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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王母那些年(若然晴空)


身为大昊天的头号狗腿子,原本为三千神魔之一的太白,从来没想过自己最操心的不是大昊天历三千二百万劫这样艰难的大事,而是大昊天这重炼太一的最后一世,他娶老婆啦!
情劫是一时缘法,短暂的一段情而已,这就已经很可怕了。对于神魔来讲,最恶毒的摧毁敌人的法子莫过于催化对方的情劫。重则一命呜呼,轻也元气大伤,再成熟睿智的神魔,遇到情劫也会失去理智。
而正缘……说实话,太白都不清楚这玩意儿,因为正缘往往代表一生一世到死为止,而神魔寿元无尽,所以除非神魔内部互相看上,否则基本上是没有正缘的。
大昊天这样宇内无敌的大能者,他怎么就冒出了个正缘啊!
桃树精顶着一脑袋红绸,冷静地问太白,“大昊天非要此世重归天庭吗?能不能等他和正缘过完这辈子……”
太白狗爪一摊,“三千二百万劫,正正好好,这是大昊天投身多维宇宙前自己设定的,要是天庭不来接他,他就会自己暴力飞升上去,然后挑几个幸运的神魔撕了。”
这是为了防止有神魔阻挠他回归。
一妖一精面面相觑,最后都摆烂了,算啦,让圣明烛照的大昊天自己头疼去吧。
红烛燃到天明,张仁从床上坐起身来,家中没有父母长辈,张家一脉单传很久了,也不需要见亲戚,他也没叫醒王二妮,自己穿了衣裳出去洗漱。
张仁是习惯早起练练兵器的,练出一身汗再洗个澡,精神的富家老爷一天的清晨就这么开始。可今天不一样,他才把一杆长槊练了十来招,就感觉身上冒虚汗,腰酸背痛,勉强练完百十招,喘着粗气把长槊扎回兵器架。
不远处卧着的阿黄正在刨泥坑,它只是一只猫,该怎么提醒人类不要在剧烈运动后再剧烈运动呢?
太白也摇摇狗头,到底是三千二百万劫的老光棍了,乍破元阳,很是贪欢,昨天晚上他和桃树精交换完情报回来,都四更天了,还听见新房里老光棍哄夫人再来一次呢,要知道大昊天可是从傍晚那会儿开始的啊。
就这个洞房强度,你还想早起练兵器?啧啧啧。
太白发出几声啧啧,没注意边上的黑狗不知什么时候凑到阿黄猫屁股边上等屎吃了。
等闻着味儿了,看见黑狗美滋滋地凑过去伸舌头,太白顿时发出一声凶狠的狗叫,汪汪地追咬着自家黑狗兄弟,你竟敢当着本仙的面吃屎!老子今天要把你打出屎!
阿黄悠闲地看着两条狗追逐打闹,它这样初具灵性的猫妖是压根看不出太白道行的,在它眼里就是两条凡狗在争屎,它很自然地舔了舔爪子。
新房里,王二妮一觉醒来,感觉身上很清爽,只有头发微微有些潮湿,立刻明白是睡着的时候清理过了,刚掀开被褥下床,就听见外间有小丫鬟的声音,“夫人要起了吗?老爷说让我问问夫人,要不要人伺候更衣的。”
王二妮愣了一下,大着嗓子回:“不用。”
她一下床就看见一套衣服挂在床边的衣架上了,手脚麻利地穿好了衣服,小丫鬟在外间备好了温水给她洗漱,就这王二妮都觉得很不习惯了,要是真来个帮她穿衣裳的,她都不知道怎么办。
出了外间,正看见一黑一白两只猎犬在院子里追逐,王二妮还没近距离看过这两只狗,站着看了一会儿,笑着和丫鬟说:“那小白狗看着活泼,黑狗长得有些委屈相。”
小丫鬟连忙点头,“这黑狗叫有墨,白狗叫太白,都是老爷起的。”
王二妮摸摸鼻子,要是她,这两条可爱的狗起的大约就是阿黑小白这样的名字了。
这会儿都快中午了,吃的已经是午食,张仁让厨房备了些清淡的饮食,一回来就看到王二妮坐在花园亭子里,正和妹妹坐一块儿说话。
两个女孩子头碰头凑在一起说话的样子,看上去真是美好啊,一个是他的亲人,一个是他的爱人。
张仁满脸含笑地走过去,忽然听清楚了两人在说什么。
张云华又气又心疼地拉着王二妮的手,“我哥看着道貌岸然的,他怎么咬你呢?不是疼在他自己身上是吧?咬人!这是什么狗毛病。”
王二妮抿了抿嘴巴,也低声说道:“他会不会打人啊?他打没打过你?”
