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极其强大的灵流忽而爆起,琉璃碎裂,薛应挽只觉被那灵流冲上胸口,双耳嗡鸣,脑中“轰”地一声炸开,痛楚如电流一般窜上四肢百骸。
这是种极为奇怪的状态。他似乎感应到了朝别的灵流,随后吸力不断增大,神思恍然,眼前陷入黑暗,对身体的掌控力也逐渐消失。
随着视线一点点重新清晰,耳侧清澈溪流声响起,薛应挽终于后知后觉,意识到发生了什么。
——他进入了朝别的神识中,看到了对方从不敢忘却的,最为深刻的记忆。
逐渐适应后, 率先映入眼前的,是一片淙淙溪流。
溪流中映出一张约莫七八岁大,年幼无邪, 却隐约能见日后俊朗的孩童脸庞。
他身着粗衣,此刻手掌正掬了一捧水, 大口大口往嘴里灌去。
唯一与常人不同的,则是脑袋上两只狼犬般尖尖竖起的灰色耳朵。
薛应挽讶然, 横断之乱中杀害妖族立下大功的朝别……竟自己就是妖族血统?
喝完了水,朝别舔了舔两颗略有些尖利的犬牙, 往林中走去, 眼疾手快的抓住一只逃窜而过的兔子。
他哼着首不知名小调, 提着兔子耳朵往回走。
途径小道,却忽闻身后有一阵草叶窸窣, 细听下去, 竟好像还有抽噎之声。
朝别两只耳朵前后动了动,不情不愿地收回头发之下,化作寻常人类一般的半月耳形,朝着那处走去。
绕过两丛极高的杂草, 朝别才看到声音的源头——是一与他年纪差不多大小的孩童。
着一身月白锦衣, 腰上挂着名贵玉坠,粉润的脸被面前一只盘踞在枝杈上的蛇吓得惨白,正啪嗒啪嗒地往下掉眼泪。
朝别嗤笑一声, 上前两步, 一把握上蛇身,重重一甩, 救下这个战战兢兢,跌坐在地的孩童。
孩童惊悸未平, 抽抽噎噎地看向朝别,又看到他手里被提着耳朵的白兔子。
“兔子……”
“这可是我的午饭,”朝别抬起手,晃了晃兔子已经无力挣扎的身躯,“你是谁,来这里做什么?”
孩童咽了咽口水,忙站起身子,拍了拍身上泥土。
“我,我是付谨之,我和爹爹一起来的,爹爹在休息,我就自己偷偷跑出来了,没想到遇见了大蛇,”他抿着唇,有些不好意思,“谢谢你救了我。”
朝别端详着他,确认真是个胡乱闯入的小屁孩,冷冷哼了一声。
“往后小心点,不是什么时候都能遇到我这样好……人的。”
本欲就此离开,付谨之却又三两步跑上前,扯住朝别一点衣袖。
回过头,看到付谨之被养得粉润的一张脸,大眼睛真诚地一眨一眨,从怀中掏出两颗丹丸。
回过头,看到付谨之被养得粉润的一张脸,眼睛水汪汪的,从怀中掏出两颗丹丸。
“……干嘛?”
“这是辟谷丹,吃了能三天不用吃东西,要不……你别吃那只兔子了呗。”
朝别觉得好笑:“我们又不认识,你凭什么管我,好心肠留给别人去,别来烦我。”言罢转身欲去。
“不是,”付谨之黑瞳湿润,十分真诚:“你去吃兔子就要走了,但我还想和你一起玩。”
朝别咳了一声,声音暗自有些得意:“找我干什么,你没别人玩啊。”
付谨之摇摇头。
朝别勉为其难,大手一挥:“成吧。”
白兔子得了大赦,四条腿一蹬,三两下往林中窜不见了影儿。
朝别领他到方才那条小溪边,两人坐在岩石上,付谨之小腿一晃一晃,看朝别熟练地用半人高的木头去扎溪流里的小鱼。
一扎一个准。
“烤鱼,烤兔子,烤山鸡,都好吃,”朝别骄傲地说,“你今天让我放了那只兔子,我之后还是要抓回来的。”
付谨之托着腮,问他:“真的有这么好吃吗?”
“没吃过?”
