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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战神掳走后(清麓)


赵秀娟拿捏他们轻而易举,三两句把人敷衍过去,注视霍琚杵着拐杖同少年离开的背影,恨得牙痒痒,等她的荣儿当上大官,有他们求自己的时候。
“山上危险,生活不方便,你们二人搬下来住为好,乡里乡亲也好有个照应。”村长提议。
凌息与霍琚对视一眼,深山里住着自由,确实也不太方便,何况霍琚的腿要治疗,常住山里湿气重,不利于他养伤。
短暂做过衡量,凌息二人双双决定搬下山。
除了给霍琚治腿,凌息有另一个目的,他两眼放光地望向四面八方绿油油的秧苗地。
他要种地!
先给他来个二十亩,他势必要种出颗颗饱满晶莹的大米,堆放满粮仓。
“村里宅基地剩下不多,你有中意的地方吗?”村长询问霍琚。
霍琚点点头,朝村长指了个方向,算在山脚那一片的山腰处,四周比较荒凉,如果在那儿建房子,有点离群索居的意思。
村长满脸讶异,不赞成地劝道:“太偏僻了,你再考虑考虑,以后你俩有了孩子,孩子想找个玩伴都得跑大老远。”
凌息嘴唇嗫嚅,选择闭嘴,他其实挺满意那个地方,可以从山上引泉水下来,四面八方栽几棵树便能遮挡视线,避免被人偷窥,关键距离山近,方便他上山。
“就那儿吧。”霍琚拍板决定。
村长的意思是霍琚手里有十五两银子,村里人帮着他盖个二人住的房子费不了几个钱。
“对了,你十年杳无音讯,大家都以为你没了,你的田已经归入你爹名下,明早你随我去一趟衙门,重新办一下户籍,田也会迁回到你名下。”说到此处村长忽然转头看向凌息,“你身上有户籍证明,身份文书,或者路引吗?”
凌息听得一头雾水,啥玩意儿?
霍琚察觉他的迷茫,解释道:“大盛子民自出生便会登记户籍信息,若是外籍人员需出示它国开具的身份文书,以防被当成细作,在大盛各个州府行走活动则需要官府开具的路引,只有四处逃窜的流民才拿不出身份证明,被官府捉到将会迁回原籍。”
凌息恍然大悟,相当于身份证,简而言之他现在是个黑户,“那……那要是查不到原籍呢?”
霍琚高深莫测地注视他,冷酷回答:“关进大牢,验明身份,身份可疑者或驱逐出境,或格杀勿论。”
凌息:“……”完犊子。
瞧凌息呆若木鸡,村长宽慰道:“大郎你别吓唬你夫郎,哪有那么严重,近些年一直在打仗,四处流民不少,官府也没有功夫一一仔细排查。”
“你重新办个户籍落在大郎下头就行,正好你俩单独立了门户,干脆明天一块儿办了。”
还能这样操作,凌息松了口气,余光却瞥见霍琚愁眉不展,似有所顾忌。
他正纳闷儿为什么,便听村长说:“既然你俩已经拜过天地,待会儿我替你们写张婚书,你俩按个指印。”
“等你们新房起好,恰好可以把乔迁宴和喜宴一同办了,能省一点是一点。”村长担心两个年轻人啥都不懂,面面俱到替他们考虑。
凌息听傻了,咋一不留神就谈婚论嫁,办起喜事了?
他站出来冒充霍琚夫郎不过是权宜之计,没想真同人结婚。
脑袋里仿佛装了团毛线,越理越乱,凌息决定等村长走了再和霍琚从长计议。
他偷偷给霍琚使眼色,霍琚淡定瞟他一眼,上前一步和村长说:“我们离开得匆忙,竹屋遭了贼现下想必一片混乱,想先上去收拾收拾,免得天黑了山路不好走。”
村长想想也是,尤其凌息从外面回去就立即赶到村子,带回家的东西估计随手扔地上呢,“行,你们快去快回,我先回家替你们写好婚书。”
凌息头一次为他人的热心抓耳挠腮,反观身旁的男人,面色沉着地朝村长道谢,“好,多谢村长,麻烦您了。”
村长摆摆手,脚步利索地往家走。
确定村长听不到他们讲话,凌息急得火烧眉毛,“咋办啊?我一个男人怎么跟你签婚书,现在跑路来得及吗?”