张云华连忙点头,“我哥他经常打人的,很多武师轮着和他打,听说他下手很黑的,只是我没想到他连嫂嫂都会欺负!”
张仁看了看妹妹,看了看夫人,脸都黑了。

张仁把脚步声放重,假装自己刚刚到,他实在不想听亲妹子谈论咬媳妇的话题……那也不算是咬。
“云华,你嫂嫂昨晚吃得少,这会儿该饿了,有话饭后再说。”
张云华一见他来,就很不服气地想和他说说咬嫂嫂的事,但听见这话注意力一下子被转移了,连忙一拍脑袋,“是哦,王姐姐,你饿不饿?”
王二妮看了张仁一眼,她什么时候吃得少了?昨晚压根就没有吃。
张家一向是兄妹俩吃饭,平时差不多都是四菜一汤,今天丰盛许多。虽然是张仁吩咐过的清淡饮食,也还是上满了七个菜三道汤,外加两道面点,三姐儿局促地坐在边上,王小弟几次想提前动筷子,都被边上服侍的人按住了胳膊。
直到张仁在主位坐下,才算是开饭,王二妮夹了两筷子菜,忽然想到什么,问:“我家还有一头猪,昨天带了吗?”
张云华愣了一下,看看张仁,他们家一贯是食不言寝不语的,张云华小时候不爱讲规矩,总是被张仁敲脑门,有了刚刚和嫂嫂的交谈,她很怕大哥会去敲嫂嫂。
张仁很自然地吹了吹勺子里的汤,“都带上了,猪在马棚边上安置好了。”
王二妮点点头,又不放心地道:“还有三只下蛋鸡呢。”
“都带上了,鸡养在厨房后院。”说完,他喝了口汤,仿佛家里那么多年的规矩不存在一样。
王二妮松了口气,咬了一口甜糕,腮帮子鼓鼓的,伸手给张仁也拿了一个,放在他碗里,“这个好吃,你多吃点。”
张仁面不改色拿起甜糕,一口接着一口吃下去了。
张云华有些好奇,她哥很少吃甜食,有时候不小心吃了一口就会放下,少有吃完的时候,难道是今天家里的甜糕做得比较好吃的原因?
想着,她也拿起一块甜糕咬了一口。
嗯……还是很噎人的那种甜。
张云华吃了一口就放下了,不一会儿,甜糕盘子就见了底,王二妮吃了两块,给了张仁一块,剩下的两块三姐儿和王小弟两人抢着吃,最后三姐儿没抢过,悄悄看了一眼张云华,把她放在边上咬了一口的甜糕拿走吃掉了。
她以为没人注意的,可一桌子拢共这么几个人吃饭,谁还看不见呢?
张云华假装没看见,心里有些叹气,她本来有些讨厌这个小丫头的,可看到她小心翼翼拿走甜糕的样子,又觉得可怜。仓廪实而知礼节,七八岁大的小丫头罢了,好好教还是能教出来的。
可是王小弟就很坏,两块甜糕一点都不肯分给妹妹诶!要好好教才行。
饭后,张云华让后厨做了一大盆甜糕,斗志满满地端着盆准备去教小孩子了。
就这么点饭桌上的小机锋,王二妮完全没注意到,放在以往,她这个点就要开始挑水浇菜了,要是弟弟妹妹们身上衣服脏,还得洗衣服。歇不到多久,就又要劈柴烧火做晚饭。一下子没事做了,她一点都不像婚前和张仁说得那样勤快不起来,反而转来转去的。
张仁是习惯清闲的人,饭后泡了壶茶,在小厅里喝茶看话本,没多大一会儿工夫,就看见王二妮路过三趟了,不由笑道:“夫人有什么事忙?”
王二妮去了两趟花园,还浇了两遍水,给张仁也添过半壶热水,把泡得正好的茶水稀释了一遍。
她这会儿又端着水壶过来,犹犹豫豫地问:“你们家平日里都做什么?就是闲着,也不能就这么干坐着啊!”
张仁想了想,说道:“云华喜欢听戏,她有几个小姐妹,经常结伴去戏园子里玩,偶尔也去茶楼听人说书,要是雨天出不去,她就待在家里和小丫鬟们做游ῳ*Ɩ戏。”
王二妮听得入神,给自己倒了杯水喝,又问:“那你呢?”
