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谷自然立即下来救人, 倒不想, 少爷外表看起来并无大碍, 却整个人气质大变!
此刻,少爷这眼神, 该如何形容?竟似千里冰霜、冷剑出鞘,凛冽寒意之中夹带些许高深莫测的智慧,令人一见,便感心惊。
五谷整个人凝在原地。
少爷以前……是这种气质的吗?
而且,少爷以前……有这么英俊吗?
难道说,这就是老爷常说的,男人身上必须带点血,才能有气势?
五谷一时被这目光震慑,竟难移寸步。
这时,少爷似是意识到了他的存在,那寒霜般的冷目一侧,向他瞥来。
五谷浑身一凛,竟不自觉站直三分。
他此刻才反应过来少爷受了伤,忙冲过去:“少爷,你没事吧?你刚才是头先着地的吗?怎么满脸都是血?
“走,我先扶少爷回屋,上了药再说……幸好,这回上山之前,我正好在地上捡到了一瓶别人不要的陈年旧月金疮药,一道顺来了,没想到真用得上!”
这山坡严格来说不算很高,但也不低,摔不死人,但伤筋动骨大有可能。
五谷见少爷头上有一处显伤,便想尽快为他治疗。
少爷定定地看了他一会儿。
不知是不是五谷的错觉,他总觉得少爷今日的目光不光冷飕飕,似还有些疑惑。
须臾,少爷没有做声,只点了点头,示意他带路。
五谷连忙扶住比平时话少的少爷,两人一瘸一拐地上了山路。
待回到草庐,五谷立即去取金疮药。
而“少爷”则在屋中坐下,那双幽深的眼眸四处观察着,像在探究什么。
屋子不大。
少爷离家后,因为收入来源极少,室内几乎没什么东西,仅有些石头木料工具之类,显得很空旷。
不过,这么一贫如洗的屋子里,倒也有点装饰物——
屋室的墙上,墙上挂了一幅少爷亲手写的、方国才女谢知秋所作的《秋夜思》。
今日,少爷一进屋,就瞧见了这幅字。
他似是微微一怔,盯着那幅字看了片刻。
五谷未觉有异,心说少爷多半是撞了脑袋还没恢复过来,没有放在心上,自顾自去找金疮药。
金疮药是他刚从山下带上来的,并不难找。
五谷本欲立刻给少爷上药止血,谁知一开小瓷瓶,他倒先愣了——
“怪了,这药怎么和平时见到的不大一样,这怎么用来着……”
只见瓶中之药,质地和气味都和寻常常见的金疮药有微妙的区别,是五谷从没见过的。
五谷拿着瓷瓶僵住,弄不懂情况的药,他哪里敢拿给少爷用。
这时,“少爷”视线余光察觉他的窘迫。
少爷没说话,只是瞥见五谷打开的那个包袱里还有一张处方纸,便伸手拿过来,快速读了一遍。
然后,“他”对五谷伸手,道:“药给我,我看看。”
五谷忙不迭将药递过去。
“少爷”将这金疮药放到鼻前轻嗅,嗅完,“他”再看五谷的眼神,就怪了很多。
“怎、怎么了?”
五谷顿感不安。
少爷问他:“你刚才说,这药是你在路上捡的?”
“对啊。”
五谷信誓旦旦。
“我从一个坑里挖出来的,好不容易才擦干净。其实用这种来路不明的东西不好,但少爷咱们现在囊中羞涩,有什么就用什么吧,别挑了。”
谁料少爷瞥着他,问:“……从坑里挖出来的金疮药,旁边还正好放着处方?”
五谷:“……”
五谷:“可能是凑巧吧,比如说哪个倒霉蛋刚从药铺里开完药出来,手一抖就掉了,想想药上带了泥,也不值几个钱,就干脆算了。”
“少爷”淡淡道:“是吗?不过从处方来看,此药之中含有龙骨,那是指甲盖大小便价值连城的罕见药材,唯有名贵的上品金疮药中才会用到。
“而寻常百姓常用的止血药物中,通常会将此味药用效果稍差的廉价草药代替。
“所以你刚才一看,才会觉得它和平时常见的金疮药不同。
“这样的东西,你是如何从路上捡到的?”
