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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冰 (薜荔藤萝)


  是以她犹豫了一下,终于还是问了出来。“你手里为什么拿着针?”
  乐敬其唰的一声撑开了伞。不是因为她的发问。但伞也不能挡住;钟无射已经看见了那道自上而下的刀光。
  刀光破开周全然而脆弱的伞面,将伞骨从中剖开,连着他的整个脑袋和半个肩膀一起劈了下来。
  截面整齐到能看见被斩断的经络和骨骼。随后鲜血才泼洒而出。钟无射没有看到这个场面,她在刀光闪烁的剎那已经转身拔足狂奔,速度比数日前逃离钵昙摩时还快了数倍。
  这速度在一个十六七岁的女孩子身上几乎是不可想象的。连她自己都没想过自己能跑得这样快。
  一个戴着面具的刀客从高处跃下。他看了一眼钟无射逃离的方向,突然将刀一横。只听一连串清脆声响,暗器伴着溅射的火星掉在地下。他蹲下身,拾起其中的一枚。
  那是一颗佛珠。刀客的手腕已经隐隐发麻。
  他缓缓地起身,向四周环视。唯有乐敬其断开的肢体倒在地下,不再见佛珠的踪影,也没有钟无射的踪影。
  高雅在院子里挖蚯蚓。他本意是给花根松土,但看起来就像挖蚯蚓。他身为客人,起得比主人还要早。当然他在陌生的地方总是睡得不好,这也没有办法。
  昨天的雨下得比想象中更透彻,泥土吸吮的雨水还在怀里,未被夺走,阳光接触到花瓣那端被沾湿,也是清润的,折出些小小的虹影。近处是地里的花,远处是盆中的花,抬头是架上的花。有深浅浓淡,浸染渗透,锐钝方圆,红紫白绿,但高雅不能叫出一个名字。他一窍不通的东西数不胜数。他只是将十指深深地插到泥土里,让指缝也领受那尘埃之下浊重的清凉,和随之蒸腾的闷热。
  他身后主人走过来,主人也一向起得很早。高雅没有回头,只是更加卖力地捏碎一把泥块,用手背擦了擦汗湿的额头,这才站起身。
  “千重雪最后一次回图南,是不是顺道来过你这里?”
  万木春没有回答。高雅本来也不需要回答。倒不是因为这话题很沉重,时至今日,死于非命的挚友已经不是一个敏感的部分,甚至于已经迟钝,即使恶意的刺激都只会泛起一阵温吞的,抚摸一般的麻痒。只是这样的回忆本不该用于分享;他不了解千重雪其它的朋友,就像千重雪其它的朋友也完全不了解他一样。
  他抬头看着荼靡架上白雪一样的花朵,说话声音很温柔,像在自言自语。“他说他在宛城认识一个花儿匠,非常的有趣,他种的兰花,听到琴声会微微的起舞。希望有一天我也能见到他。”
  “但是你不喜欢花卉。”
  高雅道:“什么人会不喜欢花呢?”
  他随手拾起一截花枝,泥地算潮湿,但称不上松软,他在那表面滑润的青苔上勾勒出眼前这朵木槿的形状,但是只勾了两三个花瓣,枯枝就断了。他摇了摇头。
  “抱歉,初次见面,就给你带来了麻烦。”
  “你知道就好。”万木春毫不客气的说。他约莫四五十岁,又高又瘦,花白的头发和胡子都乱蓬蓬的,一双常年劳作的手青筋虬结,一望即知决不是可以虚与委蛇的类型。高雅尴尬地笑了一下,他其实有点害怕。“我不会在这里停太久的。”
  万木春道:“我只说你知道就好,并没有说赶你走。”
  高雅含糊地点了点头,就好像他自己也不知道究竟想问出什么内容。“千重雪跟你说了什么吗?”
  “他说他要娶亲了,心里有些害怕,最后一次来听听我的逆耳忠言,好决定要不要反悔。”
  这几句反映出来一个优柔寡断的千重雪的形象,真切到让高雅简直笑不出来。“我听他说,阁下一生未娶,男女居室,人之大伦,阁下却一向颇有微词。阁下好像觉得,无论多么胸怀壮志之人,只要沾上女色,就非被毁了不可。”
  万木春道:“不,你说反了。你会毁了女人。”
  他随手摘下一朵花,凝视着手中繁复之极的造物,轻轻一搓,掌中柔嫩的花瓣便成了几点暗红的汁液,渗入到坚硬的指节纹路间。
  “女人就像这朵花,你为一己私欲将之折断,她连一时半刻都活不过。”
  高雅道:“那她呢?”
  黄金缕是花吗?或者是一节竹子,无论内心如何空洞,外表仍旧翠绿。更可能她根本不是春生冬藏的草木,无出无入,不需土水。如果万木春见过黄金缕,是否就能多少理解千重雪的死于非命?
