抬头看到喻栖棠发间簪子,又惊讶:“什么时候买的?”
“刚刚啊,”喻栖棠晃了晃脑袋,转了一圈,“朝别给我买的,二十两,好不好看?”
“他身上一共也就二十两!”喻谨抓住重点。
“他自愿的啊,不信你问他嘛!”
朝别偏过一点目光,“嗯”了一声,以示作答。
喻谨连连摇头,哀叹:“你可真是个大小姐命。”
“我就是喻家大小姐,大小姐命怎么啦,就算你以后当了家主,也一样是要讨好我这个大小姐的,懂不懂?”
喻谨摆手:“我可不当那劳什子累死累活家主,你别害我,你爱找谁找谁去吧。”
喻栖棠嘁声,不以为意,叼着糖葫芦往前晃悠,背手一蹦一跳,发尾轻轻飘摇。
如今才过春分,和风煦日,鸟雀呼晴,连吹过脸上的风都是暖融融的。
薛应挽亦在此时感受到朝别胸中微微涌动的情感。
他的心脏扑通扑通直跳,像是冲破了封存已久的屏障,推着他一点点走出那些不堪的过往。
可这世间最难的,就是事事遂愿遂心,薛应挽猜到了猜到即将要发生的景象,甚至有些不敢去看,不敢去体验通感时的朝别心境。
——面前视野逐渐模糊,再清晰时,整幅场景似乎变得昏暗许多。
喻谨的历练结束,朝别与他一同回了蜀中。
二人驭马而行,入蜀中,穿过重重大山密林,停留在一处山脚之下,其上百层石阶,通向山顶一处云雾缭绕的山庄。
喻谨翻身下马,此时才道:“朝别,有件事,我并非刻意瞒你,只是与家中有约,才不得已而为之。”
朝别并未觉察异常,只道:“怎么?”
喻谨握着长弓,指向山庄方向:“我其实并不姓喻,那处,才是我家。”
“只是这个?”朝别问道。
“毕竟这也算欺瞒,与你认识这么久,却一直没告诉过你我的家世,”喻谨握着长弓,有点不好意思,“其实,我也不姓喻,在外一是为了方便,二为隐藏身份,才暂且借用母姓。”
朝别并不觉得有什么大不了,淡淡“嗯”了一声。
“不会生我气吧?”喻谨与他一道踏上石阶,又问了一遍。
二人一步步走上石阶,距离山庄大门更近,至山顶,风声萧疏,两侧林叶被吹得沙沙作响。
“我是与你这个人相处,不是你的姓,为什么会生气?”朝别反问,“何况,不过是一个姓氏……”
话至一半,随着踏上最后数层石阶,朝别终于看清那雄伟而恢弘的山庄大门牌匾上,笔力遒劲,如银钩铁画的四个大字——流云山庄。
他心脏停滞一拍,身形骤然发僵,似乎极为不可置信,连手臂也控制不住地剧烈发抖,眼睛死死盯着那几个字。
继而,又听到那一贯朗清,带着笑意的喻谨声音在身侧响起:“那就好,既然回了家,我也就没有再瞒你的必要了——我原姓付,名谨之,是流云山庄的庄主儿子,你还和从前一样,叫我阿谨就好。”
第62章 朝别(四)
一瞬间, 那些被刻意埋藏掩盖的记忆忽而如翻滚海啸,在疾风厉雨间被汹涌猛烈地涌上脑海。薛应挽突然感到一股从头至尾的凉意,冰块般渗透进身体的每一处。
太久了, 太久了,久到他都快记不得那日究竟是个怎样的日子, 天气是好是坏,白天还是黑夜, 下雨或是艳阳。
唯独忘不掉的,是那个名字, 那个令他全族覆灭的罪魁祸首。
——付谨之。
还有那块被他带在身上, 在寂夜无人时一遍遍涌手指抚摸过, 将纹路深深刻在脑海中的玉佩。
山庄牌匾之上,亦有纯金打造, 雕篆精细的一模一样标志。
如何能忘, 如何敢忘?
