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幸,事情很快有了转机,吴王在勤政殿前被虫蚁啮咬,苦不堪言,脸上身上满是红肿,疼得遍地打滚儿。经宫人们查验方知,原来他里头那套中衣,两截袖子糊满了面粉跟糖浆,难怪才跪了几天就破破烂烂的,敢情他靠这个偷吃呢!
徐宁还以为是多么高明的计谋,能买通人给他送饭,敢情玄机就在眼皮子底下。也是,最危险的地方即是最安全的地方,他好歹是皇子之尊,没人敢去搜他身上。
只是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大约还是被皇贵妃看出端倪,才有了那群蚂蚁罢。
徐宁笑道:“只听说画饼充饥,原来衣裳也能充饥,真是大开眼界。”
齐恒哂道:“自作聪明。”
若老老实实叩头下跪,父皇或许心软几分,如今可谓都白费了,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徐宁倒觉得吴王此举挺有创意,像童话里的糖果屋,“倘有人给我送件糖饼做的衣裳,上面铺满坚果、葡萄干、桂花丝儿,我肯定高兴。”
当然她也只是想想,先不提这种衣裳没法穿上身,便以古代贵妇的衣料尺寸,这得耗费多少粮食?还不易保存,端的是暴殄天物。
吴王那件衣裳到现在没发霉已经是奇迹了,大约跪在外头天冷的缘故,也亏得这几日没下雨。
齐恒不着痕迹瞅她一眼,暗暗记下。
徐宁道:“吴王解决了,那么楚王呢?”
跟其他人相比,齐懋就是直白地耍赖,明摆着告诉众人“我不愿走”,但这种也是最难缠的,除非你把他硬塞进马车,否则难免故技重施。
然而景德帝雄才伟略,哪会被一哭二闹三上吊吓住,齐恒道:“父皇请太医院院判为四哥施针去了。”
不是说身子不爽么?这就给他好好爽爽。
徐宁莫名觉得牙酸,害怕打针大概是人类的普遍心理,别说装病的楚王,便是真病人也禁不起这般折腾呀。
光是想到背上插满密密麻麻的银针,徐宁整个人都不好了。
“看来,楚王殿下不日也得投降。”
齐恒颔首,“咱们也早做准备,该出发了。”
结果不出所料,楚王只是看了眼药箱里的器械,便奇迹般不药而愈。李凤娘甚是气恼,这没骨头的,还怕被人扎死不成?这么一试就试出来了,当真是扶不起的阿斗,难怪皇帝看不上。
事已至此,再无理由赖在京中,闽地路远,楚王夫妇须尽快出发,方可赶在年前抵达。
徐宁投其所好,特意差人送了本春宫册子去,楚王欣然笑纳,还是老五媳妇贤惠,比他家的母老虎醋坛子强多了。
可等看清图上画的什么,楚王便忍不住大吐特吐,那分明是两个抱在一起的男人,作甚要勾起他心理阴影来,他原本都快忘了闽地契兄契弟之风。
对外徐宁当然解释送错了,过后又拿了几本正常的去,可楚王已然兴致全无,很怀疑自己余生再硬不起来。
齐恒摇头,“何必这样促狭。”
徐宁莞尔,“不趁现在捉弄他,往后恐怕再没机会。”
况且对楚王这只游历花丛的蝴蝶而言,这点惩罚算得了什么?她还觉得太轻了呢。
行李已经收拾好了,至于王府驻军,一部分带走充当护卫,另一部分,齐恒给了他们饷银,命他们各自遣散回乡种地去——不过徐宁很怀疑事情未必有这样简单,齐恒特意回了温家一趟,不知商量些什么,她可是知道温家有老大个校场呢。
当然这些不关徐宁的事,徐宁于是睁只眼闭只眼。
吴王妃来向她辞行,吴王分得的封地其实可算诸兄弟中最好的,晋地多矿产,晋商在举国亦是出了名的。
她只怕到了那儿饮食不惯,听说晋人爱食酸?家家户户都酿一大缸醋,光是想想胃里都冒酸水。
徐宁道:“虽说入乡随俗,可你是王妃之尊怕什么,大不了膳食命人单做便是,我想吴王不缺这点银子。”
吴王妃哼道:“我岂会差他那几个钱?”
徐宁笑道:“话虽如此,用他的钱不是更痛快么?”