“常去县里几家武馆找人练练手,闲着就看看话本……听上去倒是很无聊的。”张仁有些头疼起来,“我也不知道你们小姑娘家喜欢玩什么,总不能带着你去武馆吧。”
新婚燕尔,要说把自家可爱的小姑娘扔给云华那个疯丫头带着玩,那完蛋了,三五天不着家也是有可能的。戏园子里可不止有听戏一样消遣,有摸骨牌的,有斗鸡的,有耍猴的,勾人的把戏多的是。
王二妮对张仁口中的戏园子兴致不大,村里也有办宴请人来唱大戏的,咿咿呀呀完全听不懂,听见张仁说不好带她去武馆,想了想,问:“武馆里好玩吗?”
张仁有些精神起来,笑道:“无非是教武艺的地方,十八般兵器使起来像个样子就行,想要更精进就得对练,也就是我去,换了旁人那些武师都不愿意动手,或者一出手就来狠的……”
他说得很兴奋,王二妮也不觉得厌烦,静静听着,张仁喜欢的东西,她至少要了解一下大概,不然两口子连个聊的都没有,那日子过得多无趣呢。
张仁说了一会儿,忽然不说了,拉了拉王二妮的手,把她拉到自己腿上坐着。
王二妮的脸一下子红了,朝外看了几眼,锤了一把张仁胸口,“大白天的,有人进来看见怎么办?”
张仁压低声音,笑道:“不会的,这会儿是他们吃饭的时候。”
张府的仆役不算多,至少比起张家二老在世那会儿少了很多,原先有个老管家也去世几年了,府里只有张仁和张云华兄妹两个主子。
兄妹两个都是不爱折腾的性格,所以偌大一个宅子里上下只有十几个仆婢,听上去十几个不少了,可光是张云华身边就有内外四个丫鬟和两个粗使婆子,再加上厨房里的人手,张府里走动的人是真不多。
大户人家有大户人家的规矩,主子用过饭后才是仆从吃饭的时间,要是遇上挑剔的主人家,连吃饭的时间都要排班错开,防止主子身边缺人使唤,张仁倒是不挑剔这个。
新婚夫妇抱在一块儿,哪有别的事能想,张仁的手很快就不规矩起来。他是个蔫坏的人,一面不规矩着,一面嘴上还正正经经地说着事:“小舅弟开蒙算晚了些,我请了一位年纪不大的西席,规矩也少,愿意让三姐儿一起读书,嗯……夫人想不想学识字?”
王二妮只是象征性地推推张仁,见推不开,就任他去了,顺着张仁的话想了想,说道:“先生一个人教我们三个吗?我都十八了,脑子肯定跟不上小孩子。”
但也没说不学,相反,王二妮是下定决心一定要认字的,她发现读过书的人脑子是会聪明很多,就像李文昌,骗人都比别人会骗一些。
张仁咬开了肚兜带子,有些含糊地道:“那种年轻的西席没什么经验,教小孩子就可以了,我想自己教你……别怕,云华也是我教出来的学生。”
王二妮愣了一下。
但她很快就想不了事情了,张仁埋头进去,其实埋不了什么,十八的大姑娘了,胸口平得可以跑马,身上也瘦得见肋骨。但三十年了,张仁从未和另一个人如此亲近,肌肤摩擦的触感让他迷恋得快发疯。
屋外,太白仍旧在追着自家黑狗兄弟,他快要被这只狗折磨疯了,早上试图吃猫屎,这会儿大昊天在屋里那个……那个、在干活,它居然想摇着尾巴去围观!本仙看这只狗是不想要命了!
黑狗夹着尾巴逃跑,阿黄悠悠哉哉趴在屋顶晒太阳,偶尔屋里动静稍微大了一些,它就懒散地动动猫耳。
快傍晚的时候,张仁洗了个澡,给王二妮擦洗了一遍,他这会儿和早上不同,身体已经适应了,不仅不疲惫,反而十分精神。王二妮也不怎么累,她虽然瘦弱,但村里姑娘天天干活,就这么一个下午的体力活还真算不上事。
张仁抱着自家夫人,看了看天色,忽然问道:“夫人想不想出去逛逛街,裁些时兴的料子,再买些钗环首饰?”