薛应挽虽一直能与朝别共感,可多是浅淡情绪,从未有过现下一般强烈到影响他心神,似乎此时此刻, 自己就是朝别本人一般。
脚步似灌千斤铅水沉重, 久久迈不出下一步。
付谨之毫无觉察,白衣衣袍被风卷起,回头望去, 笑意粲然:“朝别, 你怎么不走了?”
朝别怔然。
与他相处的两年,在记忆中混着那日的漫天血海, 付谨之与喻谨的脸庞也渐渐融合交织,终于拼凑成一个具体形象。
两侧护卫对付谨之行礼, 叫出恭敬称呼:“少庄主。”
流云山庄占据了一整个山头,几乎位处云端,似是建造者有意仿造皇宫所制,重楼飞阁,玉砌雕阑,人间罕有。
朝别在此处住了下来。
他的先辈是曾与遗留魔族有过混血的荀狼族,也唯独他们种族能够年纪轻轻化形,且混在人族中不被探测出妖族血脉。
付谨之没有骗他,就算回到流云山庄,依旧视他如兄弟。
不仅如此,还给了他极大的权利,朝别能庄内自由行走,二人也如从前一般修行切磋,偶会下山做些除妖兽,剿山匪的义举。
身为流云山庄少庄主,付谨之双亲疼爱,阖家团圆,似乎世上没有什么让他能够忧虑的事。只唯独一件,是朝别偶然在山庄间所听见的争吵。
流云山庄庄主付成海希望他能够继承山庄,付谨之却不愿,只道父亲身体康健,还有许多寿元,又道自己往后要游历天下,不愿困在山庄之内。
这显然不是付成海第一次与他争论,这次也还是没达成一个双方满意的结果,不欢而散。
朝别于付谨之不在庄内之时,去到了他的屋房。
不出意外,在仔细保存的精木匣中,找到了一件他阔别多年之物。
他七岁时,独自猎杀了一只野猪,用骨头做成了骨坠子,洋洋自得地带在身上。
九岁那年,赠予了一个来林中游玩的孩童,当做日后相认的礼物。
在他带走骨坠的第三天,付谨之便有些苦恼地敲开了他的屋门。
“朝别,你是不是到我房间里了?”
朝别道:“本来想去找你,结果发现你不在,就离开了。”
付谨之思虑再三,还是问道:“那你有没有……见过我房中一只盒子?”他用手比划,“约莫这样大,没有上锁,乌檀色的。”
“也许有,也许没有吧,我记不清了,”朝别问道,“有东西丢了?”
“一个很重要的坠子丢了……骨头样式的,拇指大小,找了房间,问了下人也没找到,才想着来问问你有没有见过。”
朝别却问:“一个骨头,也值得这样费尽心力找吗?”
付谨之点头,话语恳切:
“是我小时玩伴赠予的,我和他约好凭此物相认。”
“只是一个玩伴而已,何须记挂多年?”
付谨之看向屋外阶柳庭花,唇角弯勾:“我儿时父亲时常逼着练习箭法,玩伴不多。数来数去,也就和栖棠走得更近些,算下来,他应当是我第一个好友。”
“更何况,他救过我的命——虽再未得见,我却始终记得那日场景,亦将他当做重要之人,如今时过境迁,信物丢了,要是再见,该如何才能认得呢?”
朝别沉默良久,到二人分别,也没有讲出下一句话。
因着共享神识,薛应挽同样感觉到了他的矛盾。
一边是满门覆灭的深仇大恨,一边是看似无辜的多年交心好友与往后平静而稳定的生活,实在……难以给出一个完美的答案。
恨意与付谨之的诚意相冲撞,令他陷入了一个四面囚笼的困境之中。
恨吗?是恨的。
他没了双亲,没了族群,流离失所十数年,那些饥寒困苦的日子里,没有一日是不在想如何杀了那些害他至此的仇人,以报灭族之仇。
可此时此刻的朝别,已然做不出一个选择。
若是可能,甚至也许会一辈子纠结于究竟是否还要去坚持,带着这样复杂而矛盾的心理每日煎熬着囫囵过下去。
流离颠沛让他贪恋平稳,早在磋磨间失了狼的本性,他更像历经万千风雪的终于得到停靠的旅人,胆小,懦弱,害怕选择。
害怕失去得之不易的生活,害怕时刻提醒自己罪魁祸首是将他带出深渊的好友,害怕一切都被打乱,害怕再一次……身侧空无一人。
他蹲坐在地面,捂着脑袋,大口大口地喘息,。
又过半月,付谨之终于得闲,特意带了一坛父亲珍藏的好久来他居所。
二人就坐在那处小庭院石桌里,以梨花杯斟酒对饮。
两人许久没能这般安静地坐下来了,回到流云山庄后,付谨之便少了许多一同游历时的恣意,整个人有些束手束脚,唯独见到朝别,才像得了一丝喘息。
他喝下一杯酒,眼神微微困怠地眯起,“我总是想,要是没有回山庄就好了。”
朝别眼睛盯着他手中酒盏,问道:“你不是要当流云山庄的接班人吗?”
