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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房为妻(花大麦)


“二夫人虽然只是妾室进门,但深得老爷喜爱,后来她家哥哥在战场上立了战功,成了将军,老爷一高兴,就趁机将她抬了平妻,还将当家之权也交给她了,老爷去世后,二房想要争家主之位,也是靠二夫人家中的势力才没将事情闹大,所以如今二公子暂代家主之位,掌管着傅家。”
这二公子,便是二夫人的儿子的儿子傅长泽,也就是说,现在整个傅家,都是由他们母子把控着。若非二公子是二夫人在妾室时所生的,属于庶出身份不正,否则家主之位早就已经是他的了。
乱七八糟的嫡庶尊卑听得阿满脑袋疼,她忽而又想起了傅云修的腿伤,又问,“那公子的腿又是怎么回事儿,被人下毒,难道就没人管吗?”
“管?当时公子中毒危在旦夕,老爷震怒说要彻查此事,然后便被查出是二夫人下的毒。但她想下毒的对象不是大公子,而是三公子,但没想到给三公子的蛋羹被大公子给喝了。老爷一气之下便将当时还是妾室的二夫人给关了起来,说要送官,还要将人给休弃了,二夫人闹了一晚上,坚称自己是冤枉的,在主院外面跪了一夜,然后自己肚子里的孩子也没了。”
当时馒头已经九岁了,也记事了,所以对这事儿记忆尤其深刻。当时整个傅府都乱成了一锅粥,大公子中毒七窍流血,二夫人身下也是一片鲜红。
老爷终究还是心软了,加上当时二夫人娘家的劝说,这事儿,最终也就不了了之了。
如此的行径,倒还真听得让人连连咋舌,但又有什么办法呢,这整个邕州城谁不知道,永安候最是好色昏庸,为了玩得痛快,甚至专门买下了一处院子供自己享乐。
为女人而痴,最终也为女人而死,也不知道算不算报应。
吃过午饭后,馒头去伺候傅云修午睡,阿满便倒腾自己的事情。
早上她雄赳赳气昂昂的跟傅云修说得可不是气话,想要证明自己不是累赘,就得拿出态度来,那首先的第一点,便是要克服睡觉的问题。
阿满环顾四周,说实话,这房子比起在村里时住的,不知道好了多少倍,只是长久不住人,少了些人气,所以才感觉阴森森的。
阿满想了想,打开屋里所有的窗户,让阳光晒进来,又去厨房掏灶膛,找了两块还没烧完的木炭过来,放在火盆里给房子取暖。
阿婆说了,鬼都是怕阳光和人气的,那她就先下手为强,让着屋里充满人气,那鬼也就不敢来了。
就在阿满考虑自己要不要去附近的寺庙求个符,双重保障的时候,忽然听见有人敲门。
馒头跑去开门,阿满透过窗户,见进来的是个约么跟自己差不多大的少年,一身烟青色的书生袍,乌发用一顶玉冠半绾着,看面相,似乎有些熟悉,好似在哪里见过。

“三公子”馒头开门看到来人,微微有些惊讶,“您什么时候回来的?”
来人是傅云霆,是傅云修同父同母的弟弟,小傅云修五岁,现在正在国子监上学,平日里都在京都,不怎么回来。
“昨天刚回来,我哥在吗?”
馒头比傅云霆大几岁,而且他进府早,算是跟傅云霆一块儿玩大的。小时候一起下水摸鱼上树掏鸟蛋,还差点被蛇咬,算是过命的交情。
后来傅云霆进学堂,他也长大懂事了,慢慢两人就疏离了,见面就只剩一句三公子。
“对了馒头,我这次回来,还给你带了个小东西。”傅云霆虽然长大了,但性子还跟小时候一样贪玩。
他从袖口掏出一个小袋子,打开里面是一只用稻草编成的小鸟,用黑豆扎了眼睛,看上去惟妙惟肖。
“我上次跟同学去采风,路过集市看见的,感觉跟你之前那只特别像,就买下来了。”傅云霆笑得开怀,还跟幼时一点,丝毫不把馒头当下人看。
馒头接过小鸟,看了看,确实挺像的,但傅云霆不知道的是,那只鸟是他父亲给他扎的。父亲在逃难时死了,那只鸟就成了他唯一的念想,后来他随着逃荒大部队来到邕州,差点饿死在街边,刚好被路过的傅云修给救了,还收留了他。
那是他胆子小,这偌大的侯府让他陌生的有些害怕,就只敢躲在一旁,当时年仅五岁的傅云霆发现了他,问他为何在这儿,转眼又看中了他手里的小鸟,想要看看,他不给,两人就扭打在了一起,结果小鸟不小心掉进了火盆里,烧没了。
这么多年过去了,馒头几乎不记得这件事了,却不想傅云霆还耿耿于怀,甚至专门买了这个陪给他。
“谢谢三公子,”馒头笑了笑,回答他之前的问话,“公子现在在屋里看书呢”
“那我去找他。”还不等馒头话说完,傅云霆早就一溜烟的跑没影了,边跑边喊,“哥,哥,我回来啦。”
象征性的敲了两下门,傅云霆也不等里头回应,便径自推开门进去,然后就发现自己向来手不释卷的大哥居然并没有在看书,而是在发呆。
双眼无神的看着前方,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哥?哥?”
