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起来放荡其实纯情恋爱脑钓系男大
白月光的婚礼上,程有颐找到了个上赶着的替身,白月光的亲弟弟章迟。
一夜风流之后,程有颐发现传闻中阅人无数的章家小少爷连衬衫扣子都解不开,事后还要和程有颐谈正经的恋爱。
恋爱脑章迟一口一个“程老师”,把程有颐研究的图腾纹在大腿内侧,拒绝了顶级会社的橄榄枝,为了把程有颐从非法矫正中心救出来,差点被程有颐的爸爸打死。
他对自己是替身全然不知,爱得轰轰烈烈。
程有颐跟着演戏,越演越真,逐沦陷在章迟毫无原则的爱里,直到他手捧戒指向章迟求婚。
他没有等来章迟的手指,反而等来了自己十年前写给白月光的情书。
字字句句,全是往日深情。
章迟平静地质问他:“我这么爱你,你拿我当替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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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考大巴车在古巴的碎石路上颠簸,众人都在闭目休息。
坐在车尾角落里的程有颐突然惊醒过来,大喊一声:“章蓦!”
章蓦是他藏在心里十年的白月光。
“程!你现在感觉怎么样?”同事李维递给程有颐一瓶水。
程有颐低声说了句“没事”。
“你在发烧,胡言乱语。”李维望向路的尽头,他指着远处微弱的灯光说,“到了。”
信号逐渐恢复,程有颐艰难地从背包袋中拿出自己的手机。
章蓦的消息提示出人意料地蹦出来:
【我好想你,你最近打算回国吗?】
程有颐呼吸一滞,急切地点开那条消息。
车骤停时,他的脑袋撞在了前方的座位上。
程有颐吃痛地闷哼了一声,低头看见章蓦的第二条消息:
【我要结婚了,想你来当我的伴郎。】
第2章 乖小孩
飞机降落在小岛的机场,海风里的湿咸味道和眼泪相似,机场接站口缓慢的车流把程有颐的身体从热带丛林唤醒,他抻了抻久坐而酸痛的脊椎,戴上墨镜。
毒辣的阳光落在他穿得起毛的徒步鞋上时,程有颐下意识地把防晒服的拉链拉到最顶端,扯下背后的帽子。顺着斑马线看向路的另一端。
白T,头戴式耳机,长袜配拖鞋,程有颐大学时代的时尚单品。
过了十二年,又成了今年的流行热点。
少年时代的记忆不合时宜地被唤醒,程有颐准备被低下头给章蓦发消息询问接机的人的联系方式,对面的少年转过身,目光几乎毫不犹豫地定格在了程有颐身上。
阳光透过机场的玻璃恰好穿过章迟的睫毛,落在男孩的脸上,晃出几圈光晕。光晕之中,程有颐毫不费力地就认出来了那张脸。
“章蓦?”名字从程有颐的喉咙中几乎不受控制地被念出来。
“是程有颐——?”隔着一整个马路,对面的少年的歪了歪头,打量着程有颐,似乎想在脑子里找到一个合适的称谓,“叔叔?”
“我叫章迟,我哥叫我来接你。”对面的少年趁着没有车流时迅速蹦到程有颐面前。
“不能叫叔叔,我和你的哥哥是同学。”程有颐认真对面前的小孩说,“我叫程有颐,做人类学研究。师从WillCurtin,我研究的方向是……”
这是程有颐在很多场合都会的自我介绍,他会中英法日俄西班牙语六国语言的版本。
“停、停,停!……你觉得我懂?”章迟的脸色非常僵硬。
“呃——”程有颐把墨镜摘下来,深吸了一口气。
“啧,摘了墨镜嘛,看起来倒是不显老。”章迟狡黠一笑,“走吧,哥。”
消息提示音响起。
【有颐,章迟接到你了吗?】
“喂——哥——”
章迟和程有颐往停车场走,还没等程有颐把按下的字发送出去,电话就通到了章蓦那头。
“接到了,好,好,好——知道啦,你说了好多遍啦。我天天开车,你还不相信我的车技?”