“不想,”付谨之摇摇头,困怏怏地继续道:“我不想当这个什么山庄庄主……我一直想,要是我们还在外面,日日跑马观花,野鹤孤云,该是怎样的逍遥自在。”
一群大雁从湛色天际飞驰而过,付谨之握起那把没有上弦的弓箭,闭着一只眼,作势瞄准,从口中顾自发出一道模仿弦发的“嗖”声。
雁鸟飞过,不留痕迹。
“我是在羡慕他们呢,”付谨之目光放空,叹了一口气,“我也想当一只大雁,至少能往自己喜欢的地方去飞,不必每日被囚困在此……再不然,当个道士,每日给人算算卦,看看八字,赚点小钱,往大江南北都看过一通。”
他想一出是一出,咧嘴笑说:“我都忘了,我会看手相,朝别,把手给我!”
朝别伸出手掌,付谨之凑上前仔细分辨,又用手搓了好一会,才慢慢道:“你,你这手,真是奇怪……”
朝别问:“哪里奇怪?”
“我从来没见过这样的,”付谨之迷迷糊糊道,“除了一条生命线啊,别的,都断断续续的……你这感情,要无疾而终啊。”
他又不是人,自然和人的手相不一样。
“得了吧,”朝别满不在意,收回了手,“别瞎看了,醒了再说吧。”
付谨之还是乐呵呵地傻笑。
“我们跑吧。”他突然道。
“去哪?”
“哪儿都成。”
“不当少庄主了?”
“不当了不当了,”他感慨,“世间那么大,总能不被我爹找到,我们还和以前一样,顺便带上栖棠,大不了躲起来。”
朝别去抬酒的手顿在原地,别过眼,用视线余光看着酣醉得满面潮红的付谨之。
付谨之托着下颌,笑得很开心,左脸颊梨涡深深。
朝别又一次陷入困顿之中,他到山下镇子喝酒,一人点了近二十坛还要多。
蜀中的酒比缙平镇的果酿更浓烈数倍,入口如刀割喉。他喝了足足三日,店家劝诫也不听,醉了倒地便睡,醒来继续喝,就这般浑浑噩噩,连入店客人都刻意避着。
恰逢今日,浩浩荡荡来了几位外地人。
他们坐在朝别邻桌,为首之人是个年约二十的红衣公子,跟着一众或下属或打手统共近十人。
等上了菜,见店内除了朝别这个满身酒气的醉汉外再无他人,便毫无顾忌地谈论起来。
那红衣公子先说:“都说流云山庄声名藉甚,口碑载道,如今看来,倒是名实难副。”
“是啊,还以为有多厉害,今天这一看,不就是些碌碌无能之辈,竟然还拒绝公子提议,真是有眼无珠!”
几人零碎话语中,朝别分辨出一点消息,大约便是横断之乱启,这位小公子想问流云山庄借宝以锻造自己武器,流云山庄借口推辞,这才忿忿下山,言语间皆是嘲讽。
一只酒壶不小心滚落,碎坛子发出清脆声响,邻桌人转过头,看了一眼趴在桌上的朝别,回身骂道:“莫管莫管,一个醉汉!”
