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瞧瞧这里,”乔招呼我们上前,“你能看出许多骨骼的区别之处,但最显著的在腿骨上。黑人在股骨对胫骨的比例上与白人完全不同,而那位女士——”他指了指书桌上的骨架,“是个白人。高加索人。毫无疑问。”
“哦,”霍勒斯·汤普森低语道,“这个,我得想想——我是说——你能替我看看真是太好心了。呃,谢谢。”他最后补充道,尴尬地稍稍鞠了一躬。我们安静地看着他把骨头放回了皮克特甜玉米的纸箱里,然后他走了,到门口时停了一下,向我们俩同时又略点了点头。
关上门,乔笑了笑:“他准会带着她去罗格斯大学找第二个专家的意见,想打个赌吗?”
“学者们都不会轻易放弃他们的理论的,”我耸耸肩说,“我了解,我跟其中的某一位共同生活了足够长的时间。”
乔再次哼了一声:“确实如此。好了,既然我们解决了汤普森先生和他那位白种女士的问题,我能为你做些什么,简?”
我深吸了一口气,转身面对他。
“我需要一个诚实的意见,需要一个客观性值得我依靠的人给我一个诚实的意见。不,”我改正道,“我收回。我需要一个意见,然后——取决于这个意见——可能还需要你帮个忙。”
“没问题,”乔保证说,“尤其是意见那部分。我的专长就是提意见。”他把椅子仰到后面,展开那副金边眼镜,稳稳地架到他宽宽的鼻子上。接着,他在胸前交叉起双手,十指摆成尖塔状,对我点了点头:“说。”
“我性感吗?”我问。他的眼睛,温暖的金棕色,总是让我想到一滴滴的咖啡。此时当它们睁大到正圆形时,就更像了。
接着,它们眯了起来,但他没有马上回答,而是从头到脚地仔细打量起我。
“这是个陷阱,对吧?”他说,“我只要一回答就会有个女权主义者从门后面跳出来,大叫着‘性别歧视的猪!’举起‘阉了大男子主义者’的牌子给我当头一顿打,对吧?”
“不,”我向他保证,“我要的就是一个大男子主义的性别歧视性回答。”
“哦,那好。只要我们都说明白了。”他继续打量我,我站直了,他凑前觑起了眼睛。
“苗条的白妞,头发太多了,但屁股不错,”他终于开始点评,“胸部也不错,”他诚恳地点点头,补充道,“这是你想知道的?”
“是的,”我说着放下了紧张的架子,“那正是我想知道的。这样的问题你没法儿逢人就问。”
他噘起嘴吹出了一个无声的口哨,随即开心地仰头大笑起来。
“简夫人!你找到男朋友了!”
我感到两颊上血流奔涌,但竭力保持自己的庄重:“我不知道。可能,只是可能。”
“可能,天哪!耶稣终于在吐司上显灵啦,简,该是时候了!”
“我求你别再笑了,”我一边说,一边坐进他留给来客的椅子,“这可与你的年纪和身份不符。”
“我的年纪?哦嗬,”他狡猾地透过眼镜片瞥着我,“他比你年轻?你担心的是这个?”
“这倒不是,”我说,脸上的潮热开始退却,“但我有二十年没见他了。你是我认识了这么久的唯一的一个朋友。我有没有改变好多,自从我们认识以来?”我直直地看着他,责令他诚实作答。
他看了看我,取下眼镜,眯了眯双眼又重新戴上。
“没有,”他说,“你不会的,除非你变胖了。”
“我不会的?”
“不会。参加过高中同学会吗?”
“我没上过高中。”
他粗犷的眉毛高高地抬了起来:“没上过?好吧,我上过。我告诉你吧,简,你一下子见到那么多二十年没见的人,一瞬间你瞅着那似曾相识的人,你会觉得,‘老天啊,他变了!’可是又一瞬间,你会觉得,他根本没变——就像那二十年不见了。我是说——”他用力地抓了抓头,搜肠刮肚,“你看得出他有了些白发,有了些皱纹,也许很多都改变了,但过了两分钟的震惊,你会不再注意那些。他们就是他们自己,始终都是,你还需要退后一步才能意识到他们不再是十八岁了。”
“不过,如果一个人变胖了,”他思考着说,“那他确实会有改变。因为他的脸变了,所以辨认出那曾经是谁有点难度。但你嘛——”他再次眯起眼睛,“你永远都不会变胖的,你没有那个基因。”
“我猜也是。”我说着低下头,看了看自己紧握着放在腿上的双手。纤瘦的腕骨。至少我现在还不胖。窗外秋日的阳光折射在我的那对戒指上。
“那是布丽的爸爸?”他小声地问。
我猛地抬起头瞪着他。“你怎么知道的?”我问。
他微微一笑。“我认识布丽多久了?十年了,至少。”他摇摇头,“她很多地方都像你,简,但我从来看不出一点儿像弗兰克的。爸爸是红头发,哈?”他问道,“而且是个大个子家伙,不然我在遗传学入门课学的就全他妈的是骗人的了。”
“是的。”我回答,如此简单的一句承认却使我感到一种痴狂的兴奋。直到我把詹米的事告诉布丽和罗杰以前,我为他守口如瓶了二十年。突然间能够自由地谈论他是令人陶醉的感觉。
“是的,他很高大,也长着红头发。他是个苏格兰人。”我的回答让乔的眼睛又一次睁圆了。
“而布丽现在在苏格兰?”
