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渡鸦之影[全三卷] [出版] ([英]安东尼·雷恩)


  十个人?他吃了一惊。上次听说还只有七个人。等到我三十岁时,怕是变成一百人了。“只有四个人,”他说,“我也不是一个人对付他们。下一任宗老必须等现任去世或是辞职后才能选举。我的狗也没有马那么大,我也没跟它斗上一天一夜。如果真跟它斗,我撑不了五分钟。”
  “哦。”她听起来有点丧气,“我回去改。”
  “抱歉。”
  她微微耸了耸肩:“我小时候,娘说你会来跟我们住,当我的哥哥,可你一直没来。爹很难过。”
  他忽然心神大乱,浑身发虚,一时间只觉得天旋地转,差点站不稳。“你说什么?”
  “艾罗妮丝!”一个女人钻出林子,急匆匆地朝他们走来。那是个漂亮女人,一头乌黑的卷发,披着素净的羊毛斗篷。“艾罗妮丝,过来!”
  小女孩不胜其烦地噘起嘴:“她要把我带走了。”
  “对不起,兄弟。”女人气喘吁吁地走过来,拉起女孩的手拽到身边,用两只胳膊护住她。尽管女人的情绪很激动,但维林看得出来,她对女孩非常温柔。“我女儿好奇心很强。希望她没有过分打扰你。”
  “她叫艾罗妮丝?”维林问道。他此刻已稳住心神,语气麻木得近乎冰冷。
  女人紧紧地搂着女孩:“是的。”
  “请问您尊姓大名,夫人?”
  “希娜。”她勉强挤出笑容,“希娜·贾思提。”
  没有印象。我不认识这个女人。那女人的神情里,除了对女儿的关心,似乎还有别的什么东西。她认识我。她认得出我的相貌。他又看看小女孩,仔细观察她的脸蛋。和母亲一样漂亮,一样的下巴,一样的鼻子……不同的是眼睛,黑色的眼睛。仿若寒风掠过,云开雾散,麻木又变成冷酷。“你几岁了,艾罗妮丝?”
  “十岁零八个月。”她回答得很快。
  “快十一岁了。我父亲送我来这里时,我就是十一岁。”他发现女孩的手空着,才发现花束掉在地上。“我一直想知道他为什么这样做。”他弯腰伸手,小心翼翼地捡起冬华,生怕折断了花茎,然后走过去蹲在艾罗妮丝面前。“别忘了花儿。”他对着女孩笑,女孩也对着他笑。他尽力记住女孩的模样。
  “兄弟……”希娜张了张嘴。
  “你们不要在此久留。”他站起身,走向唾沫星,抓紧缰绳。马儿似乎明白他的想法,十分配合地由他骑了上来。“冬天的林子不太安全,你们以后去别处采花吧。”
  他望着希娜,那女人正紧紧抓着女儿,极力克制恐惧。最后她终于开口:“谢谢,兄弟。我们会记住你的话。”
  他忍不住最后看了艾罗妮丝一眼,然后催促唾沫星奋蹄飞驰。这一次,他毫不犹豫地越过倒伏的树木,挟风带雷地钻进林子,把小女孩和她妈妈远远地抛在身后。
  我一直想知道他为何这么做……现在我知道了。
  日月如梭,寒霜渐消,春意融融。这段时间,维林少言寡语,只在非说不可的情形下才开口。他每日训练,看着小花脸的崽子出生,听着弗伦提斯讲述欢乐的宗会生活,骑着那匹坏脾气的马,但他很少说话。自他遇见艾罗妮丝以后,那种寒冷和麻木的空虚感常驻心中,挥之不去。他时常想起她的样子,那脸型,那乌黑的眼睛。十岁零八个月……他母亲去世不过五年。十年零八个月。
  凯涅斯找机会跟他聊天,为了吸引他的注意,还讲了一个尤里希森林大战的故事,那次仑法尔和阿斯莱的军队激战了一天一夜。这场战争发生在疆国建立之前,雅努斯当时只是领主,尚未称王,疆国的四大封地各自为战,纷争不断,如同困在麻袋里的四只野猫。而雅努斯凭借智慧之言、锋利之剑和信仰之力,最终统一了王国。第六宗之所以参战,是因为天下大统、四土归一的愿景,令信仰尤为重要。是第六宗冲破了仑法尔的防线,赢得了那一战。维林静静地听着,一言不发。他以前听过这个故事。
  “……他们把仑法尔的领主塞洛斯带到国王面前,他受了伤,身背镣铐,居然还敢轻蔑地吐口水,说是死也不向自以为是的小崽子下跪。令人吃惊的是,雅努斯王笑了。‘我不要你下跪,兄弟。’他说,‘我也不要你的命。没有你的辅佐,疆国大业难成。’塞洛斯领主的回答是……”
  “‘你所谓的疆国只是痴人说梦。’”维林插嘴道,“然后国王大笑起来,他们为此争论了一天一夜,争论变成了探讨,最后塞洛斯领主见识了我王治国的大智慧。从此之后,他成为国王最忠诚的臣子。”
  凯涅斯的脑袋耷拉下来:“我以前给你讲过。”
  “一两次。”他们站在河边,看着弗伦提斯带同组的小男孩跟小花脸的崽子们玩耍。母猎犬总共产下六只崽子,四公两母,躺在狗舍里,被母亲舔得皮毛尽湿,没有一点儿凶样。它们长得非常快,现在已经是正常犬只的一半大小了,不过爱玩的劲头与普通小狗没两样,欢跑起来磕磕绊绊。弗伦提斯得到了给它们起名字的权力,可惜他实在缺乏想象。
  “大砍!”他挥着棍子,召唤最喜欢的一只小狗,它是这一窝里个头最大的,“过来,小子!”