霍琚鲜少见他着急的模样,有些稀奇地盯着他,“你不往外透露,没人会发现你是男人。”
哥儿与男子区别不太大,主要靠身形和容貌区分,哥儿平均身高只有一米七出头,骨架纤细,五官秀气精致,如凌息般一米八的哥儿非常稀少,并且在婚嫁市场上行情堪忧。
大盛朝对哥儿的审美以柔弱娇美为主流,换而言之越像女人越好。
凌息虽身量过高,但他天生骨架偏小,又刚成年,身材仍保留着少年人的单薄,加上斯文俊逸的相貌,确实容易瞒天过海。
“可时间长了,我俩生不出孩子,肯定会惹人怀疑。”绝非凌息杞人忧天,他耳聪目明,常常能听到婶子阿叔聊八卦,内容一半以上都有关娶妻生子,上扬春堂,排队治病的人里瞧不孕不育的多不胜数。
凌息念书成绩优异,对古代历史有一定了解,古人追求多子多福,女子嫁入夫家若三年无所出,夫家是可以休妻再娶的,如此可见生孩子于古人而言的重要性。
霍琚低垂眼睫,视线扫过凌息的腹部,下一秒迅速移开。
夫妻成婚两年没动静,家里才会开始着急,若到第三年依然没消息,左邻右舍便会像自己生不出孩子一样天天追问,甚至开始揣测是不是哪儿有问题。
凌息顾虑的是两三年后的事,霍琚没打算在邻水村待那么久,等到时机成熟,他会离开此地。
到那时,凌息会如何选择?
浓黑的眼睫微微颤动,霍琚压下眼底暗涌的情绪,安抚道:“无非多些流言蜚语,我们住得远不碍事。”
凌息陡然记起霍琚选的宅基地位置,原来男人早已考虑到了,人少是非少,假如住村中心估摸能被烦死。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商量之后的事,很快便抵达竹屋。
幸亏他下山前把买的肉放凉水里泡着,温度这么高肉也没臭。
他心心念念花大价钱买的肉,要是一口没吃上全坏了,他得心疼到嚎啕大哭。
“你买下水回来做什么?”霍琚蹲在溪边清洗猪肉,呐喊询问。
他倒是不嫌弃猪下水,打仗日子艰苦,他连草根都吃过,何况猪下水,好歹是肉,但凌息完全没必要吃这东西。
凌息蹲在他旁边,拿来面粉洒进装着猪下水的盆子里。
霍琚看得表情越发冷峻,面粉价贵,跟猪下水和一起简直在浪费钱。
等看明白凌息放面粉的目的是为了清洗猪下水,霍琚神情稍有缓和,“能洗干净吗?”
凌息成竹在胸,“当然。”
他以前没试过,在书上见过这个办法,他阅读的基本是正版书籍,应该不会有假吧?
清水洗掉面粉,盆里的猪下水果然变干净许多,难闻的味道虽然没彻底消失,但对比刚才好上太多。
霍琚好奇侧目,“你娘……”
他本想问是不是凌息母亲教给他的法子,又陡然记起凌息曾说过自己是孤儿,脱口而出的话卡在喉咙口。
“你在哪儿学的?”霍琚话头一转,重新问道。
凌息丝毫不在意他的口误,坦然回复:“书上。”
霍琚肩头无意识靠近少年,“你识字?”
“认识。”凌息条件反射道,顿了顿思索两秒开口:“我家乡文字跟你们的文字挺相似,但不完全一样,现在算半个文盲吧。”
少年总是有一些奇奇怪怪的说法,霍琚不知为何有几分想笑,“得空我可以教你。”
凌息高兴地转头,嘴唇擦过一丝温热,是霍琚的面颊。
不知不觉他们竟靠得那样近,近到凌息扭头的功夫便亲到了男人的脸。
头顶日光倾泻,投射到溪水里波光粼粼,好似在两人周围洒了一圈金色的碎片,以至于其间二人美好得宛如一副画卷。
热意如同沸腾的水蒸气蓦地冲上霍琚头顶,手中正在清洗的猪肉掉进小溪,溅起“啪嗒”一声水花,男人被阳光晒成蜜色的皮肤参入一抹绯色。
“啊啊啊!!我的肉!”凌息第一时间察觉猪肉掉进水里,伸手就是一个猴子捞月,成功挽救今天的午餐。
