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亲爱的,抱抱,抱抱。”我把她举过肩膀轻拍着,但她的号叫久久没有平息。毕竟,我无法怪她,她可怜的小屁股几乎被磨破了皮。照理说,我该让她躺在毛巾上什么都不穿的,但屋里缺了暖气,实在没有办法。我和她都裹着几层毛衣,套着厚厚的冬大衣,这又使频繁的喂奶比往常麻烦得多。无论宝宝如何哭闹,敞开一侧的乳房都需要好几分钟才能办到。
每次睡不到十分钟布丽安娜就醒了,因而我也一样。四点的时候,当我们终于一同进入梦乡,没过一刻钟就被暖气维修工的轰然到来给吵醒了。他砰砰砰地敲响大门,没放下手中巨大的螺丝扳手。
我一手把宝宝抱在肩上轻轻晃动,一手开始操持晚饭,耳边伴随着哭喊和地窖里的狂敲乱打。
“我可不敢打包票,夫人,不过这会儿暖气是有了。”修理工唐突地走进来,擦去额头的油污,皱着眉头俯身瞧了瞧此时还算文静、趴在我肩上的布丽安娜,她的小嘴正咂巴咂巴地吮着大拇指。
“大拇指的味道咋样,甜心儿?”他问,“他们说不能让小孩儿吃手指的,你知道,”他直起身告诉我,“那样牙长歪了得戴牙箍。”
“是吗?”我咬牙切齿,“我得付你多少?”
半小时以后,填满了辅料抹上了油的鸡躺在烤盘上,周边围了一圈蒜泥、迷迭香和柠檬丝。只差在油光光的鸡皮上挤上一点儿柠檬汁,我就能把它推进烤箱,去给布丽安娜和我自己换衣服了。厨房看着像被并不专业的劫匪打劫了的现场,橱柜门打开着,烹调用具散落在每一寸水平桌面上。我顺手合拢了几扇橱门,关上了厨房的大门,相信这道门总能阻止欣奇克利夫夫人了,虽然起码的礼貌很难挡得住她。
弗兰克给布丽安娜买了件粉红色的连衣裙。裙子非常美,但瞥见领口层层的蕾丝花边时,我有些将信将疑。那花边看着不仅扎人,而且很容易扯坏。
“这样吧,咱们试一下,”我对她说,“爸爸想要你穿得漂漂亮亮的。咱们小心别吐在上面了,好吗?”
作为回应,布丽安娜紧闭了双眼,挺直了身体,肚子咕噜咕噜地又拉出了更多黏黏的东西。
“哦,干得漂亮!”我真诚地说道。这意味着小床床单又得换掉,但起码对她的湿疹没什么影响。收拾了残局,换上新尿布,我抖了抖那粉色的裙子,又趁着新衣服还没套上她的小脑袋之前,停下来小心地把她脸上的口水、鼻涕擦拭干净。她眨了眨眼,挥舞起小拳头,发出诱人的咯咯笑声。
我笑着低头在她肚脐上“噗”了一下,她扭动着小身子更开心地咯咯笑起来。我们又玩了几次,随后开始了更衣的艰难工作。
布丽安娜不喜欢新裙子。一套到头上她就开始抱怨,当我把她胖胖的小胳膊塞进蓬松的袖子时,她仰起脑袋,发出了尖厉的叫喊。
“怎么了?”我吃惊地问。这时候我几乎已经懂得了她所有哭喊的含义,但刚才的哭声与众不同,充满了恐惧和痛苦。“怎么了,亲爱的?”
此时她开始愤怒地狂号,泪水滚滚流下脸颊。我惊慌地把她翻过身,拍打起她的背脊,以为也许是突然的疝气发作,但她没有弓起身子。相反,她强烈地挣扎起来,等到我把她转过身子抱起来,才发现她舞动着的细嫩手臂的内侧有一条长长的红道子。裙子里居然有一根大头针,当我把袖子往她胳膊上套的时候,在她皮肉上划了一条长口子。
“哦,宝贝!真是对不起!妈妈真对不起你!”我轻轻地把扎在她身上的大头针取出扔掉,泪水滚滚地流下了脸颊。我把她紧紧抱在肩上,拍着,哄着,努力平息我自己惊恐的负罪感。我当然没想要伤害她,但她无从知道。
“哦,宝贝儿,”我嘟哝着,“现在都好了。是的,妈妈爱你,都没事儿了。”我怎么就没想到检查一下呢?可什么样的疯子会用直直的大头针来包装婴儿服装?我被愤怒与悲伤折磨着,轻柔地把裙子穿到布丽安娜身上,擦干她的下巴,把她抱到卧室放在我的单人床上,转而匆忙换上了干净的衬衫和像样的裙子。
我正套着长筒袜时,门铃响了。一个袜子的脚跟有个破洞,但没有时间管它了,我蹬上夹脚的鳄鱼皮高跟鞋,抱起布丽安娜,赶忙去开门。
门外是弗兰克,手里大包小包的没法拿钥匙。我一手接下了他大部分的东西放到门厅的桌子上。
“晚饭做好了吗,亲爱的?我买了新的桌布和餐巾——我们现有的有点儿太寒碜了。当然还有葡萄酒。”他微笑着一手举起酒瓶,侧身向前看了我一眼,立马收起了微笑,挑剔地打量起我凌乱的头发和刚才又被布丽安娜吐出的奶沾湿了的衬衫。