  “怎么了,兄弟?”凯涅斯问他,“为什么不太说话?”
  维林看着大砍飞奔过去,撞到了弗伦提斯,还舔得他满脸口水、咯咯直笑。“他喜欢这儿。”维林说。
  “宗会确实很适合他,”凯涅斯同意他的说法,“他来之后长高了不止一尺,还有,他学东西很快。宗师们喜欢他,凡事不用吩咐第二遍。我感觉他都没吃过杖子。”
  “我真不知道他以前过的是什么生活,居然能爱上这种地方。”他转过头,对凯涅斯说,“来这儿是他的选择。而我们不是。他是自己选的,不是被无情的父母送来的。”
  凯涅斯凑近他,压低嗓门说:“你父亲想接你出去,维林。你应该永远记住这件事。你跟弗伦提斯一样,都是自己选择留下的。”
  十岁零八个月……娘说你会来跟我们住,当我的哥哥……但你一直没来……“为什么?他为什么想接我出去?”
  “后悔?或是内疚?什么事都需要理由吗?”
  “宗老曾告诉我,我来这里,是我父亲献身信仰和疆国的象征。如果他与国王不和,或许就会通过把我要回去,来表达截然相反的意义。”
  凯涅斯的面色沉了下来:“你太小看他了,兄弟。虽然我们接受的教导是与家人撇清瓜葛,但儿子恨父亲绝对不是什么好事。”
  十年零八个月……“要恨一个人,你必须先了解他。”
  


第10章
  随着夏天的到来,他们也迎来了传统的交换周,与其他宗会的兄弟姐妹交换训练。他们可以自由选择各个宗会。第六宗的男孩通常与第四宗交换,根据以往的经验,这两个宗会的兄弟日后联系最为紧密。然而维林选择去第五宗。
  “第五宗?”索利斯宗师皱着眉头看他,“人体之宗,医疗之宗。你真要去那里?”
  “是的,宗师大人。”
  “你觉得去了那边能学到什么?更要紧的是,你能做什么?”他拿杖子敲了敲维林的手背,那上面尽是训练留下的伤疤,以及耶斯廷宗师熔炉里的铁水泼溅的痕迹,“你受这些伤可不是为了去治疗的。”
  “我自有原因,宗师大人。”他知道有可能挨杖子,但很久以前就不觉得痛了。
  索利斯宗师哼了一声,往前走去:“你呢,奈萨?想跟你兄弟一起去给老弱病残擦头抹汗吗?”
  “我想去第三宗,宗师大人。”
  索利斯看了他半天。“抄书人和藏书员。”他悲哀地摇摇头。
  巴库斯和邓透斯没有做出特立独行的选择,他们去第四宗。诺塔喜形于色,只因他选了第二宗。“冥想与悟道之宗,”索利斯干巴巴地说,“你这一周就打算呆在冥想与悟道之宗?”
  “回宗师大人,我认为花点时间冥想世间奥妙之事,我的灵魂定能受益匪浅。”诺塔的脸上挂着真挚的笑容,露出了一口好牙。这几个月来维林头一次想笑。
  “意思就是你打算在自个儿屁股上坐一周。”索利斯说。
  “冥想通常要有正确的坐姿,宗师大人。”
  维林笑了,他实在忍不住。三小时后,他在训练场上完成了四十圈的罚跑,结果还没笑够。
  “维林兄弟?”宗会大门内有个身披灰色斗篷的光头男人。此人上了年纪,身材瘦削,维林看到他的牙齿却吓了一跳——那口牙齿如珍珠般洁白光亮,跟诺塔的很像,不过笑容很诚恳。老兄弟是孤身一人,正拿着拖把在铺满鹅卵石的院子里擦洗,那儿有块深褐色污渍。
  “我来向贵宗宗老报到。”维林回答。
  “没错,我们听说你要来。”老兄弟抬起门闩,拉开大门,“很少有第六宗的兄弟来本宗学习。”
  “就你一个人吗,兄弟?”维林问道,抬脚跨进门,“我以为这种地方必须有人站岗。”
  与第六宗不同,第五宗的宅子坐落在都城的城墙之内,位于城南贫民区当中,是一座高大的十字形建筑。在紧挨码头的一大片密集而又破败的房屋中,其白色的外墙格外醒目,仿若一座明亮的灯塔。维林以前没来过城南,他一来就明白了,为何招贼的人很少光顾这里:纵横交错的背阴小巷,垃圾成堆的大街小路,打埋伏再适合不过了。他不愿意踩脏了靴子到第五宗报到,因此穿街走巷时格外小心。他跨过一帮前夜喝醉了酒,横七竖八睡在街头的人,不理会他们胡言乱语的叫喊,那些家伙要么是喝得不够,要么就是喝高了。随处可见无精打采的妓女,她们只是漠然地投来一瞥,没人招徕他,因为宗会的小子根本没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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