐。四个人引领他们,排成六花圆阵,把酒庐包围得严严实实。

酒庐里的所有人,祸从天降,不知自己犯了何事,想惊呼不敢惊呼、想逃不敢逃,都两股战战、目瞪口呆,有那不争气的,连裤档都湿了。

还幸唐静轩认得那领头的四人,是七王爷的四个侍卫,便抖抖簌簌上前交涉:“大人……”

“我们王爷呢?”健锐营侍卫面色铁青。

“他……”唐静轩也多喝了几杯,愣没想起来王爷是什么时候不见的。

“王爷不见,大家偿命!”侍卫气疯了。其实王爷不见倒也没啥,可今天,印在王爷身上,朝廷明律,宝印若失印主就地论罪,监印者斩!

监印者斩啊……

今天印在王爷身上,弄丢的话也是王爷弄丢的。可是按律法。所谓的监印者,还是他们几个侍卫啊……

王爷自己不把自己当回事,他们可得把他们的命当回事啊!酒庐里这群人,再不交出宝印——啊不,再不交出王爷,他们、他们真的会把酒庐踏平!

“怎么回事儿?”轻飘飘一声,七王爷从骡车里踱出来。

“王爷!”侍卫立即跪下,他们带来的戎装号衣骑马徒步佩刀握矛的兵丁们,也全都乌鸦鸦的跪下了,酒庐里的人。该吓瘫的,本已瘫得差不多,没瘫的。也膝盖一软、五体投地了。

一地都是后脑勺和脊背,只有七王爷立着,这使得他比谁都高、比谁都威严。

这就是皇家赐予他的威严。

哪怕他只是个色鬼、酒痨、无赖、狗屎,只要皇家给他站着的权力,他就比谁都更像个堂堂正正的人。

唐静轩到此时才真正明白。爷爷为什么要自己不惜一切代价笼络七王爷。

唐家需要皇恩。

——只是啊,唐静轩忽忍不住想,如果云剑在这里,也会跪下么?还是依然站得直直的,肩膀舒展,用他那一惯潇洒自如的笑容。踏过脊背的海洋,走到七王爷面前,对他说:“白衣之怒。血溅五步?”

云剑没有来。

这里,只有一片沉默、一片脊背,唐静轩俯得很低,把脸都贴在了地上,地面腥臭。酒意往上涌,他想吐。却又不敢。

七王爷微不可闻的叹一口气,走到打头侍卫面前:“这整的是哪一出?”

侍卫抱歉道:“因为找不到王爷……”

“你就把朝廷囤在这边的兵、锦城自留的兵、甚至太守府里自备的家丁,都叫出来了?”七王爷打量着他带来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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