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认识到人类社会是不断发展、进化的基础上,《通典》又对一些重大的"体制"问题作出深入考察,看到古今的差异,得出"古今既异,形势亦殊"的结论。
分封制与郡县制之争,可谓汉唐之际关涉"体制"的头等大事之一。仅就唐代而言,杜佑之前有魏征、马周、李百药等专篇论辩,其后又有柳宗元《封建论》集大成。杜佑在总结中唐以前关于分封制与郡县制的争论时,首先表露出的便是"古今既异,形势亦殊"的思想。
《职官》十三《王侯总叙》一开头就这样写道:法古者多封国之制,是今者贤郡县之理(治)。虽备征利病,而终莫究详。杜佑认为,不论"法古者"还是"是今者",对于分封与郡县的论辩都未能"究详",因而提出自己的见解,"尝试论之"。他指出:在昔制置,事皆相因。物土疆,建万国,成则肇于轩后,方有可称。
不应创择万人,首令分宰。盖因其豪而伏众,即其地而名国。或循旧政,简利不传;或坟籍散亡,建兹复祀。
分封制是"相因"而来,即在承认远古氏族首领既有权力基础上确立的,并非什么古代圣贤主观创设的一种制度。然而,这种"天下列国"之制,到后来变成"更相征伐,未尝暂宁"了。其结果是:
① 详见《朱子语类》卷一三六《历代三》。
② 《通典》卷十二"论曰"。
① 《通典》卷一八五《边防》序。
陪臣制诸侯,诸侯陵天子。人毙锋镝,月耗岁歼。自秦氏罢侯置守,两汉及有隋、大唐,户口皆增于周室之前矣。夫天生烝民,而树君司牧,语治道者,固当以既庶而安为本也。①郡县制是为改变诸侯"更相征伐"、侵陵天子的局面而出现的一种新制度,自汉至唐"海内统一,人户滋殖",表明这是一种"适时"的制度。总括起来说,三代封国,是适应"因其豪而伏众,即其地而名国"的实际,因而叫做"在昔制置,事皆相因"。秦汉以后"罢侯置守",实行郡县制,是适应"海内统一"、"人既庶焉"的现状,比较而言:"建国利一宗,列郡利万姓,损益之理,较然可知。"古今的不同,形势的区别,说得再透彻不过了。
2。欲行古道,势莫能遵既然古今形势不同,社会是在不断进化的,杜佑自然把目光集视于历史的前方,反对"因循而重改作",强调"行古道"是行不通的。
书中仍然是从人类社会生活的基本问题入手。杜佑先举了一个婚礼的实例,上古人食禽兽之肉而衣其皮毛,周代"尚文去质",所以"制婚礼纳征用元纁俪皮充,当时之所服耳"。秦汉以后,"衣服制度与三代殊","时俗用五色信,颇为得礼之变也"。再以"元纁及俪皮为礼物",只能是"徒劳"!接着,杜佑又问:三代行朝享礼之后,"诸侯皆右肉袒于庙门之东,乃入门右北面,立告听事,今亦须行此礼乎?"①就此数例,已经表明"古道"不可再行。反映社会生活的礼仪制度如此,关涉"体要"的重大政治制度更当如此!
上面已经说到,杜佑对于分封与郡县这一重大体制的古今差异有着透彻的认识,因而他更加清楚恢复分封制的危害和必然受到历史惩罚的结局。西汉实行分封,出现了七国之乱。西晋实行分封,更引发了八王之乱。对此,书中专有论述。对于三代,特别是周之分封,"秦覩其弊,不述建侯"。但秦却二世而亡,"汉祀矫枉",以为是实行郡县制,失去同姓王保卫皇室的结果,便又"并建勋、亲",恢复分封制。然而,"勋、亲"未必一心捍卫皇室,于是西汉初年连续出现祸乱,"彭,韩菹醢,续有吴、楚逆乱"。至武帝、昭帝之后,"制许推恩,分人为差,但食租税",才算化解了因分封而带来的战乱。至于西晋八王之乱,杜佑特别加了一段注文:晋以魏公族微弱,神器易迁,故委兵诸王。未几迭相攻伐,遂亡天下。所谓矫枉过当,其败愈速也。
西晋完全重复西汉初年的想法、做法,结果比西汉受到的惩罚更为惨重!经过数百年的反复,南朝"改更旧制",不再行分封。杜佑总结道:自兹以还,建侯日削,欲行古道,势莫能遵。"欲行古道,势莫能遵",不只是对"法古者"们的有力驳斥,而且指出"欲行古道"行不通的原因所在--"势"。前面曾经提到,"古今既异,形势亦殊"。这都表明,杜佑是十分注意古今变异中"势"("形势")这个问题的。
① 《通典》卷一八五《边防》序注。
① 《通典》卷五十八《公侯大夫士婚礼》。
① 《通典》卷三十《王侯总叙》。