很轻易就将二嫂给说服了。
吴王妃深以为然,她的钱还是安生存着为好,便问徐宁可有推荐的钱庄票号。
徐宁自然说起王家,吴王妃恍然,“哦,你那二姐姐似乎嫁去那边罢?”
她正愁没个说话的人,日子得多无聊,有这层关系就好说了。
徐宁虽不待见徐婉为人,好在徐婉大体还算识眼色知分寸,在比她尊贵的人面前断断不敢造次,由着她阿谀奉承去罢,左右吴王妃心地澄明,断乎不会被糊弄过去。
见二嫂身边只带仆妇,连个乳娘也没有,徐宁讶道:“阿宝呢?”
吴王妃叹息,“送到我娘家去了。”
邹尚书夫妇正觉膝下寂寞,有外孙陪伴无不开怀。
“你怎么舍得?”徐宁难以理解。
当时安王妃使计,要把阿宝送到慈宁宫去,吴王妃哭得肝肠寸断——要说不放心,邓太后也不是会亏待曾孙子的人呀。
吴王妃显然有些难舍,“阿宝身子弱,我怕路上有个头疼脑热的,不好收拾。他也劝我,让娘家照应更周到些,况且不日就会团聚,无须急在一时。”
这个他自当指吴王。
徐宁敏锐地捕捉到未尽之意,二嫂大抵一心扑在孩子上,也没察觉这话说得古怪。
看来,吴王不打算在晋地久留,这会儿便已归心似箭了。
第136章 狼群
红芍如约画了丑妆, 原本白皙秀丽脸庞涂成蜡黄皮色,鼻梁和脸颊还点了许多麻子,加之那身丝毫显不出身段的粗布衣裳, 乍一看去,倒真跟卖苦力的伙计一般无二。
半夏忍俊不禁。
红芍飞给她一个白眼, “笑什么笑, 你也好不到哪儿去。”
当然还是好得多的,半夏跟着徐宁, 也作男式打扮,然她生得圆脸丰腮, 本就带几分稚气,即便改装,不过是个可爱些的书童罢了。
红芍十分哀怨,怎么她就不行呢?然而半夏明白告诉她, 即便她扮成书童,也一看就是暖床用的。
红芍扔起抱枕就要捶她, 半夏咯咯闪躲,笑闹成一团。
徐宁不得不出来调停, “安生些吧, 生怕人家看不出来你俩是女儿身?”
半夏理了理云鬓, 从背兜里掏出两枚香喷喷的卤鸡蛋, “吃吧,丑狐狸。”
“人家吃的是白煮鸡子儿,读书也读半吊子。”红芍机敏, 当然听得出人家拿她打趣, 醒世姻缘传里狐仙转世的女主角就爱吃煮鸡蛋,“好啊, 你竟敢背着主子看杂书?”
生怕徐宁听不见似的,无疑是赤果果的告状。
半夏轻快地怼回去,“你没看过,怎知道我说什么?”
至此,红芍完败。
徐宁不免怀疑自己御下是否太宽纵了,尽管她不赞成朱熹那套存天理灭人欲,可当着她的面就敢交流看杂书的经验,会否太放肆了点?正经女儿家成天看些情情爱爱的,也的确无甚益处呀。
徐宁以目示意,身为王府大家长,这本来该是他的责任罢?是时候拿出魄力来了。
然而齐恒唯有摊手,上梁不正下梁歪,他哪有资格发作?除非连王妃一并处罚——她以前也没少看。
徐宁哑然,随即轻咳了咳,她那是有正当目的好不好?不然怎么身心交流,夫妇之道谁也不是天生就会,得慢慢研习呀!
假作看向窗外树木,一棵棵绿意森然,亭亭如盖,不由得想起那句诗: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作岭南人。
“真羡慕四哥。”
齐恒无愧与她心有灵犀,居然猜得出她在想什么,“你说的是岭南罢?闽南哪有荔枝。”
徐宁嘴上不饶人,“你又没见过,怎知道没有?”
