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渡鸦之影[全三卷] [出版] ([英]安东尼·雷恩)


  “是啊。我知道你很辛苦,姐妹,不过若你去看看雕刻这尊石像的人,我必定感激不尽。他在火灾中受到了严重的烧伤。”
  “当然要去。他在哪里?”
  “码头附近的行会老宅。我在那儿给你准备了住处。我带你过去。”
  “我自己找得到。”她转身欲走,又站住了,“阿茹安总督把你们攻占城市那一晚的情况说了,也说了你是怎么请他配合的。我觉得我先前的话可能说重了。”
  维林望着她,只觉得胸中又涌起熟悉的痛楚,然而,他这次只感觉暖意融融,驱散了血歌的哀鸣。他不禁露出了微笑,尽管逝者再清楚不过,实在没有什么事值得他发笑。
  “国王已下令释放你了,”他说,“是弗伦提斯兄弟带来的圣旨。”
  “真的吗?”她扬起了眉毛,“可以给我看看吗?”
  “很遗憾,丢了。”他摊开双手,示意周围这片青烟袅袅的废墟。
  “你通常没这么笨的,维林。”
  “不,我老是很笨,不管是我做的事,还是我说的话。”
  谢琳的脸上闪过一抹灿烂的笑容,继而别过头去:“我该去看你那位艺术家朋友了。”
  七天过后,城门重新打开。维林下令释放水手,不过一次只释放一艘船的船员。大多数船长都借着最早的潮汐离港,这一举动有点出人意料。红隼号便是头一批离开的船只,努林船长急不可耐地催促船员干活,似乎担心维林临时反悔,会要回青石。
  有些富人也选择离开,他们害怕掐脖红还没有彻底绝迹。维林拦下了纵火犯以前的雇主,那是一个衣着华丽,却有点灰头土脸的香料商人,他正在东门卫兵的看守下接受维林问话,看样子颇为恼火。他的家人和仅剩的几个仆人等在一旁,驮马身上载满了打包好的贵重物品。
  “他叫木工,我只知道这个,”商人说,“我怎么可能记得雇佣过的每一个仆人。我花钱是要他们为我记事的。”此人相当熟悉疆国口音,但维林很不喜欢他那种傲慢的语气。幸好这家伙明显很害怕,维林还算能克制住,没有一巴掌把他的脸打开花。
  “他有妻子吗?”维林问,“成家了没?”
  商人耸耸肩:“应该没有吧,没事的时候他经常雕刻木头神像。”
  “我听说他受过伤,脑袋上挨了一下。”
  “那天晚上我们很多人都挨了打。”商人拉起丝绸长衫的袖子,前臂上有一道缝了线的伤口,“你的手下耍起棍子来一点儿也不含糊。”
  “我问的是木工的伤。”维林追问道。
  “他的脑袋挨了一棍子,好像伤得不轻。当时他神志不清,我的仆人把他抬回了家。其实我们都以为他死了,可他昏迷了好几天,呼吸特别微弱,后来又醒了,看着也没啥后遗症。我的仆人都说这是诸神的恩赐,是对他雕刻神像的奖励。第二天早晨他就走了,自从他醒来,就什么话都没说过。”商人回头看了看等在一旁的家人,双手直抖,既害怕又焦躁。
  “我知道你与此事无关,”维林说着,站到了一边,“祝你们旅途好运。”
  此人匆匆忙忙地跑了过去,大喊着要全家人上路。
  那人昏迷了好些天。维林思索着。血歌激昂地响起,奏出一声表示认同的乐音。他有种熟悉的感觉,他所探究的事情,是许多神秘事件的答案,可他依然看不透摸不着。他顿感挫败,血歌摇摆不定。歌声即是你,阿姆·林说过。你可以聆听,也可以歌唱。他尽力平静下来,想要集中精神,更加真切地聆听歌声。歌声即是我,我的鲜血,我的需求,我的猎手。血歌在他体内膨胀,在他耳边咆哮,那声音极为难听,无数画面闪过脑海,快得他根本看不清。那些说过与尚未说出的话,化作了含糊不清的絮语,谎言与真相混杂在漩涡中搅动。
  我要听阿姆·林的建议。维林心想。他努力把注意力集中在歌声上,强迫其音调融入刺耳的喧嚣之中。血歌再次膨胀,继而平静下来,变成了一声清晰的乐音。他瞥见了那块大理石胚料,凿子继续疯狂地游移,似有无形之手在引导,那张脸浮现出来,逐渐成形……然后消失了,石块变得焦黑,在石匠铺的废墟里碎裂成片。
  维林走到旁边的台阶上,一屁股坐了下去。他当时本有唯一的机会揭开隐藏在石料中的秘密。这篇乐章已然奏完,他需要新的曲调了。
  


第32章
  午夜时分,简利尔·诺林跛着腿来到行会老宅,叫醒维林,通知他去城门。
  “平原上出现大量骑兵,大人。”歌手说,“凯涅斯兄弟请您过去。”
  他迅速绑好长剑,骑上唾沫星飞驰而去,几分钟后便到了守卫室。凯涅斯已经到了,正在安排弓手登上城墙。两人顺着台阶刚刚走上城垛,马文伯爵手下的一名尼塞尔士兵便指着平原喊道:“好家伙,将近有五百人,大人。”声音中透露出慌张。
  维林拍了拍他的肩膀,走到城垛前,俯瞰城下那群全副武装的骑兵。盔甲和刀剑在新月的照耀下泛着淡淡的蓝光。领头的家伙身材魁梧,披戴锈迹斑斑的盔甲,正抬头瞪着他们。“你们到底要不要打开这该死的城门?”班德斯男爵问,“我的手下早饿了,我的屁股都起泡了!”