见自己喊了两声傅云修还没反应,傅云霆过去推他胳膊,“哥?”
“嗯。”傅云修回过神看见是傅云霆,微微挑眉,“你回来了。”
他假咳一声放下手里的书,问:“什么时候来的?”
“还说呢,我进来喊了你两声了你都不带理我的,哥你想什么呢那么出神?”傅云霆一屁股坐在书案上,神情委屈的好像傅云修做了什么对不起他的大事儿一样,可一双墨玉似的眼睛却打量着傅云修,似乎试图从他那儿打听出点趣事出来。。
看着被他压在身下的书,傅云修忍不住皱眉,“起来,看你这坐像,竟毫无半点君子风范。”
“哥,你怎么跟娘一样,动不动就说教。”傅云霆不情不愿的站起身来,嘟嘟囔囔的表达自己的不满。
但傅云修根本不理他,推着轮椅到了桌前,“什么时候回来的,也不派人通知一声?”
“昨儿中午就回来了,娘拘着我不让我出门,还非要我去给那些族老门问安,”傅云霆自顾自的拿着茶杯倒了茶,微抿了一口,皱眉,“哥你这茶都凉了。”
傅云修刚想说你凑合喝吧还挑三拣四的,就听见门外传来了阿满的声音,“公子?”
傅云修微微愣了一下,才确定确实是阿满的声音。
“进来。”
门打开,阿满端着托盘进来,上面是两只茶碗,泡了茶,正冒着热气。
“三公子请喝茶,”阿满将茶碗先递给傅云霆,顺带着粗略的打量了他一眼。
她就说这人长得有些面熟,原来是因为他是公子的亲弟弟,亲兄弟之间,自有一些地方是相似的。
傅云霆这还是第一次在自家亲哥的院子里见到女子呢,一时好奇也多看了两眼,佯装低声但其实声音大的满屋子的人都能听见,“哥,想来这位就是新嫂子吧?”
他哥收了通房的事儿,他昨日就听他娘说了,按照程神医的说法,他哥是很难活过二十五岁的,所以阿满于他来说,就是嫂子一样的存在。
他希望眼前的女子能好好陪着他哥,活得长长久久,最好是长命百岁。
但傅云修却眉头一皱,冷呵道:“什么嫂子,别乱喊。”
“哎呀我都听娘说了,”傅云霆才不搭理他,转头看向阿满,“还不知道小嫂子叫什么呢?”
他一口一个嫂子,倒把阿满给叫害羞了,脸蛋红扑扑的说:“我叫阿满。”
“阿满,在谷满谷,在仓满仓,确实是个好名字,哥你说是不是?”傅云霆朝自家亲哥挤眉弄眼,但傅云修却完全不搭理他,“你若是再乱说,就出去。”
“哎呀别这么死板吗,你也不怕把人吓到。”傅云霆继续作死,反正他知道他哥肯定不会将他赶出去。
难的梧桐苑会有这么活泼的人,阿满在一旁立着,偷偷用眼神打量着傅云霆。
这位三公子看起来要比自家公子性格好,为人和善,说话总是笑眯眯的。
……阿满又看了眼傅云修,但是从模样来看,他离自家公子差的不是一星半点。
虽说两兄弟有相同的地方,但自家公子清瘦,面部线条较为刚毅,而这位三公子,长得圆润不说,还有点稚气未脱的天真。说白了就是看着不太聪明。
阿满喜欢聪明的人。
而且,夫人好像就是因为他,才抛下了公子,让玉香送她过来的。
阿满私心里还是有些为傅云修谋不平。
许是她的目光太过强烈,傅云霆像是察觉了般,回头笑眯眯的问:“阿满姑娘在看什么?”