张仁送来的聘礼里就有不少,王二妮都没看全,她摇摇头,“要那么多衣裳首饰做什么?穿还是穿一身,戴头上也重。”
这倒不是想讨好张仁才说的话,王二妮从前都是用灰蓝的发带发绳来扎束头发,也就是昨天出嫁才戴了一头的首饰。感觉不是很好,那些首饰个个都很贵,她总担心掉了哪个,头都不敢动,简直是折磨。
她这个不要,那个不要,张仁反而不知怎么是好了,他平时看别人讨好妻女,或是漂亮的钗环,或是时兴的布料,除了这些,还有什么可以讨姑娘家欢心的呢?
至于云华?疯丫头想要什么自己就去买了。
张仁盘算了一会儿,王二妮都快睡着了,忽然听见男人在她耳边悄悄地问:“夫人,你喜欢养猪吗?”
王二妮浓浓的睡意一下子就惊散了,瞪大眼睛看着张仁。
张仁犹豫着说道:“我记得你很惦记家里的猪,要不然我给你多买一些猪,你养着玩?”
王二妮拉上了被子。
她明白了,她家老张不缺胳膊少腿,但脑里异于常人,猪是养来卖钱的,到底谁会喜欢养猪啊。

新婚过后十几日,王二妮渐渐适应了在张家的日子,和她最开始想的处处规矩不一样,大户人家的日子反倒清净极了。
张家二老去世已经快十年,家里除了阴寿祭日这些时候也不会无缘无故地提,上无公公婆母,下没有要操心的晚辈,甚至她带过来的弟弟妹妹也因为要上课的缘故,很少再闹腾。
三姐儿很爱表现,她在桃源村丢了很大的颜面……至少对一个七八岁大的小女孩来说,想撮合姐姐去做妾被当面揭穿,真的是足够她去跳河的丑事。
为了能够留在张家,三姐儿表现得非常乖,每天都拼命认字,不止是为了不再回到桃源村,也是因为发现在张家能够过得很舒服。
她那会儿经常厚着脸皮在饭点去找李文昌说话,李文昌被哄得高兴了,有时候会让她也上桌吃饭。李家在桃源村可算得上富户了,照样十天半个月才吃一回肉。可在张家,只要她愿意,一天吃三顿饭,顿顿都可以有肉。
这才叫神仙日子啊!
相比之下,王小弟就过得不那么如意了。他本就是从小被惯坏的,王二妮和他也不亲近,除了在他犯错的时候打他,几乎不会去教他什么。这并不能怪王二妮,她每天睁开眼就要干活,面对一个整天满嘴脏话的孩子,哪有什么耐心可言。
和三姐儿一样,王小弟也觉得在张家过得很舒服,只除了面对张仁的时候很不自在。在他看来,张家只要没了张仁,也就剩下三个女人罢了,最后这家底还不都是他的?可张仁怎么能没呢?他这么一个高大的成年男子,还会武,存在感极强,反倒是王小弟,偶尔对上张仁沉静的视线,心里就发毛。
他想着张仁死了就好了,那张仁呢?会不会觉得少了他也会很好?
阴暗的心思最怕人窥探,王小弟总是下意识地避开张仁,也同样消失在了王二妮视线里,可有一个人是避不开的,张家请的西席先生伏林。
伏林确实是个年轻人,他去年刚考上秀才。因为考举人还没到火候,家里又没有其他生计,原本是开了个私塾教书的,但他偏偏是县城人,城里开私塾的举人都有三个,有条件送孩子读书的大户就那么多,生源少,这私塾也渐渐开不下去了。
那会儿差不多是张仁和王二妮定下婚事的时候,下聘回来,张仁就托人请西席,正好看中了伏林。
张仁看中这么一位西席先生自然不是因为伏林比其他秀才拉得下颜面,愿意教女学生,而是这一位秀才……他少年时就因为和同窗打架斗殴被两家私塾开除过,后来考上秀才,县城里就有不少人笑伏林是“读书秀才,打架状元”,不过张仁就看中这个。
要是圣贤书无法教导小舅弟成人,有这样一位先生,倒是可以先预习上拳脚。
张仁把前院的东西厢房都空了出来,东厢给三姐儿单住,西厢让伏林偶尔休息之用,平时就是王小弟住在里面。这一点也让王小弟很不满,在他看来,虽然伏林很少在张家过夜,可一个屋子都不是独属于他的,不是说西厢房比不上他在桃源村的泥巴屋,而是三姐儿一个赔钱货的待遇比他更好,这就很难接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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