  万木春仿佛没有听到他的话。“总之成亲是一件害人害己的事。他既然有心在最后关头跳离这火坑,我作为一个过来人肯定倾力相助。我给他列举成亲的十大坏处。比如他认得那妖女以来,就变得疯疯癫癫。虽然他时常也疯疯癫癫。再者他无比的喜新厌旧,一时热血上头就山盟海誓,等拴在一起了恐怕没有善终。更不用说其它大道理,比如正邪不两立,水火不兼容,势必造成人人喊打的局面,虽然这并不关我屁事,但他是一个前途无量的少年人,总不能说关他屁事。”
  他这么一个愤世嫉俗的人,居然能讲出如此通俗的道理。虽然这道理高雅自己也给千重雪讲过,但高雅自认不是一个愤世嫉俗的人,说出来只为勉强尽到朋友之责,实际上千重雪成亲与否,对他来说不是真的很重要。他自认毫无理由阻挡千重雪应领受的一切,哪怕那是可以想见的麻烦。
  ……但是如果我知道他会因此而死呢?
  高雅习惯性地停止了联想。“恐怕阁下这些良言,他是一句没有听进去。”
  万木春哼了一声:“也未必。他小子虽然一向恃才傲物,毕竟我过桥比他走路多,倒还比较听我的话。何况他自己本来也犹豫,我说的他一句都驳不倒。我说:你这个亲事成起来,有什么好处?你是跑更快了,蹦更高了,吃得多了,睡得香了?自打你认得那位绝代佳人,你除了这一脸要死不活的德行,满腹婆婆妈妈的心事,还得了什么?他愣怔半日才说了句:也没有什么,我认得她后,才知道沧溟剑法有第三十七招。”
  高雅胸中蓦然传来一阵绞紧的疼痛,可能因为没吃早饭,他眼前天旋地转。等这阵眩晕过去后他说:“我好像知道他为什么会死了。”
  “当然因为他没有听我的话。”万木春气呼呼地说,瘦高的身影显得有些伛偻。他拖着两条一长一短的腿转身走去,跺在地上每一步都震耳欲聋。
  拜主人所赐,冯焕渊最后关头做梦都是石头从山上轰隆隆地往下滚,醒来痛苦不堪。他侧耳听了一下门外的动静,迅速地拉起那床破被子把头蒙住。高雅进房时,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幅惊人的画面。
  他还没来得及开口,被子里已经传出冯焕渊古怪的声音。“走开,不想看到你。”
  高雅眼角乱跳。“你这唱的是哪出?”
  冯焕渊理直气壮。“为什么你要看到我这么丢人的样子?”
  高雅忍不住把指节捏得咔吧响。“照这么说我就该把你灭口。”
  冯焕渊把被子掀开,苦笑道:“这倒是。” 他立刻从床上跳下来。高雅可没有好心到把他搬运上床前还给他宽衣,反正他睡这张床比光板也好不了太多。冯焕渊早年在华山做弟子,自然经过一些吃苦耐劳的锻炼,石床冷灶都不在话下,不幸近来当了掌门,生活水平骤然提升一个档次,竟然有点由奢入俭难。他捶了捶僵硬的腰腿,嗅到自己衣袖上混合着血气的雨气尚未散去,经过一夜发酵成一股难以形容的腐烂之味,自觉往后靠了靠。“这是哪?”
  高雅道:“千重雪的朋友家。千重雪跟我不一样,他有很多朋友。”
  “千重雪是个怎样的人?”
  高雅静静地看着他,过了一会说道:“是个感情用事的人。”
  “我竟听不出来这是褒是贬。”
  “因为我自己也不很清楚。他很容易就会爱上什么东西,或者什么人。如果不是他这种滥情的性格,估计也很难跟我打上交道。”
  他这话极有歧义,冯焕渊虽然完全能理解,还是使出了浑身解数控制着自己不去产生一些庸俗的嫉妒之情。高雅视而不见,只是继续说:“他很容易投入,也很容易厌倦。但他无论爱上什么,都非常认真,认真到可以为之肝脑涂地,万死不辞。”
  冯焕渊眼前千重雪负心薄幸的形象栩栩如生。“那我觉得他一定会遇到很多麻烦。”
  高雅摇头道:“不会。他无论多么喜爱,很少想到占有,多半跟我说过了,就算做过了。比如有时候我们一起去看戏,庆春班唱小旦的少年,我也觉得真是一眼荡魂,但他就会为之写了万字的长信,通篇大概都是愿在衣而为领云云。我们通宵讨论辞藻,修改到满意,又仔仔细细地誊抄了一遍,——当然他抄的,我的字根本不能看,——就烧了。而烧完之后,他自己也就忘了这件事。”
  冯焕渊道:“也许没有忘,只是这样就够了。”
  “因此我羡慕他。我羡慕他如何可以这样轻易,这样频繁地去爱什么东西?我跟他在一起,看见他那炽热急切的模样,就感觉好似我也活着。所以我很乐意陪他发疯,或者给他出个主意,泼点冷水。不过多半在帮倒忙,我比他还纸上谈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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