红衣公子扇了扇鼻前:“臭死了,跟捡垃圾的一样。”
一壮汉闻言,上去踹了一脚朝别,骂道:“狗东西,臭到我们公子了,还不滚远点。”
朝别动了动脑袋,继续睡觉。
有人劝他:“算了算了。”
壮汉呸了一口,便又回了桌,几人开始继续谈论起来,先讲流云山庄是如何名不副实,又说付成海如何虚伪奸诈。最后,红衣男子冷冷呵声,忽而开口:“照我看来,那流云山庄的山庄主付谨之,也是个不成器的东西,往后流云山庄在他手里,怕是活不过几年。”
下属赶忙附和:“公子说的是!听说那付谨之生得样貌丑陋,修为境界一般,连继承流云山庄都难……怪不得,一直没传出流云山庄有正统继承人之说。”
红衣男子此刻也喝了酒,飘飘然地继续道:“何止,我去了流云山庄,这付谨之哪有传说的一表人才,就是个窝囊烂货。修为低劣,和我一招都过不了就跪地求饶,他哪是不能继承流云山庄,分明就是不敢!哈哈哈……”
笑声不绝,几人正欲碰酒庆好,下一瞬,那名红衣公子便被爆起的朝别抓住衣领,重重往桌上一砸。
“啊啊——”惨叫声响彻酒馆。
变故发生太快,所有人都没反应过来,那几人乱作一团,喊道:“保护公子!”
朝别两指掐在红衣公子脖颈命门处,声色冰冷:“谁敢动?”
红衣公子几次出招都被朝别化解,只得被扼着咽喉,呼吸不畅。
“道歉。”朝别说。
“道……什么歉……你知不知道,我是谁……”
“和付谨之道歉!”他指腹掐得更紧。
“原来是付谨之的一条狗,你现在放开我,还能考虑留你个全尸,”红衣公子面上桀骜,齿关扣紧,一张脸涨得通红,却偏不服,吐了一口唾液,慢慢道,“我不仅不和他道歉,我还要骂他,是个孬种,活该被人唾骂贱货的呃啊啊啊——”
话未说完,朝别就这般按着他的脑袋,将人重重摔在地上,目中是酣醉后的血红,一下一下将他往地面砸。
欲上前的下属都被朝别以单手拦下,同样不留情面,另一手中动作不减。数不清多少下,等抬起时,红衣公子早已面目模糊,口吐鲜血,上半身如抹布一般软烂。
朝别看他模样,嗤笑一声。
“什么废物。”他道。
朝别带着一身酒气血迹,浑浑噩噩回了流云山庄,直至五日后,才知晓自己犯了大事。
那日自己惩戒的,竟是当时九大门派之一天翔谷的二公子,他那一打,将人打得经脉塞堵,怕是要卧床休息数月才能勉强恢复。
二公子回到门中便大闹一场让父亲找人来要个说法,很快,便找到了当初对他下手的朝别。
当时的流云山庄不过小有名气,又如何能为朝别这样一个微不足道的人得罪天翔谷,何况此事本就是朝别不占理,无论如何……流云山庄都无法包庇。
朝别本就认为是天翔谷错在先,当夜便要起身去寻那位天翔谷之人。路过付谨之居所,远远看见灯烛通明,心生好奇,便隐了身形前去,恰在屋外庑廊能听清屋中两人对话——
显然已经交谈了一段时日,只听付成海话语气愤:“你不该让一个如此莽撞之人入山庄!”
付谨之回道:“事情已经如此,说什么都无用,天翔谷之人认定朝别受了指使,也不会轻易放过我们。”
朝别面色鄙夷,正要推门而入,又听付成海道:“——这件事,你绝不能去承担。”
付谨之恭敬的回答随之传来:
“爹,我明白的,”他说,“我有分寸。”
朝别的手僵在半空,随后一点点垂落,在寒凉的夜风中孤身离去。
第二日,他这个罪魁祸首被流云山庄交了出去,被折磨足足三日三夜,受百道戒鞭,雷刑加身,身上没有一块好皮肉。
最后回到流云山庄,又加施三百戒鞭。
朝别昏倒在地,背部血肉模糊。
独自在行刑台上待到暮色苍茫之际,才提起力气,一点点爬回自己屋所。
休息恢复的半月间,唯一愿意来看他的人,是从百花门千里迢迢赶回来的喻栖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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