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渡鸦之影[全三卷] [出版] ([英]安东尼·雷恩)


  她低下头,唇边掠过一抹苦笑:“当然了,兄弟。请原谅我有失礼数,耽搁了你。”
  维林鞠躬致意,然后转身离开,刚到门口,公主便叫住了他。
  “我有很多事情要做,维林。”在她的语调当中,既无戏谑之意,也没有惺惺作态,只有严肃和真诚。这是她真实的声音,维林心想。
  他驻足在门口,却没有转身,只是静静地等着。
  “我要做的这些事情,如果有你在身边,做起来便容易些。不过无论如何,我必定要做,而且绝不容许有人从中作梗。说真的,我很不希望我们俩成为敌人。”
  维林扭头看了她一眼:“感谢您带我参观您的花园,公主殿下。”
  她扬起头,再度望向星空。维林可以走了。他所见过的最漂亮的女人,沐浴在月光之下。这幅画面真令人神魂颠倒,他多么希望再也不要看见了。



第三部
  本人极为荣幸地向您汇报,近几个月来,在艾尔·海斯提安大人的英明指挥下,战事进展神速。无数绝信徒为其信奉的邪教付出了应有的代价,或为保命四散奔逃。我方将士斗志昂扬,为国效命之迫切心情,在本人看来实属前所未有。
  ——马蒂舍森林战役期间,第四宗兄弟亚林·海提斯致滕吉斯·艾尔·佛尼宗老的信, 第四宗档案

佛尼尔斯的记述
  他沉默之时,我的鹅毛笔还在纸上疯狂游走。关于他的故事,我已经写满了十卷羊皮纸。舱外暮色四合,舱内唯一的光亮,源于头顶那盏摇晃不止的灯。持续数小时的书写令我手腕酸痛,长久伏在铺有羊皮纸的木桶上令我腰背僵硬。这些,我居然毫无知觉。
  “还有呢?”我提示他。
  昏暗的灯光下,他脸色阴沉,神情漠然。我又问了一声,他才回过神来。
  “我口渴,”他说着伸手取来水壶,船长允许他饮用木桶里的水。“这五年来,每天说不了几句话。我嗓子疼。”
  我搁下鹅毛笔,躺在船板上放松酸痛的后背。“你后来见过她吗?”我问,“我是说公主。”
  “没有。我认为自从我回绝了她的要求,我对她来说就没用了。”他举起水壶送到嘴边,猛灌了一大口,“这么多年来,她的名声越来越响,美貌和善心举世皆知。都城和疆国各处的贫民区时常见到她的身影,她救济穷人,捐钱修建学校和第五宗的病房。很多贵族向她求婚,却统统遭到拒绝。据说国王给她选了一位门当户对、位高权重的夫君,她却断然不从,国王为此大发雷霆,她也非常痛苦。”
  “你觉得她是在等你吗?”如此悲惨的情节,激发了我身为写书人的灵感,“她试图以善举弥合破碎的心灵,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得到你的认可,尽管就她所知道的,这五年来你是个死人。”
  他投来难以置信的目光,看他的眼神,好像是我在逗他开心。片刻过后,他笑了起来,那笑声不仅低沉,而且意味深长,在密闭的舱房内显得特别刺耳,久久不绝。
  “大人,要是哪天诸神不待见你,”他笑够了,才说道,“你说不定能遇见莱娜公主。如果真遇上了,听我的话,掉头就跑。依我看,你这颗易碎的玻璃心,还是别给她发现了为好。”
  他把水壶扔给我。我随即咕咚咕咚地喝起来,借以掩饰我的愤怒。他口中的这位公主,显然有智慧,有担当,她希望为父增光,为民效力。我认为我和这样的女人会非常谈得来。
  “她之所以没有结婚,是因为丈夫只能束缚她的手脚,”维林·艾尔·索纳说,“她行善是为了讨好民众。赢得人民的爱戴,便意味着赢得了权力。如果说她胸膛里尚有一颗跳动的心,驱使它的也是权力,而不是激情。”
  我暗自决定去探究莱娜公主的生活。这个北方佬说得越多,我越有拜访他故乡的冲动。他对疆国文化中所涉及的艺术和学问似乎毫无兴趣,而我却心驰神往。我希望到大图书馆翻翻古籍,看看本瑞·莱列尔宗师那幅描绘掐脖红的壁画。我希望亲临他手刃三人的圆场,瞧瞧当年染过鲜血的古石。我们原以为联合疆国的人民,不过是些没开化的蛮子,而事实上,他们的战士大多也是如此。但如今,我发现他们的故事里不止是野蛮的言行和嗜血的冲动。过去的短短几个小时,我对疆国的了解,甚至远远超过了多年来我对战史的研究。他激发了我内心深处的某种东西,那是一种前所未有的强烈渴望——我要重写那段历史,疆国的历史。
  “国王有没有信守承诺?”我问,“他有没有主持公道,救出黑牢里的那个女人?”
  “次日,我报出名字的那几个人就被处决了。一周后,那个女人和她的儿子被送往北疆。”他沉默片刻,一脸哀伤的神色,“我在她启程前见了她一面,是艾林安排的。我请求她原谅。她朝我啐了一口,骂我是杀人犯。”
  我拿起鹅毛笔,记下他的话,并将“朝我啐了一口”改成“以绝信徒所信奉的伪神之力,狠狠地诅咒我”。我喜欢在某些地方添油加醋。
  “那你的筹码呢?”我接着问道,“你有没有服从国王的命令?你杀了林登·艾尔·海斯提安吗?”
  他低头看着搁在膝盖上的手,屈起手指,满目的伤疤之间,血管和筋肉根根暴起。这是杀手的手,用不了几秒钟就能掐死我。
  “是的,”他说,“我杀了他。”
  