反正一样靠南边,谅来气候差不多。倒是她这会儿要去的巴蜀没听说什么有名的果子——如果辣椒这种红彤彤的玩意儿也算水果的话。
越想越觉得嗓子眼里冒烟起来。
前头马车上的壮汉回头道:“小兄弟,看你像个读书人,怎恁般孤陋寡闻,咱们合江荔枝也是出了名的。”
“真的吗?”徐宁惊喜不已,生怕露出女儿情态,赶忙压低声音。
那人笑道:“自然,不过你们来得不是时候,才过季节,再想吃可得等明年了。”
徐宁瞬间失望,还不如不说呢,白白扑个空。
算了,有总比没有好,大不了挨到明年便是,她在巴蜀总得长住一阵。
她大着胆子奉承那壮汉,“您知道的真多。”
壮汉颇为自矜,“当然,走南闯北,没点见识怎么能行?”
他便是这队马商的头领,唤作毛大虫,自然是诨号,不知是因为脸上那两条疤呢,还是由于虎虎生威的体格。
依徐宁之意,不若叫毛毛虫更合适,瞧他胳膊跟手背一簇簇的黑毛,简直是野人啦!
好在一路上毛大虫待他们甚是不错,不仅指点如何炊饭,最要紧知道在哪寻找水源——三天不吃饭饿不死,不喝水可难行。
可见齐恒的决定十分正确,一早便寻上这批马商,只消交些许保证金,便等于拥有天然的保镖跟导游,比自个儿摸着石头过河的强。
毛大虫也纳闷呢,这几个客商年纪轻轻,怎么连个正经女眷也瞧不见,领头的两个尤其亲密非常,颇有契兄契弟之风范。咳咳,他倒不是歧视那档子事,可阴阳调和乃人间正理,怎么着也得把传宗接代解决了吧。
若说是父子,年岁上未免不太像。
正胡思乱想时,末尾负责值守的护卫来报,有一匹骏马伤重不治,问该如何料理。
徐宁先庆幸有马肉吃了,一路上尽是干粮烙饼,舌头都快磨出泡了,难得开荤,不由得摩拳擦掌。
怎料毛大虫却面色凝重,“看这样子,像是被狼啃的,今晚上得小心了。”
吩咐兄弟们自去抄家伙,轮班值守,又对齐恒等人笑道:“咱们怕是被狼群盯上了,晚上睡觉各自都警醒些,别一觉醒来骨头都露出来了。”
徐宁心惊肉跳,只听说巴山楚水凄凉地,没人跟她说四川还有狼呀,不见得这么倒霉罢?
齐恒虽也意外,却还是从善如流地点了十几名护军帮忙守夜——都作寻常打扮,可体格健硕不似普通仆役,披坚执锐时更散发着凛凛杀气。
毛大虫便知这行人不凡,或许客商此举亦有警告他的意思,怕他从中捣鬼,然而眼下危险在即,不是起内讧的时候,故此毛大虫也只装作不知,很爽快地接受齐恒帮助。
徐宁忧心忡忡,想问葛太医要些驱赶狼群的药材,哪知葛玉章情况更为不妙,他习惯了养尊处优,以前坐马车只在城里逛逛,几曾长途跋涉?一路上被颠得七荤八素,光顾着上吐下泻去了。
翻遍药囊,也只有些防蛇虫的雄黄粉之类。
听说狼群来袭,葛玉章比他们尤为恐慌,他一个德高望重的老太医不留在宫里享福,急吼吼地跑出来作甚?悔之晚矣!
即便红芍拉着他的手絮絮安慰,收效依然甚微,没办法,她现在无法色/诱只能声诱,声音的魔力比之容貌总要稍逊一筹。
到最后只能恩威并施地恐吓,即便现在送他回去,就不怕路上撞见狼群?到时候任其宰割,荒山野地里都没人给他老人家收尸呢!
葛太医两腿顿时发软,罢了,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好歹给他留个全尸。
哀求红芍留下来陪他。
红芍义正辞严,“人家会误会的。”
男女授受不亲没听过吗?
葛太医忙道:“不要紧,就说你是我新收的药童好了。”
虽然是最丑的一个 ,不过,勉勉强强也能作伴罢。
红芍无法,又将白芷请来,两人一左一右搀扶着葛太医进帐篷里——这老家伙腿软得跟面条似的,身子还怪沉哩!
至于徐宁,当然是跟齐恒共寝,会引人误会也无妨了,她可不敢一个人待着。
齐恒摸了摸她冰凉手心,竟有工夫调侃,“你还知道怕?”
徐宁嘴硬,“谁怕了,我是不放心你。”
可眼见着天一寸寸黑下来,不由得毛发森竖。这简直像怪兽片里的场景,待会儿不会还看到狼人罢?
