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兆许得了癫痫,弄到偏方,杀人食脑,但杀戮和吃人让他失了人性,野兽的生活方式使他的身体发生了变化,出现了返祖现象。事情或许就是这样,总之,我不信有妖怪的说法。
当天夜里,下起大雪,积雪堆了半尺厚。北风很烈,门窗哐当哐当地响个不停。我在二楼的房间里,半睡半醒,觉得越来越冷,起来点了灯,往火盆里加炭,用铜筷子拨火。我拿出《夫子周行记》,打算不睡了。书的材质看不出年代,买书的时候,老板指天发誓保证是唐代的,但也很可能是伪书。故事倒挺有意思,讲的是孔子周游列国,困于匡城,夜里妖怪出现,门徒子由与妖怪搏斗。书中有张插图,背景是一处野外,黑夜无星无月。孔子坐在牛车上,脸上露出又惊又怒的神情。众弟子环绕,有的瞪大眼睛,有的以手掩面,有的转身而走。子由弓步挺胸,双手执戈,和一个怪物对峙。这个怪物似人非人,又黑又瘦,手脚都有利爪,眼睛用朱砂涂成了红色。插图后一页有几句不伦不类的歌谣:
“舍尔灵龟,观我朵颐,伙颐,伙颐,天生吃人也无由,夜不收来圣人收。”
我笑出声来,这写书人也太能胡扯了,把孔子写成西方的驱魔人了。忽然,我却想起王兆许,不禁毛骨悚然,心里又有些不安了。接着往下读,写道:
“子由挺戈击之,中夜妖,妖仆,垂死而鸣,声传数里,几裂人胆魄。”
这时,一声尖利的号叫从楼下传出来,吓得我从床上跳了起来。这声音就像书中所写,裂人胆魄。我抓起手枪,冲到楼下。叫声是从李润龙书房传出来的。房门紧闭,我推了一把,从里面反锁了。我用枪栓使劲磕门锁,撞了进去。李润龙坐在椅子里,头向后仰着,两眼圆瞪,头盖骨大开,露出可怕的空洞,红白汁液淌了一地。
书房的窗户大开着,我向外看,雪地上一串凌乱的脚印,确实是人的脚印,但跨越的幅度,不是人能做到的。
这时汪亮赶到,杵在门口,一脸惨白:“×!我就说有妖怪……”
北风不知何时停了,雪片安静地飘落,很快掩盖了院里的脚印。
李润龙的桌上摊开着一本日记,汪亮出去叫人,我坐下细读了李润龙的日记。
吃人的那东西,的确是王兆许,但最早吃人的,是李润龙。
李润龙记录了吃脑髓的偏方:取出小孩的脑髓,先吃掉,再将小孩的尸体放置铁板上,用火烤干,刮去皮肉,再将骨头烤得枯焦,研磨成粉末,放进老鸭的肚子里,煮熟吃掉……
“……育婴堂多无名儿童,可验此方,于10月25日依方法试验……”
王兆许是李润龙的内线。按日记中的记录,为验证药方,李润龙加大对育婴堂的资助,并选定王兆许做帮凶,替他拐出育婴堂的小孩。 至于王兆许为何吃人,想必是得知了李润龙的方法,如法炮制,想治好自己的癫痫病。
即使抓到他,可能也没法确切地知道真相了。
大雪下了4天,搜索队在河沟子里找到了那晚放枪的两人,竟是两个巡警。两人交代,7号晚上,李润龙找到他们,给了丰厚的赏金,叫他们换装去王兆许家埋伏,杀掉一只半人半兽的怪物。至于详情,他们也不知究竟。
看来,7号早晨王兆许现身,李润龙就认出了他,想要灭口,不料弄巧成拙,送了自己的性命。
左三区派了十几个巡警大规模搜索,却没再发现王兆许的踪迹。从此再无小孩被食脑髓的事发生。
我想,他已经潜入郊区山林,真成了兽。又或者,吃了李润龙的脑髓,他的病已经痊愈了。
两天后,我约汪亮到西四吃饭,他叫上了周树人。老周读书多,我便讲了育婴堂的案子,问他王兆许的变化究竟怎么回事。他说,说返祖,不如说人性退化,兽性被唤起:“我读过一本英国的小说,一条狗在恶劣的环境里,能变成一条狼。人不本也是兽吗?”
