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从半梦半醒间恢复,一闪而过的眼神,是最不会骗人的。
我感到被深深划了一刀。
不知怎么,想起小时,表弟又哭又闹地抢我手中的玩偶,可得到了,就那么往地上一扔,那玩偶甚至被摔断了头。
昨天明明是他胡搅蛮缠,非要抱着我。而现在的表现,就像我那表弟。
我低头看看自己身上。
很狼狈,外袍和衫子被扯得乱七八糟,露着半边肩膀,裹胸的缎面全是褶子,还沾了不知是他的汗还是口水,湿哒哒的。
我明白昨天的情形难以用常理评价,从来没有往猥亵的方面去责怪他。
但同等地,我也以为他会理解我,没有趁机勾引他的意思。
退一步说,我至少期待,他能体面地放开我,而不是好像逃离什么牛鬼蛇神。
我那当小三的老娘有句肺腑之言,大意是,男人想跟你肢体接触,不见得是真爱你,但对你的身体都排斥时,是一定对你没兴趣。
我突然觉得自己很可笑。
本来一颗心里,盛满了粉红泡泡。
然而这一瞬间泡泡都碎了,让人看清,那不过是一盆肮脏的肥皂水罢了。
我从来没指望像原著男女主那样,成为什么山盟海誓的唯一,但这些天,经过了这么多事情,他告诉我父亲的秘密,在有可能死亡的情况下交给我兵符……这一切,都让我以为,自己或者多少是有点特别的。
而此时我悲哀地发现,上一个这么想的,好像是雨桃。
凌青云这么会撩的人,如果他愿意,可以轻易让一个姑娘感到自己与众不同。
尤其是在他有事要利用那些姑娘时……
此时他大概离我有半米了,抓着被子,低了头,向我道:“对不起。”
他这一道歉,我倒笑了
他在跟什么道歉呢?
若是对这身体,抱歉在神志不清的情况下有所唐突。
那大可不必,因为这身体实际是安可心的,跟他连孩子都怀过,抱着睡一夜又算多大个事。
若是对我。
那似乎也不必,我对他有好感,但世界上本没有我喜欢谁,对方就非要喜欢我的道理。
感情里,最让人不想听到的一句话就是对不起。
当年我爹离开我娘,最后一句也是“对不起,都是我的错”。这让我娘满腔的愤怒都像打在了棉花上。
但是,不重要了。
我仰头看看天,然后把眼珠缓慢地再转下来。
是我自己该意识到错误:尽管我心里一直提醒自己,我们不过是盟友的关系,不要存在不该有的幻想,但在这一段时间的相处里,我还是放任自己走得太远,过界了。
那么,是时候该回到自己本来的位置了。
于是我也赶忙把自己衣服整理整理,拉平他靠了一夜的褶子,然后扯起一个礼貌又有点尴尬的微笑:“昨天情况特殊,你明白的。”
他微弱地点了下头,回了极其干涩的三个字:“我明白……”
然后我们都冷场了一会。
所有汹涌澎湃都只留在内心,明面上,我俩谁也没想把这事闹大。
他默默把中衣外袍一件件穿起来,而我把虎符交还了他。
陆家的后续,就让他去处理吧。
用过午膳,我去了无涯阁。
这一趟倒不是去看书的,而是无涯阁中有间密室,红重就在那里培育镜花。
我叩击三下,红重为我打开门,迎出来恭谨地向我鞠躬。
我进入密室,这间房间四面设置得都是镜子,人走进来有万花筒之感。
我认真往铜镜里看了看,一看之下竟有些吃惊。
从十荒村到祭狩大会再到流仙岛,其实我有一阵子没好好端详镜中的自己了。
这张脸的五官还是安可心没错,可是,又跟我第一天穿来,看见的那个温柔和婉名门闺秀的样子,有了相当大的不同。
如果从可解释的细节上说,原版安可心画的是当世流行的罥烟眉,我在祭狩大会上看见不少贵妇都有着类似的眉形,而我不大喜欢,总让侍女给我画更自然的远山眉。又或者从十荒村开始,一通风吹雨淋的折腾,我的皮肤也不像刚来时那样白嫩细滑,晒黑了不少。
但更大的区别,似乎在眼神上。
铜镜中倒映的眼神又冷又硬,一点都没有刚穿来时那点波光流转我见犹怜的情态,倒有些像现代时真正的我,用小王的玩笑话说,我从小的眼神就能吓退野狗。
如果说,将我刚穿来那天的安可心摆在如今的我面前,我会感觉,两人像姐妹,但不像同一个人。
难道这就是所谓的相由心生,或者说所占据的躯体会向灵魂本身靠拢吗?