五谷:“……”
五谷背上冷汗瞬间下来了。
这药当然不可能是他捡的。
少爷这些年虽与老爷夫人闹得不愉快,但到底是亲生的孩子,少爷一个人住在外头,老爷夫人不可能当真半点都不担心。
这金疮药的主人并非旁人,正是萧寻初的父亲萧将军。
原来萧将军嘴上没说,实际却将自己用的好药给了少爷。
萧将军嘴硬心软,没有提醒五谷这药和普通的不同,五谷便没发觉。
至于药方,那是将军夫人给的。
她怕少爷整天捣鼓那些敲敲打打的东西受伤,特意将处方也抄下来塞在他包裹里头,让他万一用完就去药铺抓药。
大将军本人自己用的伤药,难怪与寻常不同。
以往五谷都将这些东西用种种理由搪塞过去,少爷沉迷墨家学说,对这些琐事没那么上心,所以对半不会起疑。
而此刻,五谷心头莫名涌上些许异样感来——
少爷何时这样敏锐了?
竟然只是看了药方上的一味药,就瞬间从他话中抓出破绽。
以往的少爷,绝没有像这样咄咄逼人。
以前他甚至会觉得,少爷可能已经觉察到了老爷和夫人对他的暗中照料,只是看破没有说破,可眼下,看着少爷那淡漠的脸,他又不确定了。
说起来,少爷平日里看的书多是数算墨学一类,他什么时候,竟然连医书都看过了?
五谷心慌意乱,答不上来。
那“少爷”看他半天答不上话,顿了顿,将金疮药放回桌上,道:“这药我不用。你若真是捡的,从哪里捡的,就放回哪里去。万一是人遗失之物,他们丢了这样名贵的药物,找不到,想来会着急。”
五谷听得大急,正要劝劝,却见这少爷站起身来,环顾一圈后,就开始往外面走。
“他”头上的伤不轻,因着金疮药的变故,血都还未止上,清理得也不算干净,模样狼狈。
可就算如此,他竟还是撑着身体,一副要出门的模样。
“少爷!你要去哪儿?!”
五谷本想阻拦少爷,却被少爷轻轻挡开。
对方捂着额上伤口,许是由于失血,“他”脸色略有苍白,可饶是如此,“他”一双眸色却异样坚定。
“你先去还药,莫要跟着我。”
“少爷”显然未从高处跌落的状态中恢复出来,瞧着像是还在头晕。
“他”看了眼白原书院所在的方向。
饶是吃力,“他”目光仍是执拗,道:“我要去个地方……再不走,会来不及。”
却说另一边。
萧寻初领着小丫鬟进了白原书院。
萧寻初好歹在白原书院读过几年书,还时常摸去墙外给谢知秋飞竹蜻蜓,对路很熟,走到内院没问题。
他本以为可以轻松过这一关了,本想松一口气——
谁料,他刚要从自己惯常走的道上过去,又被小丫鬟轻轻拽住袖子。
这小丫鬟看年龄,当年多半没陪谢知秋来过白原书院,第一次来这样的地方,她瞧着颇为忐忑。
“小姐。”
小丫鬟怯生生地说。
“那边是男子走的路,我们女眷还是从边上绕吧,太打眼不好,而且也容易碰上人。”
萧寻初:“……”
他默了片刻。
若说先前帷帽和裙角之类的,他还是苦涩多过其他感情,现在一而再再而三,他已经对这些破规矩感到恼火。
这都是什么破玩意儿?
有半点意义没有?