“呼——吓死我了。”凌息拍拍胸口。
对比刚才不小心亲到霍琚,他此时的情绪波动可谓是坐过山车。
“我来洗吧,你再手滑一次我的小心脏承受不住。”凌息蹲下吭哧吭哧开始清洗。
霍琚周围的粉红泡泡被凌息这个冷酷的狙击手扫射干净,一颗不剩,耳朵和脸上的热意迅速退散,胸口再无小鹿乱撞的慌张。
他忽然很想带凌息回趟军营,叫老将军们瞧瞧,啥叫真正的不解风情,榆木疙瘩。
中午仍由霍琚掌厨,吃凌息盼望许久的笋子炒肉。
竹笋是凌息新鲜采摘的,特别脆,特别嫩,散发出阵阵清香。
霍琚掏出几个铜板给凌息,“村口有家粮酒坊,卖酒人姓刘,你叫他刘阿叔便行。”
凌息毫不客气地接过铜板,一溜烟儿跑没影,跟阵风似的。
照着霍琚的指引,凌息顺利找到粮酒坊,四面八方飘荡着浓浓的酒香,他想迷路也迷不了。
一身深灰色麻布衣衫的男人弯腰检查缸子里酒曲的发酵情况,听到脚步声回过神,看清来人模样怔了怔,好俊俏的小哥儿。
“您是刘阿叔吗?我来打酒。”凌息的本地话不太地道,勉强能听。
刘阿叔看着约莫四十来岁,双手与面庞一样透出沧桑,一眼能够瞧出是个勤劳的人。
“对,小哥儿你是哪家的亲戚?从前怎么没见过你。”刘阿叔上上下下打量凌息,越看越喜欢,若是能嫁给自家儿子做夫郎该多好。
凌息有点受不住他热切的视线,“我叫凌息,是霍大郎的夫郎。”
刘阿叔笑容骤然卡住,原来已经成亲了,看来跟他家儿子没缘分。
既然没缘分,刘阿叔便没再多想,利落给凌息装了一竹筒酒。
绕过前面遮挡视线的柜子,凌息才发现刘阿叔竟然挺着肚子,他受惊般睁大眼睛,怀疑自己大白天没睡醒。
男人怀孕,那不是小说里写的吗?
小说照进现实,凌息一时半会儿缓不过来。
“给,拿着呀,发什么愣?”刘阿叔的肚子约莫六个月,不是特别大,若非对方下意识护着肚子,凌息还当人是啤酒肚。
但仔细琢磨琢磨,这会儿连啤酒都没有哪儿来的啤酒肚,村里人人吃不饱穿不暖,哪能把肚子吃这么大。
凌息呆呆接过竹筒,“谢谢。”
回去的路上凌息一直沉浸在震惊中,待竹屋映入眼帘,炊烟袅袅,空气中弥漫开家常菜的香味,霍琚周身烟火气中站在灶台前,专注认真地炒菜,露出一截结实的小臂肌肉。
凌息吞咽一口唾沫,感觉自己更饿了。
男人眼皮没撩一下便晓得凌息回来了,伸手朝他要酒,凌息回过神赶紧递过去。
“你猜我刚刚看到了什么?”凌息凑到霍琚身边,围着他打转,一脸准备讲灵异怪谈。
“我看到刘阿叔挺着大肚子,你们这儿男人也能怀孕吗?太牛了!”
霍琚炒菜的手悬在半空定住,扭过头一脸看傻子的表情,“刘阿叔是夫郎。”
最怕空气突然安静,凌息嘴巴微张,好半天才反应过来,“刘阿叔是嫁人的小哥儿,能怀孕很正常。”
“出嫁的小哥儿,小辈一般称呼阿叔。”霍琚补充道。
凌息醍醐灌顶,又皱了皱眉,“刘阿叔看上去有四十了吧,高龄产夫很容易出事的。”
霍琚把锅里的菜装进盘子里,无奈地告知他:“刘阿叔三十。”
凌息怀疑自己的耳朵,虽说农村人日子穷苦,吃不饱穿不暖每天还得下地干活,显老正常,可也不至于老十岁吧。
瞧出凌息的想法,霍琚和他简单叙述刘阿叔的处境:“刘阿叔男人是个瘫子,父母年逾六十,平常还需要吃药养病,大儿子在县城念书,全靠刘阿叔一个人赚钱养家。”
过度操劳之下,再年轻的身体也扛不住,自然比同龄人更显老,刘阿叔的家人如同趴在他身上的吸血虫,吸走他的生命力。
“啥?瘫子还要继续生,他家是有皇位要继承吗!?”凌息话音一落就被一只大手快速捂住嘴。
霍琚为少年的大胆感到心惊,呼吸略微粗-重:“你不要命了?”
