鲸鱼杀手 (Barrett)
- 类型:现代耽美
- 作者:Barrett
- 入库:04.10
阿闹脑袋磕上玻璃,迷迷糊糊睁开眼:“这是要去哪儿?”
“去东边。”池衍回。
“去东边干什么?”她打完哈欠又歪回去。
池衍恢复了原本的速度,车窗没开,向其非也能感受到整个世界都在朝身后疯狂地疾驰而过,风变得可视,夜晚没有尽头。
“因为突然想去。”池衍这么说,不想过多解释的样子,语气也是淡漠的。
队友对这种情况见怪不怪,留下一句把我送到家再叫醒我,就又昏睡过去。
车里很暖和,向其非的手心出了汗,糖盒也捏扁了,他不知道事情为什么就这样发展了,也看不出池衍在想什么,有点害怕,但更多的是期待。
大黄蜂大概飞了四十分钟,一路畅行无阻,红灯都很少见,向其非指挥池衍把车停在了西门口,自己跑回宿舍楼。室友都没在,他摸黑打着手电,拿自己的东西,心脏却突突敲起来,每次都要敲在喉咙口。他顺利找到摘抄本和CD,抱在怀里,走之前还从别人的笔筒里顺了根正红色的记号笔。
拿了东西往回跑,向其非一路都觉得自己在做梦,自打今天踏进胡同里的酒吧,一切都太离奇也太不可思议。等远远看见池衍坐在雪佛兰的车前盖儿上抽烟,这种不真实感就更重了。他呆了两秒,又咧着嘴傻笑起来,自己也爬上去,大胆地坐在偶像身边,把自己的宝贝全塞进他手里。
池衍看着他毛茸茸的头发:“时间够,也不用跑这么急。”
向其非这才发下帽子不知什么时候掉了,屁股还没坐热,立刻跳下来,跑到倒车镜哪儿,两只手都拿来压那些因干燥而起了静电的头发。
“是被风吹的,平时不会这样炸起来!”向其非急忙解释。他的头发细软,又天然带一点点卷,到了秋冬天,雨下得少,风一刮就容易乱糟糟的。
池衍弯腰就着车灯,把白色封皮的本子翻开,向其非才发觉出害臊,他扒拉完头发又坐回去,手伸进兜里掏出那根红笔反复开合笔帽。
咔哒。咔哒。像在计时。
小说的篇幅不长,抄下来也就一页多一点,读完很快。池衍翻页过去,向其非的心也跟着一紧,两张红的票根用几条透明胶贴在右边,上面的信息磨掉七七八八。当时第二场没看上,向其非不想退票,还是拿回去和第一张贴在了一块儿。
好在池衍没太在意,合上本子,从向其非手里拿过笔,分别在两张CD上签了名,这次显然顺畅得多,竖弯钩也画得更潇洒。卫衣一会儿就能安心塞回书包了,向其非想。
他等着池衍在摘抄本也签上一个,对方却合了笔,最后一声咔哒。计时结束。
他的偶像对他说:“这个送给我成么?”
“啊?”向其非纳闷儿:“你要它干什么啊?”
“因为喜欢。”池衍看着向其非,似乎有点认真,又像在逗小孩儿,“我用你吃了两块儿的那盒糖换。”
这境况让人有点扛不住,向其非又要捂脸,险些当场暴毙,心想,我看你是想我拿命换。
第5章 黄昏黎明
向其非或许度过了人生中最魂不守舍的两天假期。
一日三餐在家解决,同学聚会没去,家庭小型出游他也推了,除去遛狗,自己在房间整整闷了两天。今年的供暖又出奇的热,脑子烘成一团浆糊,要开窗吹吹冷风才能思考。他实在是不明白池衍怎么想。他那晚坐在车前盖上说喜欢,似乎是真的只针对那篇文章。毕竟最后他就留了一页,本子和票根都原封还回来。可明明用手机也能找来看,为什么就非得执着于一张纸?
但不管怎么说,也算是互相换过礼物的关系了吧?更别说大半夜疯疯癫癫来回飚四十公里的车,之前向其非跟谁也没一块儿这么干过。按照他的社交经验,这样绝对是再见面会互相打招呼的朋友了,或者偶尔还能一起吃个饭。可那天池衍把他送到车站,向其非熬了一宿,已经困得睁不开眼,还沉浸在那句“因为喜欢”里没出来,扒着车窗满心期待的问,那我以后还能去找你吗?
池衍却说,我觉得结束在这儿就挺好,路上小心。
他把这事儿跟钱惠来讲,钱惠来说,人都这么说了,你就结束了呗,我也觉得挺好。
向其非说,那不可能。
钱惠来问,你还想怎么着?
嘿嘿,向其非说着又嘚瑟起来,礼拜天他们要去老山胡同,我线索还没断呢!
