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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出师 (鳖壳鱼梓酱)


  风扬起一片雪沫,雪堆顶部被风削平,仿若巨石遭到侵蚀,一点一点风化成灰。方璋回头,沉声道:“有话便说。”
  话到嘴边,却也不晓得还能说什么了。方鹭搭在窗台上的手指弹动两下,目光移向他处,双眉仍旧拧得死紧:“别瞎胡闹。”
  “你偏心他?”方璋嗤笑。
  “有人上山。”方鹭答非所问,匆匆撂下四字,“砰”地关上了窗。方璋眯起眼,盯着那扇紧闭的窗看了半晌,旋即大步走向叶鸯的卧房,隔着一道门提醒他:“今晚怕是有人来。”
  “知道了。”叶鸯在门内应声,又说,“不要出屋,不要来我房里,我能应付。”

  ☆、第 96 章

  自打叶景川不在身边,叶鸯就愈发娇气,天热了他不吃饭,天冷了同样不吃。江梨郁端着碗在他床前站了好久,他才坐起身,勉为其难地喝下半碗稀粥。
  有些人没良心,吃娘的喝娘的,放下碗筷就骂娘;叶鸯虽不算没良心,但他的行为跟放下碗筷骂娘其实没什么两样。他的确不骂娘,也不骂任何人,然而他喝完粥之后,嘴巴一抹,眼睛一合,径自躺回床上,挑明了不想与人交流,纵然是江梨郁,亦不能使他开口。
  江梨郁并不介意师兄的冷淡,她从这反常的冷漠当中读出其他意思,因此未尝多言,摸了摸叶鸯的额头,便捧着碗离开。叶鸯悄悄把眼睁开一条缝,望向她开始伸展的背影,不由感叹小姑娘终于要长大,说不准哪天就变成无名山下一枝花,吸引各路英雄豪杰踏破门槛来求亲。
  到那时候,江礼会替代她的父母为她把关,赶走想吃天鹅肉的癞蛤/蟆。
  叶鸯伸了个懒腰,侧过身背对窗口。
  夜还未深,天光微明。日月同天,一方在西,一方在东。渐渐地,月轮取代了夕阳,清辉覆盖千里江山,天下山川河流,平原丘壑,无一处不与月色相拥。叶鸯静静地睁着眼睛,却不肯回身欣赏夜景。他静思的时间已足够久了,不再需要无限度的安静。
  叶鸯阖眼小憩,手掌轻轻按压胸口。长久的心悸,令他胸闷气短。过去的二十年间,他从未察觉到自己的虚弱,而如今一到夜深人静的时刻,他常常产生出命不久矣之感,连白日里短暂的愉悦,都被他认作“回光返照”。
  这不是好兆头。过于担忧死亡,终会使它提前到来。叶鸯单手抚胸,缓缓吐出一口气,背后的窗扇被人推开,陌生的气息钻入房间,此人为赏金而来。
  江夫人开出的价格,于叶鸯而言算是个天价。连方璋都为之动心,难保不会有更多人垂涎。难以安眠的夜晚,不可能只有一个,只要江夫人的悬赏一日不撤销,叶鸯的人头就时时刻刻都有掉落的危险。
  那人翻窗进屋,仓促间碰倒一只花瓶。花瓶倒下的声音在黑夜里格外清晰,叶鸯不禁皱眉。
  手脚笨成这样,是谁给了他信心,让他认为自己可以拿到这份赏金?
  笨就算了,偏要趁夜取人首级……就这水平,夜晚是给他的暗杀对象造成阻碍,还是给他本人造成阻碍?
  叶鸯很想笑,但忍住了,没有出声。
  左手缓慢挪动,碰到压在枕头下面的短刀。
  他用不惯短兵,不过偶尔拿来玩玩,往别人身上刺一下,想来十分有趣。
  黑影慢慢逼近,映在墙壁上的轮廓逐渐明晰。叶鸯手臂紧绷,悍然挥刀转身,割裂来人喉管。鲜血沿刀口喷溅而出,多数洒在帷帐上,少数落在床铺,晕开深深浅浅的颜色,像白纸被打翻的墨汁浸染。叶鸯抬手一抹,擦掉颊边血滴,随手丢弃短刀,疲倦地向后一仰,合上眼睛。
  天太冷,血腥气因而变淡,然而不管它有多淡,总是真正存在。叶鸯原想不管不顾地睡去,把烂摊子留给方璋来收拾,眼前却不停晃动着幻影,直令他的视野蒙上浓重的红。他不是很喜欢红。他喜爱的红仅限于红烛光红盖头红罗帐,除却新娘出嫁,新郎官娶亲,再没一种情况能让他对铺天盖地的红产生些许好感。
  额头渗出冷汗,叶鸯蓦地睁眼,拔刀割裂帷帐。吸饱鲜血的布料沉沉坠下去,将地面上那具尸体掩去一半。叶鸯起身,把另外半幅帷帐也割断,盖住那死不瞑目的无名来客,血腥气遭到阻碍,再次变淡。
  它又淡了,可它还在。
  叶鸯不想下床,不愿掌灯,他没兴趣观察满地鲜血,更没兴趣做什么清理。他放下兵器,无言枯坐,眼前的画面倒在无限延伸。从房间里倒伏的这一人身上,他竟瞥见了无名山中树林之间的那场厮杀,那是他平生最痛快的一次,亦使得他不敢回想。
