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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尔本风停了吗(北风三百里)


两个女人带孩子,带得比码头上任何一个男孩都野。
金小姐好像已经忘了空先生的事,她从来不提,阮银姑也不会问,就像不提起她已经死去的丈夫。她们卖蚵仔煎,开车,去唐人街买东西,下海。日子一天天的过去,直到码头上有一艘采珠船出租。
当时业内采珠的规矩是这样的——船是老板的,老板出钱提供设备,雇人,各国的潜水员下水,取蚌。带回的珍珠贝计件收费,珍珠和母贝都算在老板名下。潜水员固然吃亏,但他们也不用承担珍珠市场起伏与船只遇难的风险,珍珠对外批发的渠道也靠关系,不是谁都能拿到。
出租船只的很少见,或许是老板没有心力处理人和货物,出租之后,除了船只的所有权还归老板,一切风险和收益都算给租客头上。
金红玫那天回家,动了租船的心思。
胡老板给她的尾款置业置产嫌少,应付生活又嫌多,租一艘采珠船倒是刚刚好。别的采珠船航得远,采得多,老板赚了钱还要付给人员。那她们租一艘,不请人,自己做,能不能走通一条路呢?
她把想法和阮银姑说了,阮银姑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丈夫不在了,可家里的老人还盼着他们寄钱回去。孩子才那么小,单卖蚵仔煎也养不活两张嘴。阮银姑不犹豫,她一直记得,她小时候也是水里的一把好手。
金红玫给胡老板写信,没找代书先生,自己写,字么也不大好看,但语气很狂傲。她写你难时我帮了你,现下我要做事了,你也得帮我。码头上别的船老板都有出货的渠道,不好抢,我明日采了珍珠上来,你先给我收一批。半个月后,胡老板的信哭笑不得的寄了回来,说要看看成色的,捞上来再开车来一趟悉尼吧。
崭新的生活开始了。
她们租了船,修整一番,把原先的船名涂掉。新名字叫什么呢?阮银姑自认只是个潜水打工的,要金红玫定。她咬着油漆刷的把手思考,“呸”的一声吐掉木屑,举起刷子,在上面歪歪扭扭的写字,仍是她那个不大好看的字体,写得竟然还是英文。
阮银姑不识字,问她:“是什么?”
“玫瑰号。”金红玫说,“Rose.”
她在悉尼学会了开车,在爱丽丝泉学会了打枪,而Lost at Sea教给她的是潜水与开船。她在唐人街买了出海的行头,上衣是扣合式翻领,下身是工装背带裤。但她的衣服也与出海的男人们有分别,她买了玫红色的丝巾系在颈间,从此码头上传言,若是看到远处的船只上飘着一抹玫红,那迎面而来的就是两个女人驾驶的玫瑰号。
阮银姑是负责潜水的那一个,她学着丈夫生前的样子,在胯间悬挂两个铁筐,牵一根管子深入海底,寻找孕育珍珠的蚌壳。印度洋的贝类之巨大颠覆她的想象,或许正因为是这样巨大的贝类才能孕育享誉世界的南洋白珠。
不是没有遭遇过危险。广袤的海域也会孕育巨型鱼类,哪怕它们不主动攻击,只是鱼身擦过连接人与船的绳索都会造成巨大的震动。阮银姑曾被一只鱼带着线拽出百米,她将那根线割断,自己拼命挣扎着游回了玫瑰号。
奇怪的是,她没有想过放弃捕捞珍珠贝。
这个念头从未出现在她的脑海中过,哪怕一次都没有。
阮银姑是个没受过教育的女人,但她后来总结出了一条这样的道理。她觉得每个人都会听到某种声音的召唤,就像有些西人中的疯子去爬山,去跳伞。他们是不要命吗?不是的,只是山在召唤他们,天空也在召唤他们,而他们选择听从内心的召唤声。至于她,她生来就能听到海的召唤,她的一生都在走向海洋。她不怕死在海里,正如登山者不怕死在登山的路上。死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到死的那一天,还在与内心的召唤声背道而驰。
更让阮银姑快乐的,是金红玫在一次去悉尼时,从那边的闽南商团里请来了一尊妈祖像。海神娘娘端端正正坐在副驾驶上,被她请到了Lost at Sea,请到阮银姑家里。她给海神娘娘做了最好的供奉,每次出海前都跪在地上祈祷。
她就说,丈夫出事只是因为上一次的祈祷太过久远,海神娘娘将他们忘记了。如今海神再临,她和金红玫的船没有出过一次岔子,每一次出海都是风和日丽,每一筐珍珠贝的出珠率都高得惊人。船是她们的,珍珠也都是她们的。胡老板是第一个收购商,后来她们有了更多的收购商。她们的船和那只捷克狼犬一样,都是这码头上有名而罕见的东西。“玫瑰号的珍珠”!那些人给了她们的商品独特的称呼。
非常偶尔的时候,阮银姑会想想她的丈夫,想想他们来到Lost at Sea的那艘船。她和丈夫挤在船舱底部,挤在一起,她依偎在他怀里。他对她很好,她很想念他,不过她觉得,现在的生活也不糟糕。
至于金小姐,她会想起空先生吗?
