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凌云轻声道:“这是由于人有着不为人知的潜能,人在心急如焚时,有可能会爆发出异常的力量。贞观年间,长安西市有一胡商运送货物的马惊了,在大路上飞奔,险些撞到一名小儿,小儿的母亲平日手无缚鸡之力,此时却手疾眼快地把孩童从马蹄下救出,之后这个妇人手足瘫软,浑身无力,在家中整整休息了三日,才能下床重新行走。那个苦行僧能这么快跑过十里地,也是因为他心中焦急,要争那根雷击木。”
“照此说来,在战场上有些士卒能够挣脱重重包围,想来也是因为在生死关头爆发出了身体的潜力喽!”谢阮道。
“大概是吧,”明珪笑道,“正所谓人有急智,或许就是如此。”
李凌云手指一棵大槐树。“这树的底部系了根草绳,应该是此前官府做下的记号,那具尸首就是被钉在这棵树上的。”
说罢,李凌云绕着大槐树四处看了看,有些失望。“案卷中说那僧人发现死者时正天降雷雨,这里的地面被水冲刷过,瞧不出有什么痕迹。看来死水湖案中发现的脚印,还要等以后找到新的证据,才能进行对比。”
“倒也不必如此着急,你们封诊道不是相信‘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吗?做过的事一定会留下痕迹,按部就班地来就行了。”明珪安抚李凌云,抬头看看天,皱眉道,“天色已晚,眼瞧着就要看不清了,这还怎么查?”
话音未落,站在一旁的谢阮突然神情警觉,从腰间抽出直刀,双手握刀做出劈砍姿势,悄声道:“林子里有东西。”
明珪连忙抽刀将李凌云护在身后。谢阮缓步退到明珪身边。明珪问道:“什么东西?”
“绿中带黄的一些影子,一晃眼便不见了。”谢阮睁大双眼,警惕地四处看着,忽然,她手指西面大喊道:“又来了!”
明珪朝那边看去,果然看见一团小小的绿光在树后一闪而过。“你守着李大郎,我过去看看。”
二人紧张不已。李凌云此时却突然出现在二人身边,伸头看看,不以为意地道:“我以为是什么,原来是鬼火。”
“原来是鬼火?都有鬼出现了,你为何如此镇定?”谢阮见他这么淡定,不由得咋舌。
“鬼火有什么好稀奇的?”李凌云一马当先甩开二人,走向鬼火飘来的方向,口中道,“你要是跟死人打交道多了,也会时常看到这个东西的,此物最常出现在乱坟岗,飘飘忽忽的,一闪即逝,飘到你面前的话,用手一打,便会马上消散。”
“它叫鬼火,不就是因为在可能出现鬼魂的地方,才会有这种火出现吗?”谢阮不解地跟上去。
“与鬼魂根本无关,倒是和尸骨有些关系。自儒家流传于世,百家沉寂以来,我们封诊道所用的尸首来源也变得稀少,极少有人愿意在死后让人剖尸,毕竟大家都认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所以我们有时难免也要去乱坟岗上寻些无名尸首,用来教授道中学徒。阿耶也带我去过两京郊外的乱坟岗,所以这个玩意儿,我还是个孩子时就看过很多了。”
正说着,李凌云面前忽忽悠悠飘来一团鬼火,他随手一拍,此物果然消散。
“这种东西,见得多了,就知道它是如何产生的。我曾与子璋提过,太常寺药园里有一处围起来的地方,封诊道会把尸首放在那儿,观察其如何逐渐腐败。你如果半夜去那个地方,就偶尔也会见到尸骨上有这样的火焰飘出,看着神秘,说透了不过是因为人骨中有些东西,在腐败后会逸出,自己在空中燃起来而已……”
说着,李凌云走近一棵极大的槐树,这棵槐树与旁边的枯木相比要大得多,凭肉眼估计,至少要一二十人才能将其环抱,恐怕它在化为枯木前已在这里长了成千上万年。
李凌云走到巨槐边站了片刻,发现又有几团鬼火从槐树那边向众人飘来。他再次移动脚步,走到槐树前。“看,这里有个树洞,鬼火就是从这里飘出来的。”
说罢,李凌云捏住鼻子,弯腰进入洞中。片刻后,他从洞里捡到一块弯曲的骨头,快步走了出来,等到了离巨槐远一些的地方才松开捏着鼻子的手。
“这是人的肋骨,鬼火有毒,我们离远一些为好。”李凌云道,“此林在东都周遭也算赫赫有名,只是没在案卷上写清楚,倒是记在封诊道弟子的手记里了。那是隋朝炀帝大业十四年正月的事了,李密的瓦岗军进逼洛阳,在洛水南一战中败给隋军王世充部,被围困洛阳,此林树木葱茏,便于隐蔽,是两军大战之所,当时许多人便死在这林中。后来打扫战场时,大部分尸体便被草草掩埋了。”