对上他的目光,阿满才察觉自己一时失神失了礼数,慌得忙低下了头。还不等她想好如何解释,傅云修就首先发话了,“好了,这里没你的事了,先下去吧!”
听着语气不算太好,阿满微微抬头,就看见傅云修眉头微拧,一脸的不悦。
但想着早上自己跟他顶嘴,阿满也没指望他能对自己和颜悦色,便识趣的拿着托盘识走了。
傅云霆一直看着人关上门,这才舍得将目光收回来,语重心长的说:“哥,我觉得阿满姑娘挺不错的,你莫要再冷淡的将人给气走了。”
“怎么,你也是来给娘充当说客的?”傅云修端起茶碗抿了一口茶,有些惊喜的挑了下眉。
这茶泡得温度适宜,没有头杯茶的苦涩,显然这泡茶之人是懂点茶艺的。
他又抿了一口,口感清香,后味悠长,这茶泡得确实有水平。
“哎我可没有啊,”傅云霆赶紧撇清关系,“我就是想着你一直一个人太孤单了,身边有个人陪伴总是好的,而且我看阿满姑娘性子是个活泼的”
“所以她就得跟着我在这儿虚度光阴,完了再守寡?”跟傅云霆,傅云修也没什么不好说出口的。阿满确实很好,但也是正因为她好,所以他才更不能将她留下毁了她。
傅云修一针见血,傅云霆被堵的啥话都说不出来,咂了咂嘴,“反正我觉得阿满姑娘是个好姑娘,你若是不好好珍惜,将来指定会后悔。”
一句无心之言,却不想在三年后却一语成谶,当然了,这都是后话。
因为明早要赶路,傅云霆也不能久留,兄弟俩又说了会儿话,他就离开了。
傅云修送他到门口,傅云霆摆手道别,“都进去吧,外面冷”
完了,他还单独朝阿满挥手,“阿满姑娘再见。”
“再见。”阿满虽然有些莫名,但还是跟着挥手。
她不知道,傅云霆的意思是,希望他下次回来的时候,还能看见阿满。
待人走远了,三人进门,阿满插上门栓,馒头推着傅云修回房。
路过阿满的房间,傅云修就看见她房里的窗户大开,有些不解。
“这是干什么呢?”傅云修问。
“阿满姑娘说晒点阳光屋里就没那么阴冷了。”馒头直言不讳,“公子,看这样子,阿满姑娘是铁了心要留下来。”
傅云修心说这还用你说,而且看着架势,她还真将早上的话给当真了。
想起早上阿满微红的眼眶,傅云修其实是有些后悔的,虽然说他的初衷是为了让阿满离开,但那会儿在气头上,似乎话说的有些重了。
目光落到桌上,傅云修又问:“今天的茶是谁泡的?”
“是阿满姑娘泡的,水温啥的也是她把控的。”她说直接冲泡会破坏茶叶本身的甘甜,还乱七八糟的说了一堆,他也记不住。
“看来还是个懂茶艺的。”傅云修低喃。
明明来自乡下,会茶艺,从昨晚她目光在他书上逗留来看似乎还识字,跟他顶嘴也能一针见血,找出关键。
不得不说,阿满的身上,真的充满了让人想要靠近,一探究竟的吸引力。
下午,侯府送来的饭食依旧很一般,三人凑活吃了些,席间,傅云修愣是和阿满一句话都没说,吃完后,两人便各自回房了。
是夜,阿满再次鼓起勇气躺上了那张床。
夜色蒙蒙,万籁俱寂,她整个人缩进被子里,只留半个脑袋露在外面。
经过下午那一折腾,床铺上渗人的冰冷没有了,反而散发着一股淡淡的烧柴的味道,这是阿满自小就闻惯了的味道,深呼一口气,整个人都心安了不少。
外头树影依旧摇曳,乌鸦的叫声也是此起彼伏,阿满心里攒着一股气,努力的强迫自己入睡。
她要证明。
不仅仅是向傅云修,更是向小时候说自己是累赘的那些人。
阿满不是累赘,从来都不是。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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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凉风又起,各种奇怪的声音此起彼伏,偶尔还有一两只野猫从房顶经过,猫爪子扒着瓦片的声音,在这夜里格外的清晰。
阿满躺在床上,吓得心脏“砰砰”直挑,但她硬是强迫着自己不起床,愣生生的睁眼到天明。
在第三遍鸡鸣之后,天空泛起白光,阿满摸索着起床,先去厨房烧了点儿热水,给自己暖暖手脚。
一晚上的胆战心惊,她的手脚一直冒着冷汗,冰的跟石头一样。
点上灶火,阿满先烤了烤手脚,等恢复了点儿知觉后,这才刷锅烧水。
等馒头起来的时候,阿满已经洗漱完毕,伺候傅云修洗漱的热水也已经都烧好了。
馒头打着哈欠进来,看见阿满一脸的憔悴,也是吓了一跳,在看见阿满眼底那明显的青黑后,便立刻明白过来,不赞同的摇头,“阿满姑娘,你这又是何苦呢?”
