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渡鸦之影[全三卷] [出版] ([英]安东尼·雷恩)


  “日向标。”
  维林的眉头皱了起来:“什么玩意儿?”
  “类似风向标,只不过所指的并非风的方向,而是太阳的方位。不管太阳挂在哪儿,即便阴云密布,你都能知道当天的时辰。就算太阳落了山,日向标也能指向地面,透过大地辨明它的方位。而且我把这物件做得很漂亮,转轴还能喷火。”
  如此神奇的发明,维林估摸不出它的价值,也不敢想象会在害怕黑巫术的村庄里引发怎样的恐慌。他问:“这东西后来怎么了?”
  “不知道。可能被我父亲熔掉了吧。他从集市回来时,我站在那里等,然后得意洋洋地展示我做的东西。他叫我收拾行李。当时我母亲去了姨妈家,所以父亲没跟她说什么,天知道等母亲回家父亲会作何解释。我们在路上走了三天,然后坐船去瓦林斯堡,最后到了这里。他和宗老说了一会儿话,把我丢在门口,走了。他说如果我把我的本事告诉了别人,就肯定没命,还说我在这里很安全。”他的笑容倏忽即逝,“很难相信他这是为我好。有时候我觉得他是在往第五宗走的时候迷了路。”
  维林想起了晨雾中的蹄声,想起瑟拉的故事。他驱散这些回忆,说道:“他说得对,巴库斯。你不能告诉别人,也许连我都不该知道。”
  “怎么,你要杀了我吗?”
  维林冷冷一笑:“今天不杀。”
  他们站在城墙前,相伴无言,望着驳船转过河上的弯道,消失在视野里。
  “其实,我觉得他知道,”巴库斯说,“我是说耶斯廷宗师。他可以感觉到我的能力。”
  “他怎么可能感觉到这种东西?”
  “因为我在他身上也感觉到了同样的东西。”
  


第6章
  第二天的课程是与各自的新剑磨合。维林感觉半节课的时间都用来绑剑带了——如何系在背后,方便伸手拔剑。
  “再绑紧些,奈萨。”索利斯拉住凯涅斯的剑带一使劲,后者疼得哼出声来,“这家伙要是打仗时松了,你们立马就会知道后果。自个儿的剑带都给你使绊子,你连一个敌人也休想干掉。”
  接下来的一个小时,他们学的是如何流畅且迅速地拔剑。看索利斯宗师演示的动作不难,实际操作起来完全是两样。皮带将剑牢牢地束缚在鞘中,必须用拇指推开,然后干净利落地抽出剑来,才能避免划到甚至割伤自己。他们第一次拔剑的动作太过笨拙,索利斯命令大家全速在操场上跑两圈。由于不习惯背着剑跑步,大家行动格外缓慢。
  “跑快点,索纳!”索利斯挥杖便抽,维林一个踉跄,“你也一样,森达尔,脚步跟上!”
  他命令大家再次拔剑:“姿势要对。越快拔剑在手,准备应战,面前那帮混蛋给你开膛破肚的可能性就越低。”
  等他们又跑了几圈,挨了几次杖责后,索利斯才对他们的进步感到满意。不知为何,今天维林和诺塔特别容易惹恼他,杖子落在他俩身上的次数比其他人都多。维林估摸着这是在清算不知道多久以前的陈年旧账。索利斯有时候就是这样,常常等过了几周甚至几个月,才想起他们犯过的事儿。
  课程快结束时,他要大家列好队,然后训话:“明天,你们这帮混小子可以去参加夏令集市了。可能会有城里的小伙子找你们麻烦,借机逞英雄。下手注意轻重,别伤了他们的性命。还有些当地的姑娘,没准拿你们寻开心,就为图个新鲜。别理会她们。森达尔、索纳,你俩留下。这就是偷懒的下场。”
  维林惊呆了,他感到很不公平,失望到了极点,但也只是张着嘴,一句话都说不出来。诺塔可不一样,把满腔的怨愤一股脑宣泄出来了。
  “您开什么玩笑呢!”他大喊道,“他们也不比我们好到哪里去,怎么就要我们留下来?”
