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崇在去世前"遗令以诫子孙",仍然运用佛理批评当世佛教之滥。他说:"佛者,觉也,在乎方寸。假有万像之广,不出五蕴之中,但平等慈悲,行善不行恶,则佛道备矣"①。他认为,世人不明"功德须自发心"的道理,盲目崇信,实际上未获佛教本义和真谛,"可谓大惑也"。可见,姚崇已不是像以往反佛者那样,不了解所要批判的对象,一味采取排斥否定的态度,而是了解了一些佛教理论,有意识地选择禅宗理论作为自己立论的理论根据。禅宗经典《坛经》主张,"菩提只向心觅,何劳向外求玄?所说依此修行,西方只在眼前"②,姚崇所言即与此说一致。姚崇还举出历史上实例来说明盲目佞佛,反受其祸。北齐"广置僧徒而依凭佛力",与北周交战而灭亡,"国既不存,寺复何有,修福之报,何其蔑如!"本朝的实例也有,中宗"倾国造寺",太平公主、武三思"皆度人造寺,竟术弥街",结果都"不免受戮破家,为天下所笑"。
姚崇还认为,奉教关键在于内心体验的道理也适用于道教,他批评道教仿效佛教一些虚浮形式而误入歧途,"道士者,本以玄牝为宗,初无趋竞之教,而无识者慕僧家之有利,约佛教而为业。敬寻老君之说,亦无过斋之文。抑同僧例,失之弥远"③。姚崇与禅宗创始人惠能基本上是同时代人,慧能大姚崇12 岁,先于姚崇8 年去世。可见,姚崇的思想是较敏锐的,对于佛教理论与宗派的动向有一定的注意,因而他关于佛教的见解在儒者及士大夫中是较有新意的。
3。辛替否的援佛反佛辛替否,京兆(今陕西西安)人,景龙年间任左拾遗。他的援佛反佛思想也是很有特色的。他有感于中宗时"盛兴佛寺,百姓劳弊,帑藏为之空竭"的严重社会危机,上疏进谏。睿宗即位后,"为金仙、玉真公主广营二观",辛替否时为左补阙,又上疏切谏。二疏都保留在《旧唐书》卷一○一本传中,主要表达了以下观点:第一,佛教"以清静为基,慈悲为主",因而信奉佛教者应当"体道以济物,不欲利己以损人",也就是要去除个人私欲,不能为个人"荣身"而"害教"。他认为,当前社会上的佞佛行为就违背了佛教的最基本教义。例如:掘山穿池,驱人劳役,就是"损命";使府库空虚,入不敷出,就是"损人";寺院装修,奢侈豪华,就是"荣身"。这三点都与佛旨背道而驰,"损命"则说明"不慈悲";"损人"则说明"不济物";"荣身"则说明"不清静"。如此做法"岂大圣大神之心乎?"他认为,这种大兴土木建造寺院,僧徒广聚财货,越格饰修殿堂的做法,"非真教,非佛意,违时行,违人欲"。第二,国祚之长短,在于有道无道之别。辛替否进一步论证道,如果一
① 上引均见《旧唐书》卷九十六《姚崇传》。
② 《坛经·疑问品》③ 上引均见《旧唐书》卷九十六《姚崇传》。
定要说只有建造佛寺,才是求治之"理体";而爱惜民人不足以"经邦"。那么,殷周以往没有佛寺,就该"皆暗乱"了;而汉魏以来佛寺渐多,就该"皆圣明"了,可查验历史却恰恰相反。夏、殷、周三代和汉以后历代对比,证明王朝之寿命,有道则长,无道则短,"岂因其穷金玉、修塔庙方得久长之助乎?"