我摸了摸自己的脸,又自嘲地想,说不定凌青云还真是个长情的家伙,他喜欢的是真正的安可心,所以当这个人有了变化,他便不喜欢了……
此时红重上来,给我展示我带回的那些镜花种子。
红重的效率一向很高,这才没几天,她已经从各地搜罗来温泉水,将那些种子各自放在水晶坛中,还细心地做了标签,记录每坛温泉都是来自哪里,大概是想测试哪一种水最适合镜花生长。
我隔着水晶坛,注视那些种子。
刚拿回来时,我摸过它们,每一颗都像铁豆子一样硬,外头有一层黑黢黢的、粗糙的壳。
即使现在泡在酸性的泉水里,我也不确定它们会不会发芽,何时会发芽。
大概只有我自己知道,我抠这些种子回来,并不完全为了凌青云。
当他发动镜花,向所有人展示石守义的画面时,一个念头杀进我脑海中:
这,某种程度上,不就是回到了过去的时空吗?
所以镜花是跟时空转换有关系的,很可能,就是连接两个世界的某种桥梁。
没错,我从来没有放弃过回现代的期望。
若说早上的事,凌青云对我显得挺薄情的。
但其实,我对他又何尝不是呢。
我们是一类人,喜欢是个比较级,我们优先级最高的那一档,永远都是自己。
【作者有话要说】
波折来了,俩回避谈恋爱不可能不坎坷呵呵呵
第四十八章 凰神祭
陆家被干净利落地料理了,曾经由他家盘踞的港口收归了凌氏直辖,从仓库中抄出残旧的账本,上头的数目令人咋舌。说实话,不消弑君谋逆,就是这个贪渎偷税的数额都足以让他家满门抄斩。
至于我和凌青云的关系,在外人看来是没什么变化的。不过我们自己知道,在那次让我俩都尴尬的事件后,多少有些别扭。一方面,有些小心翼翼的客气,另一方面,我又觉得凌青云总有点想修补,但又找不到由头的感觉。
但我也不在乎了,不喜欢我的人多了去了,不多他一个。买卖不成仁义在,在这个世界中,他仍然是我最坚实的盟友。找到回去的办法前,我也只能全力帮他。
秋日下了一场大雨,将碧空浣洗一清,也将过去的事情翻了页,空气里都是崭新的味道,人们显得欢喜,张灯结彩,迎接秋收,以及秋收之后的“凰神祭”。
一年一度的“凰神祭”,在凌国可是重大节庆。你在街上问十个小孩,十一个都要告诉你他盼着这个节日。
因为在这一天,所有人都可以乔装打扮上街,男人可以扮成少女,戏子可以扮成将军,有调皮捣蛋的,甚至会扮成地府来的黑白无常,吐着红舌头、拿着铁链子大摇大摆走在街上,当然最流行的,还是装扮成羽凰神本神,以及他(她)身边的神女神使。
羽凰神是这个世界诸国都敬拜的神,传说其千手千眼,法相无穷。不过常在人间庙宇出现的一般有三种。安国那边的塑像,多是一个武将形象,身穿宝甲,头戴凤冠,金刚怒目,口吐雷霆;风国那边的塑像则是一个华衣公子,俊秀郎君,一手持书,一手结印;而凌国这边就更特别,一般供奉的都是女相,身着五彩,衣带翩跹,慈眉妙目,度厄解危。
凡是乔装打扮了的人,默认放下了平日的身份地位——本来,脸上涂了油彩,带了面具,大概也没人认得出你是谁。只要不涉及真正伤害他人的犯罪,仆人可以照着主人的脑门来记栗爆,贫家书生可以当面对富家小姐倾吐衷肠,一品公卿可以跟卖梨的小贩坐在一起喝酒耍钱。可以想象,谁平时没有一些与身份相关的压力、痛苦和束缚呢?因此迫不及待参与这一夜的狂欢。
我先前听说这个节日,也觉得很有意思,虽然之前我也没少乔装瞎跑,但毕竟还要掩人耳目,心中忐忑,生怕被发现了,这一次,却是可以堂而皇之化妆改扮,去往民间,岂不快乐。
临到那一天,瑶姬早早把我打扮好了,这姑娘也没啥创意,扮的就是她名字里那位神女“瑶姬”。 在神话中,这瑶姬双蝶髻,红襦裙,是羽凰神旁侍女,地位大概像关公庙中常有的关平周仓一样。
于是我施施然出门了。
今天的景象确实热闹,街道上都是乔装后的人,天桥下有两个“大将军”在斗蛐蛐,一个年轻姑娘拖着柄扫把在街上跑,逢人就说她要飞上天去了,小馆子把大盆的炒年糕端到屋外来卖,红亮的辣酱让人食指大动,连乱飞的苍蝇都带了几分烟火气的可爱。