他都已经说了,若未归,勿等。那她在这座码头待了这些年,又是在做什么呢?
1950年,阮银姑的儿子将明5岁了。
婴孩的成长如此神秘,她并没有觉得自己特意教他什么,但他学会了说话,学会了走路,也学会了潜水,在水里和在陆地上一样灵活,甚至在水里更灵活些。她老了一些,那只狼犬也老了一些,只有金小姐和刚来的那年没什么差别。她们那些年卖了许许多多的珍珠,积攒下足够终老的财富,不过阮银姑也和很多潜水员一样,染上了深海长期作业导致的减压病。
有天金红玫从悉尼回来,找到阮银姑,告诉她一个消息。她说有个希腊的采珠人开始着手珍珠养殖的技术,天然珍珠捕捞效率慢,成珠率也低,如果珍珠农场建立起来,她们的生意会受到很大打击。
“银姑,其实我已经对这样的生活厌倦了,”她说,“我从未在一个地方待过这样久,我想把船还回去了。”
阮银姑不觉得要阻止她,她是潜水的好手,但对世事并无判断。金小姐说采珠的生意做到头了,那就是要做到头了。她已经赚到了足以把孩子养大和供养故乡家族的金钱,她心中很清楚,这是乘了金小姐的顺风车。
就如同她每次开着那辆奥斯汀带她去码头一样。
“那金小姐接下来有什么打算呢?”阮银姑小心翼翼地问。
“墨尔本唐人街一家旅社的老板,手里有一间红色的二层小楼,”她告诉阮银姑,“我早就喜欢,想买下来,楼下开一家店,楼上自己住,会很舒服。”
四处漂泊的野草也想有一个安身的地方了,阮银姑替金小姐高兴。她走的那天天气很好,就像她决定留在这里的那天一样。她开车和阮银姑来到码头,将狼犬的牵绳递到她手里。
“它已经习惯了西澳的气候和海,”她说,“况且把它带走,将明知道了也要闹的。”
是的,孩子和狗总是有更深厚的感情。
那人与人之间呢?
阮银姑那天看着金红玫,看着她在海风里飘扬的秀发和珍珠一样的脸庞。她来的时候就足够美,而今皮肤被海风吹得黑了些许,反倒更富风情。她终于按耐不住,她说:“金小姐,我想空先生不是寻常人,他走的那天我看到了他皮箱里的枪。你不要伤心,他不回来,一定是有他的理由的……”
这是阮银姑第一次多嘴。
金红玫难得的愣了一瞬,下一秒,她将头发拢到脑后,后背靠住车门,抬起头,冲着海浪大笑起来。
她笑得眼泪都出来了。
“银姑,你误解了,”她摇着头说,“我没爱他,我不爱他的,这不是我留在码头的理由。傻瓜才会站在原地等一个人。况且我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我怎么会等一个连名字都不知道的人呢?”