  卸掉盔甲后,男爵整个人小了一圈,气势却丝毫不减。“呸!”他吐了一口酒到地上。此处是行会老宅的一个房间,眼下作为餐厅使用。“阿尔比兰人的骚尿。大人,既然是招待尊贵的客人,你就不拿点库姆布莱的好东西出来吗?”
  “抱歉,我和兄弟们把仅有的存货消耗光了,实在惭愧,男爵大人,”维林回答,“请您原谅。”
  班德斯耸耸肩,抓起桌上的烤鸡,撕下一只鸡腿啃了起来。“我看你这儿大多数房子都好好的嘛,”他一边嚼着满嘴的鸡肉一边说,“当地人没怎么反抗吧。”
  “我们神不知鬼不觉地夺了城。本城的总督为人很实在,所以几乎没人流血。”
  男爵的脸色阴沉下来,他停止了动作,须臾,才灌了一口酒,咽下嘴里的食物,又去拿烤鸡。“玛贝里斯就不一样了。那儿的大火烧个没完没了。”
  维林深感忧虑。男爵意外现身本就令人不安,如今他又带来了可怕的消息。“攻城战不大顺利吗?”
  班德斯应了一声,向杯子里斟了些酒。“我们用攻城槌足足撞了四周,才撞开一道可以利用的缺口。他们每天半夜都有人出城,那帮家伙操着匕首,摸过我们的阵地,搞暗杀,破坏水桶。天天夜里睡不好觉。逝者才知道我们损失了多少人。后来战争大臣派了整整三个兵团从缺口杀进城内,出来的大约只有五十人,个个挂了彩。原来阿尔比兰人在城墙的缺口里边设了陷阱,有什么布满尖刺的深坑,诸如此类。正当疆国禁卫军困在深坑中无法动弹时,他们扔下了一捆又一捆浸油的柴火,然后由弓手射出火箭将其点燃。”他顿了顿,闭上眼睛,身子微微颤抖,“一英里外都听得见惨叫声。”
  “你们没有夺下玛贝里斯?”
  “噢,夺下了。夺了一回又一回,就好像对方是个廉价的婊子。”班德斯打起了饱嗝,“血蔷薇恼羞成怒,费心制订了攻城计划。其实我觉得他猛攻缺口反倒是一出妙计,我军死伤无数,阿尔比兰人由此相信敌人是蠢货。又过了两个晚上,他调派四个兵团在城墙缺口的对面列阵,准备发动进攻。与此同时,他调集剩余的疆国禁卫军步兵团,使用云梯攻击东墙。他孤注一掷,赌阿尔比兰人会将兵力集中在缺口处,从而导致城墙上的守备力量不足。结果他赌赢了。那一仗打了整整一夜,伤亡很大,但等到天色破晓,玛贝里斯终于归了我们,虽说这座城也毁得差不多了。”
  班德斯陷入沉默,只顾大吃大喝。维林也没有催促,仔细打量着男爵那身永远锈迹斑驳的盔甲。他头一次这么近距离观察,结果发现铁甲上没有锈迹的部分泛着温润的光泽,而那些锈迹实际上是一种奇怪的蜡色纹理。
  “这是画上去的。”他大声说。
  “嗯?”班德斯瞥了一眼盔甲,然后应了一声,“噢,你说那个。人活一世,应当创造属于自己的传奇,你不觉得吗?”
  “锈盔骑士的传奇吗?”维林问,“我真没听说过,大人。”
  “哈,那是因为你不是仑法尔人。”班德斯咧嘴一笑,“我父亲为人热情,心地善良,可他沉溺于骰子和娼妓,最后留给我一座破破烂烂的城堡和一套锈迹斑斑的盔甲,当时我必须响应领主的召唤参战,只能披挂上阵。幸运的是,我父亲教给了我一些使枪的武艺,经历过一次次战斗和比武大会,我的名头越来越响,成了著名的锈盔骑士。见到我这副穷酸样,平民百姓格外爱戴我。盔甲成了我的旌旗,身处混战仍十分显眼,乡民们看到了欢呼喝彩,我的手下们看到了自然知道往哪儿靠拢,当然那是在我有钱雇人之后。”
  “所以这不是最初的那套盔甲了?”
  班德斯放声大笑起来:“信仰啊,当然不是,兄弟!那套盔甲好多年前就烂透了。再好的盔甲也穿不了几年,打仗比武、风吹雨淋,都要折它的寿。仑法尔有这么一句俗语:想要富过领主,铁匠最有前途。”他笑了笑,又斟满了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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