我点点头:“布丽就是我要你帮的忙。”
两个小时之后,我最后一次离开了医院,留下一封致医院董事会的辞职信,关于我的财产处理权留待布丽安娜成年之后的所有有关文件,以及另一份留待届时生效的文件,将此财产转至她名下。把车开出停车场时,我体验到一种交织着恐慌、懊悔与欢欣的感受。
我启程了。
证讫
因弗内斯,1968年10月5日
“我找到地契转让书了。”罗杰脸上泛着激动的红晕。在因弗内斯火车站他就几乎无法按捺自己了,当我拿到行李,布丽安娜拥抱了我的时候,他已经很明显忍不住了。刚刚把大家塞进了他小小的莫里斯,启动了引擎,他的新闻就立刻脱口而出。
“什么,拉里堡的?”我俯身向前靠到他和布丽安娜的座位之间,好让引擎的轰鸣不要盖过他的声音。
“是的,就是詹米——你的詹米——起草的那份,把地产转让给外甥小詹米的文件。”
“文件在公馆里,”布丽安娜插了进来,扭过脸看着我,“我们没敢把它带来。罗杰不得不签下血契才把它从SPA的收藏品中借出来的。”兴奋和秋日的凉意把她白净的脸变成了粉红色,雨滴闪烁在她的红发之中。每次别后重逢见到她,我总是惊喜无比——对母亲来说,她的孩子永远是那么美丽,而布丽的美确实毋庸置疑。
我微笑地看着她,爱慕中掺杂着惶恐。我真的在考虑把她一个人抛下吗?以为我的微笑是出于好消息带来的欣喜,她激动地抓紧椅背,继续说道:“你一辈子都猜不到我们还找到了什么!”
“是你找到了什么。”罗杰纠正了她,一边把他的橘黄色小车导出环状路口,一边捏了一下她的膝盖。她迅速地瞥了他一眼,回敬以一个亲密的触摸,当场敲响了我母性的警钟。已经到这个程度了,不会吧?
我仿佛感觉到弗兰克的阴影在我的肩头责备地瞪着我。不管怎样,起码罗杰不是个黑人。我咳嗽了一声,问道:“真的?你找到了什么?”
他俩交换了眼神,彼此咧嘴一笑。
“你等着瞧吧,妈妈。”布丽回答,扬扬得意的样子让人颇为气愤。
“看见没?”二十分钟后,我伏在公馆的书桌上,布丽说。已故的韦克菲尔德牧师的书桌表面很斑驳,一叠泛黄的文件摆在上面,纸张的边缘色泽暗沉,褐斑点点。这些文件现在被小心地包裹在塑料封套里,但明显曾一度被使唤得非常草率。纸边很破烂,其中的一张被粗暴地撕成了两半,而每一页纸上都布满了笔记和注释,不是潦草地写在页面空白的边缘,就是直接插到文字当中。显然,这是什么人写的草稿——一份什么文书的草稿。
“这是一篇文章的文本,”罗杰告诉我,一边在沙发上的一大堆对开卷装订本里翻找着什么,“这篇文章曾发表在一七六五年在爱丁堡出版的一份期刊《弗雷斯特集》上,其印刷商名叫亚历山大·马尔科姆。”
我咽下口水,身上的衬衫式衣裙腋下的袖口突然显得格外紧绷。一七六五年距离我离开詹米几乎是二十年了。
我注视着那经年褪色了的潦草手稿,看得出那作者下笔非常吃力,字迹时而逼仄,时而蔓延,随处可见字母g和y夸张的尾巴。也许这是一个左撇子艰难地用右手书写的文字。
“看,这是出版的正文。”罗杰捧着打开的对开卷放到我面前的书桌上,比画着,“看见日期没?一七六五年,而且与手稿几乎完全吻合,只有个别的边注被省略了。”
“是的,”我说,“那地契转让书……”
“在这儿。”布丽安娜连忙打开抽屉顶层,取出一份同样保护在塑料封套里的非常皱的文件。比起那份手稿,这里的事后保护措施显得尤其无奈,那肮脏而破烂的纸上看得出雨水淋过的痕迹,许多字迹都已经模糊得无法辨认了。然而,底部的三个签名依然清晰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