“吃过,但是都是家里做好的,没有自己做过。”
“养尊处优,”朝别不耐嘁声,“还真是小少爷。”
他抬起木棍,棍子头被削尖,插着一只湿淋淋的鱼,鱼尾还在上下摆动,甩出几滴溪水。
“给你表演个厉害的。”朝别说。
一团火种从他掌中升起,点燃堆聚在一起的杂草碎木。那只鱼被熟练处理内脏,再串过身体,架在火上,烤得两面焦黄。
朝别从怀中掏出一只装着盐巴的小布袋子,均匀洒在鱼的两面,等鱼儿刺啦刺啦冒着油香,才显摆似的递到付谨之面前。
付谨之咬了一大口鱼肉,险些被烫了嘴。
“怎么样,”他信心十足,“味道不错吧。”
“好吃!”付谨之惊讶,“比家里做的还好吃!”
朝别满意地哼哼。
付谨之第一次来这里,什么也不懂,朝别开始还嫌弃他,可小孩子,聊着聊着就成了朋友,哪还记得先前有什么不快。
朝别还给他当场再抓了两只兔子,极为显摆地说,这整个林子都是他的地盘。
付谨之嗯嗯点头,应他话语去碰兔子耳朵,朝别松开手,兔子便一下往外窜,付谨之扑了个空,栽倒在地,一身白衣都沾满了泥水,成了个脏兮兮的泥人。
“你真厉害,”付谨之咧开嘴,毫不吝啬夸奖崇拜,“我第一次和爹爹离开家,没想到就能遇上你这样的好朋友。”
“这就厉害?真没见识,”朝别虚荣心大为满足。
“那下次我还来找你玩!”付谨之笑吟吟的。
朝别还是哼哼,别过脸。
好一会儿,还是付谨之主动戳了戳他脸蛋,有些丧气道:“可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再来,你家在哪里呀?”
薛应挽心中咯噔一下。
若薛应挽猜的不错,此时应逢横断之乱才启,正是人、妖族争斗水深火热之时,众仙门皆以围剿消灭妖族为己任。
虽说有些皂白不分,可情境如此,除却主战的领头几族,其余大多妖族都避之不及。
朝别一族居于深林,想必也是抱了此等心思。
许是入了元神的缘故,薛应挽惊觉,他似乎能感知朝别此刻想法。
果然,朝别父亲与他说过,不能与外人透露族群位置,是以犹豫片刻,少有的一点理智占据上风,抬手指向远处一条小径方向。
小径分左右两条,分别没入林间。
朝别族群在西边,他指明方向却是东边那条入深林之路。
“那儿,”他说,“不过,我们不让外人来,你要是想来找我,就还来这儿,我经常出来猎食的。”
付谨之本就生得乖巧而教人见之喜爱,他点点头,“我知道的!”泥水沾染下的脸蛋白净肉乎,泛着股糯粉,眼睛扑闪扑闪的。
他取下自己腰上挂着的一只玉牌交给朝别:“那我也把这个给你,以后你要是来找我,我们就靠这个相认!”
朝别不擅长应对付谨之这种直白讨好,臭着一张脸,摸了摸身上,干脆扯下胸口的骨坠子,胡乱塞到付谨之手里。
“诺,别说我白拿你东西啊。”
付谨之擦了擦脸上泥污,笑得傻兮兮的:“那我下次还来找你玩,你还给我烤鱼吃!”又跟他挥挥手,以示作别。
朝别就这么睡了一觉。
付谨之给的辟谷丹满是清濯之气,似乎和他体内妖气相撞,整个人没什么力气,何况临近冬日,做什么都有些困乏。
于是他睡了很长很长的一觉。
再醒来,已是足足一日后。
日落西山,云蒸霞蔚,透过林叶,看到被染成一片粉橘色的天际。
辟谷丹果真有用,到现在也不觉腹饥。可朝别实在嘴馋,又在林中蹲了两只鸟雀,掐起翅膀,哼着小调往回走。
他家是晖宵狼一族的分支,因着不喜争斗,百年前就寻了这处林子长居,也少于外界往来,每日在林间抓抓猎物,自给自足。
不知为何,朝别总觉得今日林子静得可怕,平日那些鸟雀叽喳都没了声响,只剩下风吹叶动簌簌之声。
鼻间还嗅到似有若无的血腥味。
元神中能通晓五感,薛应挽看着周围景象,心中忽地升起一股不祥预感。
朝别并没放在心上,神清气爽,路上还抓了一把果子,放在口中啃咬,汁水淋漓飞溅。
眼前很快出现了几件木屋屋顶,还冒着几缕乌烟,朝别远远便大喊:“老爹,我回来了!”