阮银姑恍然。
是啊,空先生空先生,这三个字叫惯了,她都没有意识到,他们从头到尾,连空先生的名字都不知道啊。
他就是一场空啊。
码头果然是码头,来这里的人都是过客。空先生来了走了,金小姐来了走了,连她的丈夫也离开了。
人来人往,到最后,只把阮银姑留在码头上终老。
起初还有那只狗,金小姐留给她的那只狗。金小姐要走的时候它很不舍,咬着她的衣角不撒手。将明也不舍,他喜欢这个将他带大的姨姨,纵然她脾气不好,常不耐烦,做的饭也难以下咽,还几次将他在海边弄丢。一孩一狗拖着她的衣角和腿,最终扯断了她手腕上的链子,余下的三枚珠子散落一地。
将明似乎是知道金红玫很宝贝这串珠子,无事的时候会拿在手心把玩,于是便将其中那颗篆刻着“不”字的珠子攥入手心,认为只要他不松手,金红玫便不会走。
“将明,把东西还给金小姐!”阮银姑斥责他。
“留给他吧,”阮银姑却说,俯身捡起来另外两颗,然后直起腰,摸了摸孩子和狗的头,“留个念想,等长大了,来墨尔本找我。”
一来一去,空先生留下了几本书,金小姐留下了一枚玉珠和一只狗。阮银姑将那颗珠子和珍珠一起串成项链戴在长明的脖颈上。将明十六岁那年去珀斯念高中,回家的时候又牵了一只漂亮的捷克狼犬。
再往后,再往后……
将明长大了,赚了钱,要把她接去城市住,却被拒绝了。异国的城市里有故乡的神吗?阮银姑不知道。但码头上是有的,是金小姐为她请来的海神娘娘,她在附近找了一座高山,请了工人,在山顶一砖一瓦垒起了庙宇,又将神像送了进去。她没有再去打扰过金红玫,人每一程有每一程的旅伴,她与金红玫的缘分已经用尽了,就像是她与丈夫的缘分也用尽,而金小姐与空先生的缘分,也用尽。
又或者他们两个根本就没有缘分。连名字都不留下的人,能有多少缘分呢?
阮银姑活得很久,比家族里任何一个老人都要长久,久到她无需再往家中寄汇侨批。在这足够长久的某一个雨夜,她梦到她在山顶供奉的海神娘娘对她开口。娘娘说明天码头上会来一个年轻的女人,她与你故人有着相似的面容。把那颗玉珠还给她吧,她要去完结一段未了的缘分。
阮银姑醒过来,她想,她这一生只有一个故人,只有金小姐算得上她的故人。
年迈的阮银姑决定去码头看一看。
【📢作者有话说】
鸟要挣脱出壳,蛋就是世界。人要诞于世上,就得摧毁这个世界。——黑塞《德米安》

◎过分漫长的亲吻◎
珍珠项链年代久远, 已经失去了大半光泽。阮银姑为了把其中的那一颗玉珠拿下来,用剪刀剪断了整段项链。
珠子丁零当啷的落在桌面上又弹起,滚动到边沿的凹槽中, 再次列成整齐的一排。阮银姑已经看不大清了,木子君试探着伸出手, 把那颗篆刻着“不”字的玉珠从里面拣了出来。
做完这一切, 阮银姑就像松下口气似的,蹒跚着转过身, 摇摇晃晃地离开了他们。她的家人朝木子君他们微微颔首,随即便追过去搀扶住她的身形。
木子君低下头, 将手腕上的链子摘下来, 拆开结扣,慢慢地把这枚新的玉珠重新穿回手腕。那只早上被她捡起的小狼犬此刻正在地板上滚动, 朝她不依不饶地哼唧着。木子君蹲下身摸了摸它的头, 然后起身与宋维蒲离开了。
他们又一次拼凑起了金红玫的一段人生。
她曾让红土沙漠的人称呼她为船长, 而在这片滨海之地, 她竟然真正地成为了一名船长。木子君很想去看一看玫瑰号, 但时过境迁, 那艘租来的船一定也已经被易手多次,最终被印度洋的风浪腐蚀, 成为一堆辨别不出模样的绣铁。
她回到墨尔本了, 她用在这里赚到的钱买下了他们在唐人街的那栋红色小楼。她曾对陈元罡说, 她要做一株能自己扎根在这天地间的野草,不用再依凭别人。这誓言如今也兑现了。
昨天风大雨大, 今天海边又恢复了西澳阳光灿烂的常态。只是码头实在太小了, 木子君被Ryan带着在街上走了一圈, 感到这里的人除了喝咖啡就是喝咖啡, 业余生活匮乏得厉害。
不过也可能是她还没掌握当地的消遣方式。
最近几次的相处下来,宋维蒲和Ryan也熟悉了不少,很多对话不用通过她,两个人用手机打着短句就聊定。木子君正站在一家音响店前看里面的海报,被他拽了下袖子,人茫然转身。
“去潜水么?”宋维蒲单刀直入地问。
好突然。
木子君“呃”了一声,对自己的泳技不大自信。不过她之前也看到过,潜水和泳技没有太大关系,于是这“呃”声就犹豫里带了跃跃欲试。
Ryan也过来了,和她比手语:[我们两个都在,不会有事的。]
木子君:[需要买潜水设备吗?]
