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着讲究,姿态自然也是受过良好教养的模样,是一位淑女,只是不知道淑女为什么会跑来小酒馆?小酒馆里是有女人,但都是“那种”女人,跟淑女的差距可以说是天差地别了。
小酒馆面积不大,她睃了一圈,很快就找到目标,径直走过来。
乔治·拜伦喝醉了,但还不至于醉到看不清她的脸。
他从看到她之后就一直在发愣,“爱丽丝?你怎么来了?”
爱丽丝迅速打量了一番拜伦身边的人:年龄都不算大,大部分是男人,还有几个三陪的女人,看起来非常之庸俗。
她很纳闷:拜伦居然能容忍跟这些人出来浪?
“伊沃说你整天喝得烂醉,所以我来看看你。”
“你怎么——你特地来看我的吗?”拜伦有点糊涂。伊沃其实暑假给他写信说过爱丽丝在环游英国,但他一直以为她早就返回伦敦了。
“我路过。”男仆早把拜伦身边的女人赶走,掏出手帕擦了又擦椅子,才请她坐下。“你还没喝完吗?我怕你走不动路,特地叫了乔治一起来。”乔治是贝克福德家的男仆。
拜伦眯着眼睛看着她,口中酒气浓重,爱丽丝不得不拿手帕捂住鼻子,嫌弃的说:“你臭死了,你要是不喝了,我们就离开这儿。”
他将脑袋靠在她肩头,“你带钱了吗?我欠了一些酒钱。”
爱丽丝嫌弃的推开他,“滚开!别以为你喝醉了就可以不讲规矩。”转头对雅各布说:“去把乔治少爷的账结了,300镑以内全部结清,超过300镑结一半。”
酒友们将其他几个女人都打发走了。
有人问她要喝酒吗,她摇头:才看不上这种小酒馆里的啤酒或是威士忌呢。
雅各布一会儿回来了,说酒钱是100多镑,不到200镑,已经结清了。
100多镑的酒足够把拜伦放里面淹死,淹死100个拜伦也足够了,所以要么他整天喝个烂醉,要么就是充冤大头,时常为酒友买单。这不过是一家酒馆,没准别的酒馆也挂着账呢。
爱丽丝可不准备帮他结清所有外债,她随即站了起来,要男仆乔治架起拜伦,送他回宿舍。
*
刚出酒馆的门,拜伦就吐了一地。
爱丽丝赶紧又走开几步,捂着鼻子,“你可真糟糕!”对雅各布说:“去酒馆要一杯白水,给他漱漱口。”
拜伦靠在酒馆门廊的柱子上,醉醺醺的笑着,“伊沃呢?”
“他不是在牛津吗?问得好奇怪。”
“噢!对!我都忘记了!你拿着马鞭,你是骑马来的吗?”
“没有,马鞭是用来抽人的,要是你不老实一点,我就用马鞭抽你一顿。”
拜伦大笑,“就像你抽埃文那一顿一样?”
“对,就像当年抽埃文一样。”她甩了甩马鞭,马鞭在冷冽的空气中挥动,发出了轻微的哨声。
“爱丽丝,你今天真美。”
“我一直都很美的好吧?”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
雅各布拿了白水出来,拜伦漱了口,又把剩下的半杯水喝了,这才说:“我好多了,我们赶快回去吧,外面太冷了。”
“你的斗篷呢?”
“卖掉了。”
真是个败家子!
“你穷到需要卖衣服了吗?”
“也许是送人了,谁记得这么多呢?”拜伦不在意的摆摆手。
*
他一个人住一整栋宿舍小楼,卧室在楼上,楼下客厅里很乱。
“你的仆人呢?怎么不给你收拾一下房间?”
“我不知道他去哪儿了,啊,这个该死的混蛋!是不是又偷懒了!”
爱丽丝又想翻白眼:主人不像个样子,仆人肯定不会拿主人当一回事,没准就拿着主人的钱出去花天酒地了。
“你滚去睡觉吧。乔治今晚会留下,”男仆乔治吃惊脸。“明天不要出去喝酒了,我和威廉·贝克福德先生住在国王旅馆里,你明天一早过来跟我们一起吃早餐。”
她用马鞭的末梢轻拍一下拜伦脸庞,“听到没有?”