西边的太阳就要落山,余晖把天边的云朵都笼上一层金色,另一边,最急的几颗星星已经等不及,自顾自开始闪烁。
我看着这景象,靠着桥栏杆,用签子扎着,吃我的年糕。
惬意,可又微微有些孤独。
在现代的时候,我就自己去旅游过。看到美丽的景色,总是感到很幸运,可同时,景色越是美丽,越有种想与人分享的愿望,这却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就在这时,一群小孩子扮成吐着舌头的小鬼跑过来,向我要糖吃,抓胳膊的抓胳膊,拽腿的拽腿。
我一激灵,出来之前,瑶姬提醒过我在身上带点糖果的,因为不成文的规定,凰神祭里的孩子可以随便跟人要糖。结果我给忘了。
我平生最怕的就是熊孩子,他们要不到糖还不肯走,动作粗鲁得很,裙子都快给我扯坏了。
正着急,身边却突然出现一尊“羽凰神”,伸手从怀里抓出一把糖,往前一扔,呼啦一下小朋友都跑去抢了,然后他拉着我,大喊一声“跑!”
我们拔腿跑出好几百米,这才得救。我看着面前这位“羽凰神”,是个女相,脸上画了京剧里那种油彩,一条浅米黄色褙子,搭配五色流仙裙,挎两条丝绫飘带。但我还是从轮廓和声音认出来:“沐云?”
凌青云笑了一下:“可心,好巧啊。”
我心里有些吐槽:真是巧合吗?我合理怀疑他一直跟着我。我总觉得这些日子他有点暗戳戳地巴结我。
但是算了,不管了,他说巧就巧吧。
要说,本来我还有些腹诽,一个大男人扮什么女相,不过今天我已经看见过几个身高九尺胡子拉碴的“羽凰神”,飘带快玩成了捆绑,才承认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凌青云的扮相,是我今天看过的,最靠谱的……
然后我就跟着凌青云,随便乱走。不管我们现在关系如何,有他这个话痨当导游,还是不错的。
我们走过酒旗飘摇的酒肆,挂着红灯的民家,一路上吃着各种小吃,把我肚子都撑得鼓起来,完全不顾形象。最后到了码头,一排渔船在水面上荡漾,这是一个很大的咸水湖,湖的另一边甚至连着风国,临湖的风有一种独特的腥气,但又有一种粗粝的清新。这是凌国知名的“夜渔”,有一些鱼类反而在晚上容易捕获,用科学的说法这个叫“趋光性”,在船头挂一盏灯,它们就趋之若鹜,任人捕捞。
渔船与岸边一直有渔民穿梭,那些人赤着脚,两三人抬着一个筐子,筐子里的鱼满满当当,不时往外蹦。
虽然今天是大节日,但这些讨生活的人大概没有心力来装扮,难得有个年轻人,在头上插了一根羽毛,算是应景,令人会心一笑。
有一些妇人远远跟着这些渔人,我仔细看了,才发现她们在做什么:
她们看起来面相都十分贫苦,不时弯腰,在地上捡拾。那些筐子的网眼细密,大的渔获漏不出来,但会有一些很小的虾子、鱼苗,或是螃蟹断了的腿落在地上,因为卖不上价,渔人也不太在意,就任由这些妇人拾走了。
凌青云看着这些,突然开口:“真怀念啊……我小时,我娘常常带我来捡。”
我没想到他突然提起这个,看了过去,他的脸隐没在油彩中,只有眼睛闪闪发亮。
难怪他居然喜欢吃虾皮……
我想着,这个算是破案了。我能想象那个画面,在难见荤腥的青菜里,一个孩子跟他的母亲,把这点破鱼碎虾一点点拨出来,放在碗边,留到最后再吃。
我小的时候,尽管也不富裕,但毕竟现代了,还是吃得上真正的鱼和虾的。只是,那些表哥表弟们,总是伸出筷子在菜里刨,把完整的虾仁挑走,留给我一些碎碎的虾皮。
可能这是我不喜欢虾皮的原因之一。
“两位贵人,要不要看夜渔啊?” 正想着,旁边围过来几个渔夫,点头哈腰地道。
我一愣,然后想起凌青云之前跟我介绍过,不知最初谁想出的主意,在渔业上叠加了旅游业,夜渔对渔民是基本生计,可对外人,又是一种新鲜体验,因此好些富家子弟会付钱登船,参观夜渔景象。
这钱轻松好赚,难怪渔民们看我们打扮富贵些,都纷纷围过来问。
“上我们船吧,我们船大。”
“来吧来吧,看鱼噼噼啪啪跳进船里,很好玩的!”