第17章
  这柄库姆布莱长弓用紫杉树心制作,不拉弦时长约五英尺,箭矢可射出两百步远,技艺高超者则接近三百步,近距离可轻松破甲。维林手里的这一把比大多数长弓略粗,弓臂光滑,可见经常使用。这位弓手目力敏锐,钢制箭头干脆利落地穿透了马蒂尔·艾尔·杰奈科的胸甲。死者是一位和善可亲的年轻贵族,爱好诗歌,唯独令人有些厌烦的是,他时常喋喋不休地谈论未婚妻,说她即便不是倾城倾国,也算得上是整个阿斯莱最温柔漂亮的少女。遗憾的是,他再也见不到温柔漂亮的未婚妻了。他双目圆睁,了无生气,嘴上沾有残血和呕吐物,显然走得很痛苦——库姆布莱的弓手常常在箭头上涂抹乔佛瑞根的汁液和蝰蛇毒液。长弓的主人躺在几码开外,维林的箭插在他胳膊上,他从藏身的桦树上摔下来,折断了脖子。
  “没了。”巴库斯深一脚浅一脚地踏雪而来,左右是凯涅斯和邓透斯,“看来只有他一个。”他一脚踢歪了弓手的脑袋,然后跪下来搜刮尸体上值钱的东西。
  “他带的兵哪儿去了?”邓透斯问。
  “一哄而散,”维林说,“等我们回了营地,没准能看到一大群。”
  “该死的孬种。”邓透斯低头看着马蒂尔·艾尔·杰奈科,“那帮家伙不喜欢他吗?这人还不错,至少在我看来。毕竟是贵族嘛。”
  “那些兵说白了都是瓦林斯堡地牢里的渣滓,兄弟,”凯涅斯说,“他们不为任何人效忠,只顾自己保命。”
  “找到他的马了吗?”维林问。要是没马,如何带回这位贵族大人的遗体可真是伤脑筋。
  “诺塔去牵了。”巴库斯从弓手身边站起来,手里把玩着几枚叮当作响的铜币。他将库姆布莱人的箭袋扔给维林。袋中的箭染成灰黑色,箭尾是乌鸦的羽毛。他们的敌人喜欢给自用的东西做标记。“你要留着?”他冲着那把弓点点头,“等我们回到城里,我拿去能换十枚银币。”
  维林抓着长弓说:“我想试试好不好使。”
  “祝你好运。听说这帮杂种练了一辈子。领主逼他们每天训练。”他低头看看手里区区几枚铜板,“发钱倒是挺抠门的。”
  “他们是为了伪神而战,不是为领主,”凯涅斯说,“他们对钱没兴趣。”
  他们扒下艾尔·杰奈科身上的盔甲,将尺体抬到马背上,巴库斯伸手摸死人的口袋,被诺塔一掌拍开了。
  “他又用不着,怎么了?”
  “我们已经离开宗会七个月了,信仰在上!”诺塔厉声说,“你不用再偷东西了。”
  巴库斯耸耸肩:“习惯了。”
  七个月了。维林在返回营地的路上思索着。这七个月来,他们一直在马蒂舍森林追捕库姆布莱绝信徒,说起来,林登·艾尔·海斯提安及其新组建的步兵团算是跟他们并肩作战,这人已比国王所设想的多活了足足一个月。每过去一天,维林就感觉肩上的担子又沉重了一点。
  周围的环境无法缓解他的情绪。马蒂舍不是尤里希,这里的林子更黑暗,更浓密,树与树挨得很近,有的地方甚至难以通行。而且此处地形复杂,星罗棋布的土坑和沟渠是最佳的伏击地点,还迫使他们弃马步行。无论他们走到哪里,始终都是弓在手中,箭在弦上。只有贵族选择骑马,结果成了在林间神出鬼没的库姆布莱弓手的靶子。最初跟林登·艾尔·海斯提安一同赶赴马蒂舍的有十五位年轻贵族,目前已经死掉四个,还有三个身受重伤,只能送回去。他们的手下更惨,招募和强行征来的六百人,已损失了三分之一,不是在林子里被杀就是失踪,有些无疑是借机逃跑了。他们经常能发现失踪数周的人,要么冻僵在雪地里,要么被绑在树上折磨至死。他们的敌人不要俘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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