远处停着的阿尔法罗密欧在章迟拿出来车钥匙的时候拉风地响了两声。
“想听什么歌?”章迟一边导航一边问。
程有颐摇了摇头,趁着章迟不注意,打量着身边的男生。
不得不说,基因的力量的确强大,章迟长得和大学时代的章蓦几乎一模一样,英气的眉毛,利落的下颌线,高挺的鼻梁。
“都可以。”程有颐敛着神色,“抱歉,有点困。”
“困?也是。听我哥说的你从很远的热带丛林,印度尼西亚?”
章迟踩下油门,才出停车场就上了去度假村的高速,高速上车少得可怜,只有章迟的车在狂飙。
“古巴。”程有颐回答道,“大西洋岛国。”
“听起来差不多。”
风刮得程有颐的额头痛。
他摇上车窗,哪怕基因在强大,也不足以复制两个人的性格,比起章蓦的沉静内敛,这个弟弟一副十足的二世祖做派。
程有颐懒得解释,叮嘱章迟:“慢点开。”
章迟嘴上却不以为意:“这条路开这么快绝对没事,而且这车不开快一点意思都没有。”
程有颐只是想活着再见到章蓦,他顿了顿,编造了一个理由:“我晕车。”
章迟没有察觉到这个拙劣的谎言,“哦”了一声,把车速降了下来。
一个红绿灯的路口,章迟似乎受不了两人之间诡异的沉默,随口问道:“我听我哥说,你是搞研究的。但是你又是我哥的同学,我怎么记得我哥是学中文的?中文研究什么?”
程有颐言简意赅地解释:“我本科念中文,后来改学人类学,现在在做人类学方面的田野调查。”
“人类学?!”章迟的手指敲打着方向盘,憋了半天,评价了一句:“好、好酷。”
程有颐习惯了别人对这门专业的评价,不置可否地笑了笑。
“那你研究人类吗?”
程有颐“嗯”了一声,尝试终止没有意义的对话。
“你不是在热带丛林吗?热带丛林也有人类呀?”
章迟快速地转了一圈方向盘后,看着坐在身边双手握着安全带的程有颐:“我开车真得很稳的。”
程有颐的嘴角轻轻抽搐了一下:“有原始部落,我的研究方向是史前部落符号在经济生产过程中的演化。”
刚才没完成的自我介绍终于讲完。
“……啧。”章迟的手不安分地敲打着方向盘,“部落文化?那我也略懂一二。”
“哦?”程有颐眯起眼睛,对这个二世祖有些改观。
“有一部很火的漫画。”
“漫……画?”
“《山顶小野人》。”章迟望了望程有颐,得意地笑了笑,“喂!你有看过吗?很火的!”
看着驾驶位上不以为意高扬着头,一副戏弄人得逞的样子,程有颐的嘴角再次抽搐了一下。
他懒得解释:“没听过。”
章迟对程有颐的敷衍毫不在意:“不过他们不是都被美国人杀了吗?”
“那是印第安人。”程有颐的嘴角第三次抽搐的时候,只想尽快结束这个话题,他生硬地使用起来并不熟练的社交技能,轻咳了一声:“在国外念书?”
章迟一顿,“嗯”了一声:“在英国,学金融。”
程有颐敷衍:“挺好的。”
“好什么。”章迟翻了个白眼,听不出来这句话是问话还是抱怨,“好你怎么去学人类学了,不转金融?”
程有颐噎住,瞥了一眼章迟。
Z世代的少年果然没有接受过人情世故的毒打,喜怒哀乐都喜于行色。
“你不喜欢这个专业?”
“烦死了。”
程有颐挑了挑眉:他也不喜欢金融。
他清了清嗓子,表达友好,却也只能老生常谈:“你今年应该二十了?我记得上次见你的时候……”
“上次见我的时候,我还是的孩子。”章迟打断程有颐,轻笑了一声。
“你和你哥……”
“我和我哥年轻的时候长得真像。”
章迟再次打断程有颐:“你们这群大人真是的,能不能换点东西说?”