从那晚她在公子门前不走,他就知道阿满是个倔脾气,可他怎么也想不通,她为何非要留在这梧桐苑不可。
这一晚上不睡觉,便是铁打的身子也熬不住,更何况她又是个女子。
阿满没有说话,只是平静的接过他手中的盆,打好了热水后又递给他。
见馒头不懂,她轻声催促,“快去吧,方才就听见公子醒了。”
馒头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张了张嘴,最终也没说什么,只是叹了口气,端着水盆离开。
东上房,傅云修已经起了。
馒头将水盆放在架子上,扶着他坐在轮椅上,推他过来洗漱。
昨夜公子看书到深夜才睡,今日又起这么早。
馒头觉得,自从阿满姑娘来了之后,公子也是哪哪儿都不对劲,就像昨晚,明明一向看书不喜人打扰的人,昨晚却几次三番的抬头往外看,书也是好半晌不翻动一页,明显就是心不在焉。
馒头不敢去猜公子的心思,却也知肯定和阿满有关。
思虑再三,馒头觉得自己还是该将自己看见的告诉公子。
见傅云修洗完了脸,馒头递上干爽的帕子,适时的开口,“公子,阿满姑娘她……”
傅云修接帕子的手顿了一下,又若无其事的接过去擦脸,好半晌,他才终于开口,“她怎样,可是要走了?”
“没有,阿满姑娘今日起的可早了,就连这水都是她烧的,只是……”馒头组织了下语言,“我看她脸色苍白,人有些恍惚,似乎是一晚上没睡。”
“哼。”傅云修听完,冷哼一声将帕子扔进水盆,“她既然愿意耗着,那便耗着吧。”
傅云修感觉有些生气。
但他又说不上来为何生气。
是因为阿满不肯走执迷不悟,还是因为她为了跟自己赌气拿身体开玩笑。
他不知道?
他只知道,他今日心情很不爽,从早上睁开眼睛开始。
许是跟天气有关吧。
傅云修抬眼看了眼窗外,昨日还艳阳高照的天,今儿个却变得雾蒙蒙的,配这对面的一片废墟,白天老地的,看着就叫人心情不美丽。
“罢了,今日天气不好,我便不去饭堂了。”
傅云修说完,便自顾自的推着轮椅轮椅去了书房。馒头看着他的背影,继续无奈叹气。
等馒头收拾完傅云修的房间出来后,侯府那边的早饭也送来了。
跟昨天差不多的饭食,一大碗白粥,五个馒头,外加一盘小咸菜。
馒头依旧是冰的,白粥的米也没有煮开花,米还是完整的,全都沉在碗底,致使整碗粥看上去都清汤寡水的。
阿满瞧着灶膛里的火闲着,又想着公子那边洗漱也需要点时间,索性将粥又加了点水重新下锅煮,没找到笼屉,她就用几根筷子做了个临时的笼屉,将馒头放在上面热。
至于咸菜,阿满是真的没办法,只能将就吃了。
待馒头再来到厨房时,阿满已经热好了馒头,粥也已经煮的烂糊。
阿满将粥盛进碗里,稠稠的一大碗。
馒头进来看见阿满放在一边晾着的粥,诧异的挑眉,“哟,今天主院儿那边换厨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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