第三,如来之德、如来之仁与汤武之功、唐虞之理有一致处。辛替否引用佛经之言来支持自己的观点,"臣闻于《经》曰:菩萨心住于法而行布施。如人入暗,既无所见。"他敦促中宗存菩萨之心,减少铺张雕琢的费用以赈济贫民,这便是如来之德;停止开山挖池以保全昆虫,这便是如来之仁;省下土木建构的花费以供给边陲军民,这便是汤武之功;减免无用之臣的禄赏以激劝官吏的清廉,这便是唐虞之理。辛替否认为这些是当前为政之要事,不可"失真实而冀虚无",强调了佛理和王道的一致性和实践性。
第四,出家者的道德规范与实际行为不应背离。辛替否描述出家者的道德规范应是"舍尘俗,离朋党,无私爱",但对照现实却大相径庭。出家人买卖经商,算不上舍弃尘俗;任用亲信,算不上远离朋党;纳妻养子,算不上没有私爱。这样的出家人,事实上是"毁道"而非"广道"。
第五,"道合乎天地,德通乎神明"。辛替否以本朝皇帝之楷模--唐太宗的辉煌功业为例,说明天与神顺乎人,保佑有德有道之人,"不多造寺观而福德自至,不多度僧尼而殃咎自灭",为什么会出现这种表面上看来不好理解的现象呢?因为"道合乎天地,德通乎神明,故天地怜之,神明祐之,使阴阳不愆,风雨合度"。
第六,道教与佛教在虚泊、清心方面同理。辛替否认为,修道者应该"不预人事",专心致志地修道,使身心清静,"以虚泊为高,以无为为妙",只要有两卷《老子》可读,有一躯天尊可拜就可以了。没有欲求,没有营造,既不损人,也不害物。何必"璇台玉榭,宝像珍龛,使人困穷,然后为道哉!"在这里,辛替否也是"援道反道",以道教宗旨反对奢华的佞道之举。
总的看来,初唐、中唐时期,一些坚持儒家思想、立场的士大夫,对咄咄进逼、日益兴盛的佛教进行过一些批判。有些批判虽然言辞激烈,慷慨激昂,但是立论的基础只是传统的儒家思想,缺少适应新形势的变化和新意。而且,由于对佛教思想了解不够,批判缺乏理论深度。有些批判则开始变换角度,引用佛理经义来反对佛教泛滥的种种弊病,当然这也无法真正撼动佛教的理论基础。
4。吕才、李华、卢藏用的反迷信思想吕才、李华、卢藏用的批评矛头虽然不是直接针对佛、道二教,但二教中的落后部分是与神学、术数迷信有联系的,因而这节置于此。反对神学迷信,是中国思想史上相沿已久的一个论辩主题,上述三人是初唐、中唐时期的踊跃争鸣的代表。
吕才(公元600-665 年),博州清平(今山东聊城)人,官至太常博士、太常丞,以博学多识闻名于世,通晓天文、乐律、医学、方伎、舆地等多种学科知识。他著述很多,但大部已佚。他的《叙宅经》、《叙禄命》、《叙葬书》等遗文,保存在《旧唐书》本传和《全唐文》中,表现出无神论思想。吕才在贞观年间奉唐太宗之命,与学者10 余人整理刊正社会上流传的阴阳书。吕才本着"救俗失,切时事"的宗旨,运用无神论观点批判种种世俗迷信表现,"虽为术者所短,然颇合经义"①,遭到了阴阳家、术数之士的反对,但比较符合儒家经典义旨。
吕才对于算命看相、观风水选葬地、以五姓附会住宅方位等的批判,主要采取三种方法。
其一是"稽古",即根据历史事实驳斥。例如,按照禄命之说,人的贵贱寿夭是命里注定的,看相算命可以推算和预言。而吕才引前人之语称其"高人禄命以悦人心,矫言祸福以尽人财",是以假话骗取钱财。他以著名历史人物的年月生辰为例,先以禄命之说推算,再核以史实,证实其"不验"。秦始皇的生辰为"岁在壬寅,此年正月生者,命当背禄,法无官爵","为人无始有终,老而弥吉"。可史实却与这种禄命说相反,秦始皇身为皇帝,"有始无终,老更弥凶","计其崩时,不过五十"。吕才一连举出鲁庄公、秦始皇、汉武帝等五位生辰可考的皇帝之生平,证明"禄命不验"。
其二是本证,即运用矛盾律,揭出迷信之说的自相矛盾处,使其不攻自破。如关于姓氏的发音决定住宅及门户的方位,吕才认为这种说法的漏洞是显而易见的,"近代师巫更加五姓之说。言五姓者,谓宫、商、角、徵、羽等,天下万物,悉配属之,行事吉凶,依此为法。至如张、王等为商,武、庾等为羽,欲似同韵相求;及其以柳姓为宫,以赵姓为角,又非四声相管。其间亦有同是一姓,分属宫商;后有复姓数字,徵、羽不别"。如果说人的姓氏按发声分为五类,以分别与五行相配,姓张与姓王属商,姓武姓庾属羽,这可以说是按声韵划类,但是,姓柳的属宫,姓赵的属角,这就与音韵无关了。而且遇到姓氏为复姓,更不易区分类别了。
其三是以"自然之理"察之,否定随意编造的迷信说法。如关于丧葬之法,本来"无吉凶之义",可是从事迷信职业者却要"加以阴阳葬法,或选年月便利,或量墓田远近,一事失所,祸及死生",这充分说明丧葬中的阴阳迷信之说已造成社会危害,"野俗无识,皆信葬书,巫者诈其吉凶,愚人因而徼幸。"然而,阴阳葬法的起因是"巫者利其货贿,莫不擅加妨害","各说吉凶,拘而多忌"。因此要究阴阳之本义,吕才认为,"天覆地载,乾坤之理备焉;一刚一柔,消息之义详矣。或成于昼夜之道,感于男女之化。三光运于上,四气通于下,斯乃阴阳之大经,不可失之于斯须也。"阴阳之大义与丧葬之吉凶无关,是巫者"附此为妖妄"。吕才又引用儒家经典《孝经》、《易经》和史实,说明"安葬吉凶不可信用"。名位、官爵是变化无常的,"亦有初贱而后贵,亦有始泰而终否";而"卜葬一定,更不回改,冢墓既成,曾不革易",从这简单对比中就可以看出,"官爵弘之在人,不由安葬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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