换成大学时代的章蓦,他大概会微笑着点头承认,然后再说两句兄长的优点,表示自愧弗如。
在这一点,章迟和章蓦果然截然不同。
程有颐的脸微微发红:“抱歉,我不太会说话。”
“你们这群大人里面,主动道歉的你倒是第一个——到了。”章迟愣了片刻,把车停在了广场边,“你看到我哥就不会觉得我们像了。”
程有颐错愕地看着章迟,迟钝地解开安全带时,车窗被敲了两下,他转过头,看见一张熟悉又陌生的男人的面容出现在玻璃窗的那面。
程有颐摇下车窗,男人不再是车玻璃上的成像。
的确,很容易和看起来弱不经风的章迟区分开来。社会喜欢现在的章蓦:成熟,稳重,健硕,有男人味。
“有颐!终于见到你了!”章蓦迫不及待地通过车窗钻进来半个身子,一把抱住程有颐,重重地拍了拍他的背。
学生时代时章蓦就喜欢这样毫不遮掩地拥抱。
就是这些拥抱曾经给过程有颐不切实际的幻想。章蓦那个时候说:“都是好兄弟。”
时隔多年,这个姿势却显得过于亲昵。
“好久不见。”
程有颐察觉到自己的牙关在轻微地颤抖,不敢多说什么,说出来这句话的时候,他分不清楚自己是心跳太快还是心跳停了下来。
“下车吧。”章迟站在一旁,幽幽地说,“我哥这两天一直念叨着你。”
“是吗?”
程有颐下了车,他有那么几秒钟怀疑自己走错了地方。
豪车陆续从自己身边开过,车里走出来的男人穿着整洁得体的西装或燕尾服,而女人身着低调又不失高贵的礼服。
程有颐低头看了一眼自己。
冲锋衣,工装裤,防水高筒鞋,背上背着个破破烂烂的巨大的旅行背包。
格格不入。
章蓦看着站在路边不知所措的程有颐,捂住自己的脸,笑声从指缝之间露出来:“你是刚刚从逃难回来吗?古巴对吧?南美那个地方,很破吧?”
程有颐低声纠正:“古巴在北美洲。”
章蓦不以为意,和身边的母亲的介绍起来这个风尘仆仆的男人:“我还以为你来不了。这是我大学最好最好的朋友!不过我们好多年没有见面了。妈,你还记得吧?”
程有颐对章母微微点头。
他有些怕这个女人,读大学时程有颐曾经见过的章母,彼时她风风火火严厉得吓人。
十多年未见,她竟然也慈眉善目起来。
“有颐,一切随意!把这里当自己家!”章母人逢喜事精神爽,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
章蓦揽住程有颐的肩膀往前走:“老实说,在外面有没有想我?”
假话在嘴边,程有颐觉得刻意,他试着牵动自己脸颊的肌肉把嘴角拉起来表达一个笑容,一副开玩笑的口吻说真话:“当然。每时每刻都在想。”
“章蓦,都要结婚的人了,怎么还没大没小的?”章母柔声责怪,又对程有颐说,“我们家章蓦一直说,必须找你当伴郎。”
程有颐低下头收起来笑容:“伴郎团有哪些人?”
“我弟弟章迟,你刚刚见过啦。”章蓦又念了好几个名字,除了一位大学同学外,程有颐都觉得陌生。
程有颐露出友善而尴尬的笑容:“不太认识。”
章蓦摇了摇头:“都是工作后生意上遇到的好友。”
有多好?程有颐心里忖度着,他们也会在冬天你半夜发烧的时候,背着你跑半个小时送你去医院吗?
“肯定比不上你啦!”章蓦好像听得到程有颐的心声,插科打诨。
可走了一小段距离,在用来给伴郎试衣服房间门口,章蓦忽然用郑重的语气,沉着嗓子用只有他们可以听见的声音说:“你知道的,这个世界上没有能取代你的好友。”
世界忽然就静音了。
“嗯?”程有颐感觉自己要晕过去。
“我说,程大忙人。”章蓦一副什么都没有发生的样子,“请换衣服吧。”
“换衣服?”程有颐还在怀疑刚才那句“嗯”是不是自己的臆想。
“你不会想穿着这身当我的伴郎吧?”
章蓦低下头,看着自己的冲锋衣。
“其他几个伴郎已经先去现场了。待会小迟带你过去?”
程有颐点了点头,沉默着接受这个安排。
章蓦顿了顿:“刚刚来的路上,我这个弟弟没发什么神经吧?”
