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夏慢吞吞把手里的牛肉干全部吃完,神秘地递给他一个卡包,黎北晏打开看了,是一叠银行卡和以假乱真的身份证。
“道理我都懂,可为什么老子叫裴尔?跟你说几万遍了别瞎给我取外号。”
程夏撅着嘴,声音特别欠揍,“梨子嘛,你就说好不好听吧。”
这他妈交的什么傻缺朋友!
“晚上我哥会把贺总暂时留住,北晏你要抓紧时间,出国是不行了,手续太多。不过咱们祖国这么大,还没有你藏身的地方了?”
“夏夏……”虽然程夏脑子不行,但好歹是真心实意为他着想。
“停!别抱我!”程夏躲开黎北晏伸过来的手,“我哥说了,不准跟你搂搂抱抱,没有规矩。”
黎北晏终于忍不住一掌拍他脑门上,“要不是傅奕太高冷,看不上你这样的傻缺,老子都要怀疑你们的关系了。”
中午吃完饭,黎北晏和贺琮坐车回西苑,他仔细想着逃跑路线,等回过神来人已经进了别墅。
贺琮拉从后面拉住他,脸上竟然柔和了一些,他说:“位置订好了,晚上去吃泰国菜。”
黎北晏皱了皱眉,不知道贺琮又要搞什么。晚上他另有安排的话,傅奕又该怎么拖住他?还是他已经察觉了,故意带自己出去?
黎北晏思来想去,怎么也没记起去年的今天,他对贺琮说过的交往一周年纪念要去吃泰国菜的话。
下午傅奕打来电话,贺琮和他说了几句便要出门,“你在家里等我,忙完我就来接你。”
“行……”黎北晏答应道。
等贺琮驱车离开后,黎北晏去卧室收拾行李,简单带了几件换洗的衣服和一叠现金。外面守着的人已经不在了,黎北晏猜是傅奕冒充贺琮下了令。
他提着行李箱从别墅出去,路上停着一辆破旧的货车,黎北晏坐上去,从程夏手里接过他准备的背包。他从里面翻出新手机给父母打电话,耳朵差点被骂聋,最后他妈妈哭得歇斯底里,让黎北晏一定要好好回来,别死在外边。
黎北晏抹干眼泪,拆了手机把它丢在公路上。快到高速路口的时候货车停下,程夏伸手抱了抱黎北晏,说话鼻音很重,“北晏,你要保重。”
“你也是。”黎北晏忍住离别前的难过,小声说道。
“再见,北晏。”
黎北晏没想好目的地,不知道自己最终会藏到哪里,或许是孤独的海岛,或许是湿热的山丘,又或许是辽阔的草原。
没有目标,可能他就这么一直流浪下去,直到这些过往全部成为过去。
渐行渐远渐无书,连记忆里的高大固执的少年,也一同去了吧。
第23章 喀什
看着货车迅速从视线里驶出去,程夏心里像被一根看不见的绳子紧紧牵住,他不知道帮黎北晏逃离贺琮是否做对了,担心好友未来过得不好。
爱情被记录在文学作品里传颂了几千年,浪漫又迷人的模样,怎么在现实里却能让人遍体鳞伤,恨不得逃离一切。
程夏想不明白。
当天晚上他在床上辗转反侧,迷迷糊糊梦到黎北晏出车祸了,吓得从床上下来,后背全是冷汗。
程夏拿出手机给黎北晏打电话,那边却关机了,程夏更坐不住,打开卧室门想出去透气。
路过书房的时候发现里面亮着光,程夏敲了敲门,声音像只受了惊的小猫,“哥,你在里面吗?”
话落,门锁从里面被打开,傅奕穿着黑色毛衣,高大的身影笼罩住程夏。
他视线扫了下程夏单薄的睡衣,慌乱中穿反了的拖鞋,和仓惶的眼神。
自从工作后把程夏从老家接来,傅奕已经很多年没见过他这么无助的样子。
心里难免有些吃味。
“做噩梦了?”面上又要克制住,不让情绪在显。
“嗯。我梦见北晏出事了。”
傅奕舍不得看程夏皱眉,把人抱进怀里伸手揉了揉他的头。
“你要相信哥哥安排的人,一定会把他安全地送出去,夏夏别担心。”
傅奕的怀抱有种安抚人的魔力,在程夏这里从小到大都没变过。刚刚还浮躁的心,被他哥用一句话轻轻抚平。
程夏双手抬高环着傅奕的脖子,闻到抽了很多支烟之后的浓重烟草味道,他有些不高兴,头靠在傅奕胸膛上。
“你怎么又抽烟了。”
“心里有点事,抽烟疏解一下。”
“方便跟我说吗?”
