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俯瞰云端的一万公里 (叨叨捞)


  我大力推开门,就看见彦良正用一副十分松散的架势,同时摧残着我的耳膜和杨千瑞的小提琴。琴盒敞开在地上,里头散落着一块松香和一张麂皮的擦琴布。
  我又惊又气,杨千瑞怎么会让彦良碰他的小提琴?
  彦良教我吉他时,都不舍得让我碰他最常用的那把吉他,小气吧啦的,连借备用吉他给我练手都是非常勉为其难。
  小提琴可比吉他贵太多了。
  而且杨千瑞的这把小提琴,看成色也不是什么便宜货。外行归外行,但有些质感差距,就是连外行也能一眼看出门道来。
  彦良“唉”了一声,惋惜自己不是这块料。他将琴从肩上卸下,手里的弓转了一圈,弓把的位置对着我,“你要不要试试?”
  被这么一问,我也蠢蠢欲动,转头用眼神询问杨千瑞,征求主人的同意。杨千瑞笑着点头表示可以,笑得一脸无害,还充满期待。
  我单手撑着沙发靠背,一个跃身跳到他们面前,接过琴和弓。
  杨千瑞靠近了我,手把手教我如何用正确的姿势将琴架到肩上,用腮部夹住,调动手腕的力量轻拉出声。
  我试了两下,说不出的别扭,他看出问题,又伸手来扶琴:“我帮你调整下肩托。”杨千瑞一手托着背板,一手旋着螺丝,往下收了点。又问:“这样行吗?”
  我左右扭了扭脖子,感觉不那么卡了,就对他说:“行了。”
  杨千瑞收手准备退开,我冷不丁瞥到近在咫尺的他的脖子上,下颌线下方一点,有一块醒目的红褐色痕迹,引人遐想非非,引人气急败坏。
  我未及多想,就已经脱口而出冷嘲热讽:“昨儿晚上上哪儿找乐子去了?”
  杨千瑞一脸茫然地望着我:“啊?”
  我后退两步,正好够拿琴弓指在那处“杰作”上。此情此景,无异于苦候多年的痴情人痛心地握着一柄锋利的剑刺向负心汉。
  杨千瑞的手顺着摸上红印,明白过来我话语中的深意后,整张脸羞得通红。将琴弓一下扫开,磕磕巴巴地说:“这、这、这是练琴练出来的。”
  旁观一切的彦良,爆发出一阵失去理智的笑声:“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我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太逗了,你俩。”
  我的脸上也烧了起来,谴责的意味太浓,误会的程度太深。以及,对一个专业小提琴手太过失敬。
  杨千瑞垂着脑袋,我也低着头,无地自容。彦良朝我迈了两步,拿手肘捅了捅我:“还不快道歉。”
  我反应过来,连声说:“哦哦哦,对不起。”
  杨千瑞很小声地说:“嗯……没事。”
  彦良义气地替我开脱:“你别怪他,也别想太多。以前我第一次见时也以为是吻痕,后来才知道这叫琴吻,也很贴切嘛!
  “好像要练很久才会有这样的痕迹,对不对?”
  杨千瑞依旧不太自在地说:“我也不是很明白。有些人就有,有些人就没有。”
  “那有的人一定很幸运,毕竟不是谁都能有那个荣幸被琴亲吻。”我才想起来哄他。
  杨千瑞一下笑了,直视着我,眉眼弯弯,“希望是吧。”
  这段小插曲翻篇,彦良催促我道:“你拉下试试,你拉下试试,这玩意真是太难了。”等着看好戏的意味呼之欲出。
  他一个整日与吉他弦打交道的人都觉得难,我这个只会拨弄琴键的人,更是无从下手。不出所料,我的木头锯得比他还响还亮,赶在邻居敲门投诉之前,赶紧收手把琴交还到杨千瑞手中。
  “别糟蹋了,别糟蹋了。”我诚惶诚恐道。
  杨千瑞却轻松地笑着:“我刚开始学的时候,也和你们差不多。”
  “你学了多久?”彦良问。
  杨千瑞停顿了一会儿,似乎需要在心中掰着指头数一数,最后不太确定地说:“十……十五年。”
  “你今年不是才二十岁?!”我和彦良异口同声。
  “是,是啊……小时候用的是1/4的琴,后来才慢慢换成大的。”
  重点完全不在这儿吧,谁管琴多大多小,而是五岁?!五岁就开始拉琴了?