无人回应。
朝别又喝了两声,显然有些脾气,不耐烦地加快步伐,嘴里嘟嘟囔囔:“都睡觉了吗,没一个人回我!”
他小跑着,一路穿过林间,甚至忽略了路旁被踩踏过的野草,折断的树干。
朝别回到了族群的居住地。
随后,看到了他这一生都无法忘怀的景象。
夕阳红得绚烂,屋子是红色的,树木是红色的,地面也是红色的,他们怪诞地交汇在一起,似一副晚霞构成的绮丽画卷,浸染过目之所及的每一处。
木屋榻颓,遍地狼藉,他的数百族人倒在血泊之中,有的尚是人形,有的恢复原身,薄薄的皮肉像是一张纸,随着风吹微微颤动。
碾碎成沫的肉,折断的骨,插在身体上的箭,飞扬在空中的零散灰毛。
“啊,”朝别突然说,“我还在做梦啊。”
两只尚有力气的鸟雀从他脱力掌心挣脱,扑腾着翅膀往外飞走,喙里吱喳地叫,煽动一点嗖嗖的风声。
他就站在那里,站了很久,黑烟蔓延到橘红色的天际,那是房屋被焚烧的痕迹。
朝别身体僵硬地走回自己屋子,灶房大锅上的的水还在咕噜咕噜烧,烧了一整天,米肉丢在灶台上,还没来得及下锅。
木然地收拾着满地成碎的父母尸体,从连着胳膊被砍下半截的爪子里发现一块被紧扒在掌中的木牌。
而后手臂一顿,颤抖着从怀中掏出另一块,同样以精湛技艺雕刻出的龙纹玉佩。
朝别瞳孔缩紧,身体血液一瞬间冷却。
即使不够聪明,也能明白究竟意味着什么。
那一瞬间,朝别茫茫然地看着天际,眼中视界变得模糊而昏暗。
他往前走了一步,身形踉跄,扑摔在地。
积攒的无数情绪一股脑涌上心头,躁动,愤然,悲恸,挣扎,无边无际的悔恨不甘,抒发不出的痛苦,一道严丝合缝,紧紧桎梏的牢笼,困住动弹不得的身躯。
朝别后知后觉恸哭起来,喉咙里发出狼族那本该凶戾的嘶鸣与嗥叫。
未成熟的狼犬叫声并不响亮,甚至因为幼齿而有些好笑,似婴儿夜啼,小兽打闹。
朝别蜷缩在地,抱着认出的半只狼爪。
连薛应挽,都感觉到了心口那股犹如被利刃剜开,不停捣碎搅烂的痛楚。
疼得人喘不上气来。
那日之后, 朝别在家中足足待了三日。
坐在满是血肉的地面之上,安静看着拼凑不齐的血肉肢体。
屋外日升日落,中途下了一场雨, 冲刷村落的遍地狼藉。
得益于辟谷丹,三日未曾进食不觉腹饥。至第三日末, 才恍然站起身,去到灶房, 狼吞虎咽吃下已然发臭的红肉。
随后浑浑噩噩,走出了族群居住地。
他在林中苟且得生, 抓到兔子, 山鸡鸟雀便直接生扒而食。衣衫褴褛, 头发蓬乱,被入林打猎的村人看到, 还当是野人, 将他痛打了一顿。
随后,朝别咬断了他们的脖颈。
穿上村民的衣物,收起耳朵尾巴,一路往前走, 雨淋日晒, 风吹雨打,一路乞讨,最后停留在一座小城镇。
为讨一口吃食, 在镇上一家酒楼当杂役。
老板见他身强体壮, 沉默寡言,便什么拖地洒扫等脏活重活都交由他干, 每月只给他人一半银钱,若是遇上顾客生事, 便将他丢出去将人教训一番。
直到有一日,来了几个外乡人,说酒楼菜品缺斤少两,争吵之后,朝别依老板所言,将他几人重伤。
本以为事情和往常一般过去,谁知那几人竟是临镇大户人家,亲戚还有在当地官府当差的,几日之后,特意前来要说法。
酒馆老板怕惹事,给朝别塞了二两银子,随后把他交了出去。
那几人带了打手,将朝别压在地上,当街殴打整整大半日,打得皮破肉烂,身无完肤,露着白骨森森,极是可怖。
那伙人散去,朝别一步步爬到无人看到的巷尾,蜷缩成一团。
他摸摸耳朵,似乎有一边已经不再能听见声音了。
揣着二两银子,朝别去了下一个城镇。
银子花了一两,剩下一两不知何时被人偷了。
他身上剩下的,只有当初付谨之留下的那枚玉佩,玉佩上的纹路被重重摩挲过一遍又一遍。
他去问过人,别人笑他,这是流云山庄的家徽,怎么,就你,也想去流云山庄?