可仔细想想,以前谢知秋好像还真是这样的,深居简出,即使偶尔外出,也会头戴帷帽,尽量避开人,像一道安静的影子。
萧寻初顿时感到胸口闷了起来,像堵了一口气,满肚子火没处发。
可他和谢知秋现在还不知道是什么情况,万一突然又换回去,他这里闹出什么动静,要受责难的仍旧是谢知秋。
萧寻初唯有停顿半息,再度硬忍下来。
他将帷帽一压,利落地调转方向,往少人幽静且不熟悉的小道去了——
一刻钟后,萧寻初发现自己迷路了。
以往在书院的时候,他从没走过这么偏僻的路,要不是小丫鬟指出来,他甚至都没见过这条小道。
路里面也七弯八拐,有些地方因为远离人气而久不修缮、已被荒草淹没走不过去,还有些地方干脆就是死路。
萧寻初凭着方向感来走,但一来没走过,二来离开书院四年,他对这里也没有当初那么熟悉了,一来二去,居然绕了快一炷香功夫,还没有走出去。
小丫鬟拽着他的袖管,已有些害怕:“小姐,走这里真的没问题吗?你是不是太久没回来过,已经忘了怎么走了?”
萧寻初本来走得烦躁,可听到小丫鬟这一句话,反而忽然冷静下来。
他离开书院四年,可谢小姐也差不多。
他当初是主动选择走的,而谢小姐明明那么喜欢念书,反而走得比他这个问题学生还早。
当年谢小姐才刚满十二岁,就被父母接回了家,若非甄奕要回乡,她破例被允许再来送一送,只怕连再踏入一次此处的机会都没有。
萧寻初想起他与谢知秋交流过的那些信件。
从信中的内容来看,谢知秋与甄奕、李雯夫妇二人关系亲密。
甄奕李雯二人年事已高,这次回乡,或许就是最后一面了。
若非中途出了这种谁也想不到的变故、他越俎代庖进了谢知秋的身体,谢知秋本人,应该是很想亲自来送别他们的吧。
不该急躁,不能急躁,为谢小姐考虑,集中精神解决问题才是要紧。
萧寻初定了定神,深呼吸一口,重新开始寻路。
又是一刻钟,这一回,他总算是越过树木看到了内院的飞檐,再朝屋檐的方向走,终于顺利找到出路。
然而,尚未迈步出去,倒先听到绿墙外传来人声——
“都快巳时了,车马也都备好,甄先生怎么还不提出发呢?若再不走,可赶不上今日去金陵的船了。”
“好像是人没到齐,还有本该送甄先生的人没到。”
“谁还没来,脾气这么大,居然让甄先生等他?!我看平日里常得甄先生指点的学生,都已经在这里了啊。”
“你平日里能见得到的是都到了,但还有见不到的呢。你忘了,我们这些人不过是平时向甄先生请教较多、关系较好罢了,甄先生真正看重的关门弟子是何人来着?”
“谢知秋?!”
最着急的那个学生闻言顿悟。
意识到是这个名字,他先是错愕,有点不知该怎么接这个话头。
待回过神来,他语气则带上了一丝匪夷所思的味道:“别人迟到也就算了,谢知秋怎么敢迟?
“有多少人求着想让甄先生收为弟子都做不到,她以女子之身破格获此殊荣,居然不知珍惜,这等重要的场合,还让甄先生专门等她?”
萧寻初听到里面的人在议论谢知秋时,已止住步子。
他不方便直接露面,正琢磨着该怎么办,这时,有一个先前并未说话的人插话道:“谢妹妹向来守时,这回迟来,恐怕是有什么原因耽搁了。”
这个人的声音,倒有些耳熟。
萧寻初一顿,略微侧首,去看说话那人。
只见那青年一席青衫,长身玉立,说起话来微微蹙眉,一派正气。
萧寻初离开书院的四年,正是少年人相貌变化最大的时期,昔日同窗几乎都变了样貌,但萧寻初一看此人气质相貌,居然颇为容易就将对方认了出来。
——秦皓。
今日会专门来送甄先生的,多半是平日里与甄先生关系较好、比较努力的好学生。
萧寻初对秦皓的印象,大抵就属于此类。
不过,秦皓即使在这群人中,也属于鹤立鸡群。
他自幼聪明,品行端正,而且很会读书,一入书院,就在学童中拔得头筹,还常得诸位先生赞许。
如果要从一众学子中选一人作为模范,那么秦皓想必会是众望所归。
当然,像这类人,自然和萧寻初这样的纨绔子弟不熟。
萧寻初对秦皓不太了解,听到他主动为谢知秋说话,有些惊讶。
还有……他将谢知秋称作谢妹妹?