程有颐摆了摆手:“他……挺好的,和你大学时候很像。”
“挺好?章迟?和我很像?”章蓦的下巴都要掉下来,“别别别,我可没他那么秀。”
程有颐的笑容僵住。
章蓦无奈地笑着:“你千万别被他的外表迷惑了。”
“迷惑?”
章蓦欲言又止,“嘶”了一声:“有颐,这些我们的家里的烦心事,我也就说给你听。我这个弟弟啊,从小娇生惯养的,一点都不成器,自从送去英国念书,放假什么的一直在全世界玩。这次要不是咱妈三令五申非得要他回来,他估计都不稀罕回来参加这个婚礼,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长大。”
程有颐顿了顿:“呃,他看起来不像……”
“等我有时间给你看看他那堆烂摊子。”章蓦苦笑,“你去试试伴郎服?我先去接待宾客了。我定了好几个尺码,你看看哪个比较合身。”
程有颐点了点头,和章蓦分开,进了试衣间。
站在挂着好多套西装的衣架前,看着衣架旁边新人的海报,轻叹了一口气,然后从衣架上挑选出来了自己的尺码。
【你看了就不会觉得我家章迟是乖孩子了。】
【笑哭[微笑]】
章蓦的消息出现在屏幕上,程有颐点开链接,是英国省钱快报的【八卦】板块,底下两千多条评论颇为壮观。
题目里的关键字也很扎眼:【XCL经济系、富二代、P王】
英国省钱快报和它的名字完全不符——不在英国,不能省钱,不是快报。
看惯了措辞严谨的各类学术专著,偶尔读读这种辛辣的八卦,对程有颐而言就像以文艺电影为精神食粮的电影人突然打开了黄色短视频,姑且可以看做是无聊日常里的调剂。
时髦编辑对文字的驾驭能力却炉火纯青,不过一千来字的短文,一个符合大众刻板印象,每天逛夜店,作业靠代写,好几任女友多线发展,睡了没擦干净就拍屁股走人的富二代留子形象立刻跃然纸上。
他不以为意地放下手机笑了笑。
人类学的研究经历早就让程有颐放下了对现代社会道德秩序的膜拜,更何况流量为王的快餐阅读时代,添油加醋乃至胡说八道都不足为奇。
不过如果主人公不是白月光的弟弟,他想也许会更有意思。
他走到梳妆台旁,梳妆台旁边贴心地放着试衣间的指导:旁边的格子间里有洗浴用品,进去是公共浴室,再往里是衣帽间,更衣前先沐浴,话语里暗示他不要没洗澡就脏兮兮地试穿这里昂贵的西服。
盯着镜子里的自己,不知为何,怅然若失的感觉油然而生。
他已经三十多岁,没有取得世俗意义上的任何成功。
“唉——”
叹气声在整个房间回荡。
温馨提示后面接着写:找到合适的尺码后记得在手腕和脖颈后喷一点主人提供的Penhaligon's哦,新人想要维持伴郎团香氛味道的统一。
程有颐小心拿起香水瓶,瓶身精致,瓶盖是公牛兽首,他脸上的笑容逐渐淡去。
学生时代的一天章蓦忽然说到他讨厌男人喷香水。那晚程有颐把用勤工俭学买来准备送给章蓦的生日礼物,倒进了文学院二楼的小便池里,而章蓦至今对此一无所知。
那是一瓶Creed银色山泉。
多年以后,章蓦也用起香水来了。
他在更衣室脱下沾满尘土格格不入的冲锋衣,从内兜里拿出来手机,屏幕上显示100+的未接电话,全部来自程有颐父亲。
他叹了一口气,按下了回拨键:“爸。”
“你还记得给我打回来?”对面的声音冷冰冰的。
程有颐找了个安静的地方:“我刚刚在参加同事的婚礼。”
程有颐的父亲似乎全然不顾程有颐的解释:“《出埃及记》。二十章十二节。”
程有颐一愣,深吸一口气,哑着嗓子开始背诵:“神已经命令我们要孝敬父母,这是十诫之一。你不听我的话,就是不尊重神的诫命,你的行为会让神失望。”
程有颐的父亲是海市教会的传道士,父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让他学习和背诵这些。
程父淡淡地说:“我还以为你在声色犬马里已经忘记了神的指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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