  耳聪目明,乃是常人所具备的特征。但凡无病无灾,哪个人不是听得见、看得清?但很残酷的是,真正的耳聪目明,竟又是常人无法企及的境界,世间太多人站在它的门槛前,穷尽一生也不能跨越。
  心智受到蛊惑与蒙蔽,人就会一败涂地。江州是这样,还有其他人也是这样。心无旁骛四个字,写起来容易,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上加难,哪怕是叶景川,都不得其门而入。
  叶景川为何失手,中了无名鼠辈的算计?
  那自是因为他心有隐忧。
  他一颗心牵在了徒弟身上,便算不得心无旁骛。他犹豫,因而失误。
  不过,一心一意去做某件事,为了单一的目标不停奔走,是否也会陷入困境?
  世上道路千千万万条,每条道上千千万万人。
  有人东奔西走,浅尝辄止,从不深入探寻。
  有人一条路走到黑,撞墙碰壁亦不回首。
  成败并无定数,执着并不可耻。
  然执念太重,易生心魔。
  造过一次杀孽,是否还有第二次?
  无名山上的树林,算不算一场迷障?无名山,算不算是他的心魔?
  叶鸯没有再往下想。他已摸到了答案的边角,却不想在此刻将其从淤泥中捞出。
  为了快活一些,他开始想叶景川。
  而叶景川显然令他快活得过了头。他探手下去,发现某个地方又顺应了本能,正高高昂首,洇湿一块布料。
  师父可真有意思,明明不在这里,竟也能……
  叶鸯开始后悔方才割断了床帐。
  他费力地掀开被子,露出双腿,往床内退缩。古怪的感觉爬在他腿间,某处有些空虚,某处有些鼓胀,而不论空虚或鼓胀,显然都让他不舒服。
  这事做过几次,竟还没能习惯,也没能掌控要领,看来他需要学的,还有很多。
  只是叶景川不太可能来教他这些。
  叶鸯藏在棉被筑造的城墙之后,努力自我疏通,但终究少了点儿什么。恨恨地磨着牙,他翻过身,自暴自弃一般,舔舐自己修长的手指。他庆幸他那一双手生得好看,又好看又中用,才是它存在的价值。
  终于,空虚吸收了饱胀,饱胀替代了空虚。然后它们再次交替,反复交替。叶鸯咬住被角,小猫似的叫唤,双腿像被人折断过,使不上半分力气。
  伏在枕间歇息半晌,嫌弃地扯落身上衣衫,摸黑下床,将那把沾了粘稠液体的短刀丢进水盆。但听得哗啦一声响,水花高高溅起,叶鸯点亮灯盏,双目横扫,看见盆中浮上一层薄薄的红,其间兴许夹杂了白色,抑或是人眼瞧不出的已融进清水里的肮脏东西。
  “……”
  叶鸯的坏脾气突然爬上来,他捞起短刀,步出屋门,寻到个僻静去处,将其抛下山峰。
  但愿不会有谁捡到它……永远也不要有人捡到。
  回到屋内,借着昏暗的火光将床铺清理干净,叶鸯跨过那具死尸,重又爬上他的床。窗户打开了那么久,血液早已凝结,室内一片清爽,再没闻见别的气味。
  他不想把尸体挪出房间——或者应该这样说:他如今没有多余的力气把尸体挪出房间。爱别人是很费力的事情,爱自己同样费劲。
  叶鸯懒了倦了困了乏了,翻过身躲进棉被里,不再管地上那家伙。它横竖都冻成了冰块,纵然化身邪祟,也无法行动自如。等它真发生了奇怪的改变,再拧掉它的头亦不迟。
  “呸。”叶鸯把脸捂进被子里,小声骂道。
  他正自我唾弃。
  该是多不要脸,才会在一具尸体旁边做出那样的坏事?
  下手时未尝留情,干渴时丧失理智,他已和疯子相去不远,唯一的区别大约在于他还知道自己的名姓,理智回笼之后还能感受到羞耻。
  心不善,行不端,叶景川该为有他这种徒弟而感到羞耻,虽然他们师徒两人都好不到哪里去。
  地上的尸体,叶鸯不管收拾,自有旁人替他收拾。方璋起了个大早,悄悄摸进他房间里,拖走了地上的死尸抛入深谷,又绕回去处理满地血迹。被浸透的帷帐是不能要了,叶鸯把它们割断,倒给方璋省了力,但床单被褥上的血,怎么说也得洗一洗。
  “起来起来。”方璋伸手拍打叶鸯的脸颊,“给你换床被子。”
  “不换!”叶鸯人不清醒,脾气却很大,非但不给方璋面子,反而给了他一记绝命踢。方璋“嗷”地嚎了一嗓子,用力一扯,把整条被子撤走,叶鸯登时赤条条地暴露在微凉的空气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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