“知道啦。”
“乔治,早上6点就把他叫起来,他要是不肯起床,就给他脸上来一杯冷水。”又吩咐男仆。
*
次日一早,乔治·拜伦精精神神的出现在国王旅馆的餐厅里。
爱丽丝让雅各布给了男仆乔治5先令的小费,打发走男仆。
拜伦恭敬的对贝克福德先生行礼,又跟苏珊、爱丽丝行礼。
规规矩矩的吃过早餐,拜伦陪着他们三人在剑桥大学校区里转悠了1个多小时。贝克福德对剑桥大学的兴趣不大,觉得大学教育只能教出来平庸之才,真正聪慧的人不需要进大学学习,真正的天才少之又少,不能浪费时间在大学里。
拜伦即兴做了一首诗,说的是昨晚爱丽丝去小酒馆找他这件事。贝克福德说他在作诗上小有天分,但得少喝一点酒,并对他说了苦艾酒的好处,一杯抵八杯。
爱丽丝说他喝酒喝得太多,轻则酒精肝,重则酒精肾。
苏珊问什么是“酒精肝”。
爱丽丝便回答:“你用酒泡一块猪肉或是牛肉,泡它个十来天,这块肉能都当蜡烛点燃了,更何况你整天喝酒呢?喝酒太多的人,内脏都会坏掉。”
苏珊觉得有点道理,但可能还需要实验来证明。又问“酒精肾”是什么?
贝克福德便打断了她们的对话,说不用知道的太多。
拜伦虽然也不知道什么是“酒精肾”,但酒多伤身从他父亲身上就知道了,他父亲被称为“疯狂的杰克Mad Jack”,有钱喝酒没钱吃的好一点,35岁就死于肺结核。
他悄悄问爱丽丝,是不是不喜欢他喝酒。又惨遭嫌弃:“喝太多酒就会吐,臭死了。”
他便有点讪讪,毕竟在一位淑女面前喝多了大肆呕吐可真是太没有形象了!
虽然吧,爱丽丝跟他相差不到两岁,少年时期在一起玩了那么久,他什么狼狈样子她都见过了,可还真没有见过他喝醉。他就是再洒脱,这种没教养的事情也不适合让小伙伴看见。
便小声说:“那我以后不喝酒了,不过可能没法一下子戒掉,总之,会少喝一点。”
“苦艾酒也别喝的太多。”
“好。”论起苦艾酒这种文学男青年的必需品,他也早就喝过了。苦艾酒也讲究品质,好的苦艾酒确实很不错,能很快达到让人飘飘欲仙的地步,还不上头,不会有太难过的宿醉。
作者有话要说:
*苦艾酒就是《全蚀狂爱》里兰波和魏尔伦喝的那种会变绿的酒,苦艾酒据说有致幻作用,所以在19世纪文艺青年圈里很受欢迎。
*19世纪初期已经开始流行现代长裤了,就是裤长到脚踝的这种,不过流行范围还不太广,时髦的人才穿。
第66章 戴安娜
“说说看, 你在剑桥还学会了什么?”爱丽丝今天没有穿昨晚的男装和长裤,穿了一条淡绿色的细棉布裙子, 矢车菊蓝翻领呢子长大衣, 脚下是一双翻毛小羊皮短筒靴。
“学会了——嗯,就那些呗。”
“有好好上课吗?”
拜伦笑了笑:贝克福德刚刚才说过天才用不着上大学的问题。
就听她又说:“天才也得遇到足够好的老师,你别听贝克福德先生那么说, 那是因为他有极好的家庭教师,他从小得到的就是最好的教育,自己又足够聪明,当然不觉得上大学有什么必要。”
拜伦顿时神色略为黯然:幼时过得困苦也是他一生的记忆。虽然他们母子的“困苦”不是指的吃不饱穿不暖,但他本来依靠母亲的财产就能过得很舒适, 那笔应该用来抚养他的钱却被父亲拿去挥霍了。
所以他也不谈什么良好的教育,以至于遇到了一个极为糟糕的家庭教师:家庭教师对年幼的他做了不可描述的事情, 并且殴打他, 过了很久,凯瑟琳夫人才发现这件事,把家庭教师赶走了。
这些事情是他的隐秘,他从未对外人说过, 就连戈登先生都不知道。戈登舅舅只知道他们在苏格兰的时候过的不怎么样,时常给凯瑟琳寄钱,又常在暑假接他过来住上整个夏天。
爱丽丝也只是知道凯瑟琳夫人精神状态不太稳定,经常爆发歇斯底里状态, 戈登先生不太提到这位堂妹,更是从来不提凯瑟琳的糟心亡夫。由凯瑟琳·戈登的事件再次可以得出结论, 女性还是不要结婚比较好,凯瑟琳要是不结婚,以她的财产完全可以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一个经济不宽裕的单身母亲带着孩子,在任何时代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唯一可以得到安慰的事情是,她生了一个将会给她带来巨大荣誉的儿子,这或许就该是上帝给她的补偿了。
拜伦很快换了话题,“你什么时候返回伦敦?”
“很快,离开剑桥就去伦敦。”
“法拉第庄园怎么样?”
“还是那样,几乎没有什么变化。”
“戈登太太说什么了吗?”
“没有,她能说什么?”
“伊沃说今年圣诞节或许会在伦敦过。”
“是吗?是跟戈登先生和太太?还是?”
“当然是想去你家过,你让你的父亲邀请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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