而这时,秦皓一出言,其他人便调转话题——
“秦兄真是好风度!”
“难怪连甄先生都对秦兄你青睐有加,秦兄果然是真君子啊。”
“说来,甄先生明明也一直很欣赏秦兄,为什么一直没将秦兄收作弟子呢?”
秦皓与这群学子多年同窗,众人知他有背景又有前途,自会给他面子。
在众人的夸赞之中,秦皓反而显得不卑不亢。
他道:“诸君过奖了,不敢当。”
“若是当初,甄先生将秦兄收为弟子就好了。”
先前那不耐烦的人也一同感慨。
话到此处,那说话之人口气里便夹了一丝酸溜溜的味道:“都说甄先生不慕名利不错,但他将这些年的心思来都用来着力培养这样一个女弟子,想想还是不值。
“他当初但凡收的是个男子,凭借甄先生弟子之名与多年跟随甄先生学习得来的才学,如何能不功成名就?如何能不对国家有所助益?”
说话的学生话语不由激昂三分,仿佛得了这个机会的若是自己,早已大有建树。
“就像现在,女子困于家宅之地,出一趟门都困难,还谈什么其他?”
“那谢知秋就算来了,也不过是在内院门前送送罢了,不能像我们一样一直送先生到码头啊!现在还要先生专门等她,哪里像是来送别老师的,倒像师长要送她。”
最后,他又叹道——
“现在甄先生将这些年的心血都花在一个小女子身上,临了到归乡时,连让她多送几步都不可能,这是何苦。”
另外两个学生闻言,对视一眼,虽并未全然附和,但说起甄奕要离开居住多年的梁城时竟不能得关门弟子相送,也不免叹息。
萧寻初以帷帽覆面躲在园墙后,将这些非议尽数收入耳中。
想想女子外出本就困难重重,他以谢知秋的身份光是行了半路,又要戴帷帽,又不能露脚,来个内院还七弯八拐地绕了大半条路,而她不能一路去码头相送本是她自己也不愿意的限制,竟还要被当作“不值当”的理由来说。
一旁的小丫鬟也听见这几个学子的议论,却并未感到愤怒,反而羞愧地低下头。
“小姐,我们快进去吧。”
她拉了拉萧寻初的袖子,难过地道。
“都怪我,路上喊什么地震的耽误了马夫的速度,若是再来得早些就好了。”
萧寻初“嘘”了一声,示意小丫鬟先别说话,自己挪到墙边,往外看出一线,将那几人的长相记了下来。
那几人又开始聊别的话题,正当萧寻初琢磨着该找时机进内院的时候,忽听身后有一慈蔼女声唤他道:“知秋!”
萧寻初一惊,猛一回头。
身后女子年约五十余,乌髻夹杂白丝,着雅致檀色裙衫,面容和蔼。
萧寻初一眼认出,这是甄奕学士的妻子李雯,当年因为他擅闯棋室,还曾赶过他。
李雯对他们这些皮学生不假辞色,原来私下对谢知秋如此温和。只是四年过去,李雯看上去又比当年老了几分。
萧寻初下意识地作揖唤人:“师——”
他本想喊师母,但琢磨了一下李雯和谢知秋的关系,又觉得可能不对,声音一转,试探地道:“……师父?”
李雯果然没有觉得哪里奇怪。
她说:“知秋儿你向来守时,今日却来得迟,我想起你已经好几年没回过书院了,这段日子书院修葺改路不少,许是忘了怎么走了,特意过来寻你。怎么了,可是路上有遇上什么困难?”
听李雯这么说,萧寻初顿时大松一口气。
看来他迷路一会儿也是合理的,不必再多找借口解释了。
他不觉对李雯一笑,道:“我确实是有些认不出路了,多谢师父专门过来寻我。”
谁料,他这一笑,反倒让李雯怔愣。
萧寻初看到李雯脸上错愕的神情,顿感不妙,他现在毕竟是在扮演谢知秋,莫不是露出了什么破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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