男人灼热的吐息洒在凌息耳畔,有点烫有点痒,凌息不自在地动动脑袋,试图离对方远一点。
他忘记自己身处封建王朝,这种话不能随便乱说,往下拉了拉霍琚的袖子,“唔唔唔。”
表示自己知道了。
霍琚垂下视线,入眼一片雪白,少年后颈纤长,宛如优雅的白天鹅,细腻的皮肤泛着莹莹光泽,像白瓷做的,白玉雕的,叫人无法移开视线,甚至生出一种冒犯的冲动。
凌息觉得自己快被捂窒息了,张嘴咬了霍琚的手一口,一股笋子炒肉的味道,他没忍住舔了一下,男人常年习武的手皮肤粗糙,布满厚茧,口感确实不太好。
霍琚反应及大地抽回手,眼神凶得要吃人,犹如刚解开万年冰封,通身寒气萦绕,被凌息咬过一口的手背在身后,像在避免凌息二次攻击,实际上那只手烫得连手指该如何弯曲都忘了。
男人死死盯着他,半晌从牙缝中挤出两个字:“无耻。”

尝口肉味儿被骂无耻,凌息怪委屈的,他还没嫌弃霍琚肉硌牙呢。
看在喷香扑鼻的午饭面子上,姑且原谅对方。
笋子炒肉是霍琚惯常的做法,炒猪下水则是按照凌息讲的方法做的,一开始他并未抱多大期望,这玩意儿他曾经吃过,连军营中的伙头兵师傅都没法儿做好吃,何况压根儿不懂厨艺的凌息。
然而,万万没想到,炒猪下水出锅后香得人馋虫都被勾出来了,巴不得立马来一大碗米饭,就着这盘菜吃。
拿上碗筷坐下,二人谁也没说话,直接开始干饭。
鲜嫩的笋子裹上猪肉的油香,清爽解腻,美味十足。
“我爱猪猪,世界上不能没有猪猪。”凌息终于吃到了美食菜谱上,出现频率最高的肉类。
猪肉的味道好吃到简直要让他落下泪来,怪不得老祖宗们从古圈养至今,还是老祖宗们有智慧啊。
凌息一脸魂飞天外,筷子一刻不停地夹向猪肉,当然他没忘记自己亲自指导的炒猪下水。
“好脆!”凌息没料到居然是这种口感,他以为会和猪肉一样软嫩,结果是脆脆的,有点嚼劲。
充分清理过的猪下水没有丝毫异味,酒液在炒制过程中已经挥发,哪怕不喝酒的人也不必担心。
霍琚尝了一口猪下水后,拿筷子的手微微顿住,眼中难掩惊艳,凌息居然不是瞎掰胡扯的,用他的办法做出的猪下水不仅没有怪味,而且称得上美味。
男人忽然记起打回来的酒没用完,起身进厨房给自己倒了一碗,莫名觉得这盘菜适合下酒。
凌息埋头干饭,没注意到霍琚偷偷倒了酒喝,等他一通风卷残云,拍拍圆鼓鼓的肚子打了个饱嗝儿,懒洋洋往霍琚那边一瞥。
好家伙,啥时候喝上的?
霍琚在军营中时常被老将军们拉去陪酒,酒量算好的,村子里酿的酒度数比不得边疆的烧刀子,一碗酒下去跟喝水一样。
小酒配小菜,霍琚难得拥有如此惬意的时光。
“别喝了,伤还想不想好了?”凌息伸手端走霍琚剩下三分之一的酒碗,拿到鼻子前嗅了嗅。
普通的米酒,由于酿酒工艺有限,用脚指头猜度数也不高。
霍琚被抓包,抬手摸摸鼻尖有点心虚,“喝一点没关系。”
“积少成多没听过吗?”凌息难得严厉地警告,端起酒碗瞄了下男人,“剩下的我替你喝了,不许再偷喝。”
霍琚无端有种被军营里老军医训斥的错觉,一时没能反驳,眼睁睁看着凌息一口喝掉碗里剩余的酒。
少年的唇被酒液沾湿,泛起粼粼水光,唇齿开合间若有似无的酒香飘散。
男人目光一瞬不瞬盯着凌息,喉结滚动,仿若狩猎的野兽发现了猎物。
凌息警惕抬首,霍琚立刻转移视线装作无事发生,他懊恼地掩住半边脸,感受到自己呼出的热气,像极了此时胸腔里那颗躁动的心脏。
真是太久没喝酒了,这么容易就醉了。
小小午睡后,两人下山去往村长家。
村长办事果然麻利,他们过去村长的婚书早已写好,就差他俩摁手印。
凌息认真思考过,这份婚书可以让他在这个世界拥有合法身份,而且只要有婚书在,他就不必担心霍琚跑了,等同于他将拥有一个长期人形抑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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