Ryan:[码头有]
的确,码头什么都有。木子君看见宋维蒲和Ryan直接租了一艘船,船上放着救生衣和所有需要的潜水设备。老板眼睛碧蓝如海,咬着烟带他们上船,解开系在岸边的绳索后,便又跳回岸边,目送船只慢慢走远。
“怎么突然想起潜水了?”
Ryan去开船了,木子君转过头,看向弯腰在一旁清点潜水设备的宋维蒲。他抬头看向她,回答:“看不到玫瑰号,但它航行过的海还在。”
但它航行过的海还在。
或许风中还有那抹玫红的残影。
船中部有一个简陋的房屋,木子君进去把潜水服换上,抬起头,宋维蒲和Ryan也换好了。他问了问木子君游泳的水平,又和她简单说了几句注意事项。
“我带着这个救生圈下去,前面有一根缆绳,”宋维蒲指了一下,“你不用钻进去,钻进去就看不到海里面了。你抓好救生圈,我带着你往前游。”
他又指了指正在开船的Ryan。
“Ryan在后面,没问题的。”
“我不用带氧气瓶什么的吗?”木子君问。
“你第一次下海,不深潜。”宋维蒲过来检查了一遍她的衣服,确认没问题后,带着她坐到船边。
船体不大,速度很快,他们没一会儿就看不到海岸了。暴雨之后的海面非常平静,木子君趴在船舷边,脸上溅上几滴被发动机卷起的水花。
“潜水点有什么区别吗?”她问宋维蒲。
“有一片珊瑚,不深,浮潜也可以看到,”宋维蒲想了想,“Ryan说海底会有一些很漂亮的鱼,那个要游低一点了。”
“可惜我只能浮潜,”她摇摇头,“那你看完了回来给我讲吧。”
宋维蒲没说好,也没说不好,只是把视线转回海平面,似乎在想着什么。木子君和船上那只救生圈建立了一会儿感情,毕竟下了海那就是她唯一的救命稻草了。
终于抵达潜点,Ryan停船,发动机的轰鸣也逐渐止息。宋维蒲和Ryan先跳下海,木子君坐在船舷上,看见宋维蒲先被海水没顶,又从水里浮起来,甩了下头发,朝她有节奏地击打两下掌心。
“直接跳!”他喊。
木子君抱着游泳圈一闭眼,“咕咚”一声沉了下去,又被浮力带着回到了海面上。海水腥咸一瞬间漫进嘴里,她吐了两口水,胳膊紧勾上泳圈。
她能感到泳圈的浮力,浪的推力。海水本能地矫正了她的姿势,木子君手臂松开些,脸半沉入海水,用右手抓住泳圈的后侧。
然后一股拉力从前面传来,她往上抬了几寸视线,发现宋维蒲已经拽住了泳圈拴着的那根绳索,面朝着她向后游,带着她一起往前走。
后面也有水声,是Ryan的脚蹼击打水面。木子君自己从来游不了这么快,她咬紧潜水镜的呼吸口,头埋进海里,看到海底的植被正在急速后退。
这大哥是鱼吗!
她从没有来过这么野的海域。西澳的海人迹罕至,头埋进水里一会儿就能见到路过的鱼群。木子君现在手攥着游泳圈不好和Ryan比手势,只能从浪里抬起头问宋维蒲:“会碰到比较大的鱼吗?”
宋维蒲把她的绳在手腕上打结,正一心一意地往前游,闻言有片刻减速,人在海里回过身,真诚回答:“有啊,鲨鱼。”
木子君:……
“你好好说话!”
“真的有,”他把泳圈往前拽了拽,木子君身子往他的方向一顿,“还有毒水母。”
木子君:…………
她干嘛要和他下海!
从这一刻起,海里的每一个黑影,都成了木子君心头挥之不去的威胁。
他们停船的位置就在珊瑚礁不远处。掠过了某个节点后,海底在一瞬间从荒芜变得茂盛。身后“扑动”一声,Ryan从海面向下潜,身子穿行在礁石与珊瑚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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