李凌云环视周遭枯木,道:“在掩埋尸体时,很多树木的树根都被挖断,所以才会出现枯木成林的情形。这棵巨槐由于常年有虫蚁啃食,形成一个巨大的中空洞穴。当年负责掩埋的士兵可能是为了省事,将许多尸体直接扔进了树洞。方才我进去查看,发现树洞之中白骨累累。所以虽过去了数十年之久,但一到夜晚,仍然会有鬼火飘出,久而久之,这里便被附近的村民称为‘怨鬼林’。”
“交战搏杀之地,又叫这种阴森森的名字,谁还敢来这里?果然是杀人越货的最佳场所。”谢阮正说着,不远处的案发地,树顶上面突地亮起一团巨大的火球,火球腾空灼灼燃烧,照亮了前方林地。
“大郎,大郎,你在哪里?”六娘的声音从那边传来。
“在这儿。”李凌云高声回应着,和另两人一起赶往火球处。到了凶手钉人的树下,谢阮这才发现,有一根足足十丈高,人的大腿粗细的黄铜灯柱立在地上。阿奴站在一旁扶着灯柱,上方是用铜丝编绞的圆笼,笼子比灯柱要大得多,里面有一团物事在熊熊燃烧,冒出股股黑色浓烟。
“闻这气味,点燃的是松脂?可是怎么会这么亮?”谢阮抬头看向这个巨灯,对它发出如此明亮的光芒感到惊讶。至少在宫中,或是东都城内,那些木质火把是无法把这么大的范围照得如同白昼的。
“不是松脂,是石脂水浸透的麻布。东汉班固著《汉书》,其中写‘定阳,高奴,有淆水,肥可蘸’,指的就是此物,又叫水肥、石漆,燃烧时烟太大,所以很少在家里用,否则房梁都要被熏黑了。而且这些烟中有毒。不过燃烧之后,凝结的烟尘细腻漆黑,收集起来可以制成墨团。”
“阿奴一个人扶着这么沉的东西,能行吗?”谢阮望着岿然不动的阿奴,忍不住问道。
“如果只相信眼睛,眼睛就会欺骗你。”李凌云手指灯柱,“这‘摘日灯’的铜管是空的,打成薄薄的一层,只有几根头发丝厚,这样的东西本来不能承重,可如果把它卷成筒状,几节套起来,便可以支撑得住相当的重量。”
“摘日灯?好名字,的确亮得宛若白昼。”谢阮点头道,“只是照这么亮干吗?”
“照亮自然是有缘故的。你们看,从树林边缘到钉尸首的这棵树,其间路途漫长,凶手带着昏迷的死者和四根铁钉,这些东西单靠人力搬不了这么远。我估计此案与死水湖案一样,凶手定是带了一头牲畜,解决运送问题。另外,到达这里后,他还要把死者钉在树上,那么花费的时间一定不短,而在这段时间里,他的牲畜多半会在这附近吃草。”
李凌云蹲下身去,平视着草地。林中极少有人走动,所以地上杂草丛生。谢阮在一旁道:“就算吃过草,那又能怎样?时间已过去那么久,你要怎么才能察觉不同?”
“这里的草长得格外茂盛,而且有些草是多季生长,并不是一季就死。草与人一样,受损之后总需要时间恢复元气,这会导致草与草长势不一,只要仔细观瞧,还是能看出区别的。”李凌云目光一凝,起身向东面去,走到地方,他又左右看看,“这里的草地明显低于附近,想来那凶手的牲畜当时应该就系在此处。”
李凌云蹲下身,戴上绢制手套,按顺序一点点拨开草丛。草丛底部积累了大量落叶,看起来很像是从附近树林被风吹落至此的。
李凌云扫去一些树叶,发现了几坨险些被雨水冲碎的椭圆形灰白色粪便。“是驴粪球?”
谢阮凑了过来。“凶手是用驴将死者运过来的?”
“看这树林间隙,以驴子的身形刚好可以轻松穿过。凶手作案时,只要把死者放在驴背上一路赶来便可,如遇他人询问,则可谎称死者酒醉或熟睡,当然,一般也不会有人过问。”明珪皱眉道,“只是在死水湖案中,大郎推测凶手用的牲畜是马,为何在此案中却换成了驴?莫非这两桩案子不是一个人做的?”
听出明珪话语中的焦虑,李凌云抬头看看他。“此处距离东都洛阳并不遥远,再说,谁也不知凶手到底是不是只有一匹马,或许这头驴也是他的。”
明珪心知这是在安抚自己,便不再多话。李凌云用那尖头夹子夹碎驴粪球,在其中看到一些草茎,他边拨弄边道:“这头驴是常年散养的。”
“这你都看得出来?”谢阮很是惊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