傅奕低声笑了笑,说:“不行。”
“抽烟对身体不好,哥,要不然你还是听阿姨的,找个女朋友,遇到烦心事时能有个人倾诉。”
话刚说完,程夏就觉得脸上一痛,傅奕脸上的笑容敛去,捏着他的脸,说:“这事儿你想都别想,我不会谈女朋友。”
“那怎么行,哥你准备孤独终老吗!”
傅奕:“不是还有你买岛给我养老?”
程夏:“……”
程夏:“那我……那我还要攒很久的钱,哥你稍微再等等。”
这趟火车两天两夜,整整四十二个小时,是黎北晏坐过时长最久的一班火车。第一天晚上还好,只是睡觉,从第二天始,晚上半夜他要醒来好几次。
从新疆的火车站出来,浓浓的异域风情让人仿佛置身异国他乡,纯粹的深黄色夯土砌成的古老建筑群,又让人好似穿越了时空回到中世纪。
黎北晏决定去喀什乡村支教,这儿和内地的乡村差不了多少,整洁的沥青路,悠闲自在的牧羊人…在这里,似乎时间也放慢了脚步。
这里的冬天尤为漫长,幽深的夜晚似乎望不到尽头,开始的时候黎北晏总是失眠,寒冷的深夜,一个人睁眼待到天亮,全是孤独和寂寞。
然而成长的一部分就是这样,跟熟悉的人告别,做一些从来不会做的事情。
黎北晏努力维持脸上的笑,和周围人交际,花了半年时间了才真正融入当地。
喀什的孩子尤为热情,喜欢主动和人打招呼,他们喜欢接触外来的人,孩子们纯真的眼神流露着对知识的渴求。
由于学校离家太远,早上十点才开始上课,星期一会在操场举行升旗仪式,接下来是哈萨克族为主的学生与老师的民族舞,很悦耳的歌声加上老师们的舞蹈,让黎北晏有时候也会忍不住跟着跳。
山区偏远,除了老师们,大多数年纪小的孩子不会说汉语,黎北晏耐心教着,也从她们那里学了少数民族的语言。当黎北晏看到孩子们因他们的努力而取得,哪怕是一丁点儿的进步时,更真正领会教师二字所蕴藏的丰富的内涵,和真正的责任。
新疆是温带大陆性气候,中午热晚上冷,才来这里的前几个月,黎北晏总是感冒,每天咳得厉害。这里饮食口味比较重,黎北晏吃不习惯,也没有人再守在旁边提醒他多吃一些,体重往下跌了好多斤。
校长体恤来支教的老师,在操场开辟一块地让学生和他们一起种菜。要播种的时候,黎北晏拜托了进城的老师让他买点花种,在墙角撒了几把玫瑰。
和学生们相处越久越觉得他们可爱,当黎北晏在交上来的作文里,看到他们写着的对裴老师的无限信赖,他觉得自己没有白来。
孩子们笑起来的样子最为动人,两片薄薄的嘴唇在笑,长长的眼睛在笑,腮上两个陷得很举动的酒窝也在笑。春花秋月,是诗人们歌颂的情景。
虽然这里环境艰苦,只有一张桌子和一张木板床,东西也不合黎北晏的胃口,但这里的一切,使他的心慢慢沉寂下来。
支教的第一年冬天,学校又来一个新老师,是个青春朝气的少年,他穿着一身大牌,手上甚至还夸张地戴了CHANEL手套。
晚上,老师们在操场举行了篝火晚会,欢迎这位盼了好久的音乐老师,柴火很热,烤得人十分舒服。
黎北晏坐在凳子上,隔着人群远远看见他抱着吉他,在篝火旁歌唱。
是很美的曲子,他的嗓音低沉,讲故事一样娓娓道来,让人沉溺其中。黎北晏忽然对他改了观,或许,这是个有些真材实料的富家子。
他说他叫古铖。
古铖是个精力充沛的自来熟,学校只有黎北晏一个汉族的男性老师,他从第二天早晨开始,缠着黎北晏不停地问问题。
他刚大学毕业,不知为什么来了路途遥远的西部山区,虽然穿着和谈吐显露出不菲的家室,但他对这里的学生充满了热情,学校总里总是能听到古铖抱着吉他,和孩子们高声歌唱。
黎北晏已经28了,性子早被戈壁的风沙磨平,黎北晏看着古铖,就像看着以前的自己。
古铖对时尚很执着,每隔一段时间,老师们总能看到他身穿一身高定Givenchy,在戈壁滩上屈着长腿,骑几个小时的电动摩托车去拿快递,包裹里面是各种奢侈品大牌最新一季服装。
不管环境和生活有多艰苦,古铖总是用华丽的服装配饰,把自己打扮得仿若摩登都市的贵少。
古铖常常把手搭在黎北晏肩上,黎北晏只要稍微一低头,就能看到他手腕上的Cartier手链。他好像一个耀眼的王子,吸引了喀什所有女性的目光,包括学校的女孩子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