  杨千瑞领会到我们瞠目结舌的原因,慌乱地向我们解释,很多人都是从这个年纪开始学琴的,甚至更小。
  为了打消我们眼中不可思议的崇敬,杨千瑞絮絮叨叨地给我们举例。
  “海菲兹3岁学琴,6岁就开音乐会;帕尔曼5岁学琴,13岁就上了美国电视台;梅纽因5岁学琴,7岁就登台演奏交响乐……”
  最后一个名字,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去年曾在报纸上看到过他的讣告。
  杨千瑞最终是这么给自己总结陈词的:“所以我就只是,一个喜欢拉琴的到现在也没什么成就的普通人而已。”
  彦良安慰说:“别小看自己,你总拿过什么奖吧?”
  杨千瑞坦率地摇了摇头:“没有。”
  怎么会?就算是我,也曾在北京市青少儿钢琴比赛中拿过亚军。他的水平至于这么差?唉,上次他拉琴时,我完全走神了。
  杨千瑞将小提琴收进琴盒,乖巧道别:“我该回去了,谢谢你们的招待。”
  我和彦良将他送到门口,目送他拐进转角的楼梯。马上,我又跑回自己房间,打开飘窗,想着能再多看一眼他的背影,不久如期而至。只是我没预料到,他不知为何突然转过了身,朝我挥了挥手,倒着走了一段路,才最终离开。


第13章
  三月末,我去看了《男孩别哭》。本以为是同志男孩别哭,看到一半才发觉是蕾丝边女孩别哭,最后尘埃落定——跨性别认知障碍者别哭。
  散场后我去了趟厕所,一边放水,一边不自觉地哼起了脑海中盘旋的那段旋律,电影中的插曲。
  「There’s a diamond in her eye
  It‘s a shining up above
  And the moon in the sky
  Says you won't tell her why」
  我抖了两抖拉上裤链时,突然从隔壁冒半个脑袋,吓得我差点夹到自己。
  “嘿哥们,这歌名叫什么?”一口流利的美式口音。
  我认出了他,是我上次半夜看电影时遇到的,从出口处擦肩而过的那个人。
  我整好裤子,如实回答:“我不知道。”
  电影里拢共就播了这么两句,我盯着片尾信息,也没定位到具体歌名。
  我和那人一前一后走向洗手池。我排在他后面,他让开位置抽纸擦手,貌似不经意地问我:“你也刚看完《男孩别哭》出来吗?”
  我点了点头,客气寒暄:“是,你也是吗?”
  但我忽然想到一点,我在放映厅里并未瞥见除了我之外的任何身影,毛骨悚然之余,很快又想明白,偌大的影院里不止一个场次。
  他若有所思地说:“我想起你来了,你是不是经常一个人大半夜来看电影?”
  我立刻反问:“你不也是?”
  我将擦过手的纸丢进了一旁的垃圾篓,离开这个并不适合交谈的场所,从同一条通道往外走去。
  那人自我介绍道:“我叫Joe,你呢?”
  我简短地回答:“Jack。”
  “Jack,我猜你和我一样,在附近上学?”
  我并不喜欢这种自作聪明的问法,另起了刁难的心思,“那你能猜出我是哪个学校的吗?”
  他牵动嘴角笑了笑,自信地说:“肯定不是哈佛医学院的,因为我从来没有见到过你。”
  我没控制住发出一声惊叹。还以为学医的个个都是nerd,整日实验室和图书馆里泡着,没想到还有这种闲得大半夜来看电影的。
  我打量着他说:“蛮特别的。”
  最后我只能挑出这么个词来形容,“不务正业”自然是说不出口。我既不是他什么关系亲近到足够开玩笑的朋友,也不是什么迂腐的德高望重的长辈。
  Joe看了我一眼,意味深长地说:“你是指我,还是指我们?”
  我说:“当然是你,我们有什么特别的。”
  Joe笑着说:“总是在同一个时间段,来看同一部电影,还不够特别?”
  我和他遇见不过两次而已,两次最适合的词是“碰巧”,而不是什么“总是”。但我懒得与他长篇大论,就敷衍道:“你总是这个时候来?”
  “大部分,你也是吗?”
  我下意识地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
  已经走到影院门口,我跟他分别望向两条路,结束这场短暂又意外的闲谈。
  Joe却忽然说:“也许下次我们可以一起来?”
  我半眯着眼,注意力全被他身后不远处的一只叼着老鼠路过的野猫勾走。
  她长得实在太漂亮了,长缕的白色皮毛蓬松又顺滑,霓虹灯光洒在她身上,仿佛为她量身打造的五彩长裙,高傲地踮着脚掌悠悠前行。
  我明白“猫步”这个词的初衷了。也瞬间理解了为什么人类要违背自然天性,趋之若鹜地打造一套世俗标准,将美的定义条条框框地钉在里头。
  虽然我并不会多瞧杂志封面上的性感模特一眼,但不免俗地看到泳装肌肉帅哥仍会眼前一亮,心头一跳。即使我如此唾弃人们千方百计伪装出的浮夸外壳,但内心,但肉体,但情感,无一不被过分美好的皮囊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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