周树人说,他在教育部已做到佥事(相当于现在的正处级),却感觉十分无聊,准备加入《新青年》编辑部,他也想写小说。我问他写什么,他说王兆许这种事就很有意思。
没想到,4个月后,他真的发表了一篇小说,名字叫《狂人日记》。
故事讲完了,我照例唠叨几句。
徐浪喜欢吃小龙虾,我和周庸爱吃海底捞。每次厨师表演甩面条,周庸就开心,面条都蹭地上了他也不知道。所以,说魔宙是美食公号,一定程度是合理的。
海底捞确实不错,但有一样我从不吃——脑花。我总觉得,脑子和本性相关。兽性、人性,全在脑子里,不能混,要有边界。
周庸说我迷信,其实我是敬畏。弗雷泽在《金枝》中有个“交感巫术”的说法,大概是说人常常会以简单的因果关系和相似性做心理暗示。比如,吃牛鞭壮阳,吃红色食物补血,很多奇怪的食疗方法都是暗示。不一定不对,但更是一种人自我营造的巫术。
王兆许和李润龙受到了集体交感巫术的感染。太爷爷画的王兆许变妖图,一定是经过了《夫子周行记》里夜妖的暗示。或许,食人者其实已经是妖,形体变化,只是一种外显而已。
吃不吃脑花,没有是非之分,就像有人爱吃刺身,而我不爱吃。我是以此提醒自己,人做事,一要不断拓宽对人性理解的宽度,包容;二要有边界,原则。
超越人性的事儿做多了,人就真成了兽。我们遇到的人和事,有时文明的幌子举得越高,反而越可疑。
太多衣冠者,就是禽兽,这可不是比喻。
第5案 兴妇权立誓不婚 时髦女前门裸游
自从开始写《北洋夜行记》,我收到无数留言,粗略计算,大约有50个女孩说要嫁给我,一半原因是我比想象的年轻,且厨艺好。
现在的女孩真不错,知道自己需要什么。
上月翻太爷爷金木的笔记《夜行记》,有件奇怪的案子,和当时一个叫不婚俱乐部的组织有关。年轻女孩立誓不嫁,理由是摆脱家庭束缚,争取女性自由,好像很了解自己的需求。
金木的记录说明,抱团争取的自由是可疑的。嫁与不嫁都可以,前提是想好自己要什么,不是做了某件事就能证明自己是自由的,女孩不要随便去证明什么,尤其不要为男人的立场去证明自己。
事件名称:女子不婚俱乐部
事发地点:北京珠市口、前门大街
记录时间:1919年1月25日
1月17日晚上,刮北风,路上仍有积雪。这天是我29岁生日,也是我做夜行者第三年的纪念日,我邀请十三和韩斌去西四砂锅居喝酒。
我们走到小酱房胡同口,几个巡警从后面撞过来,拐进了胡同。跟去一看,胡同口的洪兴头铺出了人命案,剃头匠洪大富被人割了喉咙,光着屁股躺在床上。巡警正在盘问头铺的老板娘。那女人神志不清,瘫在椅子上一直念叨:都怪我,害死了男人。围观的街坊说,老板娘也差点被勒死,刚刚被救醒。
我说自己是报社的,和韩斌一起进了里屋。洪大富裸身躺在床上,脑袋耷拉在床沿,血还在往外冒。身子底下一摊血,走近一看,阳具没了,被剃刀从根上整齐地切掉,溅了一墙血点子,是生前被割下的。
一名巡警捡起地上的剃刀,裹在毛巾里,招呼人抬尸体。我想阻止他们破坏现场,韩斌拉住我:“没用。别浪费时间。”
出了头铺,韩斌告诉我,那几个巡警他认识,都是拿钱混饭吃的破落旗人,现在查不出什么,不如先吃饭。我想也是,这种案子太常见,不是情杀,就是盗窃,便不再理会。到了砂锅居,预定的包厢还没收拾好,里头的客人刚散。一群穿旗袍的姑娘聊着天走出来,十三看得眼珠子往外掉。让过这群姑娘,我们坐进包厢。桌上有本《妇女时报》——最近很流行的新刊物。
我翻开杂志,研究一篇讨论西方男女交往的文章。两张传单从杂志里掉出来。捡起一看,传单上写着:“冲破束缚,争取自由。抛弃家庭,走向社会。”左侧落款:女子不婚俱乐部。
正要细看,包厢门突然打开,进来一个红旗袍女子,她朝我点头,抿嘴一笑,说了句“打扰您”,伸手将《妇女时报》拿去,转身出了包厢。飘过一缕浓郁的香甜味儿,我猜大概是欧洲香水。
十三很好奇:“怎么娼马子也搞运动?”
我说:“是在搞运动,但她们可不是娼马子,是新女性。”
这个组织,是去年年底从南方传过来的,在年轻女人和学生中很流行。韩斌说这俱乐部他见过,《大公报》有过报道[1919年1月份,《大公报》报道了女子不婚俱乐部,该俱乐部由南方发起,之后传到了北京,只接受20岁到40岁之间的单身女性,有老会员介绍才能申请。入会时需要签下字据:“誓不婚嫁,如有故违愿,甘罚洋六百元(相当于现在的三万元左右)。”]。
我们点了几份砂锅,要了烧酒,聊起头铺的案子。十三却放不下刚遇到的一群女子,问起不婚俱乐部的事。这些观念不少是从日本传来的,我在日本留学时接触过不少,一一讲给韩斌和十三听。十三从怀里掏出一张纸,说:“老金,刚才你看的是这玩意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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