反正他就又来了。
北京城里大大小小的演出场地,向其非虽然不至于每个都去过,但也知道个大概。老山胡同里有家黄昏黎明,和之前滂沱总演的愚公移山也没多远,他那天听阿闹提,心里基本就对上号了。也不知道这些Livehouse怎么就扎堆儿开在皇城脚下,或许格格阿哥也有蹦迪需求。
他提前做了功课,演出是新乐队的翻唱场,免门票,但要消费酒水,乐队名字叫Blue dot,中文是蓝点,别的资料就查不到了,但看宣传海报模糊的合照,也能一眼认出站在中间的就是阿闹本人。
向其非早早地来了,戴顶新的帽子,人不算多,但地方小,倒也显得满满当当。他到吧台去,买了一瓶朝日,握着棕色银签的玻璃瓶坐下,桌边还有三四人,喝什么的都有。周围没有池衍。
他想要不然去后台找找看吧,才一个礼拜过去,阿闹总不会再把他忘了。刚一起身,乐队就带着乐器,呼呼啦啦上场,闯后台的计划就只能顺延,演出结束再执行。鼓手瘦瘦小小,看着眼熟,上来先缓慢敲了一段,节奏一来,就有人跟着摇头晃脑,再逐渐加速,阿闹在军鼓的反复敲击中登场,挎一把五弦贝斯,明黄色的Dingwall NG3,成为了这支新乐队的主唱。
节目单早就公开,来看演出的人里,除了乐手的朋友们,大多冲着主题有备而来,图的是一场ktv唱不到的怀旧大合唱。
换阿闹拿麦,乐队就比滂沱时期活泼得多,总先唱几首,然后和大家聊几句。阿闹自来熟,人又直率,在台上玩得很开,如此反复,来看演出的人对乐队印象也好,气氛相当热闹。
今晚的主题,重返九十年代。那是油渍摇滚发迹于西雅图并迅速风靡的时代。向其非在社团放的纪录片里看过,这是一座终年潮湿,曾经兼容了低薪工业和大学城的雅痞城市,年轻人无事可做,便纷纷拿起琴,自娱自乐又相互影响,使得硬摇滚和朋克在这片区域碰撞,融合,新的流派就此诞生,最后幻灭于科特·柯本的死亡。
阿闹穿一件到处开洞的针织衫,牛仔裤还有大皮靴,浓重的眼线铺满整个眼眶。乐队翻了几首Pearl Jam和Nirvana,又借着女主唱的优势来了几首Hole,最后唱了Joan Jett一首少有的慢板抒情曲作为整个夜晚的收束。
I watch my generation die. 她闭着眼睛慢慢地唱,偶尔也不那么浮躁,像个有故事还没来得及讲出口的忧郁女孩。有人跟着合,跟上两句,又记不得词,总断断续续,但也听得认真。
“虽然今天是个翻唱场,”阿闹在下场前说,“但是我们还有一首额外的,跟主题没什么关系,顺便唱给一个朋友听,拜托了各位。”
有人带头鼓了掌,向其非机械地跟着拍,视线滑过一张张面孔,最后一无所获。
乐队唯一的一首原创曲,还没定好名字,歌词听得模糊,似乎是讲更早的日子,讲三个人在漏水的排练室分一盒焖面,讲并排躺在脆弱的木头床板上听同一张打口磁带。但又像在规劝,她唱,想念你啊,男孩儿,别再假装看不见,过去的太阳融不掉现在的冰,要早早清理路上的雪。
池衍一定是在的,向其非想,顺着阿闹的眼睛,看到有人从自己身后掠过,推门离场。他凭直觉跟出去,外面有盏昏暗的灯,池衍刚套好灰色的呢大衣,站在垃圾桶边点烟。
对方垂着眼皮,打火机点了三次,全都被风吹灭,最后索性连着烟一块儿扔向垃圾桶,转身往胡同外走。铁块儿砸在铁皮边缘,弹出来掉在地上,他没去捡。
向其非把打火机捡了起来,是很旧的样式,但很漂亮,镶了金色的边,有点像池衍那把白吉他,但又都是划痕,看样子用了很多年。这种天气里池衍残存在上面的温度很快就消失,铁块儿握在手里像冰。向其非小心翼翼跟在后面,盯池衍匆忙穿起的外套,帽子扭在身后,又在想他只穿大衣到底冷不冷啊?池衍停了脚步,回头对他伸出手:“给我。”
他就乖乖把那块儿冰递回池衍手心。
池衍把打火机装回口袋,继续向前走。
“为什么扔了啊?”向其非就跟在后面问。
“不想要了,”池衍说:“又后悔了。”
“你怎么先走啦?”向其非继续问。
池衍没答,反问道:“你怎么找来的?阿闹说的?”
“不是,”向其非说,后半句声音就小了:“我自己听见的......”
“别再来了,”池衍打断他:“也别一直跟着我。”
“别人都能来,”向其非着急为自己辩解,“我也可以。”
池衍又停下,回头对上向其非委屈巴巴的眼,他的眼尾略微向下垂着,如果皱起眉头,看起来就总是很可怜。面对这样一双眼睛,池衍的语气缓和了一些:“别人是来看演出的,你不是,就别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