  过了一会儿,他坐在床上揉着青肿的下巴,疼得龇牙咧嘴,却依然怒气不减:“那混蛋从来就最讨厌我。”
  “他谁都讨厌,”巴库斯说,“你和维林今天只是太倒霉。”
  “不对,是因为我父亲是国王的第一大臣。我敢肯定,就是这样。”
  “既然你老爹是这么厉害的大人物,他怎么不把你从宗会弄出去呢?”邓透斯问,“你不是讨厌待在这里嘛。”
  “我怎么知道?”诺塔气炸了,“又不是我要求他送我来这破地方的,又不是我愿意挨冻,好多次都快冻死了,又不是我愿意每天挨打,跟乡巴佬一起挤在破屋子里……”他的哀声渐渐降低,身体蜷缩在床上,头也埋进枕头里,“我以为知识试炼的时候他们会让我走。”他似乎是在自言自语,说话声含糊不清,“他们看穿了我的心思。但那个该死的女人说,信仰需要我留在这里。我没办法,什么谎都撒出来了,可他们就是不肯放我走。那头蠢猪亨吉尔说什么,有我这样的人在,对第六宗大有好处。”
  他陷入沉默,埋着脸不作声。巴库斯走过去,想拍拍诺塔的肩膀,但维林摇摇头制止了他。维林从床底下拉出一个小橡木箱子,这是他趁某个经过大门的商人不注意,从装货的马车后面偷来的。箱子里存放着他最值钱的物件,还有瑟拉的丝巾。他打开箱子,拿出一只皮袋,里面装着他所有的钱,都是这些年捡到的、赢来的或是偷的。他把皮袋扔给凯涅斯:“给我带点糖果。要是碰到我能穿的软皮靴子,就给我带双新的。”
  黎明时分,大雾弥漫,浓重而柔软的蓝色雾气笼罩四周,等待夏日热烈的阳光将其驱散。早餐时,维林和诺塔默不作声,可怜兮兮地坐在桌边,其他人已经迫不及待地要去集市了,正努力克制着不表现出那股兴奋劲儿。
  “那儿会有熊吗?”邓透斯突然问。
  “应该有吧,”凯涅斯说,“夏令集市从来都有熊,酒鬼靠跟它们摔跤挣钱。这类把戏可多了,我在集市上见过一个阿尔比兰帝国的魔术师,他可以吹奏笛子让蛇跳舞。”
  维林被送到宗会之前,父亲每年都带他参加集市。他还清晰地记得那些舞者、小贩、变戏法的、玩杂耍的和成百上千种新奇的玩意儿,还有各种声音和气味汇聚的海洋。而在此之前,他从来没意识到,他是多么想再去一次,再回味一次童年,是否真如他记忆中那样缤纷多彩,无忧无虑。
  “国王也会到场。”维林对凯涅斯说。他想起了远远看见的行宫,雅努斯王及其王室贵族在那儿居高临下地俯视竞技场上的各色表演。那里举行的有赛马、摔跤、格斗和箭术,获胜者将有幸从国王手中接过一条红丝带。尽管这种奖励与竞技的辛苦过程相比可谓相当寒碜,但获奖者无一例外地兴奋不已。
  “说不定你能凑到前面去,让他拿你当脚凳,”诺塔说道,“你情愿这么干,对吧?”
  凯涅斯不为所动。“你不能去不是我的错,兄弟。”他和气地回应道。
  诺塔似乎还打算说什么侮辱的话,但他只是推开了面前的餐盘,站起身来,怒容满面地走出餐厅。
  “他实在接受不了。”巴库斯说道。
  用餐完毕,维林在院子里跟他们道别,他们依依不舍的样子令维林心情舒畅了些。
  “我愿意……”凯涅斯费劲地说,“……留下来,只要你说一声。”
  维林听到这话,深为感动,他知道凯涅斯是多么渴望见到国王。“你要是不去,我哪儿来的新靴子呢?”他挨个跟他们握手,等大伙走到大门时,又向他们挥手告别。
  他去看小花脸,惊讶地发现奴隶犬交到了新朋友——一只雌性阿斯莱猎狼犬,差不多有它肩膀高,但远远没有它强壮。
  “几天前的晚上,母狗进了它的栏,”耶克林宗师说,“信仰才知道怎么回事,它居然没有当场咬死母狗。它也许需要个伴儿。看来我也只能听之任之,兴许几个月后就能有一窝小崽子了。”
  小花脸跟往常一样高兴,一看见维林就跳了起来,母狗却显得格外警惕,不过看到小花脸那么热情,便也安心了。维林扔给它们一些剩菜,等小花脸吃完后,母狗才敢吃。
  “母狗怕它。”他看出来了。
  “情理之中,”耶克林笑呵呵地说,“但也离不开它。母狗有时候就是这样,一旦认准了配偶,无论对方做什么都不走。典型的娘们,对吧?”他说着大笑起来。维林完全不懂他在说什么,只好礼貌地跟着笑了笑。
  “没去集市吗?”耶克林一边说着,一边走到狗舍尽头,给养在那儿的三只尼塞尔梗犬扔了些吃的。它们的外貌极具欺骗性,有短短的鼻子和棕色的大眼睛,实际上谁要是胆敢伸手进去,非给它们咬断不可。耶克林宗师养它们是为了猎兔子,它们擅长此道。
  “索利斯宗师觉得我在练剑时偷懒了。”维林解释。
  耶克林啧啧几声,显得颇为不满:“不用功永远也成不了宗会的兄弟。想当年我受训的时候,稍有松懈他们就拿马鞭抽你,第一次便是十鞭,之后每次加十鞭。就因为鞭子打得太厉害,我们每年都会少十到十二个兄弟。”他叹息一声,满是浓浓的恋旧之情,“不能去集市真是可惜。那儿可以买到好狗,办完了这边的事务我就赶过去。就是太拥挤,毕竟当场还要行刑。好好吃,你们这些小畜生。”他往梗犬的笼子里又扔了些肉,激起了一场抢食大战,咆哮声和尖叫声瞬间炸开。耶克林宗师瞧着,咯咯笑个不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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