被他们说的我也来了兴致,扭头看向凌青云,表达我想去的愿望。
凌青云笑吟吟的,摸出一小片碎银,挑了一艘看起来坐着最舒适的船,带我上去。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留言和打赏的各位哈,有位叫深夜芝士焗饭的太太打赏,这名字都给我看饿了~
第四十九章 荒唐透顶
我跟凌青云上了船,那船上有三五名渔夫,为首的谦恭地过来,给我们倒了两碗茶水。
我正逛得有点渴,咕噜噜都喝干了。
渔夫拔起船锚,慢慢离开港口,打鱼的地点离港口不近,要一点点摇过去,不过我们不在乎,正好欣赏途中景色。
船慢慢地在湖面行驶,将水面划开柔顺的波纹,船头灯火照耀下,像暖色的绵密奶油。
往远方看去,此时天已经完全黑了,点点星光,全在水中,朵朵渔火,欲浮天际。
月亮挂在天边,虽然还不满,但有种明亮的金黄。
凌青云侧卧在船舱里,他腰很细,衣衫便在腰窝处塌下去,形成一条曲线,脸上画着油彩,像京戏里的旦角,颇有几分美艳张扬。
他之前总爱眯着眼睛,尤其是晚上,掩饰那一点可能惹麻烦的夜血,搞得年纪轻轻眼尾都有了笑纹。然而今天,他终于能放心张开眼了,这种条件下,他眼中的暗金燃烧得最为猛烈,像月色在眸子里跳舞。却不知他自己是否知晓。
我默默看着他,像欣赏一张美人画。
经过自我调节,我的感情已经冷却下来。
我之前的失落,来自对他动了心,但他却实际并没有喜欢我。
但说到底,不喜欢我也不犯法。
人终归是不能指望别人对你有回应的。我现在换了这种看画的心情去看他,感觉就好了很多。
美人能多看几眼,总是赏心悦目。
将来等我回了现代,他也不过是一粒灰尘,任我拂去便拂去了,不必在意。
不过就这样一直对坐,好像也有些沉闷,我看他在摸耳朵,上头单边一个耳饰,碧绿的,在暗处有种安静的光芒。
于是我随口问:“我看你一直带着这个,是你娘给你留的?”
根据我后来了解到的,凌国特有的风俗,如果孩子体弱,做父母的就会尽量找机会,让孩子在庙会,或者大户人家酬神时扮一次羽凰神,以求沾一沾神仙的光。男女不限,而且据说对男孩子效果还更好。为了扮的像,一般是要打耳洞的,有时父母也会把当时穿戴的行头留存起来,以期保佑长长久久。
凌青云意识到我在问他耳饰,笑了下,说 “是”,然后还特地摘下来,递给我瞧了瞧。
我接过来看看,别看玉饰小小的,掂量起来还挺沉,做工也颇精细,不由疑问:“你别嫌我多嘴,你娘当时的情形,怎么会有这么值钱的首饰?”
“啊,因为是礼物。那位画舫主人送的。”凌青云漫不经心地啜着茶水,放松地道。
“蓬莱境的画舫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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