“天哪,克莱尔,”他说,“你就不能打扮一下?我是说,你一整天在家,又没什么别的事情——就不能花几分钟——”
“不能。”我大声地回答,一边把带着烦躁的倦意又在嗷嗷乱叫的布丽安娜一把塞进他的怀里。
“不能。”我重复道,从他没有防备的手中接过了酒瓶。
“不能!”我尖叫着蹬着脚,胡乱挥舞起酒瓶,他闪躲了一下,酒瓶继而击中了门柱,紫红的博若莱酒溅满了整个门廊,留下玻璃碎片在门口的灯光下闪闪发光。
我把破碎的瓶子扔进门口的杜鹃花丛,没穿大衣就顺着小道冲进了冰冷刺骨的雾气之中。早到了半个小时的欣奇克利夫夫妇正惊愕地站在小道尽头,多半是想趁我不备来挑一挑我操持家务的毛病。我从他们身边径直走过,希望他们好好享用他们的晚餐。
我开着车漫无目的地在雾中行驶,打开车里的取暖器向脚上猛吹着,一直开到汽油将尽。我不想回家,起码现在还不想。找家通宵营业的餐厅吗?然后我意识到这是星期五晚上,将近十二点,毕竟有一个地方我还是可以去的。我掉转车头驶向我们家所在的郊区,往圣芬巴尔教堂开去。
这个点教堂总是上锁的,为的是防止抢劫和人为破坏。对于晚间前来朝拜的信徒,门把之下装有按钮式门锁,五个按钮分别标着从一到五的数字。只要依照正确的顺序按下三个按钮,门闩会自动弹开,允许信徒合法进入。
我沿着教堂后侧静静地走向圣芬巴尔雕像脚下,在登记册上记录下我的到来。
“圣芬巴尔?”弗兰克曾经怀疑地问过,“根本没有这么一位圣人吧,不可能。”
“确有其人,”我说,带着一丝得意,“他是十二世纪的一位爱尔兰主教。”
“哦,爱尔兰人,”弗兰克有点儿不屑一顾,“那有可能。不过我不能理解的是,”他尽量委婉地说,“嗯,你去那儿是为什么呢?”
“什么为什么?”
“为什么选择参与这个明供圣体的永敬仪式?你从来就不是个虔诚的信徒,起码不比我虔诚。你也不去做弥撒之类的,贝格斯神父每星期都问我你在哪儿。”
我摇摇头:“我也说不清,弗兰克。我就是觉得……需要这么做。”我看了看他,觉得怎么都无法给出充分的解释。“这儿……很安静。”最后我这么说。
他张开嘴像是要再说些什么,却还是转过身摇了摇头。
这儿确实很安静。教堂停车场里空空如也,只有这个时辰负责出勤的某个信徒的黑色轿车在弧光灯下闪着亮光。进入教堂,我签了到便走了进去,有意咳嗽了一声,以便无言地向十一点值班的信徒礼貌地告知我的到来。我在他背后跪下。那是个高大的男子,穿着一件黄色的防风夹克。过了一会儿,他起身走到圣坛前,行了屈膝跪拜礼,便转身走向大门,经过我的时候简单地点了点头。
门咯吱一下关上,留下我独自一人,还有圣坛上供奉着的圣体,在圣体光座之上放射着灿烂的金色光芒。圣坛上有两支巨大的蜡烛,光滑而洁白,在静止的空气中坚定地燃烧着,没有闪动。我把眼睛闭了一会儿,聆听着寂静的声音。
一整天发生的事情在我脑海里翻滚,一片混乱而脱节的思想与情绪。我没有穿大衣,从停车场走过来,短短的一段路上我颤抖不已,但此时我开始慢慢地暖和了一点儿,紧握的双手在膝头放松开来。
最终,我停止了思考,通常每次来这儿都会这样。到底是因为时间在永恒的面前停滞了,还是那深至骨髓的疲倦打败了我,我不知道。但我对弗兰克的负罪感着实减轻了,对詹米揪心的哀思也淡去了些,甚至,那种作为母亲恒久不变的感情重压也降低到背景噪音的水平,不超过我自己的心脏缓慢跳动的音量,稳定而舒缓地持续在教堂里黑暗的寂静之中。
“主啊,”我悄悄地说,“我请求您的怜悯,您的仆人詹姆斯的灵魂。”“还有我的,”我无声地补充道,“还有我的。”
我坐着一动不动,观察着圣体光座的金色表面反射出烛火的光芒,直到下一位信徒迈着轻柔的脚步走到我背后的一排座位,以屈膝礼沉重的嘎吱声告终。他们每个小时夜以继日地来到这里,永远不会抛弃至圣圣体而独自离开。
我继续坐了几分钟,然后离开座位,向圣坛方向点了点头。走向教堂门外的时候,我看见后排座位上有一个身影,沉浸在圣安东尼雕像的阴影之中。我走近时他动了一动,随即站起身向我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