毛大虫吩咐人送来玉米浓汤,给他们补充体力,里头暗红色的肉块不消说来自那头受伤的骏马,可怜的家伙,往日任劳任怨,如今还得沦为食粮,真可谓榨干最后一寸价值!
物竞天择,自来如此,徐宁忍着微微腥气小口咽下,虽说她武力值几乎为零,可起码逃跑的时候不能拖后腿。
喝完了她才想起,自己太不小心,万一里头搀了迷药可怎么办?马商也见不得都是好的,趁他们睡梦一网打尽,死了也没处说理去。
齐恒淡淡道:“他们不敢。”
端起碗豪迈的一饮而尽。
此前他也怀疑,毛大虫是否故意将他引上险路,然狼群却是不认人的,即便拖人下水,自己又如何全身而退?
而毛大虫眼里的神色亦不似假装,用人不疑,齐恒选择相信一回。
他紧了紧被褥,将徐宁拢到自己怀中,“睡吧,无须多想。”
徐宁哪还睡得着,生怕明早起来发现自己两条腿都没了。
然而,尽管这样惊险刺激的情况,她却依然缓缓沉入梦乡,直至半夜,一股尿意将她惊醒——都怪那碗汤!
徐宁摸索着要走出帐篷,虽说身边就有恭桶,可她怎好意思当着人面上?
怎料齐恒却倏然抓着她,“小心!”
周遭幽怨的嚎叫声响起,如嫠妇之泣诉,徐宁听得头皮发麻,谁也没告诉她狼吼的声音这么像婴儿。
忽然想起阿笨来,好在阿笨由向荣亲自照顾,以他的武艺,自保想必不成问题。
外头砍杀声此起彼伏,这群畜生竟半点不怕人,看来打定主意要饱餐一顿。
徐宁硬生生将尿意憋回去,下意识抓紧齐恒衣袖。
齐恒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眼见一道黑影闪过,立刻拔剑劈去,黑血飙出,帐篷顿时染红了一块。
徐宁心惊肉跳,然而说时快那时快,又一个毛茸茸的东西袭来,这回直取齐恒后背,徐宁不假思索,大叫一声,执起桌上烛台奋力掷去,果然那家伙意图闪躲,就在改变方向的片刻,齐恒又是一剑,手起刀落。
狼血的腥味充斥帐中,分外刺鼻,然而,仅凭这两具尸首足以吓退数不胜数的猛兽么?
狼群虽然怕火,可营地上早就篝火遍布,可见已经习惯行路的客商,而火光也不过聊以震慑而已。
齐恒凝眉思索,“你方才似乎大叫了一声?”
徐宁汗颜,不会被她吓到了吧,她承认那一声有些破音,可人在危急关头哪还顾得上娇滴滴的。
齐恒摇头,“不,我是说声响。”
仅凭刀剑能杀到几时,何况狼群从四面八方而来,防不胜防。或许,他们可以人为地制造一些响动,来逼退这群牲畜。
他想到从京城带来的炮仗,能否派上用场,总得试一试。
第137章 掉包
可巧毛大虫到这边来查看情况, 齐恒便趁势将徐宁托付给他,并叮嘱他千万保重自身,不必硬撑, 如遇险境,立刻撤退为宜。
毛大虫感慨兄弟二人情谊深厚, 当即拍胸口担保, 江湖中人,这点义气还是有的——何况, 他收的过路费实在不少。
齐恒欲将宝剑留给徐宁护体,徐宁摇头, “给我我也不会使,反而容易误伤旁人。”
毛大虫深以为然,说实话,他看见那吹毛断发的玩意都提心吊胆。
齐恒无法, 只得将颈间挂着的牛角哨子取下,让徐宁有事便吹号, 他定会第一时间赶来。
徐宁莞尔,“你速去速回。”
看着齐恒匆匆消失在暮色里, 这厢她也没闲着, 飞快踢倒箱笼, 将一件件衣裳撕成碎布, 继而绑在树枝上,浇点灯油,便是现成的火把。
这会儿也顾不上浪费不浪费的, 保命第一。
毛大虫见他细皮白肉, 原以为是个不谙世事的世家子弟,岂料遇事却临危不乱, 还这样有条不紊布置周详,倒由衷生出点钦佩来,遂也上前帮忙。他手劲大,再坚韧的材料到他手里也跟纸片似的,自是更加省力,可里头瞧着怎么有几件女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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