"势"("形势")的提出,仍然要从论分封与郡县说起。在唐初"贤郡县之理"的"是今者"当中,李百药著有《封建论》一篇,批评"著述之家,多守常辙,莫不情亡今古,理蔽浇淳,欲以百王之季,行三代之法"。反对"天下五服之内,尽封诸侯;王畿千乘之间,俱为采地"的做法②。但他在分析秦二世而亡原因不在"废封建、置郡县"时,却表现出了杜佑所说"终莫究详"的问题:"乃称冥数素定,不在法度得失,不关政理否臧"。杜佑却摒弃"冥数"之类的说法,从"法度"、"政理"出发,指出:昔汉祖分裂土地,封建王侯,吴芮独卑弱而忠,韩、彭皆强大而悖。。。向使制置得其适宜,诸侯孰不信顺,奸谋邪计,销于胸怀,岂复有干纪作乱之事乎?语曰:朝为伊、周,夕成桀、跖,形势驱之而至此矣。历史上分封制向郡县制的演进是"形势驱之",唐代社会的变异同样是"势"、"事理"使然。书中分析安史之乱的社会原因,最足以表明这一点。开元二十年以后,边将邀功,"务恢封略,以甘上(玄宗)心"。因而,不断对奚、契丹、西南"蛮夷"、吐蕃用兵。兵败"失万而言一",得胜"获一而言万。"恩宠赏赐不断,骄矜跋扈日增。哥舒翰统西北二镇,安禄山统东北三镇,骁将锐士、良马精兵集于二帅,京师空虚。针对这样的实际,杜佑分析说:边陲势强既如此,朝廷势弱又如彼。奸人乘便,乐祸觊欲,胁之以害,诱之以利,禄山称兵内侮,未必素蓄凶谋。是故地逼则势疑,力侔则乱起,事理不得不然也。①不把重大历史事变的原因单纯归结于个人作为,而从社会当中去加以探寻,这正是《通典》旨趣的独特之处。"势"、"形势"、"事理"等等的提出,表明杜佑从古今"体制"变异中探寻出了更加符合实际的"理"来。
总之,杜佑所探"政理"中有这样一条:古今异制,是"形势驱之";欲行古道,"势"决定其行不通!
3。随时立制,既弊而变鉴于杜佑充分认识到古今"体制"之变的不可抗拒,决定重大事变的因素是客观存在的"形势"、"事理",因而提出最有成效的施政之道只能是"随时立制,遇事变通","随时拯弊,因物利用"②。
翻开《通典》一书,随处可见,凡历代重大制度变革,杜佑无一不是给予充分肯定的。先略举几例。卷七《丁中》"论曰"写道:"三王以前,田井定赋。秦革周制,汉因秦法。魏晋以降,名数虽繁,亦有良规。"东晋的"土断之令"、隋朝的"输籍之法",都在其肯定之列。又如卷十九《职官》序,特别强调"自周衰,官失而百职乱。战国并争,各有变易。暨秦兼天下,建皇帝之号,立百官之职,不师古,始罢侯置守"。
在高度评价由分封制向郡县制的变革之外,《通典》对于另两项关系"利国富民"的划时代变革尤为瞩目。
② 《旧唐书》卷七十二《李百药传》。
③ 《通典》卷一四八《兵》序。
① 《通典》卷一四八《兵》序。
② 《通典》卷四十引《省官议》、卷一八五《边防》序。
在考察历代田制变革时,杜佑看到先前孟子所谓的"仁政必自经界始"
的制度早已遭到破坏,"经界不正,田地不均,谷禄不平"。秦孝公任商鞅,商鞅革旧弊,废井田,开阡陌。"数年之间,国富兵强,天下无敌"①。尽管有以商鞅变法"虽获一时之利,而兼并逾僭兴矣"的说法,杜佑仍将商鞅与"兴周"的姜太公、"成齐之霸"的管仲、"富魏"的李悝等相提并论,尊之为"六贤"之一,称其"富国强兵,立事可法"②,是一个成功的变革者。商鞅变法之后,杜佑最看重的便是当时的赋税制度的变革。本来,《通典》的卷头语交待得很清楚,"初纂止于天宝之末",只是"有要须议论者亦便及以后之事"。《通典》以"食货为先",共12 卷。其中,有杜佑长篇议论的仅两处,一处在卷七篇末,一处在卷十二篇末,而涉及天宝以后事的则只有卷七篇末的"论曰"。这篇议论以一半的文字论述了德宗建中元年废租庸调旧制,改行两税之法。对于旧制的积弊,杜估作出深入考察:旧制,百姓供公上计,丁定庸调及租。其税户虽兼出王公以下,比之二三十分唯一耳。自兵兴以后,经费不完,于是征敛多名,且无恒数,贪吏横恣,因缘为奸,法令莫得检制,烝庶不知告诉。其丁狡猾者,即多规避,或假名入仕,或托迹为僧,或占募军伍,或依信豪族,兼诸色役,万端蠲除。钝劣者即被征输,困竭日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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