朝别跟着笑,随后将那人当作了晚餐。
也记住了流云山庄这个名字。
只是时间漫长,最初的仇恨,也在日积月累的磋磨间慢慢变为对活下去的渴望,已经没有力气,也不敢再去回忆当初景象了。
而后风餐露宿,卧雪眠霜。
朝别没有吃的,就去跟别的流浪汉抢,后来把自己卖给了一个武打摊子的老板,在街上表演挨打,能管上一日的饭。
他熬了整整五年。
缙平镇地处五蕴阁所驻百里之内,时常有江湖游士经过,也算得上繁盛。
朝别数日没有吃饭,与人比武换赏钱时,对街醉欢酒楼来了位白衣少年。
少年身负行囊,背后一把雪亮的银色长弓。他听到少年清澈如泉的响亮嗓音:“掌柜,你们这儿最好的酒是什么!”
“那必是我们缙平镇特有的红果酿了!公子且先候着,马上就来!”掌柜一面揽着新客,堆笑着高声呼喝。
新酿启坛,果香与酒香浓郁。
设比武的老板与他约好,朝别要被他手下揍趴下,挨上半个时辰的打,就能多吃两个馒头。
他趴在地上,被雄壮男人抬脚重重踹在后背。
抬起一点头,透过人群缝隙,看到少年正喝下一碗酒,面上笑意爽朗。似乎注意到对街吵嚷,问掌柜:“外面这是在做什么?”
掌柜习以为常:“几个卖艺杂耍讨赏钱的。公子要是感兴趣可以去看上两眼,有个经常来我们这捡剩饭的乞丐就在那,据说天生健体,怎么都打不坏。”
少年喜爱热闹,一听还当真起了身子,凑近人群,看到一头乱发被压在地面,无数腿脚棍棒落在身上的朝别。
忽而出声:“打斗就打斗,何必这样羞辱人?”
老板在一旁翘着二郎腿,口中咬着根骨头,闻言觑他一眼,啃食干净的牛骨砸在他跟前:“不看就滚,什么时候轮得到你说话。”
下一脚落在朝别后腰,又重又沉,身后人抓起他头发,逼他仰起颈,露出一张满是泥污的肮脏面庞。
朝别粗粗喘着气。
少年与他短暂对视了一下。
他看到朝别额发遮挡下,深邃而锐气,森戾摄人的乌沉双眼。
似是常年藏着不得发泄释然的怨,如林中最凶恶的狼犬,又如地狱中爬上的厉鬼。
朝别却从来没见过这样干净的眼睛,清凌澄澈,如星华万千,日光从他头顶泄下,似乎整个人都被浸在光里,染上一层灿金色。
少年从怀中掏出一锭银子,放入摊前的铁碗中,哐当一声,闷沉地响。
“这样够不够?”
设摊老板方才的怒目横眉登时化作喜笑颜开,赶忙起身,一脚踹开浑身腱肉的打手。
“够,够,当然够,”他去捡起铁碗中的大银锭,用衣物擦了又擦,嘿嘿地笑,“您还想看点啥,他不仅能挨打,还可能打了,这就给您表演一个?”
“不用,”少年半蹲下身子,看向胸膛起伏的朝别,又从怀中掏出一块金锭,“我要买下他,够不够?”
朝别被猛踹上一脚,老板粗声骂道:“你以后跟着这位公子,有你好吃好喝的!”
围观人群逐渐散去,朝别侧着脑袋躺在地上,白衣少年叫了他两声,耳朵里只传来一点微弱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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